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梁军先生、监事周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和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和注销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和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等事项影响公司
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的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