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各位董监高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039号公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姜滨、唐微、李峰、白轶明、朱国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040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战宏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战宏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峰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峰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白轶明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白轶明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