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9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ubei Hongyuan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Co., Ltd.

(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1-1-1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股票的发行总量不超过4,725.72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最终发行数量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00.68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原材料行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乙醛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乙二醇。上述化工原材料所处行业发展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其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受乙二醇市场供需关系和原油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乙二醇的采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醇平均采购价格(不含税)分别为4,084.22元/吨、3,399.52元/吨和4,674.98元/吨。虽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调整存在滞后的可能性,因此上游行业产品价格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造成影响。如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甲硝唑、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鸟嘌呤和六氟磷酸锂等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甲硝唑原料药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85,074.44元/吨、88,382.41元/吨和88,674.60元/吨;乙二醛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4,876.96元/吨、4,594.63元/吨和4,869.14元/吨;乙醛酸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1,188.53元/吨、9,921.93元/吨和8,327.10元/吨;2-甲基-5-硝基咪唑的平均销售单价为29,691.30元/吨、31,486.20元/吨和33,483.24元/吨;鸟嘌呤的平均销售单价为149,861.77元/吨、150,894.33元/吨和145,300.56元/吨;六氟磷酸锂的平均销售单价为75,755.01元/吨、67,077.06元/吨和278,926.80元/吨,产品平均售价波动较大。公司下游客户

1-1-4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客户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若公司下游客户所在行业出现停滞甚至下调,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和价格,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并在污染治理上加大投入,不断优化工艺及设备。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虽然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但公司仍存在由于人员操作等问题导致环保设备使用不当或废物排放不合格等情况而被环保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可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增加排污治理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等物质,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不能排除因设备老化、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86%、38.43%和33.68%,先升后降;公司各主要产品(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和六氟磷酸锂)毛利率亦出现较大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到乙二醇等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各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假定产品成本、数量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乙二醇采购价格上涨、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对公司2021年毛利率、

1-1-5

利润总额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原材料各主要产品
乙二醇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六氟磷酸锂
价格波动1.00%-1.00%-1.00%-1.00%-1.00%-1.00%-1.00%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0.20-0.12-0.10-0.04-0.12-0.02-0.15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0.58%-0.53%-0.42%-0.17%-0.53%-0.10%-0.66%
报告期内价格最大波动(原材料为最大价格上升比例,各主要产品为最大价格下降比例)37.52%-5.79%-16.07%---3.71%-11.46%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7.53-0.71-1.58---0.08-1.77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21.79%-3.08%-6.73%---0.35%-7.53%

注:报告期内,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和甲硝唑产品价格持续上涨。

除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外,若未来宏观环境发生变化、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安全或环保监管政策法规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和直接人工成本上涨、产品议价能力降低、行业产能短期内过快扩张导致产能过剩、下游需求减少等,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主要产品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六)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7,441.14万元、130,294.36万元和157,785.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112.41万元、25,686.21万元和48,538.57万元,经营业绩受多重因素影响呈现较大波动。尽管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且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未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但从行业的发展过程来看,供给和需求随时都有可能因各种因素产生波动,公司未来发展仍将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下游市场需求等外部影响,同时也与公司的研发创新、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产能布局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新生产线投产后长期未达到满产运行,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而出现下滑,极端情况下不排除出现下滑超过50%的可能。

二、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

1-1-6

股权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规定,并根据公司出具的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在保持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应充分注重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2)股利分配原则:充分注重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

1-1-7

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3)股利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前款所称的“重大资金安排”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10,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1-1-8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或调整股利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3月财务报表的相关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中审众环审阅并出具了“众环阅字(2022)0110002号”《审阅报告》。

根据《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1-9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3-312021-12-31
资产合计295,255.55243,225.67
负债合计109,756.6275,427.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5,498.92167,798.34
所有者权益合计185,498.92167,798.34

2、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45,116.0833,796.30
营业利润19,255.689,607.70
利润总额19,230.349,518.39
净利润17,679.758,28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79.758,285.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59.118,172.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5.045,424.64

审计报告截止日后,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活动现金流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也不存在重大依赖,净利润未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所签订的协议均正常履行,公司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和销售价格、行业地位、市场竞争、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未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公司202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约为85,000.00万元至9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21.65%至35.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8,000.00万元至3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41.38%至

61.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6,000.00万元至3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33.15%至53.64%。上述2022

1-1-10

年1-6月预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初步估计情况,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1-1-11

目 录

本次发行简况 ...... 1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 ...... 3

二、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5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6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8

五、公司202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 9

目 录 ...... 11

第一节 释 义 ...... 16

一、一般术语 ...... 16

二、专业术语 ...... 17

第二节 概 览 ...... 19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9

三、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1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情况 ...... 21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2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3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 26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2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7

一、经营风险 ...... 27

1-1-12二、财务风险 ...... 30

三、技术风险 ...... 3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33

五、内控风险 ...... 34

六、不可抗力风险 ...... 35

七、发行失败风险 ...... 3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36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9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9

五、新三板挂牌情况 ...... 43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 45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 46

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0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52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 69

十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81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 8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8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6

三、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情况 ...... 167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 171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 ...... 188

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92

七、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210

八、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 210

九、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221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22

1-1-13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缺陷及改进情况 ...... 222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22三、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224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经营的情况 ...... 225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 226

六、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26

七、同业竞争 ...... 228

八、关联方 ...... 228

九、关联交易 ...... 23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43

一、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及其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 243

二、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44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 250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50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52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91

七、分部信息 ...... 292

八、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适用税率和税收优惠 ...... 292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294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95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343

十二、偿债能力分析 ...... 368

十三、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77

十四、报告期内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 382

十五、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83

十六、盈利预测报告 ...... 384

1-1-14十七、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 384

十八、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 386

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88

二十、公司202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 39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92

一、募集资金管理与投向 ...... 392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9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 394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39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399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影响 ...... 400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400

八、固定资产变化与收入变动的匹配关系 ...... 412

九、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13

十、未来发展规划 ...... 414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18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18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42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21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21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 422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42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44

一、重要合同 ...... 444

二、对外担保事项 ...... 446

三、重大诉讼、仲裁和违法事项 ...... 446

第十二节 声明 ...... 44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4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4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49

1-1-15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51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53

六、资产评估机构一声明 ...... 454

七、资产评估机构二声明 ...... 456

八、验资机构声明 ...... 457

第十三节 附件 ...... 458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58

二、文件查阅联系方式 ...... 458

1-1-16

第一节 释 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用语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宏源药业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有限罗田县宏源化学原料药有限公司、湖北省宏源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
弘愿基金会湖北省弘愿慈善基金会
同德堂药业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
新诺维湖北新诺维化工有限公司
双龙药业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
化学科技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武穴宏源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长鸿置业罗田县长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楚天舒药业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
宏源氟化工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麦步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中蓝宏源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中化蓝天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信用担保公司罗田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罗田农商行湖北罗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农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奥翔药业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3229)
富祥药业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497)
东亚药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5177)
新天地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监
公司章程、章程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17

国家药监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指本次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725.7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上市指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行为
报告期、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最近一年2021年
报告期末2021年12月31日

二、专业术语

原料药、API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即药物活性成分,是构成药物药理作用的基础物质,通过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等方法所制备的药物活性成分
化学原料药以化学合成为主要方法生产制造的原料药,是原料药体系中最大的组成部分
医药中间体Intermediate,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的一种物料
医药制剂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要,按照一定的剂型要求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品
专利药原创性的新药,经过对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后得以获准首次上市并拥有专利保护的药品
仿制药在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质量、作用以及适应症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
抗生素抗生素,也称抗菌素,是细菌、真菌或其他生物在繁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类具有杀灭或抑制微生物生长的物资(也可用人工合成的方法制备),主要功能是通过生物化学方式干扰致病菌的一种或几种代谢机能,使致病菌受到抑制或被杀灭
三氨物2,4,5-三氨基-6-羟基嘧啶硫酸盐
收率在某一个产品或某一步反应中,产出的目的产品与投入的主要原料之比,一般用重量百分比来表示
GMP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DMFDrug Master File,即药物主档案;系反映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的一套完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生产厂简介、具体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生产工艺和设备描述、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WTO世界贸易组织
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DQMEuropean Directorate for the Quality of Medicines,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
EMEAEuropean Agency for the Evaluation of Medicinal Products,欧盟药品审评管理局
OTC非处方药,是指无需医生处方、可以直接在药店柜台购买的药品

1-1-18

IQVIA艾昆纬(IQVIA Holdings Inc.),原名:Quintiles IMS Holdings, Inc.,是一家提供综合信息和技术支持的医疗保健服务的公司,是致力于运用全球领先的信息和技术,为全球药业市场提供广泛的医疗市场信息、技术和服务解决方案的商业咨询服务公司
药品注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药品注册批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允许药品企业进行某特定药品生产的批准文件
化学合成化学合成技术,是指公司利用特定的化学反应,用于生产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等产业链条中的产品
CD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1-19

第二节 概 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1月21日
英文名称Hubei Hongyuan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Co.,Ltd.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8日
注册资本352,749,600元法定代表人尹国平
注册地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
控股股东尹国平、阎晓辉及廖利萍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及廖利萍
行业分类“C27 医药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4日在新三板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宏源药业”、证券代码为“831265”。目前股票已暂停转让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725.7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725.7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00.6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1-20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设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承销、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初步询价日期【】年【】月【】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年【】月【】日
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三、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100004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总额(万元)243,225.67175,163.98178,255.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67,798.34118,423.7792,714.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53%27.78%42.95%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收入(万元)157,785.94130,294.36157,441.14
净利润(万元)49,385.0025,718.5031,383.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9,385.0025,718.5031,383.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8,538.5725,686.2124,112.41
基本每股收益(元)1.400.730.89
稀释每股收益(元)1.400.730.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51%24.36%40.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9,609.5214,239.3823,327.19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09%3.42%3.42%

1-1-21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较完善的医药产业链,产品主要包括乙二醇反应链条上的相关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医药制剂和氰乙酸甲酯、盐酸胍反应链条上的相关医药中间体等产品,产品销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亦生产锂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材料之一——六氟磷酸锂。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在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医药制剂等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凭借产品的优势地位,公司与多家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有机化学原料32,274.5620.58%28,361.3821.86%27,369.1417.68%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79,270.8850.54%87,884.4967.74%106,750.4168.96%
医药制剂8,548.835.45%8,156.306.29%8,686.985.61%
新能源35,921.3522.90%4,819.083.71%11,410.457.37%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826.240.53%516.400.40%589.370.38%
合 计156,841.85100.00%129,737.66100.00%154,806.34100.00%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情况

(一)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就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始终把“创新、发展”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经过多年的不断摸索、创新,公司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拥有成熟的氟化、氢化、烷基化、硝化、氧化等危险化学工艺及高温反应(500-600摄氏度)、低温结晶(零下40-50摄氏度)等规模化大生产技术,并在主要产品生产方面,拥有自己独创、先进的工艺,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技术优势。公司核心技术覆盖从基础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到医药制剂,产品上涉及抗细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核心技

1-1-22

术体系健全、覆盖产品种类众多,多项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过多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公司绝大部分营业收入来源于核心技术产品,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6%以上。公司还就与核心技术有关的科技成果申请了多项专利、药品(产品)批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取得药品批准文号47个、原料药备案号6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2个、境内保健食品注册号2个、饲料添加剂产品文号1个。

(二)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管理层深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科技创新乃企业活力的源泉,唯有不断创新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才能在行业未来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基于此理念,公司不断努力研发行业前沿技术,改进工艺流程,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激励机制和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公司具备较雄厚的研发条件和实力,拥有研发及检测设备达500余台套,配备有ICP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仪、X射线荧光衍射仪、干法激光粒度仪以及各类光谱、色谱仪等先进分析检测设备以及从零下80摄氏度超低温至600摄氏度以上的超高温、从

0.01Pa高真空至200个大气压等条件的实验设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58人(含兼任管理人员3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64人,拥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16人。此外,公司与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等知名高校保持密切交流和良好合作研发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目前在研项目30多个,涵盖医药制剂、原料药、中间体和有机化学原料等领域,既有新产品又有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如这些研发项目均能顺利取得研发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心技术,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善产业链,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进一步更快发展。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1-1-23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100004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2021年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686.21万元、48,538.57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述股票上市标准的要求。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725.7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1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15,393.0015,393.002020-421182-27 -03-074220黄环审[2021]30号
2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20,680.0020,680.002020-421182-27 -03-074201黄环审[2021]29号
3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29,000.0029,000.002020-421123-27 -03-073960黄环罗函[2021]7号
合 计65,073.0065,073.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1-2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本次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4,725.7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最终发行数量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格:【】元/股(本次发行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或通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6、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0、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设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对象

12、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1)承销、保荐费用【】万元

(2)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万元

1-1-25

(3)律师费用【】万元

(4)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国平
住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8号
电话0713-5109598
传真0713-5072024
联系人尹聃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940
保荐代表人谢广化、肖继明
项目协办人马向涛
其他联系人肖舜华、赵永强、范一平、睢智媛、王英麒、李斌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炯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陈鹏、朱嘉靖

(四)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范桂铭、杨云

(五)评估机构一

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1615号706室-3

1-1-26

电话021-63391088
传真021-63391116
经办资产评估师戴健、王睿

(六)评估机构二

名称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家望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1栋4层
电话027-85826645
传真027-85841959
经办资产评估师于杰、胡文胜、余文婷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户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股东,分别持有发行人0.30%和1.64%的股份。民生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2015年通过认购发行人定向发行的股票而成为发行人股东。除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初步询价日期【】年【】月【】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年【】月【】日
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1-1-27

第四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原材料行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乙醛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乙二醇。上述化工原材料所处行业发展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其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受乙二醇市场供需关系和原油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乙二醇的采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醇平均采购价格(不含税)分别为4,084.22元/吨、3,399.52元/吨和4,674.98元/吨。虽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调整存在滞后的可能性,因此上游行业产品价格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造成影响。如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甲硝唑、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鸟嘌呤和六氟磷酸锂等产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甲硝唑原料药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85,074.44元/吨、88,382.41元/吨和88,674.60元/吨;乙二醛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4,876.96元/吨、4,594.63元/吨和4,869.14元/吨;乙醛酸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1,188.53元/吨、9,921.93元/吨和8,327.10元/吨;2-甲基-5-硝基咪唑的平均销售单价为29,691.30元/吨、31,486.20元/吨和33,483.24元/吨;鸟嘌呤的平均销售单价为149,861.77元/吨、150,894.33元/吨和145,300.56元/吨;六氟磷酸锂的平均销售单价为75,755.01元/吨、67,077.06元/吨和278,926.80元/吨,产品平均售价波动较大。公司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客户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若公司下游客户所在

1-1-28

行业出现停滞甚至下调,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和价格,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并在污染治理上加大投入,不断优化工艺及设备。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虽然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但公司仍存在由于人员操作等问题导致环保设备使用不当或废物排放不合格等情况而被环保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随着环保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可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增加排污治理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等物质,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不能排除因设备老化、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拥有较完善的医药产业链。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用药人的健康和生命,如果因产品质量和药效问题而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将对药品生产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对于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来说,由于产品制作过程较长、工艺复杂、质量要求高、涉及到的环节较多,且产品完成后涉及仓储、物流、进一步制造加工、销售等诸多环节,对各方面的管理能力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可有效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达到相关质量要求,但假如公司在原料、生产、仓储、物流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或不能持续改进质量控制体系以适应生产经营的变化,则将对公司的市场

1-1-29

声誉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经营资质获取风险

公司属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涉及原料药、医药制剂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内医药行业的监管法规,公司生产经营需取得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等。尽管公司目前已经依法取得了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但未来若政府部门对资质和认证标准进行调整,或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业务开展所必需的经营资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七)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及产品准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2,224.15万元、28,028.35万元和27,644.37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82%、21.60%和17.63%。此外,公司的下游经销商(贸易商)购买公司产品后亦有销售至境外。如果未来我国相关产品出口政策、产品进口国或地区进口政策、国际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主要出口市场的产品准入政策趋严导致公司不能满足其相关产品准入标准,或公司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因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因素导致该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进口关税大幅提高、设置或提高其他贸易壁垒、我国与该等国家或地区的贸易结算受到较大限制或者该等国家或地区出现抵制我国商品的风潮等,将对公司的产品出口带来一定影响。该等因素不利变化亦会对公司下游经销商(贸易商)的出口带来影响,并进而影响到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2002188,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12月1日,公司再次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2000980,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1-30

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可能上升,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86%、38.43%和33.68%,先升后降;公司各主要产品(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和六氟磷酸锂)毛利率亦出现较大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到乙二醇等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各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收入占比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假定产品成本、数量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乙二醇采购价格上涨、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对公司2021年毛利率、利润总额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原材料各主要产品
乙二醇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六氟磷酸锂
价格波动1.00%-1.00%-1.00%-1.00%-1.00%-1.00%-1.00%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0.20-0.12-0.10-0.04-0.12-0.02-0.15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0.58%-0.53%-0.42%-0.17%-0.53%-0.10%-0.66%
报告期内价格最大波动(原材料为最大价格上升比例,各主要产品为最大价格下降比例)37.52%-5.79%-16.07%---3.71%-11.46%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7.53-0.71-1.58---0.08-1.77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21.79%-3.08%-6.73%---0.35%-7.53%

