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自有资金理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由不超过8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110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不再纳入公司理财产品可选范畴,调整后,公司可选产品类型为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 委托理财期限:委托理财授权期限由自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调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大额存单除外)。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8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现根据公司资金余额预测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理财方案。该事项已经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理财额度已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22年公司投资理财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理财产品范围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滚动操作,2022年1-7月,公司累计购买19期银行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资余额85亿元,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约3.65%。
二、本次理财方案调整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现金流持续改善,预计下半年资金余额峰值107亿元。在保障资金风险可控情况下,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好回报,拟将理财方案调整如下: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由不超过8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11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不再纳入公司理财产品可选范畴,调整后,公司可选产品类型为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委托理财期限:委托理财授权期限由自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调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大额存单除外)。
投资策略:综合考虑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年期以内可转让大额存单不超过20亿元;一年期以内非保本投资理财不超过55亿元;货币市场基金不超过10亿元;一年期以内结构性存款灵活配置。
关于理财资金来源、理财受让方、风险提示以及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等内容均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保持一致。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自有资金理财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根据公司2022年资金余额预测,同意将2022年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该等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将理财产品范围调整为“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22年资金余额预测,同意公司将2022年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由不超过8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110亿元,将理财产品范围调整为“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