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清理方案的公告
方案目的:为加大公司应收款项清收力度,减少应收款项呆坏账风险,加速货款回笼,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方案。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轴承业务板块的应收款项,桂林海威公司、装备制造等公司参照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制订具体方案报宝塔实业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一、清理范围
1.公司范围: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北轴承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子公司。
2.清理基准日及期限: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清理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3.清收范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发出商品)。
二、清理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客户信用状况、合同账期、账龄、是否合作等进行分类,采取自行清收、发律师函清收、诉讼清收、委托第三方清收、核销、转让等方式。
三、清收激励办法
对持续合作的客户,按清收金额给予相关清收人员(单位)清收金额3%-9%不等的奖励。对于不再发生业务往来且正常经营的客户,按收回的应收款项年限给予相关清收人员(单位)清收金额10%-30%不等的奖励。对于不再发生业务往来且经营不正常的客户,客户破产清算、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停止营业、死亡、失踪的,提供相关证明后报备清收,报备清收给予清收金额50%的奖励。
四、应收款项法律清收
按照清理目标及职责分工,由合规风控部牵头负责应收款项法律清收的具体工作。
五、应收账款核销
对于证据确凿且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核销决策后进行核销。
六、应收账款转让
对于符合转让条件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由财务中心牵头按照规定流程梳理出资产包,经相关中介机构
认定及估值,履行相关权限审批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转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