注:报告期内,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和甲硝唑产品价格持续上涨。

除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外,若未来宏观环境发生变化、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安全或环保监管政策法规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和直接人工成本上涨、产品议价能力降低、行业产能短期内过快扩张导致产能过剩、下游需求减少等,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主要产品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7,441.14万元、130,294.36万元和157,785.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31

24,112.41万元、25,686.21万元和48,538.57万元,经营业绩受多重因素影响呈现较大波动。尽管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且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未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但从行业的发展过程来看,供给和需求随时都有可能因各种因素产生波动,公司未来发展仍将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下游市场需求等外部影响,同时也与公司的研发创新、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产能布局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新生产线投产后长期未达到满产运行,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而出现下滑,极端情况下不排除出现下滑超过50%的可能。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进行定价和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为:一方面,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以本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变化,对主要产品的收入及利润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结汇期间,公司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亦直接影响公司业绩。若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基准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1.32%、24.33%和33.92%。公司截至2021年底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7,798.34万元。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净资产额将有进一步较大幅度增长。虽然公司测算募投项目投产后运营期年均实现净利润总额9,859.22万元,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且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快速扩张而引发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808.03万元、34,345.60万元和38,448.2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9.31%、36.51%和37.34%,剔除拟开发土地后,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821.48万元、18,714.84万元和21,809.00

1-1-32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未来存货规模可能继续增长,如果公司存货管理不善或公司产品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存货不能及时变现,并使得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同时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现金流,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是一家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的医药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5,387.33万元、4,453.56万元和4,871.2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2%、3.42%和3.09%。医药行业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探索需要经历长时间的积累,具有技术难度大、前期投入大、审批周期长等特点,因此技术创新风险较高。如果新产品和新工艺未能研发成功或者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则可能导致产品开发失败,进而影响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效益的实现。另外,如果开发的新产品和新工艺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市场推广方面出现阻碍,致使新产品不能批量生产,则将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本,并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研发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取决于在保持现有产品的基础上,不断研发并及时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新产品研发需要公司管理层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在是否要进行新产品的研发以及何时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方面能够及时作出决策并推动相关部门执行。如果公司不能掌握市场发展趋势进而及时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可能导致公司新产品研发不及时的风险。

(三)核心人员和技术流失的风险

研发团队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关系到公司能否保持行业内的技术优势、经营的稳定性及可持续发展,随着国内化学原料药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本行业对于核心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明显。虽然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研发体系、激励机制和技术保密措施,核心技术人员均已在公司工作多年,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不能排除竞争对手会通过各种可能的手段与公司抢夺人才,或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公司的技术秘密。如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或核心技术人员流

1-1-33

失而公司无法及时找到合适人选替代,或核心技术失密,公司的正常生产、研发可能会因此受到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产品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产品覆盖范围及覆盖率将进一步提升,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如果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市场开拓不力或市场需求饱和、市场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产能消化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产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对未来市场行情、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等变动趋势的判断,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预期可实现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合理预测。根据测算,募投项目投产后运营期年均可实现净利润9,859.22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该等经济效益测算为预测性信息,不表明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未来可实现的经济效益作出了任何保证或承诺。

本次募投项目以公司现有的技术特点、生产水平、产品优势、经营规模、销售模式和业务发展方向等为基础,经过公司慎重研究、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本次募投项目在设计论证时符合当时的公司、行业及政策情况,同时公司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技术、人才、市场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但由于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投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折旧费用4,626.17万元,由此产生的新增折旧费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压力。若行业整体经营状况恶化、市场竞争加剧、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或者公司管理层及储备人才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三)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产能扩大,丰富公司产业布局,对公司的

1-1-34

未来发展、经营水平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作用,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形成了成熟的核心技术,但受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供求变化、工程管理、设备采购、天气因素等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依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无法按期竣工、投产的风险。

(四)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58,976.23万元。按照公司现行会计政策,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折旧费用4,626.17万元。尽管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会为公司带来可观利润,投产后运营期年均可实现净利润9,859.22万元,足以抵消因此新增的折旧费用,但由于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开始产生效益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初期阶段,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甚至可能造成公司利润水平下降。

五、内控风险

(一)管理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本次发行成功及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业务规模将大幅提高,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公司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如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不能适应上述变化,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二)不当控制风险

尹国平、阎晓辉和廖利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50.78%的股权。此外,尹国平担任公司董事长、阎晓辉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对公司经营方针、重大决策等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控制或影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如果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从而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

1-1-35

六、不可抗力风险

(一)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自然灾害的风险,如地震、洪水、火灾、风灾等。这些自然灾害及其产生的次生灾害将可能对公司的原料供给、电力供应、产品生产和产品销售产生较大的影响,也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下游客户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因此,如果这些自然灾害发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各地采取了隔离、推迟复工、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聚集等防疫管控措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地处湖北省,为新冠疫情的重灾区之一,因此新冠疫情的爆发对公司2020年度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较长时间未能恢复正常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新冠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包括:不时爆发的疫情对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扰动;新冠疫情对公司下游直销客户以及经销商下游用户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进而对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产生影响;新冠疫情对患病及就诊人次的影响对部分产品的终端医药制剂的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向上传导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新冠疫情对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造成影响,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等等。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疫情尚未有明显消退的迹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持续产生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投资者认购公司股票主要基于对公司当前市场价值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肯定。由于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对行业以及公司业务的理解各有不同,若投资者不认同公司的价值、未来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则可能存在有效报价不足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情形,从而导致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1-1-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Hongyuan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35,274.96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国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1月21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8日
住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8号
邮政编码438600
联系电话0713-5109598
传真0713-5072024
互联网网址www.hbhypharm.com
电子邮箱hongyuan@hbhypharm.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负责人尹聃
电话0713-510959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宏源有限成立于2002年1月21日,设立时名称为“罗田县宏源化学原料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由尹国平等37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5万元、实物资产45万元出资设立。

根据湖北罗田兴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罗兴会师验(2002)第006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1月15日,宏源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万元整,其中货币资金5万元,实物出资45万元。

宏源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尹国平6.2512.50
2徐双喜3.1256.25
3刘展良3.1256.25
4雷高良3.1256.25
5段小六3.1256.25
6夏晓春3.1256.25
7龚炳涛3.1256.25
8周新华3.1256.25
9李小雄3.1256.25

1-1-37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0何建平1.8753.75
11邓支华1.252.50
12胡荣希0.6251.25
13方国斌0.6251.25
14余正益0.6251.25
15廖中柱0.6251.25
16丁志华0.6251.25
17徐林0.6251.25
18付世明0.6251.25
19林建刚0.6251.25
20刘世安0.6251.25
21汪林涛0.6251.25
22李鸣放0.6251.25
23刘华华0.6251.25
24付迪0.6251.25
25唐卫华0.6251.25
26李国新0.6251.25
27胡云国0.6251.25
28余松林0.6251.25
29廖俊学0.6251.25
30晏庆龙0.6251.25
31张海纯0.6251.25
32姚胜苏0.6251.25
33王建兵0.6251.25
34肖耀东0.6251.25
35李钢锋0.6251.25
36程思远0.31250.625
37史建军0.31250.625
合 计50.00100.00

2002年1月21日,宏源有限取得了由罗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11231002149。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2月24日,宏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宏源有限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4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宏源有限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71013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1月31日,宏源有限净资产为15,842.70万元。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宏源有限经审计后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098号”《评估报告》,确认宏源有限截至2014年1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244.93万元。

1-1-38

2014年2月24日,宏源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关于设立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约定以宏源有限截至2014年1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5,842.70万元折合股份7,000万股,剩余净资产8,842.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全体股东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75003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3月12日,公司已将宏源有限截至2014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842.70万元按1:0.4418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7,000万股,大于股本部分8,842.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4月8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21123000005111”的《营业执照》。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阎晓辉2,427.5034.68
2尹国平1,527.5021.82
3徐双喜630.009.00
4廖利萍600.008.57
5弘愿基金会270.003.86
6雷高良180.002.57
7刘展良180.002.57
8段小六180.002.57
9肖家怀150.002.14
10李小雄120.001.71
11邓支华120.001.71
12龚琛120.001.71
13何建平60.000.86
14丁志华60.000.86
15肖耀东60.000.86
16程思远60.000.86
17廖胜如55.000.79
18徐胜50.000.71
19瞿嵘37.500.54
20李国新30.000.43
21肖拥华25.000.36
22刘展鹏25.000.36
23夏天10.000.14
24刘华华7.500.11
25张海纯7.500.11
26龚伟朝7.500.11
合 计7,000.00100.00

1-1-39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变化较大,系因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交易导致。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之前公司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一)2002年租赁、收购恒日股份部分资产

1、租赁、收购恒日股份部分资产的背景

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日股份”)成立于1997年8月,为湖北省罗田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罗田国资”)的控股子公司。1999年罗田国资所持恒日股份76.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昊华”),中国昊华成为恒日股份的控股股东。2004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856号)批准,中国昊华所持恒日股份76.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罗田国资,恒日股份的控股股东变更为罗田国资。在中国昊华控股恒日股份期间,因恒日股份的注册及生产经营地在湖北省罗田县,且主要生产经营员工来自罗田县,恒日股份的实际经营受中国昊华及罗田县国资部门共同管理。

恒日股份是一家生产小氮肥为主的化肥企业,企业债务重、人员多、流动资金紧缺,再加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滑,导致2001年停产半年多,数百名在职员工生活无着落。

2、租赁、收购恒日股份部分资产的具体情况

为缓解恒日股份的困境,盘活国有资产,解决职工就业问题,恒日股份拟将合成氨、有机产品、塑料等生产线分别采用租赁、买断等民营化经营方式,推动恒日股份的经营体制改革。罗田县国企民营改革领导小组于2001年12月出具《关于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及近期总体运作方案>及有机生产线承租人的批复》(罗企改办[2001]07号),同意恒日股份各分公司(或独立生产线)

1-1-40

实行租赁经营。同时,中国昊华于2002年1月出具《关于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中昊企发[2002]016号),同意恒日股份总体运作方案;2002年6月中国昊华出具《关于同意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化和规范改革方案的批复》(中昊企发[2002]156号),同意由宏源有限租赁恒日股份的有机生产线,并购买有机生产线的流动资产;2002年6月30日,经恒日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宏源有限购买恒日股份有机生产线中未抵押的机器设备和厂房,收购方式为宏源有限承担恒日股份与前述资产价值等额的负债。

2002年6月28日,宏源有限与恒日股份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宏源有限承租恒日股份有机生产线的部分资产。2002年8月16日,宏源有限与恒日股份、罗田县恒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恒日股份之全资子公司)共同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宏源有限购买恒日股份有机生产线的部分资产。上述《资产租赁合同》和《资产转让合同》相关资产,共同构成恒日股份有机生产线所涉的资产。鉴于当时恒日股份有机生产线资产部分处于抵押状态,因此宏源有限采取租赁抵押资产、买断未抵押资产的方式取得恒日股份有机生产线的经营权。上述交易已经湖北永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鄂永会师评报字[2002]第021号”《关于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02年6月30日,恒日股份有机产品生产线所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合计为1,108.96万元。其中,宏源有限购买的固定资产部分的评估值为

663.03万元,租赁的固定资产部分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445.93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已经向中国昊华履行备案程序。宏源有限上述资产的购买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作价663.03万元;租赁资产的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

罗田县国有企业民营改革领导小组于2002年8月出具《关于同意转让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的批复》(罗企改[2002]07号),同意恒日股份将有机生产线未抵押部分资产出售给宏源有限。

(二)2008年、2009年购买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的破产资产

1、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破产过程

恒日股份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5日通过决议,恒日股份、湖北恒日化工

1-1-41

总厂(以下简称“恒日总厂”,系罗田县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恒日股份系于1997年分立恒日总厂的部分优质资产而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分别于2006年3月10日、6月16日作出决议,同意企业破产预案。罗田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6月22日出具《关于同意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罗政函[2006]31号)和《关于同意湖北恒日化工总厂破产的批复》(罗政函[2006]32号),同意恒日股份、恒日总厂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受理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的破产申请。鉴于恒日股份、恒日总厂已严重资不抵债,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裁定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破产,并指定成立清算组接管恒日股份、恒日总厂。

2007年9月,罗田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公开处置湖北恒日化工股份公司破产资产的批复》(罗政函[2007]61号)、《关于同意公开处置湖北恒日化工总厂破产资产的批复》(罗政函[2007]62号),同意恒日股份清算组公开处置恒日股份的资产、恒日总厂清算组公开处置恒日总厂的资产。

2007年9月,罗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意见的批复》(罗国资[2007]10号)、《关于湖北恒日化工总厂资产处置意见的批复》(罗国资[2007]11号),同意公开处置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的国有资产,并确认恒日股份拥有的全部资产价值29,142,804.46元(经罗田兴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罗田县土地估价事务所、罗田县天平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恒日总厂拥有的全部资产价值6,830,251.22元(经罗田兴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罗田县土地估价事务所、罗田县天平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恒日股份和恒日总厂经评估的资产价值合计为35,973,055.68元。

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参考经评估的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的全部资产价值,委托湖北三公拍卖有限公司先后于2007年9月和2007年12月以总计3,237万元、2,800万元作为参考价进行公开拍卖并在黄冈日报上公告,但两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办理竞买登记而流拍。

2、宏源有限购买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破产资产过程

2008年4月,根据罗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意见,罗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湖北恒日化工总厂和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

1-1-42

意见的批复》(罗国资[2008]1号),同意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破产财产进行协议转让,由宏源有限整体收购,转让价格为2,100万元。2008年4月,宏源有限与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分别签订《破产资产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以总计2,100万元购买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的相关资产。

2009年9月,根据罗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意见,罗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湖北恒日化工总厂和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意见的批复》(罗国资[2009]4号),同意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的破产财产处置协议转让价格由2,100万元调增至2,323万元。同时因城市规划红线调整后新增的11,344.53平方米土地以77万元价格协议转让给宏源有限。2009年11月,宏源有限与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分别签订《补充协议(二)》,宏源有限购买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相关资产的价格调整为2,400万元。

2009年11月13日,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出具(2009)罗民二破字第010-4号、011-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恒日股份清算小组、恒日总厂清算组在处置破产企业资产中程序合法,两次流拍后,在与原承租企业签订协议变卖破产企业资产前,征得了抵押权人同意,并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存在有损害抵押权人利益和流失国有资产的情况。其处置资产的行为合法,签订的买卖协议有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2条的规定,裁定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处置破产企业资产的行为有效,与宏源有限签订的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2009年12月30日,宏源有限与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签署《资产交接的说明》,确认宏源有限向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购买的上述资产正式交接完毕。

根据宏源有限与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于2012年7月2日签署的《对账确认书》,截至2012年6月30日,宏源有限与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之间的所有往来款项相抵减后,宏源有限尚欠恒日股份清算组共计2,067,529.68元。2012年7月6日,宏源有限向恒日股份清算组支付2,067,529.68元。至此,宏源有限与恒日股份清算组、恒日总厂清算组之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已经结清。

1-1-43

(三)政府部门关于公司上述两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收购国有资产的意见针对宏源有限2002年租赁、收购恒日股份部分资产,2008年、2009年购买恒日股份、恒日总厂破产资产的行为,相关政府部门出具了如下意见:

2014年5月,罗田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收购相关事宜确认的批复》(罗政函[2014]35号),认为公司租赁、购买国有资产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且经有权机关批准同意并经司法裁定,真实、有效。公司合法拥有所购买的资产,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形和纠纷。

2014年6月,黄冈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收购相关事宜确认的批复》(黄冈政函[2014]57号),认为宏源药业及其前身宏源有限历史沿革中相关国有资产租赁、收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且经有权机关批准同意并经司法裁定,真实、有效,宏源药业合法拥有购买的资产。2016年4月,黄冈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法性的报告》(黄冈政文[2016]28号),确认宏源有限受让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恒日化工总厂破产财产的程序合法,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抵押权人利益和流失国有资产的情况。

2016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确认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法性的批复》(鄂政函[2016]50号),批复同意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法性的审核意见。

五、新三板挂牌情况

(一)新三板挂牌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2014年10月22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1573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4年11月4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宏源药业”,证券代码为“831265”。

1-1-44

(二)公司股票目前在新三板交易情况

根据股转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9]1843号),公司为创新层挂牌公司。目前公司股票交易处于暂停转让状态。

(三)新三板挂牌期间新增股东情况

自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新增股东702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新增股东合计持有公司8,783.24万股,持股比例

24.90%。上述新增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达到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和徐双喜,均在公司新三板挂牌前进入。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未新增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增股东不存在不适格的股东。

(四)新三板挂牌期间受到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来,公司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的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13日,公司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约见谈话和责令改正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268号)。公司于2015年开具7,900万元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违反了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作出的公开承诺。该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同时,公司在2015年半年报中未如实披露相应的事项,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与《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给予约见谈话和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2、2017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72号)。公司因在前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成本核算不规范,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留存危险废弃物处置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未披露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1-4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自新三板挂牌以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的其他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五)招股说明书与新三板信息披露差异情况

