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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的保荐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01
            中信证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的保荐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以岭药业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
物事宜进行了核查。
      一、以岭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68 号)的核准,以岭药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6,5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300 万股,网上发行 5,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4.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64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9,000.6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639.40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11)中
勤验字第 07047 号《验资报告》进行确认。
      二、以岭药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不超过 6,5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 21.56
亿元,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以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募集资
金到位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周期           项目备案情况
                             (亿元)
                                                   已经石家庄高新区发改委石高管
    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                         发改投资备字[2010]44 号及扬
  1                           11.72       2年
    设项目                                     州市宝应县发改委宝发改备字
                                                   [2010]48 号备案
  2     以岭医药研究院暨院    3.70        2年      已经石家庄高新区发改委石高管
         士工作站(科技创新                     发改投资备字[2010]45 号备案
         平台)建设项目
         专利中药营销网络建                     已经石家庄高新区发改委石高管
  3                           0.97        3年
         设项目                                 发改投资备字[2010]46 号备案
         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已经石家庄高新区发改委石高管
  4                           0.51        3年
         项目                                   发改投资备字[2010]47 号备案
合计                          16.90        -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以岭药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情况
       为了丰富公司产品,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抵御
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9,800 万元,与广东中科药物研究有
限公司、上海先行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保定恒新生物制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就
以下五个一类创新药物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简介
       1、广东中科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广东中科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科”)位于广州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2008 年通过全国统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化学创新药物的研
究和开发为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伟。该公司与以岭
药业无任何关联关系。
       2、上海先行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先行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先行”)位于上海市张江高科
技园区,主要经营范围为药品、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保健食品的研发,自
有研究成果的转让,医药中间体(除药品)的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
术服务。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惠芳。该公司与以岭药业无任
何关联关系。
       3、保定恒新生物制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保定恒新生物制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恒新”)位于保定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范围为化学和生物创新药物的研究和开发,注册资本
1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博。该公司与以岭药业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具体项目情况介绍
    1、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苯胺洛芬注射液项目
    公司和广东中科经过友好协商,拟采取委托研究、分期投入的方式,共同开
发苯胺洛芬注射液项目。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等项目成果由公司独家
拥有。
    苯胺洛芬及苯胺洛芬注射液是由广东中科研究开发出的一种非甾体抗炎镇
痛药,化学名为 4-联苯乙酸-三羟甲基氨基甲烷、联苯乙酸氨丁三醇,适用于术
后、各种癌症、外伤等病症的镇痛与抗炎,属化药 1.1 类新药,于 2010 年已获
得了临床批件(临床批件号分别为 2010L03019 和 2010L03020)。已获得 2 项国
内专利授权,美国专利已完成第二次答复意见。
    2、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 XY03 项目
    公司和广州中科经过友好协商,拟采取委托研究、分期投入的方式,共同开
发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 XY03 项目。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等项目
成果由公司独家拥有。
    XY03 为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的新化合物,是已经上市药物的体内活性
代谢物,可溶于水,适于制备注射剂型。该新化合物实体经过 SciFinder、Derwent
数据库检索为新化合物,国际范围内未见相关的报道,具有较为明确的治疗缺血
性心脑血管疾病的作用,并初步判断其药效和安全性较目前一线临床用药具有显
著的优势和特点,具备申报国际专利的条件,并有望成为获得国际知识产权新药。
    3、多靶点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XY02)的开发
    公司和上海先行经过友好协商,拟采取委托研究、分期投入的方式,共同开
发多靶点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XY02)项目。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
等项目成果由公司独家拥有。
    用于恶性肿瘤治疗的第一个作用于 VEGFR、PDGFR 的多靶点受体酪氨酸激
酶抑制剂,其治疗窗小毒性较大的不足吸引人们对其进行改造升级,以期获得新
一代产品。新一代产品均着眼于提高安全性,降低副作用,消除过强组织蓄积性。
这类产品有可能成为换代产品,具有良好开发前景,如开发成功将产生巨大经济
和社会效益。该项目设计了一系列创新化合物,以期解决毒性偏大、组织蓄积性
强问题,得到可专利保护新一代多靶点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4、新型双吲哚生物碱类抗肿瘤新药(XY01)的开发
    公司和上海先行经过友好协商,拟采取委托研究、分期投入的方式,共同开
发新型双吲哚生物碱类抗肿瘤新药(XY01)项目。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和生产批
件等项目成果由公司独家拥有。
    长春碱类是临床广泛应用的一类抗肿瘤药物,其疗效肯定,特别是长春瑞宾
已成为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药物,取得巨大成功。但此类药物还是存在选择
性差、毒副作用较大的不足,特别是骨髓抑制、神经毒性较明显,有待进一步优
化升级,开发具有更高治疗指数的下一代产品。上海先行 HLH 课题组设计了系列
新型长春碱类衍生物,通过体内外活性筛选,优选出候选化合物 F-XA7 进行新药
临床前开发。
    5、抗真菌一类新药 XY04 项目
    公司和保定恒新经过友好协商,拟采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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