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
月
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业务,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三、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核查,公司制定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