1、财务信息披露差异情况

由于前期会计差错,导致公司本次申报报告期财务信息与公司在新三板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差异。公司已就上述财务信息差异编制了《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中审众环出具了《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2)0100019号)。根据上述报告,公司本次申报财务信息与新三板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2、非财务信息披露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申报非财务信息与新三板披露的非财务信息的差异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原因:(1)披露的依据不同。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新三板根据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披露;(2)本次申报招股说明书根据最新情况进行了更新;(3)披露口径差异;(4)招股说明书更正了新三板信息披露的错误。公司本次申报非财务信息与新三板披露的非财务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示如下:

1-1-46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1家全资孙公司和3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情况

1、湖北新诺维化工有限公司

新诺维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新诺维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4,941万元实收资本4,941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主要从事鸟嘌呤等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一部分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8,329.67
净资产2,483.26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391.87

1-1-47

2、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

双龙药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年3月4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吴家山台商投资区油纱路特9号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主要从事医药制剂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一部分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6,185.16
净资产1,113.78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164.40

3、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

同德堂药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凤山大道9号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主要从事医药制剂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一部分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8,977.17
净资产-1,912.14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533.59

4、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化学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2-6号工行广场B、C栋B单元15层G号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为公司销售业务的一部分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1,150.58
净资产667.34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57.88

1-1-48

5、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武穴宏源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武穴市马口医药化工园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拟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尚未实际经营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11,985.59
净资产5,638.39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347.24

6、罗田县长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鸿置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罗田县长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北路(宏源药业)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未实际经营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21,234.90
净资产12.95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75.69

(二)全资孙公司情况

1、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氟化工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21年3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田镇马口医药化工园三期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拟从事含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尚未实际经营
股东结构公司子公司武穴宏源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422.33
净资产49.90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0.10

1-1-49

(三)参股公司情况

1、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

楚天舒药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900万元实收资本9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金银花露等饮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结构叶冬三持有其48%的股权,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叶超持有其8%的股权,付玉坤持有其8%的股权,闫立新持有其7%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湖北罗田兴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3,964.23
净资产446.75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113.88

2、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中蓝宏源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8,800万元实收资本8,8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六氟磷酸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司六氟磷酸锂业务一致
股东结构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59%的股权,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108,635.95
净资产52,282.43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46,777.66

3、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麦步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9月3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3幢201室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关系药品研发及技术转让,公司与其存在委托技术开发交易
股东结构赵陟勍持有其42.50%的股权,公司持有其42.50%的股权,上海

1-1-50

惠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5.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未经审计)项 目2021-12-31
总资产255.97
净资产212.27
项 目2021年
净利润-265.14

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阎晓辉、尹国平及尹国平之妻廖利萍分别持有公司25.11%、18.19%、7.48%的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50.78%的股份,且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因此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阎晓辉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22126197109******,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67弄。

尹国平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22125196004******,住所为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东坡井巷。

廖利萍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21123196404******,住所为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东坡井巷。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本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

(三)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徐双喜。

徐双喜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21123196605******,住所为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民建街。

1-1-51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在发行人及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任职情况、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经营决策中的作用、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非自然人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在公司的持股、任职情况、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持股情况任职情况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阎晓辉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5.11%的股份副董事长作为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督促推进决策实施、协助董事长工作并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代为履行相关职责(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
尹国平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8.19%的股份董事长作为公司股东、董事长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督促推进决策实施、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代表公司对外谈判联络、签署法律文件
廖利萍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7.48%的股份/作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1-1-52

姓名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持股情况任职情况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尹聃尹国平与其系父子关系,廖利萍与其系母子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事务/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5,274.96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725.72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阎晓辉8,858.5225.11%
2尹国平6,415.5018.19%
3廖利萍2,639.707.48%
4徐双喜2,634.667.47%
5湖北省弘愿慈善基金会1,062.883.01%
6段小六751.542.13%
7上海道基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5.002.08%
8雷高良651.001.85%
9肖拥华603.331.71%
10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79.741.64%
合 计24,931.8770.68%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职务
1阎晓辉8,858.5225.11%副董事长
2尹国平6,415.5018.19%董事长
3廖利萍2,639.707.48%-

1-1-53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职务
4徐双喜2,634.667.47%董事、总经理
5段小六751.542.13%监事
6雷高良651.001.85%监事会主席
7肖拥华603.331.71%总监
8刘展良574.781.63%董事、副总经理
9沈牧553.001.57%-
10王海云472.381.34%-
合 计24,154.4168.47%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国有法人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国有股性质
1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5.620.24%SS
2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560.21%SS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1.210.12%CS
4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180.11%SS
5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430.06%SS
6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580.05%SS
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310.06%CS
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10.01%SS
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00.02%CS
合 计308.790.88%-

注:“SS”指“国有独资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超过50%的境内企业”;“CS”指“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境内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境外自然人李娜持有本公司2,000股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情况

公司申报前12个月内(自2020年5月29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下同)新增股东均为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购买公司股票而来,不存在战略投资者。申报前12个月内公司新增股东456名,合计持有公司5.00%的股份,其中非自然人股东23名,合计持有公司1.5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433名,合计持有公司

3.51%的股份。

1、新增非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申报前12个月内,公司新增非自然人股东23名,合计持有公司1.50%的股份。前十名新增非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澳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54

名称浙江澳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8TQGW0B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玉涛
成立日期2017-06-06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永安大厦2503室-3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

浙江澳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孙玉涛4,500.0090.00%
2陶君500.0010.00%
合 计5,000.00100.00%

浙江澳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玉涛。

(2)芜湖瑞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芜湖瑞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069105660M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金富
成立日期2013-05-16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大福路沁园小区S2-115
经营范围从事机械制造业的投资、生产、销售及研发,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机械零部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技术咨询、开发和转让,商务管理咨询服务

芜湖瑞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王金富238.2039.70%
2刘霞77.1012.85%
3袁勇富39.006.50%
4胡学军30.005.00%
5滕兆斌30.005.00%
6刘洪岩30.005.00%
7王喜恩30.005.00%
8赵黔荣30.005.00%
9马廷友4.800.80%
10邵清波4.800.80%
11章青山4.800.80%
12安冬冬4.800.80%
13王红梅4.800.80%
14姜义涛4.500.75%
15张燕4.200.70%
16吉前4.200.70%
17吴海燕3.000.50%
18张鹏1.800.30%
19梁明章3.000.50%
20王刚2.700.45%

1-1-55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21刘江龙1.800.30%
22黄春程1.800.30%
23郭鹿3.900.65%
24施洋3.900.65%
25高维军4.800.80%
26王英锋6.001.00%
27谢冰4.500.75%
28宫学良2.400.40%
29王慧波5.400.90%
30杨刚3.000.50%
31周良田6.001.00%
32苟玉国3.000.50%
33安海1.800.30%
合 计600.00100.00%

芜湖瑞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金富。

(3)湖北华盛建设有限公司

名称湖北华盛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751005363U
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燕春
成立日期2003年6月9日
住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东方大厦)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通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厨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汽车、电线电缆、五金交电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湖北华盛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张燕春1,000.0035.71%
2蒋磊750.0026.79%
3何全义700.0025.00%
4高洪文350.0012.50%
合 计2,800.00100.00%

湖北华盛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燕春。

(4)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A5TH27
认缴出资额3,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8-21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1-1-56

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出资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贺庆2,131.5071.05%
2重庆华廷运输(集团)有限公司320.0010.67%
3刘鑫洋200.006.67%
4刘富勇200.006.67%
5谭钊88.002.93%
6张祥22.000.73%
7刘科16.500.55%
8黄雯11.000.37%
9杨鸥5.500.18%
10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00.18%
合 计3,000.00100.00%

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为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贺庆。

(5)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117562576X
注册资本222,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成立日期1991-02-20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9,356.5040.16%
2本钢集团有限公司47,500.0021.35%
3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629.5014.66%
4辽渔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13.48%
5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14.005.85%
6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4.49%
合 计222,500.00100.00%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31912U
注册资本310,340.5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巍

1-1-57

成立日期1996-05-0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143,922.4446.38%
2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397.2312.69%
3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38,343.7812.36%
4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3,979.231.28%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428.211.10%
6宁夏恒利通经贸有限公司1,875.510.60%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715.850.55%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509.370.49%
9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37.000.43%
10福建九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79.620.41%
合 计236,788.2576.2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7)中科招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中科招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W7LB1W
注册资本46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单祥双
成立日期2019-05-28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9层B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五金产品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科普宣传服务。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民用机场经营;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维修;通用航空服务;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民用航空维修技术培训;飞行训练;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飞行签派员培训;民用航空油料储运及加注油服务;民用航空油料检测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经营;住宿服务。

中科招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1-58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5,000.00100.00%
合 计465,000.00100.00%

中科招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单祥双。

(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2818871883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成立日期1997-06-09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40.00%
2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20.00%
3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20.00%
4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3,100.0015.40%
5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6,900.004.60%
合 计150,000.00100.0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50954541F
认缴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7-29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52号759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品牌策划,创意服务,会务服务,(金融软件、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出资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金海良375.0037.50%
2陈贤文250.0025.00%
3陈浩125.0012.50%
4孙洪利125.0012.50%
5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5.0012.50%
合 计1,000.00100.00%

1-1-59

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浩。

(10)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90805219J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祝唐美
成立日期2009-06-17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北路2号院10号楼10层1004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计算机网络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纸制品

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祝唐美1,200.00100.00%
合 计1,200.00100.00%

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祝唐美。

2、新增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申报前12个月内,公司新增自然人股东433名,合计持有公司3.51%的股份,其中前十名新增自然人股东持股占新增自然人股东持股的比重为36.76%。前十名新增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 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田军320583197210******中国江苏省(苏)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160.000.45
2庄海芳310110197303******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56.800.16
3晏飞421123197502******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39.140.11
4王晓君422126197211******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36.000.10
5王俊342625198809******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33.330.09
6潘安民410311195805******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高新辛店镇31.640.09
7李利庆420111197903******武汉市江岸区30.970.09
8郑胜鹏421123197302******湖北省罗田县25.580.07
9夏腊和422125196712******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21.810.06
10关宏伟310110196609******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19.700.06
合 计454.971.29

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人数为723名。公司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如下:

1-1-60

1、尹国平持有公司18.19%的股份,廖利萍持有公司7.48%的股份,廖胜如持有公司0.79%的股份。尹国平与廖利萍为夫妻,廖胜如为尹国平外甥。

2、尹国平、廖利萍与阎晓辉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三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3、民生证券为公司的做市商,持有公司0.30%的股份;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4%的股份。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民生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4、上海道基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08%的股份,上海道基福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42%的股份。上述两家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均为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

5、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0.65%的股份,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0.14%的股份。上述两家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均为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前海嘉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0043%的股份,李德新持有公司0.03%的股份。李德新为持有深圳前海嘉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00%股权的深圳前海金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

7、湖北熙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32%的股份,徐祖坤持有湖北熙和新材料有限公司33.34%的股权。徐祖坤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双喜之子。

8、陈璇持有公司0.222%的股份,陈世鑫为公司员工、股东,陈璇为陈世鑫妹妹。

9、肖家怀持有公司0.034%的股份,肖拥华为公司总监、股东,肖家怀为肖拥华叔叔。

10、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0125%的股份,兴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006%的股份,洪斌持有公司0.001%的股份。洪斌为兴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祝唐美与洪斌为夫妻关系。

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取得公司股份的股东数量较多。除上述股东外,无法确定其他持股比例低于1%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1-61

(七)公司股东存在超200人的情形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前,股东数量为26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因股票公开转让,导致公司股东数量超过200人。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股东数量为723人。

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已根据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权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中,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九)私募基金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人数为723名,其中非自然人股东48名。48名非自然人股东中,上海道基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道基福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5名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均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其基金管理人也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道基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道基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为SD8750,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上海道基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道基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12372823E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6,83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9-01
营业期限2014-09-01至2024-08-31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90号

1-1-62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
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道基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7097。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16276138
法定代表人陈采芹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3-06
营业期限2012-03-06至2032-03-05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西楼18层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

2、上海道基福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道基福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为SS5156,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上海道基福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道基福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746J7B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2,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1-09
营业期限2015-11-09至2035-11-08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宏海公路4588号4号楼122-11室(上海三星经济小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道基福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7097。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道基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16276138
法定代表人陈采芹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3-06
营业期限2012-03-06至2032-03-05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西楼18层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

1-1-63

3、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为S85926,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名称

名称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5U3GBW54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2,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1-09
营业期限2015-11-09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90号中渝广场2幢27-2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3206。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2240995XN
法定代表人贺庆
注册资本1,11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8-22
营业期限2014-08-22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01号中渝香奈公馆7幢-4楼办公(1、4)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

4、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为SLU890,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A5TH27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8-21
营业期限2020-08-21至2070-08-20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青城临云精选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重庆临云

1-1-64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3206。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32240995XN
法定代表人贺庆
注册资本1,11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8-22
营业期限2014-08-22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01号中渝香奈公馆7幢-4楼办公(1、4)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

5、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为SW2311,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50954541F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7-29
营业期限2015-07-29至2025-07-28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52号759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品牌策划,创意服务,会务服务,(金融软件、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锡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3957。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申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5835054
法定代表人丁亚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2-05
营业期限2015-02-05至2035-02-04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C1769室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利益安排情况

1、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1-1-65

公司股东委托持股情形存在于2005-2012年。2005年1月8日,宏源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方国斌等30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宏源有限出资转让给尹国平。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为委托持股,系为了更好地实现宏源有限的高效运作和风险决策,方国斌等30名自然人将其所持有股份除分红等收益权以外的行使公司决策事项的表决权委托给尹国平。本次股权转让后,宏源有限股东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委托人受托人委托出资额(万元)委托出资比例
1方国斌尹国平3.751.19%
2余正益3.751.19%
3廖中柱3.751.19%
4丁志华3.751.19%
5徐林3.751.19%
6付世明3.751.19%
7林建刚3.751.19%
8刘世安3.751.19%
9汪林涛3.751.19%
10李鸣放3.751.19%
11刘华华3.751.19%
12陈金枝3.751.19%
13唐卫华3.751.19%
14李国新3.751.19%
15胡云国3.751.19%
16余松林3.751.19%
17廖俊学3.751.19%
18晏庆龙3.751.19%
19张海纯3.751.19%
20姚胜苏3.751.19%
21王建兵3.751.19%
22肖耀东3.751.19%
23徐德胜3.751.19%
24闫德鹏3.751.19%
25雷春生3.751.19%
26程思远1.880.60%
27史建军1.880.60%
28汪泳涛1.190.38%
29肖拥华1.180.37%
30龚水鹏1.180.37%

2007年5月,尹国平将其持有的宏源有限0.1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肖拥华,余正益、李鸣放分别将其持有的宏源有限3.7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黄辉和王专一。2007年5月28日,宏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全部由现有股东认缴。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宏源有限股东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1-1-66

序号委托人受托人委托出资额(万元)委托出资比例
1徐林尹国平23.831.19%
2方国斌23.821.19%
3黄辉23.821.19%
4廖中柱23.821.19%
5丁志华23.821.19%
6付世明23.821.19%
7林建刚23.821.19%
8刘世安23.821.19%
9汪林涛23.821.19%
10王专一23.821.19%
11刘华华23.821.19%
12陈金枝23.821.19%
13唐卫华23.821.19%
14李国新23.821.19%
15胡云国23.821.19%
16余松林23.821.19%
17廖俊学23.821.19%
18晏庆龙23.821.19%
19张海纯23.821.19%
20姚胜苏23.821.19%
21王建兵23.821.19%
22肖耀东23.821.19%
23徐德胜23.821.19%
24闫德鹏23.821.19%
25雷春生23.821.19%
26程思远11.910.60%
27史建军11.910.60%
28汪泳涛7.560.38%
29肖拥华7.500.37%
30龚水鹏7.500.37%

2007年5月和2012年6月,龚伟朝等18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对宏源有限增资合计131.04万元。上述增资未验资,亦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宏源有限股东实际出资额与工商登记的出资额存在差异。该18名股东亦未与其他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因此,上述增资完成后,宏源有限股东委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2012年6月15日,为解决宏源有限股权结构不合理以及资金瓶颈问题,宏源有限与阎晓辉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由阎晓辉出资对宏源有限实施股权重组,由其为主要收购方,用现金收购全部委托持股股权、愿意出售股权的已离职员工持有的股权、其他愿意出售股权的员工持股。2012年6月16日,尹国平等12名显名股东和其他48名隐名股东与阎晓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8名隐名股东的股份全部出售(愿意保留股份的股东在出售后按原价从阎晓辉回购,并以自

