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年青: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意见

1、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购销、服务等业务,获得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出审议额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况。

2、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主要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在授权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担保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二、关于《关于对公司万年水泥厂老厂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报废处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资产处置事项的进展决定相关后续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内部的决策效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处置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

三、关于《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行权价格调整。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