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
兑现的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兑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姓名 | 职务 | 2021年绩效薪酬(万元) |
李昌盛 | 总经理 | 4.59 |
李修勇 | 副总经理 | 3.37 |
周百岭 | 副总经理 | 3.67 |
郭维宏 | 副总经理 | 1.21 |
马金保 | 财务总监 | 2.75 |
四、备查文件
1.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关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21年度考核和绩效薪酬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