1-1-67

己名义持有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宏源有限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经依法解除。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宏源有限2005-2012年委托持股存续期间的实际股东或其继承人、受赠人进行访谈确认,该等实际股东未因将股权委托给尹国平持有而与尹国平发生过纠纷或存在潜在纠纷。2012年12月,自宏源有限设立至2012年6月股东出资额内部注销完成后宏源有限股东的实际持股及出资情况与宏源有限股东经工商登记的持股及出资情况最终一致的期间内,所涉及的实际持股股东或因实际持股股东死亡而依法取得该等股东所持宏源有限股权的继承人、受赠人签署了《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之确认函(一)》和《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之确认函(二)》,确认“公司设立至2012年6月宏源有限股东的实际持股及出资情况与宏源有限股东经工商登记的形式持股及出资情况一致期间,宏源有限所有实际股东均根据实际持有的股份数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分红所涉及的交易真实、完整、准确,各义务人已经完全履行义务,权利人已经取得对价, 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各方不会对上述出资变动、分红等事宜向宏源有限、其他签署方及相关方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任何权利”。上述确认函的签署经湖北省罗田县公证处公证。2014年7月3日,罗田县工商局出具《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有限公司历史出资问题的确认文件》,确认“宏源有限成立时的实物出资未履行评估程序,历史上存在隐名持股及变更、委托持股及变更、利用员工集资款/借款出资、实际权益持有人与工商登记的名义权益持有人不一致,内部增资及股份注销未履行验资及工商登记程序等情况。鉴于宏源有限股东已经以现金方式对上述实物出资进行了补足,同时2012年6月宏源有限通过引入外部股东以股权收购的方式对隐名股东、委托股东、实际注册资金情况进行了梳理及清理并进行了公证,最终使宏源有限的实际股东、注册资本情况与工商登记的信息相一致,期间并未发生重大纠纷及争议。上述瑕疵并未对宏源有限的合法设立有效存续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上述瑕疵,罗田县工商局当时未进行行政处罚,将来也不进行行政处罚”。2016年4月25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法性的报告》(黄冈政文[2016]28号),确认宏源

1-1-68

有限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登记的瑕疵问题已于2012年6月解决,并得到了公司股东的确认,且经湖北省罗田县公证处公证,目前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潜在纠纷的问题;宏源有限委托持股的解除合法、合规,不存在潜在纠纷法律风险,公司目前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代持或信托持股等情形。2016年4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确认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法性的批复》(鄂政函[2016]50号),批复同意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法性的审核意见。

2、公司现有股东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利益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人数为723名,其中非自然人股东48名,自然人股东675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访谈或由其出具声明,47名非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利益安排,尚有1名非自然人股东未配合访谈、询证或出具声明;自然人股东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441名自然人股东通过访谈、询证等方式确认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利益安排,尚有234名自然人股东无法核查,主要是由于除洪斌外,上述自然人股东均为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中介机构仅能通过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中登记的股东联系方式与该等股东联系对其进行核查。中介机构通过该等股东在全国股转系统登记的电话号码联系,存在电话空号、无人接听、被挂断、拒绝配合等情形。除洪斌外,上述未核查的股东均系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均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洪斌系2015年通过认购发行人定向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股份,经时任主办券商、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其为合格投资者,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股转系统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鉴于该235名未核查的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32%的股份,持股比例较低,因此尚有235名股东未能核查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十一)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九)关于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1-69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董事主要简历如下:

尹国平先生,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罗田县化肥厂科长、副厂长,罗田县化工总厂副厂长、厂长,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宏源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宏源药业董事长、化学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获得1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1项,其参与的“复合银催化氧化乙二醇生产乙二醛生产新工艺”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其参与的“高品质六氟磷酸锂生产新工艺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阎晓辉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北黄冈师范学院教师,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市君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投资总监,宏源有限副董事长;现任宏源药业副董事长,上海麦步董事,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双喜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罗田县化肥厂技改办副主任,罗田县化工总厂生产办主任、开发办主任,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宏源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宏源药业董事、总经理,上海麦步监事,楚天舒药业监事。曾获得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其参与的“2-甲基咪唑生产新工艺及循环反应装置的开发”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刘展良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医药工程师。历任罗田县化肥厂财务副科长,罗田县化工总厂财务科科长,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宏源有限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宏源药业董事会秘书;现任宏源药业董事、副总经理,长鸿置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罗田县富民会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负责人。

1-1-70

邓支华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罗田县化肥厂车间副主任,罗田县化工总厂技术部部长,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宏源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宏源药业董事、副总经理,武穴宏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蓝宏源副董事长。曾获得专利33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其参与的“复合银催化氧化乙二醇生产乙二醛生产新工艺”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的“用流变相反应法制备六氟磷酸锂”专利荣获第九届湖北省专利优秀奖;其参与的“高品质六氟磷酸锂生产新工艺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程思远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宏源有限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宏源药业董事、副总经理。曾获得专利7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

杜守颖女士,196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北京中医药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宏源药业独立董事,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万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盈宇科贸有限公司监事。

胡金锋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德国HKI天然产物研究所研究员,美国密西西比大学、美国GNF和TSRI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美国红杉科学公司首席科学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药学院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主任;现任宏源药业独立董事,台州学院教授、药学院院长、上海浦东复旦大学张江科技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市药学会理事兼上海市药学会天然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谢青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南常德武陵百货大楼副科长、科长,湖南武陵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宏源药业独立董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大信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1-1-71

公司、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现任监事主要简历如下:

雷高良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历任罗田县化肥厂车间主任,罗田县化工总厂副厂长,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宏源有限经营部部长、安环部部长、安环总监;现任宏源药业监事会主席。

姚颖女士,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宏源有限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财务部成本管控科科长;现任宏源药业监事会副主席,同德堂药业监事。

段小六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罗田县化肥厂开发办副主任、开发办主任,罗田县化工总厂有机分厂副厂长、总厂项目办主任,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部长、副总经理,宏源有限副总经理、董事,宏源药业董事,新诺维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北同源添加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宏源药业监事。曾获得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其参与的“复合银催化氧化乙二醇生产乙二醛生产新工艺”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甲硝唑废水处理与综合利用新技术”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胡云国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厂办公室副主任,宏源有限车间主任;现任宏源药业职工代表监事。

汪林涛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宏源有限车间主任;现任宏源药业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3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简历如下:

1-1-72

徐双喜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

刘展良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

程思远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

邓支华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

廖胜如先生,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宏源有限经营部部长、营销总监;现任宏源药业副总经理。

尹聃先生,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业务总部项目经理,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直投业务组负责人;现任宏源药业董事会秘书、中蓝宏源董事、武穴宏源监事。

曾科峰先生,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审众环业务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经理;现任宏源药业财务负责人、长鸿置业监事、中蓝宏源监事。

肖拥华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宏源有限财务部部长,宏源药业财务负责人;现任宏源药业总监。

丁志华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湖北恒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宏源有限总经理助理;现任宏源药业总监。

丁文波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宏源有限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分厂副厂长;现任宏源药业总监。

戴丽娜女士,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1-73

曾任宏源有限企管部价格与核算科副科长、科长、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宏源药业总监。贾雪枫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曾任宏源有限六氟磷酸锂项目产品经理、副总工程师;现任宏源药业总监。曾获得专利3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其获得的“用流变相反应法制备六氟磷酸锂”专利荣获第九届湖北省专利优秀奖;其参与的“高品质六氟磷酸锂生产新工艺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舒伟锋先生,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宏源有限新能源事业部项目经理;现任宏源药业总监、宏源氟化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获得专利5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其获得的“用流变相反应法制备六氟磷酸锂”专利荣获第九届湖北省专利优秀奖;其参与的“高品质六氟磷酸锂生产新工艺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4、其他核心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6名,具体情况如下:

尹国平先生,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

徐双喜先生,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

邓支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

程思远先生,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

丁志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3、

1-1-74

高级管理人员”。李晓晖先生,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湖北同源添加剂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宏源药业新产品开发室主任;现任宏源药业研发工程中心主任、新诺维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尹国平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3.4.15
2阎晓辉副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3.4.15
3徐双喜董事、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3.4.15
4刘展良董事、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3.4.15
5程思远董事、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3.4.15
6邓支华董事、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3.4.15
7杜守颖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2.4.15
8谢青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2.4.15
9胡金锋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2020.4.16-2022.4.15

注:2022年4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与现任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后决定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公司现任董事的聘任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雷高良监事会主席第二届监事会2020.4.16-2023.4.15
2姚颖监事会副主席第三届监事会2020.9.7-2023.4.15
3段小六监事第二届监事会2020.4.16-2023.4.15
4胡云国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0.4.16-2023.4.15
5汪林涛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0.4.16-2023.4.15

公司现任监事中,雷高良、段小六的聘任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姚颖的聘任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监事胡云国、汪林涛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1-1-75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与公司关系
尹国平董事长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子公司
阎晓辉副董事长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参股公司
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阎晓辉配偶林平控制的上海平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3.53%的股份
徐双喜董事、总经理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参股公司
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参股公司
刘展良董事、副总经理罗田县长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子公司
罗田县富民会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展良持有其50%股权
邓支华董事、副总经理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参股公司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子公司
杜守颖独立董事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河北万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北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顺盈宇科贸有限公司监事杜守颖持有其50%股权
云南云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金锋独立董事台州学院教授、药学院院长-
上海浦东复旦大学张江科技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上海市药学会理事
上海市药学会天然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谢青独立董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谢青持有其1.66%的出资额
大信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监事谢青持有其10%的股权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独立董事-

1-1-76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与公司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颖监事会副主席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子公司
尹聃董事会 秘书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参股公司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子公司
曾科峰财务 负责人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参股公司
罗田县长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公司子公司
舒伟锋总监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穴宏源子公司
李晓晖研发工程中心主任湖北新诺维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子公司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尹国平先生与董事会秘书尹聃先生为父子关系,尹国平先生与副总经理廖胜如先生为舅甥关系,尹聃先生与廖胜如先生为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定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与所有董事签订了《聘任合同》,与所有在公司担任有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竞业与保密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或协议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除上述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

1-1-77

与公司签署对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尹国平、阎晓辉、徐双喜、刘展良、段小六、邓支华、杜守颖、谢青、胡金锋,其中杜守颖、谢青、胡金锋为独立董事。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0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尹国平、阎晓辉、徐双喜、刘展良、程思远、邓支华、杜守颖、谢青、胡金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杜守颖、谢青、胡金锋为独立董事。

本次换届选举后,段小六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而改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系其在公司内部的职务变化。除段小六外,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化,变动比例较低。新任董事程思远自宏源有限设立时便在公司工作,历任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系公司内部培养产生。因此,本次董事变动后仍能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监事会成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雷高良、李国新、汪林涛、胡云国,其中汪林涛、胡云国为职工代表监事。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20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雷高良、段小六、李国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胡云国、汪林涛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因李国新工作调整不再担任监事会副主席职务,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姚颖为公司监事。2020年9月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姚颖为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徐双喜、邓支华、程思远、刘展良、廖胜如、尹聃、曾科峰、肖拥华、丁志华、丁文波、戴丽娜、贾雪枫、舒伟锋,其中徐双喜为总经理,邓支华、程思远、刘展良、廖胜如为副总经理,尹聃为董事会秘书,曾科峰为财务负责人,肖拥华为资金管理总监,丁志华、丁文波、戴丽娜、

1-1-78

贾雪枫、舒伟锋为总监。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续聘徐双喜为总经理,刘展良、邓支华、程思远、廖胜如为副总经理,尹聃为董事会秘书,曾科峰为财务负责人,肖拥华、丁志华、丁文波、戴丽娜、贾雪枫、舒伟锋为总监。公司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董事、监事的变化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最近两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监事的变化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和监事未发生重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 比例质押或冻结情况备注
1尹国平董事长6,415.5018.19%
2阎晓辉副董事长8,858.5225.11%
3廖利萍-2,639.707.48%尹国平配偶
4徐双喜董事、总经理2,634.667.47%
5刘展良董事、副总经理574.781.63%
6邓支华董事、副总经理454.401.29%
7程思远董事、副总经理252.000.71%
8雷高良监事会主席651.001.85%
9段小六监事751.542.13%
10廖胜如副总经理277.200.79%
11肖拥华总监603.331.71%
12曾科峰财务负责人29.250.08%
13丁志华总监252.000.71%
合 计24,393.8869.15%-

2、间接持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1-79

序号姓名持股情况与公司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关系
1徐祖坤徐祖坤持有其33.34%股权的湖北熙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2万股,持股比例为0.32%董事、总经理徐双喜之子

除上述人员外,无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争议。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其他企业股权或出资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被投资单位注册 资本 (万元)投资 比例
1尹聃董事会秘书罗田县汇尔农业观光旅游有限公司50.0085.00%
2徐双喜董事、总经理罗田县虹翔生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030.00%
3刘展良董事、 副总经理罗田县富民会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50.0050.00%
4杜守颖独立董事北京顺盈宇科贸有限公司50.0050.00%
武进市康平医疗器材有限公司58.0025.86%
5谢青独立董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970.001.66%
大信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300.0010.00%
北京泓桦生物材料有限公司150.001.2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中,不存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除上述所列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重大对外投资。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福利费等部分构成。除阎晓辉因未参与公司具体管理事务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仅领取独董津贴,津贴标准参照同区域类似规模的上市公司支付给独立董事的津贴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工作年限、当地同类

1-1-80

企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薪酬方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遵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及其他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薪酬标准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711.65654.64662.65
利润总额54,504.0730,562.5037,660.9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1.31%2.14%1.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2021年薪酬(税前)在关联企业领薪情况其他待遇、退休金计划等
1尹国平董事长70.86--
2阎晓辉副董事长---
3徐双喜董事、总经理55.41--
4刘展良董事、副总经理34.69--
5程思远董事、副总经理41.84--
6邓支华董事、副总经理39.29--
7杜守颖独立董事7.20--
8谢青独立董事7.20--
9胡金锋独立董事7.20--
10雷高良监事会主席34.98--
11姚颖监事会副主席14.60--
12段小六监事13.29--
13胡云国职工代表监事18.88--
14汪林涛职工代表监事20.58--
15廖胜如副总经理39.07--
16尹聃董事会秘书37.18--
17曾科峰财务负责人36.71--
18肖拥华总监34.28--
19丁志华总监30.40--
20丁文波总监32.64--
21戴丽娜总监30.65--
22贾雪枫总监34.94--
23舒伟锋总监34.87--

1-1-81

序号姓名职务2021年薪酬(税前)在关联企业领薪情况其他待遇、退休金计划等
24李晓晖其他核心人员34.89--
合 计711.65--

除上述收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领取其他收入、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十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

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日 期人数比上年末增减
2021-12-311,75441
2020-12-311,71392
2019-12-311,621-159

2、员工构成

(1)员工专业构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员工专业结构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技术研发人员1558.84%
销售人员573.25%
管理人员19010.83%
生产人员1,35277.08%
合 计1,754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受教育程度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本科及以上1568.89%
专科31918.19%
专科以下1,27972.92%
合计1,754100.00%

1-1-82

(二)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2020年、2021年,公司与罗田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约定罗田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派遣2名员工从事保安护卫工作。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从事的保安护卫工作不属于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主要工作岗位,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公司用工总量的比例不超过10%。

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公司及子公司劳动主管部门均出具了关于报告期内无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的证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劳动用工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因违反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不存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

1、公司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时间项目期末人数未缴人数未缴纳原因
2021-12-31基本养老保险1,754147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116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6人,外单位缴纳20人,自愿放弃5人
医疗保险147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116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6人,外单位缴纳20人,自愿放弃5人
工伤保险146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116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6人,外单位缴纳19人,自愿放弃5人
失业保险146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116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6人,外单位缴纳19人,自愿放弃5人
生育保险147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116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6人,外单位缴纳20人,自愿放弃5人
住房公积金103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85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6人,外单位缴纳1人,自愿放弃11人。
2020-12-31基本养老保险1,7131,71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

1-1-83

时间项目期末人数未缴人数未缴纳原因
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及罗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度继续享受三项社保费单位部分减免政策的确认意见》,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享受免征的政策。个人部分仍正常缴纳
医疗保险135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109人,外单位缴纳20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2人,自愿放弃4人
工伤保险1,71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及罗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度继续享受三项社保费单位部分减免政策的确认意见》,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享受免征的政策。个人部分仍正常缴纳
失业保险1,71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及罗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下半年度继续享受三项社保费单位部分减免政策的确认意见》,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享受免征的政策。个人部分仍正常缴纳
生育保险135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109人,外单位缴纳20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2人,自愿放弃4人
住房公积金95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78人,外单位缴纳2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3人,自愿放弃12人
2019-12-31基本养老保险1,621138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102人,外单位缴纳22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9人,自愿放弃5人
医疗保险138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102人,外单位缴纳22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9人,自愿放弃5人
工伤137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102人,外单位缴

1-1-84

时间项目期末人数未缴人数未缴纳原因
保险纳21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9人,自愿放弃5人
失业保险137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102人,外单位缴纳21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9人,自愿放弃5人
生育保险137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102人,外单位缴纳21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9人,自愿放弃5人
住房公积金100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73人,外单位缴纳3人,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9人,自愿放弃15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包括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人员、新入职缴纳手续正在办理中的员工、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其他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包括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人员、新入职缴纳手续正在办理中的员工、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其他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退休返聘或超过法定年龄人员已超过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年限,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其他单位已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人员由于已在其他单位开立社保、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缴纳,公司无法为其重复开户和缴纳;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的人员公司暂无法为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除上述人员外,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数量及占公司员工人数的比例很低。

2、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存在为上述未缴纳员工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可能性,可能补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可能补缴社保金额25.108.5229.97
可能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2.002.633.56
合 计27.1011.1633.5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49,385.0025,718.5031,383.25
可能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占净利润比例0.05%0.04%0.11%

报告期内,可能补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金额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1-1-85

