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2021年11月实施;2022年8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明确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二章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一、授权原则

第三条 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二、授权事项范围与期限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综合考虑授权事项的风险程度,授权经理层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范围及具体权限如下:

(一)购买资产(主要针对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以及调整、优化提升现有业务流程和经营水平而实施的,对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更新、新建或购置厂房、新设备、购买专利技术等。)

单次不超过3000万元。

(二)对外投资

单项不超过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

(四)对外捐赠

单次对外捐赠10万元以下。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分次对同一主体的对外捐赠,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分次对外捐赠,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30万元为限。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第五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及临时授权事项。长期授权事项为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事项,临时授权事项由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向经理层授权。

三、授权条件

第六条 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相应工作规则和授权范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工作,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

经理层对授权范围内事项的决策,应以总裁办公会等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总裁可对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适度授权。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决策程序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事项及权限进行调整。

第八条 经理层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或者超越授权范围。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事项进行调整和细化。

当授权决策具体事项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偏离决策事项预期效果时、经理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或部分收回已经授权的事项。

第九条 被授权人决策授权的重大事项前,应依据公司党委“三重一大”及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

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裁工作细则》的规定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裁工作细则》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