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理财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购买金额:2,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
3、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共计收到该信托产品本金85.37万元和投资
收益186.80万元,剩余本金1,914.63万元及部分投资收益尚未收回。该信托产品部分逾期尚未兑付,相关款项收回的时间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任意时点总余额不超过4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详见披露于2020年4月28日的2020-016号《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年9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媒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签署《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认购了由中建投信托管理发行的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7.2%-8.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该信托计划于2022年8月21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收回本金
853,698.63元和投资收益1,868,000元,尚有本金19,146,301.37元及部分投资收益未能如期兑付。
二、信托产品相关情况
(一) 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产品信托计划总规模:3.65亿元受托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是否保本: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本公司投资金额:2,000万元。本公司投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受托方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A座)18-19层C、D区。成立时间:1979年8月27日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功胜注册资本:50亿元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主要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0.05%,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95%。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底层资产情况
本公司对该信托计划的资金投向无法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性投资。
该笔信托资金的具体用途为:杭州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开发建设杭州下城区三塘单元544C0502-R21/B1/B2-52地块项目。
截至2022年二季度,投向项目开发进度情况为大部分楼栋主体结构工程基本完成,不同楼栋正在二次结构、内外粉及精装修施工阶段,个别楼栋处于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目前,杭州中院根据受托人申请,查封了信托计划投向项目9套在建工程。
(四) 信托计划的增信措施及执行情况
该信托计划的增信措施如下:
1)保证担保: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信托计划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阳光城于2020年8月8日披露的2020-223号《关于为子公司杭州碧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2)抵押担保:蚌埠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为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44462号)作为抵押,他项权证号为皖(2020)蚌埠市不动产证明第0024878号。经评估,该笔抵押财产的价值为54,547.77万元,抵押率67%。
3)股权质押:安徽阳昇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蚌埠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目前,杭州中院已根据受托人申请对上述抵押物完成查封,对上述质押物完成冻结。
(五) 信托计划的主要内容
该信托计划的借款人为杭州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为蚌埠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款项目为借款人在杭州下城区三塘单元544C0502-R21/B1/B2-52地块项目上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用款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为: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利益核算日为: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核算日当月成立的各类各期信托单位不进行信托利益核算,顺延至下一个核算期进行核算;信托资金预计运作期限内交易对手提前部分返还信托本金之日(如有);信托计划或某类某期信托单位终止日。信托利益分配日为信托利益核算日起10个工作日内的任一日。信托财产的增信措施等详见上文。
三、信托产品无法按期收回的原因
经公司与中建投信托沟通,由于信托计划借款人杭州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蚌埠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保证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交易文件项下约定义务,导致该信托产品发生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形。
四、公司购买中建投信托发行的其他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信托产品外,公司未持有中建投信托发行的产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其他尚在存续期的委托理财情况
序号 | 受托方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已实现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 | 购买日期 | 状态 |
1 | 中国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鑫添益”30天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0.00 | 500,000.00 | 2022/1/27 | 正常 |
2 | 中国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2号”净值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 | 0.00 | 300,000.00 | 2022/1/27 | 正常 |
3 | 中国建设银行 | 安鑫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4,376,559.00 | 20,500.78 | 4,376,559.00 | 2021/2/2 | 正常 |
4 | 中国工商银行 | 随心E专户制定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39,583.56 | 1,000,000.00 | 2021/2/3 | 正常 |
5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安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 | 70,000,000.00 | 0.00 | 70,000,000.00 | 2021/7/2 | 正常 |
六、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逾期未兑付的资金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较小。同时,受托人中建投信托将全力向交易对手追偿,持续推进司法程序及积极推动抵押物运营等措施,推动信托财产处置变现。预计房地产市场回暖的情况下,处置抵押物收入对信托贷款本金有一定保障。由于该信托计划的风控措施执行情况较好,抵押率合理,能覆盖信托计划本息。因此,预计不会对本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公司制定有《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日常管理和报告制度、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针对该项目,本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根据与中建投信托签署的有关协议,公司及时与中建投信托进行反复沟通,要求中建投信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专项工作小组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信托产品的进展情况和协议主体的经营状况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发现有不利因素的应及时采
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保留对债务人、受托人等相关方的法律追索权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有可能影响底层资产和产品兑付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启动诉讼程序以保障公司权益。公司将全面排查,加强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安全评估、风险控制分析和全过程状况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一切措施督促债务人、担保人、管理人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风险提示
该笔信托产品相关本金及收益收回的时间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积极与中建投信托沟通,催收相关款项。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