3、主管部门关于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证明

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或规定受到过行政处罚,公司及子公司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出具证明对此予以确认。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十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鉴于主管部门已就公司及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出具了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就公司及子公司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出具了承诺函。因此,上述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1-1-8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医药产业链,实现了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及抗疱疹病毒药物从起始物料、关键中间体到原料药的完整产品路线覆盖,成为全球硝基咪唑类抗菌原料药及中间体、抗疱疹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及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产品销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知名制药企业联邦制药、国药集团、石药集团、哈药集团、普洛药业、科伦药业等和国际知名企业赛诺菲、百特、索尔维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凭借在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技术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公司进一步向医药制剂业务发展。相关业务起步较晚,目前规模相对较小,但该类业务是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医药产业的重要方向。

此外,公司亦生产锂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材料之一——六氟磷酸锂。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创新型企业,与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等知名高校保持密切交流和良好合作研发关系,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在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基础化学原料、医药制剂等方面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拥有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公司已通过GMP、ISO9001、ISO14001等认证和CEP、REACH等注册,取得药品批准文号47个、原料药备案号6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2个、境内保健食品注册号2个、饲料添加剂产品文号1个。

2、公司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乙二醇反应链条上的有机化学原料乙二醛等产品、医药中间体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等产品、原料药甲硝唑等产品;氰乙酸甲酯、

1-1-87

盐酸胍反应链条上的医药中间体鸟嘌呤、双乙酰鸟嘌呤等产品。

(1)以乙二醇为主要原料生产乙二醛等有机化学原料,并以乙二醛为主要原料生产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反应链条上的相关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医药制剂的反应链条如下:

注:图中箭头表示主要产品的生产路线;深蓝色框内的产品为公司现有产品,橘黄色框内产品为公司正在研发的产品;浅蓝色框内产品为正在投建的产品;白色框内的产品为产业链条中的上下游产品。

(2)以氰乙酸甲酯、盐酸胍等为主要原料生产鸟嘌呤及反应链条上的相关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反应链条如下:

注:图中箭头表示主要产品的生产路线;深蓝色框内的产品为公司现有产品;橘黄色框内产品为公司正在研发的产品;绿色框内产品为拟投建产品;白色框内的产品为产业链条中的上下游产品。

甲硝唑是一种全身抗细菌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厌氧菌引起的各种系统或局部感染;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为下游制药产业链的关键中间体;乙二醛为一种应用广泛的重要有机化学原料,主要用于制作医药中间体、织物整理剂、树脂稳定剂、除臭剂、砂型固化剂等;鸟嘌呤主要为阿昔洛韦等洛韦系列核苷类抗病毒药物的关键中间体。

除上述产品外,公司产品中还有六氟磷酸锂、医药制剂产品等。六氟磷酸锂

1-1-88

是锂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材料之一。2010年,公司基于自身化工技术基础和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武汉大学联合开发出六氟磷酸锂产品。后由于国内六氟磷酸锂产能急剧扩张导致严重过剩以及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公司将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相应研发、生产、购销业务进行了剥离,仅保留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近年来,受益于动力电池等领域需求的快速增长,六氟磷酸锂下游锂离子电解液市场需求旺盛,推动了六氟磷酸市场需求的较快增长。2020年10月以来六氟磷酸产品价格呈现快速上涨势头,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六氟磷酸的市场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势头,为此公司已启动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的技术改造和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的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产销规模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公司医药制剂产品主要通过子公司双龙药业、同德堂药业生产。报告期内,医药制剂产品规模相对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公司将凭借在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技术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相关医药制剂产品,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表:

产品 分类产品 名称产品结构式主要用途
有机化学原料乙二醛乙二醛在医药、纺织印染、轻工业、石油、造纸等行业有着广泛应用。在医药行业,乙二醛与氨等反应生成的咪唑及其衍生物用于生产咪唑类抗菌药物等;与2-氨基丁醇反应并经还原得到的乙胺丁醇是一种高效结核菌抑制剂;与邻苯二胺反应制得的喹恶啉是合成用于治疗结核药物吡嗪酰胺的中间体,进一步氧化或脱羟基生成的四氯喹恶啉是一种抗真菌的药剂;与甘氨酰胺反应生成的2-羟基吡嗪可用作生产磺胺类药物及杀虫剂硫磷嗪
医药中间体乙醛酸在医药工业中,乙醛酸主要用于合成阿莫西林(一种青霉素类全身抗细菌药物),也可用于生产尿囊素;在香料工业上可用于生产香兰素;在农业上可用于生产螯合肥等
医药中间体2-甲基-5-硝基咪唑主要用于生产硝基咪唑类抗菌原料药
原料药甲硝唑为甲硝唑制剂的药物活性成分,也可进一步加工生产苯酰甲硝唑原料药

1-1-89

产品 分类产品 名称产品结构式主要用途
医药中间体鸟嘌呤在医药领域可用作洛韦抗病毒药物的中间体,还可以用于化妆品、涂料等领域
新能源六氟磷酸锂主要用于生产锂电池电解液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有机化学原料32,274.5620.58%28,361.3821.86%27,369.1417.68%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79,270.8850.54%87,884.4967.74%106,750.4168.96%
医药制剂8,548.835.45%8,156.306.29%8,686.985.61%
新能源35,921.3522.90%4,819.083.71%11,410.457.37%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826.240.53%516.400.40%589.370.38%
合 计156,841.85100.00%129,737.66100.00%154,806.34100.00%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医药制剂等产品,从而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等产品的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日常经营物资主要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等生产原材料和日常生产所需的备品配件等。

(1)生产原材料采购模式

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工作主要由公司供应业务部负责。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供应业务部根据生产管理办公室的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安全库存和当期采购物资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1-1-90

①制定采购计划

公司经营部在综合考虑当年销售情况、未来市场需求量后,制定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生产管理办公室根据前端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供应业务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报公司审批后生效。每月28日前,公司生产管理办公室根据经营部提交的次月销售计划并结合产成品库存、生产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年度生产计划等制订次月生产计划。供应业务部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及短期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制订次月采购计划,经公司月度生产经营预算会审议,由需求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并经审批后生效。

②选定合格供应商

对于资质符合准入条件的供应商,由供应业务部组织质量中心、生产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对其提供的样品进行测试和小批量试用。经试用及评审通过后,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供应业务部每年对本年度的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水平、付款条件、交货能力(供货的稳定性和及时性)、运输和售后服务等。供应业务部在采购时原则上必须选择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在保证供货质量的前提下,兼顾价格水平、付款条件和供货稳定性等相关情况,同时采用竞争性比价的模式,确定优质供应商。公司严格按照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对规定涉及的供应商进行定期审计,对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定期审计或问卷调查。

公司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乙醛等为基础化工产品,上游行业为基础化工行业,其最终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产品。为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公司通过较大规模的化工生产企业或贸易商采购原材料;公司采购的包装物与备品配件一般无特殊的技术要求,公司综合考虑质量和时效性等因素,主要从相对较大的厂家进行采购,以保证物资供应稳定、质量可靠。

③实施采购活动

供应商选定后,供应业务部向供应商下发订单,确定采购品种、质量标准、价格和数量。所购原材料到达指定厂区后,由公司质量中心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或公司内部标准对所购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④采购价格管理

公司采购价格确定具体有三种方式:年度协议、招标和即时比质比价。招标、

1-1-91

比质比价采购均严格执行“比价先比质”的原则。

执行年度协议的,每年1月1日前,供应业务部结合供应商考核情况,与意向合作单位签订次年年度框架协议,并约定价格调整方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业务部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调整价格,填写《调价单》报公司审批。针对符合招标范围的项目,招标管理办公室向合格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原则上招标必须有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评标小组开标,确定意向供应商后,由供应业务部与其商定采购价格并签订采购合同。针对未执行年度协议和不符合招标范围的或经公司审批不招标的项目,供应业务部向拟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信息(原则上同一种物资询比价必须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资料编制《比质比价报告单》,确定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价格,报经公司审批后,由供应业务部向选定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

(2)备品配件采购模式

对于日常生产所需的备品配件,公司主要采用按需定购的采购模式,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供应业务部根据采购申请,结合当期采购物资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①制定采购计划

公司各需求部门于每月6日前申报当月备品配件的采购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审核,然后仓储部根据现有库存情况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供应业务部负责采购。

②选定合格供应商

对于备品配件的试用,由供应业务部提出试用采购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试用。经试用及评审通过后,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供应业务部在采购时原则上必须选择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在保证供货质量的前提下,兼顾价格水平、付款条件和供货稳定性等相关情况,同时采用竞争性比价的模式,确定优质供应商。

③实施采购活动

所购备品配件到达公司后,由仓储部组织供应业务部、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部对货物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采购入库。

1-1-92

(3)现金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现金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现金采购金额-7.78-
当期日常经营物资、劳务和能源采购金额103,057.5679,436.57100,146.93
现金采购占日常经营物资、劳务和能源采购金额-0.0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银行付款方式结算采购货款,现金采购占日常经营物资、劳务和能源采购金额比例很低。公司现金采购的内容主要为日常零星采购的备品配件、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等。此类供应商规模一般较小,日常零星采购结算时难以全部做到银行转账,因此存在直接通过现金支付零星采购款项的情况。现金采购的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现金采购真实、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通常由若干道工序构成,生产出的部分中间产品既可用于下道工序继续生产,也可直接对外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由公司自主生产,采用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公司生产管理办公室每年11月底根据经营部制定的年度销售计划、各产品当期库存量以及现有装置的产能情况,制定公司次年年度生产计划,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每月28日前,公司生产管理办公室根据经营部提交的次月销售计划并结合产成品库存、生产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年度生产计划等制订次月生产计划,经公司月度生产经营预算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客户的产品质量要求和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规程,按照安全标准化进行生产管理。生产完成后,质量中心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进入成品库。公司通过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细化相关制度,实现生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销售模式

(1)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产品销售模式,经销均为买断式销

1-1-93

售。公司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六氟磷酸锂等产品主要通过公司经营部下设的业务部门进行销售,医药制剂产品由公司制剂事业部营销中心负责销售。

①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的销售模式

公司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原料药销往下游制剂企业或通过贸易商销往下游制剂生产企业;医药中间体和有机化学原料用途较广,下游客户类型多样,主要为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原料药生产企业等。直销模式下,公司产品销售流程为:A.公司经营部通过网络、展会、客户介绍等方式收集潜在客户产品需求信息;B.公司经营部寄送样品至客户,或进行问卷调查活动,必要时接待客户的现场审计;C.通过多次来回反馈及产品信息的沟通确定产品数量、单价、品种等合同基本信息,出口必要时还需要获取进口国主管部门的审批;D.待合同签订后,公司经营部与客户双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发货和收款,实现最终销售。公司的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除采取直销模式外,还通过经销商(贸易商)进行销售。该等经销商(贸易商)并非只销售公司产品。通过经销商(贸易商)销售主要基于以下原因:A.经销商(贸易商)有自己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公司的产品更容易通过经销商(贸易商)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B.经销商(贸易商)经销产品种类较多,可满足一些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C.部分终端客户采购量小,导致其难以直接从生产厂商处采购,经销商(贸易商)能满足众多客户的小规模采购需求;D.部分客户回款周期长或货款存在回收风险,公司通过经销商(贸易商)买断销售可减少回款时间并降低坏账风险;E.部分国家或地区特别是不规范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营商环境较为复杂,通过经销商(贸易商)可以降低境外销售的风险;F.部分境外客户不熟悉出口国政策和法规等,习惯通过熟悉出口国政策法规的专业机构进行采购;G.公司部分产品如甲硝唑的境外市场相对分散,单一客户采购规模较小,客户获取和沟通成本均较高,通过经销商(贸易商)销售可降低销售费用;H.由于长期商业习惯使然,部分终端客户通常不会直接与供应商联系,而是选择通过代理商来进行业务交流。经销模式下,由于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的质量、产能、供货时间和技术服务能力等对终端客户的正常生产产生较大影响,部分终端客户

1-1-94

会对供应商进行审计。只有符合相关要求后,才允许经销商选择该生产厂商为其供货。经销商(贸易商)一般是在获取下游终端客户需求后,向公司进行询单和价格谈判,双方达成意向后签署买断式销售合同或订单。一般不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待公司生产完成后,经销商(贸易商)再根据终端客户指令安排公司发货或上门提货。

②医药制剂产品的销售模式

宏源药业生产的甲硝唑片目前全部销往境外,销售模式为直销,由公司经营部下设国际业务部负责销售;子公司同德堂药业和双龙药业生产的其他医药制剂产品在境内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由制剂事业部营销中心负责销售。经销商主要是医药流通企业、医药商业企业。A.直销模式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药品销售给各级医院、诊所、药店、零售连锁企业或贴牌客户。贴牌客户除拥有贴牌产品的商标或标识外,未向公司提供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有技术、设计方案,也不存在与公司共同研发或参与贴牌产品改进的情况,亦不会向公司主张任何前述关于贴牌产品相关专利、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的权利或利益。B.经销模式根据销售渠道、终端客户和市场推广方式不同,医药制剂经销模式分为配送经销模式和推广经销模式。a.配送经销模式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等市场,公司主要采取配送经销模式进行医药制剂产品销售。配送经销商承担药品配送职责,不负责市场推广。主要销售流程为:a)经过现场考察和调研,公司与全国性或区域性医药商业公司建立配送经销关系;b)公司通过自行组织学术推广会等活动开发医院等终端市场,或委托第三方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医院等终端市场的开发;c)公司向配送经销商销售药品,再由配送经销商销售给医院等终端客户。b.推广经销模式针对非公立医疗机构、OTC零售等市场,公司主要采取推广经销模式进行医药制剂产品销售。经销商既要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也要承担市场推广职能。主要销售流程为:a)公司主要选择在特定区域内具有资源优势的推广经销商进行合

1-1-95

作,向其销售药品;b)在约定的区域内由推广经销商自行负责终端市场的开发,通过组织学术推广会、日常医生拜访与客情维护、市场信息收集及反馈等活动促进药品销售,而公司则负责提供包括产品市场定位策略、学术指导培训等技术支持;c)推广经销商向终端市场完成最终的药品销售。

③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销售模式

在与中化蓝天合作之前,公司的六氟磷酸锂产品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与中化蓝天合作后至中蓝宏源取得客户认证(即被列入客户合格供应商范围,获得向客户供应产品的资格)前,公司的六氟磷酸锂产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同时代中蓝宏源向其尚未取得认证的客户销售中蓝宏源生产的六氟磷酸锂;在中蓝宏源完成客户认证后,公司的六氟磷酸锂产品全部通过中蓝宏源统一对外销售。

上述销售模式的背景如下:2019年2月,公司与中化蓝天就六氟磷酸锂业务合作事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公司设立目标公司(中蓝宏源)并承接公司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相应研发、生产、购销业务,再由中化蓝天对目标公司(中蓝宏源)进行增资。增资后,中化蓝天持有目标公司(中蓝宏源)59%的股权,公司持有目标公司(中蓝宏源)41%的股权。公司现有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因与其他产品车间毗邻,难以分割,由公司保留并继续正常生产。合作协议同时约定,公司不得单独进行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公司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所生产六氟磷酸锂产品需通过目标公司(中蓝宏源)统一对外销售。

同时,考虑到目标公司(中蓝宏源)成立后取得客户认证需要一定时间,合作协议约定在目标公司(中蓝宏源)取得客户认证前,目标公司(中蓝宏源)所生产的产品由公司向该等客户销售;对于目标公司(中蓝宏源)已完成客户认证的客户,则由目标公司(中蓝宏源)向该等客户销售。

2021年8月,公司与中化蓝天就《合作协议》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公司及投资的子公司可自行建设、生产和销售六氟磷酸锂,原《合作协议》所作出的任何关于竞业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产能、销售权、对外投资等)的约定均终止。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自2021年9月起已开始自行销售,并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除上述销售模式外,公司还存在利用自身的渠道优势对外采购满足客户需求的成品后,未经加工而直接销售给公司客户的贸易业务。贸易业务不属于经常性

1-1-96

发生的业务,仅在公司产量不足、为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或公司为拟开发的新产品进行市场探索时而发生。

(2)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东亚药业30,828.0343.91%37,908.5543.14%36,700.9337.31%
新天地10,698.3621.02%5,055.0911.76%12,343.3430.59%
奥翔药业2,846.695.00%4,507.1011.13%--
富祥药业17,309.4612.11%20,112.3113.47%--
宏源药业45,679.7329.12%47,206.3636.39%58,693.3337.91%

注1:东亚药业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注2:新天地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上表中数据为其对贸易商的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注3:奥翔药业、富祥药业数据来源于其2021年年度报告,两家公司均未披露其2019年相关数据,同时上表中富祥药业经销收入占比为经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公司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于新天地、奥翔药业和富祥药业,2019年公司与东亚药业基本一致,2020年、2021年公司低于东亚药业。公司销售模式符合行业惯例。

