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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2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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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1-2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3-4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联系电话: telephone:+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传真: facsimile:+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XYZH/2022JNAA10229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并保证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明装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明装备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白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弓|第2号_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

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36’986’301股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65元’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扣除4’200》000·00元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后’将余额495’799,998.65元存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16220100100328976).

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3’365》081.42元(其中:律师费用471’698.12元、审计及验资费用518’867.92元、保荐费用1’698’113。21元、登报费用547,169.81元、中登登

记费129’232.36元)’实际募集资金挣额为人民币492’434’917.23元’此外’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37’735·83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92’672’653.0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8日出具

XγZH/2022JNM1004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挣额

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l■■■■■■■■■■■■■■■■■■■■■

0O0□0[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偿还公司有息负债3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

合计5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迸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需求,对本公司有息负债清偿)|顶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7,327’345.59元,其中

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962’264.17元。截至2022年7月2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2,855’647.46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不含税金额|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拟置换金额项目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登报费用中登登记费合计

5’660,377.38471’698.12518’867.92547’169.81129’232.367’327,345·59

1’698》11a21

471’698.12518’867.9237’735.85129’232.362’855’647·46

1’698’113·21471’698.12518,867·9237’735.85129’232.362’855,647·4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37’735.83元’此款项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此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617’911.63元(不含税)。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_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探』||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华明电憾警股份有限公司

|「2d2z年8月19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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