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3名董事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原柴油机厂闲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清理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