(3)经销商的具体情况

①经销商概况

A.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经销商情况

除中蓝宏源外,本招股说明书将采购公司自产产品后直接销售给下游企业的客户统称为经销商客户。公司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经销商客户有别于传统经销商客户,具有贸易商性质。

a.公司在与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经销商客户的业务合作中,虽然产品是通过经销商客户销售给下游客户,公司也会在必要时和经销商的下游客户接触。由于关键中间体、原料药对下游客户的产品质量具有较大影响,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公司除了为经销商下游制剂生产企业提供生产服务之外,也会配合其注册要求,为其提供产品注册所需的技术文件等服务,部分经销商下游制剂生产企业甚至会对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审计。

b.公司与直销客户(贴牌客户除外)和经销商客户签订的购货合同条款相同,

1-1-97

对经销商客户不涉及销售任务、经销区域、市场指导价或底价等经销条款。B.医药制剂产品经销商情况医药制剂产品的经销商根据销售渠道、终端客户和市场推广方式不同分为配送经销商和推广经销商。

a.配送经销商一般只承担配送职能,由公司自行组织或委托推广服务商进行学术推广、市场开拓及渠道维护,药品出厂价格较高。b.推广经销商既要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也要承担后续药品推广、渠道开发和终端维护的职能,公司协助参与终端渠道开发与推广,药品出厂价格较低。

②经销商的选取标准

A.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产品经销商选取标准

公司对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产品经销商客户的选取与直销客户基本一致,重点考虑经销商的经营规模、资金实力、资信状况、订单潜力、在当地区域的口碑以及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等因素,优先选择与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订单潜力较大、在当地有较丰富经营经验的经销商开展合作。

B.医药制剂产品经销商选取标准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公司选取医药制剂产品经销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a.经销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证照是否齐全;b.经销商经营规模、分销网络、资信状况、药品保管的仓库情况、经销同类产品品牌、下游客户量、同行口碑等情况;c.选择配送经销商时,重点考虑其是否具备相应区域内的配送能力,配送范围是否能够覆盖与公司产品相关的终端医院;选择推广经销商时,重点考虑其是否具备相应区域内的销售能力,是否能够通过学术推广等方式开拓终端市场并实现销售。

③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情况

A.境内经销商的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家

区 域2021年2020年2019年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华东地区25534.65%27233.58%29930.98%
华中地区15320.79%16620.49%20821.55%

1-1-98

区 域2021年2020年2019年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华南地区7410.05%9111.23%10410.78%
华北地区8711.82%8710.74%10610.98%
西南地区7810.60%9011.11%11812.23%
东北地区547.34%668.15%889.12%
西北地区354.76%384.69%424.35%
合 计736100.00%810100.00%965100.00%

公司境内经销商地域分布较广。B.境外经销商的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家

国家或地区2021年2020年2019年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中国香港2541.67%2343.40%1837.50%
印度58.33%59.43%816.67%
巴西46.67%713.21%48.33%
其他2643.33%1833.96%1837.50%
合 计60100.00%53100.00%48100.00%

公司境外经销商主要分布在中国香港、印度和巴西。C.按产品类别分类的经销商情况

单位:家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35344.35%35541.14%36135.64%
医药制剂42052.76%49257.01%63462.59%
其他232.89%161.85%181.78%
合 计796100.00%863100.00%1,013100.00%

D.经销商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项 目期初经销商数量本期增加情况本期减少情况期末经销商数量
数量变化率数量变化率
2021年86324828.74%31536.50%796
2020年1,01325024.68%40039.49%863
2019年1,28429522.98%56644.08%1,013

注:新增经销商为当年较上年新增确认收入的经销商,退出经销商为当年较上年停止产生收入的经销商。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数量变化较大,主要是因为双龙药业、同德堂药业等医药制剂业务经销商客户单家销售规模小且相对分散,市场推广及维护难度较

1-1-99

大。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经销商进行优胜劣汰,对于配送或经销能力较差的经销商,公司会考虑更换新的经销商进行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增经销商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新增经销商销售金额(万元)8,135.915,290.3810,001.22
新增经销商家数(家)248250295
新增经销商平均销售规模(万元/家)32.8121.1633.90
各期新增经销商销售金额占当期经销收入比例17.81%11.21%17.04%
各期新增经销商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19%4.08%6.46%

由上表可见,尽管新增经销商家数较多,但新增经销商平均销售规模较小,各期新增经销商销售金额占当期经销收入比例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较小,因此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的合作具有稳定性。E.经销商分层构成情况报告期内,按销售金额分层披露的经销商构成如下:

销售金额 (不含税)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销商数量(家)经销商销售金额 (万元)经销商数量(家)经销商销售金额 (万元)经销商数量(家)经销商销售金额 (万元)
100万元及以上9436,591.968037,685.9810748,996.82
5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553,861.00584,079.82553,867.01
50万元以下6475,226.777255,440.578515,829.50
合 计79645,679.7386347,206.361,01358,693.33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年销售规模在50万元以下的经销商数量占比分别为84.01%、84.01%和81.28%,但其销售金额占各期经销收入的比例仅分别为9.93%、11.53%和11.44%。公司销售规模较小的经销商存在较大变动主要是受公司医药制剂业务经销商客户变动的影响。

④向前五大经销商销售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大经销商销售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之“(八)发行人向前五名经销商销售情况”。

⑤针对经销商的定价方式

A.定价机制

a.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

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本质为贸易商,公司不存在对

1-1-100

经销商定价指导措施,经销商对其下游客户有定价权。

公司采取市场化定价模式,主要根据同期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客户的需求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区间,并在考虑合作历史、产品质量标准、订单量、运输距离、包装方式及结算条件等因素后向经销商提供订单报价,并与经销商进行洽谈后达成一致意见。本行业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波动较频繁,因此为确保产品的高效供应、维护客户关系,公司会根据产品市场供需波动和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定期地对公司产品进行价格调整,编制产品定价表,并说明开始执行时间。b.医药制剂配送经销模式下,配送经销商一般以各地招投标中标价为销售给医院等终端客户的最终价格,因此公司在与配送经销商协商谈判产品销售价格时,一般以各地的招投标中标价为基础,考虑配送经销商的合理利润后形成对其的销售价格。

推广经销模式下,由于推广经销商需要承担主要的市场推广费用,公司销售给推广经销商的产品价格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部分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价格调整机制的情形。该等调价机制主要系根据约定以原材料价格指数等参照物波动而调价的情形,有助于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和维持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

B.营销、运输费用的承担

a.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

公司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经销商和直销客户的营销、运输费用的承担基本一致。

经销商就销售公司产品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运输费用视运输方式不同承担方不同。对于国内经销商,除自提方式下由客户承担运费外,其他均由公司承担;对于国外经销商,EXW贸易方式下,由客户承担运费;CIF、CFR、FOB、FCA、CPT、CIP贸易方式下,从工厂到境内港口的运费由公司承担,但从境内港口到客户处的运费承担略有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贸易术语交货地点从境内港口至客户的运费保费
EXW工厂交货出口国商品所在地、 指定地买方买方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出口国内地、港口买方买方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装运港口买方买方

1-1-101

贸易术语交货地点从境内港口至客户的运费保费
(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装运港口卖方代收代付买方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装运港口卖方代收代付卖方代收代付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出口国内地、港口卖方代收代付买方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出口国内地、港口卖方代收代付卖方代收代付

报告期内,不存在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和有机化学原料经销商为公司代垫费用或公司为经销商提供补贴的情形。b.医药制剂配送经销商一般只承担产品的配送工作,故营销费用主要由公司承担;推广经销商既要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也要承担市场推广职能,故营销费用主要由经销商承担。

医药制剂运输费用的承担方式与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一致。

报告期内,不存在医药制剂经销商为公司代垫费用或公司为经销商提供补贴的情形。

⑥物流方式

经销模式下,根据终端客户的所在地分为国内终端客户经销和国外终端客户经销。

国内终端客户经销中,主要有两类:经销商自提;公司将货物运输至经销商指定地点,再由其运输至终端客户。

国外终端客户经销中,主要有两类:经销商自提、公司将货物运送至经销商指定港口。

⑦退换货机制

公司在与经销商的合同中除约定产品未达到质量标准可以退货外,较少对其他退换货条件进行约定。由于部分客户对合同条款有特殊要求,少数合同存在关于退换货的条款,即客户在约定时间内发现采购产品存在包装破损或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后,公司负责承担退换货责任或其他相应赔偿责任。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对退货、换货和补货有如下规定:由于特殊原因需退、换、补货的,由销售人员书面提出申请报告,说明原因,经销售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核裁决责任划分并作出处理意见。

1-1-102

报告期内,经销商发生的退货金额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退货金额(万元)61.6517.6356.74
占当期经销收入比例0.13%0.04%0.10%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0.04%0.01%0.04%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退换货情况较少,不存在与客户发生退货纠纷的情况。

⑧返利政策

公司未针对经销商制定返利或补贴政策,不存在返利或补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⑨经销商是否专门销售公司产品

公司无专营制度。公司与经销商签订购销协议,在购销协议中未规定经销商必须专门销售公司产品。

⑩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

经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对主要经销商进行访谈,对经销模式下产品最终销售情况进行核查,除部分医药制剂经销商因销售需要期末储备少量库存外,公司经销模式下产品已基本实现最终销售。

?个人经销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个人经销商客户。

?经销商和公司关联关系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经销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报告期内的主要经销商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报告期内的主要经销商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或经销商的最终销售客户为公司关联方的情形,发行人经销模式下的销售实现真实、最终销售。

(4)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分类列示如下:

1-1-103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同一集团内关联公司代付款项1,918.331.22%3,143.412.41%3,664.652.33%
客户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代付款项39.610.03%156.050.12%68.400.04%
境外客户指定付款765.360.49%98.140.08%223.850.14%
其他(雇员、亲属、合作伙伴等代付款项、政府采购项目统一支付)66.220.04%40.420.03%456.830.29%
合 计2,789.521.77%3,438.022.64%4,413.732.80%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0%、2.64%和

1.77%。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主要为同一集团内关联公司代付款项。

公司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的对应内容与相关业务真实一致,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销售回款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涉及第三方付款的实际付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三方回款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第三方回款对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5)销售现金收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的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现金销售金额0.018.417.39
营业收入157,785.94130,294.36157,441.14
现金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0.00%0.01%0.00%

公司主要采用银行转账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收款,现金销售占比极低,对公司的销售不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主要为销售废旧材料的收款。公司销售的废旧材料主要为废铁、废铜、废旧塑料,回收方不需要专门的资质,很多为个人,且单笔销售金额较小,因此存在少量直接通过现金收取销售款项的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现金销售真实、具有合理性,现金销售占比较低,对

1-1-104

发行人不产生重大影响。

5、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产业上下游情况、行业监管政策、客户分布、客户需求及实力、产品特点、自身综合实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采购模式、生产模式、研发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采用的销售模式是在综合考虑行业下游情况、行业监管政策、客户分布、客户需求、产品特点及公司综合实力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随着公司所储备的产品实现商业化以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综合实力的提高,公司所面临的客户分布以及客户需求等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销售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影响因素的变化对销售模式进行适时调整。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主要从事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逐步完善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业链,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水平,逐步拥有了多种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能力。公司生产的有机化学原料及医药中间体在满足自身进一步生产使用的同时亦对外销售,极大地丰富了产品线,促进了公司的多元化发展。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及六氟磷酸锂等,各相关产品的工艺流程具体如下:

1-1-105

1、乙二醛

2、乙醛酸

3、2-甲基-5-硝基咪唑

(1)第一步,2-甲基咪唑生产流程

1-1-106

(2)第二步,2-甲基-5-硝基咪唑生产流程

4、甲硝唑

5、鸟嘌呤

6、六氟磷酸锂

1-1-107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及处理情况

1、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1)发行人不属于高耗能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2月28日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化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于2020年2月26日印发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C27)。

公司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划定的高耗能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一、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划定的高耗能行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二、公司所属行业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医药制造业(C27)

因此,从行业分类来看,公司不属于高耗能行业。

(2)发行人不属于高排放行业

我国目前对“高排放行业”及“高排放标准”尚未明确定义。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规定,“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7月23日发布的《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

1-1-108

规定,“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C27),因此从行业分类来看,公司不属于高排放行业。公司已建、在建项目均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存在被关停的情况或被关停风险,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关环评或验收程序。

(3)发行人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C27);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大类为“C27医药制造业”,细分行业小类为“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处行业“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所生产药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药品标准,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或通过原料药与制剂并联审批准后方可生产销售该药品。公司已取得前述生产经营所需资质,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4、公司资质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公司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公司环境保护主要管理制度

公司一贯重视环境保护,确保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各个部门及员工的环保责任,对环保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废弃物及固废管理、废水及废气管理、环保事故管

1-1-109

理、设备检修及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环境信息资料管理和环保考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生产环节及排放量情况

(1)宏源药业

类型污染物构成污染物产生环节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或 浓度2021年2020年2019年
废水生产 废水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COD(mg/L)500.00422.38424.88429.15
氨氮(mg/L)35.0026.6733.5829.87
水量 (万吨/年)210.00152.12165.62172.55
生活 废水职工日常生活产生COD(mg/L)-生活废水一并送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单独统计
氨氮(mg/L)-
废气生产 废气锅炉主体中燃烧煤产生SO2(mg/m3)300.00251.24221.32273.57
NOX(mg/m3)300.00255.18227.10189.09
颗粒物(mg/m3)50.0037.1537.4545.40
固废及废液蒸馏母液、废活性炭、机修废油、焚烧飞灰炉渣、生活垃圾等部分产品蒸馏浓缩过程中产生蒸馏母液(t/a)-400.34406.54408.88
部分产品脱色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t/a)-138.58130.06128.85
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中产生机修废油(t/a)-4.9927.266.05
焚烧炉车间焚烧过程中产生焚烧飞灰炉渣(t/a)-167.85317.74250.49
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t/a)-119.02121.45114.52
噪声-各生产环节的机器噪声噪声昼≤65分贝,夜≤55分贝昼55.3分贝,夜45.9分贝昼55.8分贝,夜47.5分贝昼56.7分贝,夜47.8分贝

注:报告期内废水、废气排放浓度数值来源于在线监测数据,且为日均最高值,噪声数值来源于第三方监测报告,其他污染物数值来源于公司统计数据。

(2)新诺维

类型污染物构成污染物产生环节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或 浓度2021年2020年2019年
废水生产 废水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COD(mg/L)-由宏源药业总排口排出,计入宏源药业排放量,不单独统计
氨氮(mg/L)-
生活 废水职工日常生活产生COD(mg/L)-生活废水一并送入宏源药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单独统计
氨氮(mg/L)-
废气生产 废气鸟嘌呤生产过程中产生甲醇(mg/m3)190.0016.4034.2032.10
VOC(mg/m3)120.000.791.346.10
固废废活性炭及 生活垃圾等产品脱色精制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t/a)-33.5662.0962.17
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t/a)-5.1910.039.39
噪声-各生产环节的机器噪声昼≤65分昼55.3昼55.8昼56.7分

1-1-110

类型污染物构成污染物产生环节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或 浓度2021年2020年2019年
噪声贝,夜≤55分贝分贝,夜45.9分贝分贝,夜47.5分贝贝,夜47.8分贝

注:报告期内废水、废气排放浓度数值及噪声数值来源于第三方监测报告,其他污染物数值来源于公司统计数据。

(3)同德堂药业

类型污染物构成污染物产生环节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或浓度2021年2020年2019年
废水生产 废水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COD(mg/L)500.00235.57107.17265.42
氨氮(mg/L)35.001.0914.332.91
水量 (万吨/年)6.300.992.111.48
生活 废水职工日常生活产生COD(mg/L)-生活废水一并送入同德堂药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单独统计
氨氮(mg/L)-
废气生产 废气前处理环节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mg/m3)120.0015.1912.4022.60
固废药渣及生活 固废过滤工序药渣(t/a)-142.10148.65132.70
职工日常生产产生生活垃圾(t/a)-8.2113.7711.95
噪声-各生产环节的机器噪声噪声昼≤65分贝,夜≤55分贝昼58.8分贝,夜46.2分贝昼55.4分贝,夜45.3分贝昼54.8分贝,夜44.7分贝

注:报告期内废水、废气排放浓度数值及噪声数值来源于第三方监测报告,其他污染物数值来源于公司统计数据。

(4)双龙药业

类型污染物构成污染物产生环节主要 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或 浓度2021年2020年2019年
废水生产废水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COD(mg/L)500.0072.5065.0036.50
氨氮(mg/L)45.003.340.480.34
水量(万吨/年)8.405.235.996.94
生活废水职工日常生活产生COD(mg/L)-生活废水一并送入双龙药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单独统计
氨氮(mg/L)-
废气生产废气燃气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mg/m3)20.001.974.375.60
SO2(mg/m3)50.003.007.6722.53
NOX(mg/m3)200.0063.3363.6763.67
固废药渣及生活固废过滤工序药渣(t/a)-278.00230.00328.00
职工日常生产产生生活垃圾(t/a)-30.1129.2929.56
噪声-各生产环节的机器噪声噪声昼≤65分贝,夜≤55分贝昼55.3分贝,夜47.1分贝昼56.8分贝,夜48.5分贝昼56.8分贝,夜45.5分贝

注:报告期内废水、废气排放浓度数值及噪声数值来源于第三方监测报告,其他污染物数值来源于公司统计数据。

(5)长鸿置业

1-1-111

长鸿置业未实际经营。对于土壤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其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①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化学氧化废气和常温解析废气,经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扬尘,通过使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雾炮枪喷雾等方式降尘。

③施工废水和待处理的地表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宏源药业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接入宏源药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④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厂区市政管网。

⑤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消纳,污水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在现场晾晒降低含水率后统一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⑥噪声: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严禁高噪声设备施工。

(6)化学科技

化学科技主要从事贸易业务,除生活垃圾外,不产生污染物。

(7)武穴宏源

报告期内,武穴宏源暂未实际开展业务,未实际产生污染物。

(8)宏源氟化工

宏源氟化工成立于2021年3月,目前暂未实际开展业务,未实际产生污染物。

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1)宏源药业

类型主要 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 设备2021年处理能力2020年 处理能力2019年 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废水COD浓污水:水解酸化池+大厌氧池(PUAR)+小厌氧池(UASB) 轻污水:萨德污6,000t/d6,000t/d6,000t/d运行正常
氨氮
PH
生活废水

1-1-112

类型主要 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 设备2021年处理能力2020年 处理能力2019年 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水深度处理
废气SO2脱硫塔设备70,000m?/h70,000m?/h70,000m?/h正常运转
NOXSNCR反应器设备正常运转
颗粒物布袋除尘器设备、静电除尘器设备正常运转
固废及废液蒸馏母液配套危废焚烧处理设备4,000t/a(设备检修期间部分委外处理)正常运转
废活性炭
机修废油委外处置///运行正常
焚烧飞灰炉渣委外处置///运行正常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运行正常
噪声噪声降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防震垫;增加厂房隔音设施投入,并增加厂房周围绿化率等运行正常

(2)新诺维

类型主要 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设备2021年处理能力2020年 处理能力2019年 处理能力实际运行 情况
废水COD调节池+Fenton预处理装置130t/d130t/d130t/d设备运行正常,经预处理后的废水送至宏源药业进一步处理
氨氮
PH
生活废水
废气甲醇三级水吸收 装置10,000m?/h10,000m?/h10,000m?/h正常运转
VOC
固废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宏源药业统一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噪声噪声降噪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防震垫;增加厂房隔音设施投入,并增加厂房周围绿化率等运行正常

(3)同德堂药业

类型主要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设备2021年处理能力2020年 处理能力2019年 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废水COD厌氧反应器+SBR 设备180t/d180t/d180t/d运行正常
氨氮
PH
生活废水
废气颗粒物袋式 除尘器9,500m?/h9,500m?/h9,500m?/h正常运转
固废药渣-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1-1-113

类型主要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设备2021年处理能力2020年 处理能力2019年 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生活垃圾
噪声噪声降噪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防震垫;增加厂房隔音设施投入,并增加厂房周围绿化率等运行正常

(4)双龙药业

类型主要 污染物主要环保处理设备2021年处理能力2020年 处理能力2019年 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废水COD厌氧池+SBR反应池设备240t/d240t/d240t/d运行正常
氨氮
PH
生活废水
废气无特征污染物-直接达标排放-
固废药渣-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生活垃圾
噪声噪声降噪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防震垫;增加厂房隔音设施投入,并增加厂房周围绿化率等运行正常

5、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危险废弃物委外处理情况

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以及环境保护法的相关管理规范建立了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危废暂存间,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存储并管理危险废弃物。公司建有危废焚烧炉进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并与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签署《危险废弃物委托处置协议》,对自有焚烧炉无法处理的危险废弃物或在自有焚烧炉检修期间委托第三方进行危废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协议如下:

序号委托主体第三方处理单位签订时间合同有效期合同约定第三方处理单位资质
1宏源药业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19.3.262019.3.26-2020.3.25蒸馏母液、废活性炭、蒸馏残渣、废机油、焚烧飞灰、残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12-02-0053
2宏源药业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20.3.262020.3.26-2021.3.25蒸馏母液、废活性炭、废机油、焚烧飞灰、残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12-02-0053
3宏源药业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21.3.262021.3.26-2022.3.25蒸馏母液、废活性炭、废机油、焚烧飞灰、残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12-02-0053
4宏源武汉新鸿2020.1.172020.1.17-2炉渣、飞灰危险废物经营许

1-1-114

序号委托主体第三方处理单位签订时间合同有效期合同约定第三方处理单位资质
药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020.12.31(未固化)可证编号:S42-01-08-0008
5宏源药业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1.1.12021.1.1-2021.12.31焚烧飞灰炉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1-08-0008
6宏源药业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2.1.12022.1.1-2022.12.31焚烧飞灰炉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1-08-0008
7宏源药业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9.4.82019.4.8-2020.4.7废母液、废活性炭、残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6-01-0021
8宏源药业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4.132020.4.13-2021.4.12废母液、废活性炭、残渣、机修废油、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6-01-0021
9宏源药业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4.132021.4.13-2022.4.12废母液、废活性炭、残渣、机修废油、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6-01-0021
10宏源药业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12.172021.12.17-2022.12.31废母液、废活性炭、残渣、机修废油、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6-01-0021
11宏源药业黄冈市天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4.162020.4.16-2021.4.15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HG42-11-02-0001
12宏源药业黄冈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1.12.162021.12.16-2022.11.07废母液、废活性炭、机修废油、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11-21-0106
13宏源药业宜昌七朵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21.12.272021.12.27-2022.12.26蒸发残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05-81-0068

6、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设施投入及环保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环保设施/设备投资1,822.913,105.712,716.74
费用成本支出4,010.953,720.393,583.75
环保投入合计5,833.866,826.106,300.49
营业收入157,785.94130,294.36157,441.14
环保投入/营业收入3.70%5.24%4.00%

2020年,公司环保投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快速上升,主要原因为随着

1-1-115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不断提升导致环保投入逐步增加及公司在环保方面加大投入强度;2021年,公司环保投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环保设施及设备已陆续投入运营,相应投入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资本性和费用性投入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物相匹配。

7、募投项目相关环评批复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环评批复情况
1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黄环审[2021]30号
2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黄环审[2021]29号
3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黄环罗函[2021]7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8、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措施投入拟用募集资金819.00万元,其余由公司自筹解决。

9、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建设项目相关环评批复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建设项目均已履行环境影响备案\审批程序,取得了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备案\审批文件。

10、发行人及子公司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序号主体名称排污许可证备注
1宏源药业9142110073519634XF001P-
2双龙药业91420112744798473H001R-
3同德堂 药业91421122739114479J001R-
4新诺维-2021年2月3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出具说明,新诺维废水处理等依托宏源药业,且新诺维各车间生产尾气均已并入宏源药业排污许可证进行统一管理,无需单独取得排污许可证
5武穴宏源-尚未实际经营
6化学科技-化学科技从事贸易业务,无生产活动
7长鸿置业-未实际经营
8宏源氟-尚未实际经营

1-1-116

序号主体名称排污许可证备注
化工

(六)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1、发行人的安全管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设置了安全部,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审批办理以及公司内部的日常监督工作。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主要包括《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安全生产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及子公司双龙药业、同德堂药业、新诺维及报告期内剥离的子公司中蓝宏源当地应急管理局均已出具证明对此予以确认。

3、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根据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企[2012]16号文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计提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使用期末余额
2021年56.751,624.251,634.6846.32
2020年66.141,619.611,629.0056.75
2019年-1,901.971,835.8366.1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的研发、生产

1-1-117

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0%。除上述产品外,公司产品中还有六氟磷酸锂,属于新能源业务。但与上述产品相比,六氟磷酸锂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相对较低。因此本招股说明书重点就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分类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划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大类为“C27医药制造业”,细分行业为“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

完整的化学制药产业链由基础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制剂生产环节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化学原料一般指利用化学方法生产的各种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医药中间体是指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的一种物料;原料药是通过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等方法所制备的药物活性成分,是构成药物药理作用的基础物质,但患者无法直接使用,需经进一步加工制成药品制剂。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医药产业链,实现了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及抗疱疹病毒药物从基础化工原料、关键中间体到原料药的完整产品路线覆盖。同时凭借在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技术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公司进一步向医药制剂业务发展。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主要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应急管理部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医药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规划和管理;对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等。

1-1-1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等。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组织制订各类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等。

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属于危险化学品或易制毒化学品范围内的化学品生产经营业务需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2、行业监管体制

与药品制剂一样,原料药受到严格的行业监管,包括行政许可、药品注册、质量规范、药品标准等方面的监管。原料药的上市销售必须取得国家药监局的审批或关联审评,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

1-1-119

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对药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一并核准。医药中间体不属于药品,其生产、销售行为不适用药品相关规定,而主要适用有关化学品生产、销售的有关规定。医药中间体无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但由于医药中间体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最终药品的质量,其产品规格、质量需满足较高的要求,各原料药及制剂生产厂商均会制订严格的医药中间体采购标准,一般都设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评测、认证体系,通过严格的审查及现场检查后才会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基础化学原料根据种类的不同,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应要求。我国对于化学品生产、销售主要采取生产许可或备案登记的方式进行监管。

(1)生产及质量监管体制

我国对于药品生产企业采取行业进入许可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原料药生产企业需要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亦对药品生产许可相关事宜做出了细化规范。

根据《药品管理法》,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卫生、验证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与收回、自检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2)注册监管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国境内以上市为目的,从事药品研制、注册及监督管理活动,须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注册等申请以及补充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关联审评审批制度。在审批药品制剂时,对化学

1-1-120

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信息登记平台,对相关登记信息进行公示,供相关申请人或者持有人选择,并在相关药品制剂注册申请审评时关联审评。药品注册核查必要时可对药品注册申请所涉及的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供应商或者其他受托机构开展延伸检查活动。

(3)国家药品标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所有药品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凡例及附录的相关要求。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编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配套标准。同时组织制定修订国家药品标准并评估其执行情况。

(4)主要进口国的进口监管体制

公司产品出口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于原料药一般按照药品进行监管,要求原料药的进口采用注册、认证等程序,而中间体则一般按照化学品进行监管。

公司产品销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最主要的出口市场为印度和欧洲(中国香港客户购买的公司产品大都直接发运至最终目的港,未进入中国香港境内)。印度和欧洲对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以及医药制剂的进口监管规定如下表:

项目国家或地区监管规定
原料药和医药制剂印度外国生产商向印度出口的药品、原料药必须申请注册证书,外国生产商可委托印度政府认可的印度代理公司办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提交之后,还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流程。现场检查以抽查的方式开展
欧盟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国家生产的原料药要获准进入欧盟国家有两种方式,一是原料药生产厂家向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申请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CEP证书)注册,二是向欧盟药品审评管理局(EMEA)或者单个欧盟国家的药政管理部门提交欧洲药品主文件(DMF)进行注册。其中,CEP证书是已经被收录进欧洲药典的原料药品种合法地被欧盟最终用户使用的一种注册方式。一种原料药一旦取得CEP证书,即可用于欧洲药典委员会成员国内以及世界其他地区认可CEP证书的所有药物制剂生产厂家的制剂注册。DMF与药品制剂的批准有关,应当与药品注册文件同时递交。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或有关药政管理部门会依据风险大小选定现场检查的地点。取得CEP证书后,企业可以根据某些成员国的进口要求,向欧盟单个成员国申请GMP证书,自单个成员国取得的GMP证书适用于欧盟其他国家
基础化学原料印度印度的化学品监管政策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监管,以及对炸药、农药等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实行进口许可管理的化学品,相关监管法规包括《印度国家化学品管理介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进口规定》(MSIHC

1-1-121

项目国家或地区监管规定
和医药中间体Rules)、《石油法》、《炸药法》、《静态与动态压力容器法》、《气体钢瓶》、《杀虫剂法》、《海关法》和《臭氧消耗物质管控法》等
欧盟根据欧盟的REACH法规规定,在欧盟境内生产或销售的化学品,既可由欧盟境外生产商委托欧盟境内企业代表其注册,也可由欧盟境内的进口商进行注册,但注册义务人是将产品实质性引入欧盟即负责清关事宜的进口商,境外生产商以及不负责清关的欧盟境内销售代理机构,不承担REACH项下注册义务。 欧盟CLP法规(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规定,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化学物质均应按照CLP法规的标准进行分类、标签和包装。投放到欧盟的化学物质若属于CLP法规规定的现有有毒物质目录的范围,则需要向CLP法规的监管机构通报该化学物质的必要信息

3、主要法规政策

(1)主要法规和部门规章

序号法律法规 名称发布单位颁布/修订 时间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2月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药品研制和注册、药品上市许可、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品上市后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药品储备和供应、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9年3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补充性文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的条款实施进行具体说明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原卫生部2011年3月针对药品生产企业,对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产品发运与召回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4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7月针对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对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5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7月针对药品注册,对基本要求、药物的临床实验、新药申请的申报与审批、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进口药的申报与审批、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药品再注册、药品注册的检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6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针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对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变更和换发、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
7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12月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中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

1-1-122

序号法律法规 名称发布单位颁布/修订 时间主要内容
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2月2020年版《中国药典》共收载品种5911种,其中,新增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作为我国保证药品质量的法典,本版药典在保持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制约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药品标准质量控制水平,充分借鉴了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客观反映了中国当前医药工业、临床用药及检验技术的水平
9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8月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制定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3年12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作出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6月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主要产业政策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颁布/修订 时间主要内容
1“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和1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全面向高端迈进。到2035年,医药工业实力将实现整体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实现更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3月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医药和医疗设备、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和基础材料、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

1-1-123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颁布/修订 时间主要内容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
3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1月将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抗病毒、抗耐药菌、抗深部和多重真菌、抗耐药结核杆菌、抗其他微生物(如衣原体、支原体、疟疾、寄生虫等)的新型抗感染药物列入目录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0月将“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大规模生物反应器及附属系统,药品连续化生产技术及装备”列为鼓励类项目
5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6年3月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完善政产学研用的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加快质量升级,促进绿色安全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集约发展水平,并紧密衔接医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6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10月巩固化学原料药国际竞争地位,提高精深加工产品出口比重,立足原料药产业优势,实施制剂国际化战略,全面提高我国制剂出口规模、比重和产品附加值,重点拓展发达国家市场和新兴医药市场
7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年5月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中药、生物技术药物新产品,重点包括新机制和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及个性化治疗药物
8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针对原料药产业存在的产品同质化严重、产业集中度不高、生产技术相对落后、环境成本较高等问题,明确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加快发展高端特色原料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产业布局更加优化等,对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原料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9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12月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10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国务院2019年1月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

1-1-124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单位颁布/修订 时间主要内容
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11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务院2016年3月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3)行业法规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对医药行业影响较大的政策变化包括“原料药关联审评”、“两票制”、“带量采购”和“一致性评价”的出台和逐步推行。该等政策对医药制剂的研发和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对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生产企业未直接产生影响。

①“原料药关联审评”对公司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对药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一并核准。

“原料药关联审评”提高了原料药在医药产业链中的地位,并使医药制剂生产企业与其原料药供应商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医药制剂生产企业的订单向具有高质量标准和稳定产能供应的原料药企业集中,有利于公司这类甲硝唑原料药龙头企业。

②“两票制”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两票制”即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两票制”仅适用于向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对销往民营医疗机构、药店等的医药制剂和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的销售没有影响。

公司医药制剂主要由双龙药业和同德堂药业生产和销售。2016年以来推行的“两票制”政策对双龙药业和同德堂药业的销售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部分下游客户由传统经销商转变为配送经销商,部分市场推广主体亦发生变化。由于医药制剂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加上双龙药业和同德堂药业的医药制剂主要销往民营医疗机构、药店,因此“两票制”未对公司销售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1-1-125

③“带量采购”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带量采购”适用于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药品。公司医药制剂销往国内公立医疗机构的占比较低,因此“带量采购”政策未对公司医药制剂销售产生直接影响。“带量采购”政策可能对公司下游制剂生产企业客户产生较大影响,导致中标企业的药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同时其销量可能大幅提升、销售费用大幅下降,而未中标企业的药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公司原料药产品有甲硝唑、苯酰甲硝唑、地美硝唑。地美硝唑用于兽药制剂的生产,不适用“带量采购”政策;苯酰甲硝唑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且暂未纳入带量采购范围。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甲硝唑生产企业之一,与国内多家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带量采购”政策对公司甲硝唑的销售未产生不利影响,预计未来亦不会对公司甲硝唑原料药的销售产生较大影响。

同时,“带量采购”政策的推行倒逼仿制药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降低成本,医药产业一体化企业将通过规模优势、成本优势占据较高的市场地位,医药制剂企业积极往上游原料药领域布局,同时也为公司这类拥有从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到原料药的较完整医药产业链的企业带来向医药制剂业务发展的机遇。

④“一致性评价”对公司的影响

“一致性评价”适用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公司现有在售医药制剂中,除甲硝唑片外均不属于化学药品,不涉及“一致性评价”问题。公司甲硝唑片目前全部用于出口,亦不涉及“一致性评价”问题。因此,“一致性评价”对公司医药制剂的销售未产生不利影响。

“一致性评价”对公司下游药品生产企业客户可能产生影响,客户生产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未来销售将受到较大影响,进而导致其对公司原料药产品的需求下降。公司原料药产品有甲硝唑、苯酰甲硝唑、地美硝唑。苯酰甲硝唑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且暂未纳入“一致性评价”名单;地美硝唑用于兽药制剂的生产,不适用“一致性评价”政策;“一致性评价”政策可能影响某些企业的销量,但不会影响整个行业的需求。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甲硝唑生产企业之一,与国内多家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已有二十余家采用公司甲硝唑原料药的药品生产企业客户通过“一致性评价”或正在开展“一

1-1-126

致性评价”,在国内数量最多。因此,报告期内“一致性评价”政策对公司甲硝唑的销售未产生不利影响,预计未来亦不会对公司甲硝唑原料药的销售产生较大影响。综上所述,报告期初以来国家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未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等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期近期出台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也不会对公司上述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人口老龄化、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各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全球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国际医药市场可大致分为新兴医药市场和发达国家市场。新兴医药市场主要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人均收入低于30,000美元且5年内医疗支出净增长超过10亿美元的国家市场,发达国家市场主要为以美、英等为代表的拥有高人均收入且医疗支出超过100亿美元的国家市场。不符合以上两种标准的均列入其他市场。根据医药咨询机构艾昆纬(IQVIA)报告,2019年全球DDD(Defined DailyDose,即限定日剂量)用量达到1.82万亿剂,较2014年的1.57万剂增长15.92%,5年复合增长率为3.0%。2019年新兴医药市场DDD用量约占全球总量的48.68%,发达国家市场占比约为33.53%,而在2014年新兴医药市场和发达国家市场占全球DDD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5.36%及35.01%,2014至2019年,新兴医药市场DDD用量年复合增长率为4.4%,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仅为2.1%。

以上数据较2009至2014年有显著变化。2009年全球DDD用量为1.27万亿剂,其中新兴医药市场DDD占比略低于发达国家市场,分别为39.09%和42.70%。由此得见,自2009年以来新兴医药市场的DDD用量稳步提高并超过了发达国家市场,其年复合增长率远高于发达国家市场,彰显出新兴医药市场的巨大潜力。

随着全球药品用量的上升,全球医疗支出亦水涨船高。2009年、2014年及2019年全球药品市场净规模(销售规模扣除折扣返利后的金额)分别为6,280亿美元、7,770亿美元及9,550亿美元。其中新兴医药市场的药品净规模分别为

1-1-127

950亿美元、1,680亿美元及2,440亿美元,占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5.13%、21.62%及25.55%;发达国家市场的药品净规模分别为4,550亿美元、5,190亿美元及6,090亿美元,占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72.45%、66.80%及63.77%。根据以上数据可以得出,全球药品市场净规模2009至2014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3%,2014至201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2%,基本保持不变。通过进一步细化分析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市场增幅比较稳定,2009至2014年和2014至2019年期间,其药品净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6%和3.3%。而新兴医药市场的规模增长更为迅猛,2009年至2014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2.2%,2014至201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7%。新兴医药市场的规模增长更快,主要原因是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市场大型药企的创新药研发成本不断上升、周期越来越长、新药推出速度减慢,同时前期大批专利药物陆续到期,因此销售增速放缓。但新兴国家药品市场由于医药制造业向低成本地区的转移趋势以及本身在健康产业和研发上的投入增加,可保持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较快发展。

得益于发达国家市场的低速稳定增长和新兴医药市场的快速发展,预计到2024年全球药品市场净规模将超过1.1万亿美元,届时发达国家市场药品净规模预计为6,650至6,950亿美元,占全球药品市场净规模的60%至61%;而新兴医药市场药品净规模预计将上升至3,150至3,450亿美元,占比约为28%至30%。2019至2024年全球药品市场净规模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在2%至5%之间,其中发达国家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为1%至4%,新兴医药市场为5%至8%。

(2)中国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自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人口增长、人口老龄化、居民健康意识增强、国家对医疗投入的持续加强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我国医药市场规模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2008年中国药品支出为400亿美元,2013年增长到950亿美元,2018年进一步增至1,370亿美元规模。虽然年复合增长率已从2008年至2013年的19%下降到2013年至2018年的8%,但依然领先于全球药品市场的增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结构也随之发生重大改变,我国的医药市场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时期,发展潜力较大。据预测,2018年至2023年,中国药品支出将保持3%至6%的年复合增长率,2023年将达到1,700亿美元左右规模。

从政策因素来看,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逐

1-1-128

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医疗体系,建立社会化管理的医疗保障制度,未来医药市场将不断扩容;从宏观因素来看,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带动了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从人口变化因素来看,我国人口数量的自然增长、人均寿命的延长、人口结构的老龄化趋势和城镇化的推进都将促进药品消费的刚性增长;从消费习惯来看,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健康意识极大地提升,每年的诊疗总人次和人均诊疗费用稳定增长。在上述各方面因素的作用下,预计未来我国医药行业将保持稳定的发展。

2、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发展概况

(1)原料药及中间体基本情况

原料药是通过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等方法所制备的药物活性成分,是构成药物药理作用的基础物质,但患者无法直接使用,需经进一步加工制成药品制剂。原料药可分为大宗原料药、特色原料药及专利原料药。大宗原料药主要是工艺成熟及市场需求量大的、可用于生产适用症广泛的通用药品的原料药;特色原料药是指用于特定药品生产的原料药,一般指仿制药厂商仿制生产专利过期或即将过期药品所需的原料药;专利原料药是指用于制造原研药的医药活性成分,主要满足原研药在药品临床研究、注册审批及规模化生产、商业化销售各个阶段需求。

医药中间体是指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的一种物料。广义上讲原料药及中间体均属于原料药。鉴于此,本节在分析行业情况时所提及的原料药同时包括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

(2)原料药行业发展概况

①全球原料药行业发展概况

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处在医药产业链的中游,全球医药市场持续增长带动了全球原料药行业规模逐年上升。而且由于大量专利药到期后仿制药的大量出现导致相关药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影响了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的增长,而专利药到期后仿制药销量的增长导致对相应原料药需求的增长,因此推动了全球原料药市场呈现出较全球医药市场更快的增长。2019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约1,822亿美元,预计到2024年达到2,45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1%。

20世纪90年代以前,欧洲和美国是全球最主要的原料药生产区。20世纪90

1-1-129

年代以后,随着这些国家成本上升以及发展中国家原料药工艺技术的进步,欧洲和美国原料药产能逐步萎缩,原料药生产重心开始逐步向其他区域转移,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快速崛起。目前全球主要原料药生产区域为中国、印度、日本、北美和西欧,其中中国和印度成为主要的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家。

印度仿制药行业拥有较大优势,其化学原料药多为仿制药配套产品并大量供给国际市场。中印两国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和欧美相比具有较大成本优势,技术水平与欧美企业之间的差距亦不断缩小。但相比于中国,印度在专利保护、生产环境等方面处于劣势,且印度部分关键原料药及中间体严重依赖从中国进口。西欧是西方传统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专利原料药为主。其中意大利原先是欧洲化学原料药聚集地,为欧洲主要的原料药出口国家。但至20世纪末,由于中国和印度较强的成本优势,因此意大利的原料药产能逐渐缩减。相比于欧洲生产的化学原料药,中国的化学原料药价格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并有提升空间。虽然欧洲仍是化学原料药出口的主要基地,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欧洲药品制剂生产企业从亚洲采购生产所需的化学原料药。

美国是中国化学原料药的主要采购方之一,2018年美国占我国出口化学原料药的比例约11%。随着国内企业技术实力提升、国际供货经验日益丰富、订单获得能力加强,对美国的原料药出口规模有望进一步增长。

日本的原料药市场规模在全球排名前列。由于日本企业对仿制药更为重视,因此制剂和原料药同期发展,在很长一段时期其化学原料药的产量和消耗量基本持平,进口量和出口量相差不大。近几年随着全球医药市场的变化,日本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同样面临成本上升的压力,原料药尤其是低端化学原料药的进口规模呈逐步上升的趋势。

②我国原料药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医药市场持续增长特别是我国医药市场的快速增长、大量专利药到期后仿制药品种和数量大幅增加,加上我国原料药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的进步以及全球原料药产业链的转移,推动了我国原料药行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2017年医药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规模以上原料药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91亿元,占中国医药工业总收入的

16.7%,同比增长14.7%。同时,原料药是我国出口药品中占比最大的品种。2017年我国原料药出口291.17亿美元,同比增长13.71%,占医药产品出口总额的

1-1-130

47.89%。根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数据,2019年我国原料药出口量同比增长8.83%,出口均价同比上涨3%,货值约337亿美元。随着国内外原料药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原料药产业预计将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

3、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乙二醇反应链条上的有机化学原料乙二醛等产品、医药中间体2-甲基-5-硝基咪唑等产品、原料药甲硝唑等产品,用于生产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抗细菌药物;氰乙酸甲酯、盐酸胍反应链条上的医药中间体鸟嘌呤、双乙酰鸟嘌呤等产品,用于生产阿昔洛韦等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因此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分别为抗细菌类药物行业和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此外,乙醛酸亦是公司的重要产品之一,通过乙二醛催化氧化反应而来。乙醛酸亦是下游制药产业链的重要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青霉素类抗菌药物阿莫西林的原料药,也可用于生产尿囊素。

(1)抗细菌类药物行业

①全身抗细菌药物分类

全身抗细菌药是指能有效抑制和杀灭病原性微生物,用于治疗全身细菌感染性疾病的一类药物,具有临床应用广泛、品种繁多的特点。全身抗细菌药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两大类,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又可分为多个类别。具体情况如下:

厌氧菌感染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感染。由于厌氧菌会产生抗生素耐药性,所以一般抗生素临床治疗效果不是很好。硝基咪唑类药物对脆弱拟杆菌(类杆菌属)、真杆菌属、产气荚膜梭菌(梭状芽孢杆菌属)高度敏感,是治疗厌氧菌感

1-1-131

染的主要药物。与其它类别的抗菌药物相比,硝基咪唑类药物对绝大多数革兰氏阳性及革兰氏阴性厌氧菌及原虫均有效,抗菌谱广、疗效高、疗程短、副作用少。

硝基咪唑类药物包括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等品种。其中甲硝唑价格低,药品可及性高,代谢物也有抗菌作用,耐药株少,适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替硝唑是一种疗效高、疗程短、半衰期长、耐受性好的抗滴虫及抗厌氧菌药物,抗菌作用与甲硝唑相似,副作用少;奥硝唑具有抗厌氧菌及滴虫活性强、抗菌谱广、疗效高、疗程短、副作用少、单剂量疗效高等特点;塞克硝唑疗效稳定、可靠、副作用少、安全性高,单剂量治疗阿米巴病及贾第虫病等疗效好。

②我国全身抗细菌药市场概况

近年来我国全身抗细菌药物用药金额呈总体上升趋势,由2015年的1,516.84亿元上升至2019年的1,697.8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86%,呈平稳增长趋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全身抗细菌用药市场的销售额出现下滑;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逐渐减小,我国全身抗细菌用药市场的销售额开始恢复增长。

2015-2021年我国全身抗细菌用药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

我国全身抗细菌药中,头孢类是第一大类别,2017-2021年占了近50%的市场份额,但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青霉素类是第二大类别,2017-2021年占了16%以上的市场份额,市场份额亦呈下降趋势;其他类别的全身抗细菌药市场份额均较低,其中硝基咪唑类在全身抗细菌用药市场中的占比不断上升,2021年已上升至4.90%。

1-1-132

2017-2021年我国各类全身抗细菌药市场份额情况

数据来源:米内网。

③硝基咪唑类药物市场概况

A.硝基咪唑类药物整体市场概况2017-2019年,我国硝基咪唑类药物销售额在63亿元以上,呈稳步上升趋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硝基咪唑类药物销售额首次出现下滑;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逐渐减小,我国硝基咪唑类药物销售额已恢复增长。

2017-2021年我国硝基咪唑类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B.硝基咪唑类主要品种市场概况a.甲硝唑a)我国甲硝唑药物市场概况2017-2021年,我国甲硝唑药物销售额不断上升,由2017年的19.37亿元增至2021年的25.5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7.21%,增速明显快于全球市场的平均增速。

1-1-133

2017-2021年我国甲硝唑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b)甲硝唑原料药市场概况2017-2019年,全球甲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由2017年的8,291.26吨增至2019年的8,349.49吨;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甲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出现下滑;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的影响逐渐减小,全球甲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恢复增长。

2017-2021年全球甲硝唑原料药市场需求量

数据来源:米内网。b.奥硝唑a)我国奥硝唑药物市场概况2017-2019年,我国奥硝唑药物市场销售额保持在34亿元以上。由于2018年奥硝唑注射制剂单价下降的影响,其销售额有所下滑,由2017年的36.44亿元下滑至2019年的34.74亿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奥硝唑制剂市场销售额下滑幅度较大;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的影响逐渐减小,我国奥硝唑制剂市场下滑速度有所缓和。

1-1-134

2017-2021年我国奥硝唑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b)奥硝唑原料药市场概况2017-2019年,全球奥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由2017年的399.53吨上升至2019年的432.39吨,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奥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下降幅度较大;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逐渐减小,全球奥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有所恢复上升。

2017-2021年全球奥硝唑原料药市场需求量

数据来源:米内网。c.替硝唑a)我国替硝唑药物市场概况2017-2021年,我国替硝唑药物市场销售额整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已上升至4.03亿元。

1-1-135

2017-2021年我国替硝唑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b)替硝唑原料药市场概况2017-2019年,全球替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由2017年的292.8吨上升至2019年的300.26吨,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替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下降幅度较大;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的影响逐渐减小,全球替硝唑原料药的市场需求量迅速恢复增长。

2017-2021年全球替硝唑原料药市场需求量

数据来源:米内网。

④硝基咪唑类原料药的上游行业概况

硝基咪唑类原料药的上游主要有医药中间体2-甲基咪唑、2-甲基-5-硝基咪唑,有机化学原料乙二醛。

乙二醛为一种应用广泛的重要有机化学原料,主要用于制作医药中间体、织物整理剂、树脂稳定剂、除臭剂、砂型固化剂等;2-甲基咪唑是2-甲基-5-硝基咪唑的主要原料,也是环氧树脂及其他树脂的固化剂;2-甲基-5-硝基咪唑为硝

1-1-136

基咪唑类抗菌药物的关键中间体,被广泛用于合成各种医药原料药,如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兽药地美硝唑。A.乙二醛乙二醛可用于轻工、纺织和医药等领域,在医药、纺织印染、轻工业、石油、造纸等行业有着广泛应用。在医药工业中,乙二醛与氨等反应生成的咪唑及其衍生物用于生产咪唑类抗菌药物等;与2-氨基丁醇反应并经还原得到的乙胺丁醇是一种高效结核菌抑制剂;与邻苯二胺反应制得的喹恶啉是合成用于治疗结核药物吡嗪酰胺的中间体,进一步氧化或脱羟基生成的四氯喹恶啉是一种抗真菌的药剂;与甘氨酰胺反应生成的2-羟基吡嗪可用于生产磺胺类药物及杀虫剂硫磷嗪。近年来随着乙二醛下游需求领域的发展,全球乙二醛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2017-2019年全球乙二醛产量从26.62万吨增至28.89万吨;2020年、2021年,尽管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乙二醛市场产量产量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在27万吨以上。

2017-2021年全球乙二醛产量

数据来源:米内网。20世纪50年代,乙二醛在国外还属于使用量很少的特殊化学品,产量有限。到了20世纪60年代,由于乙二醛在有机合成和纺织品抗皱整理上的广泛应用,极大地促进了乙二醛工业的发展。我国乙二醛的研究开发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近年来发展较快,目前已发展成为世界最主要的乙二醛生产国之一。

B.2-甲基咪唑2-甲基咪唑广泛应用于医药领域、兽药领域和精细化工领域,其中用于医药领域的占比在50%以上。医药工业中主要用于合成治疗滴虫病、胃病的药物和消炎药等,同时也用于生产抗真菌药和抗霉剂等;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用作环氧树脂

1-1-137

固化剂及固化促进剂;在农药方面可作为杀虫剂的增效剂和杀菌剂;在轻纺方面,可用作染色剂、染料中间体等。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自行开发成功2-甲基咪唑的生产技术以来,2-甲基咪唑作为重要的医药中间体和环氧树脂常用的固化剂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据统计,2021年我国2-甲基咪唑的市场需求量约为1,000吨,市场需求增长较快。

C.2-甲基-5-硝基咪唑

2-甲基-5-硝基咪唑是生产甲硝唑、奥硝唑、替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和兽药地美硝唑的重要中间体,在医药领域和兽药领域上有独特的应用。随着下游硝基咪唑类药物制剂和兽药领域需求的不断增长,2-甲基-5-硝基咪唑的市场需求也随之增长。据统计,2021年全球2-甲基-5-硝基咪唑的产量约为1万吨。

(2)抗疱疹病毒类药物行业

①抗病毒药物分类

抗病毒药物是一类用于特异性治疗病毒感染的药物。到目前为止,全世界抗病毒药物品种数量仍然较少,不超过百种。

抗病毒药物按病毒种类分类可分为广谱抗病毒药、抗RNA病毒药和抗DNA病毒药;按病毒所致疾病分类可分为抗疱疹病毒药、抗艾滋病病毒药、抗流感病毒药、抗肝炎病毒药、广谱抗病毒药等;按药物来源和化学结构与性质可分为化学合成药物、生物制剂。

抗病毒药物按病毒所致疾病分类

类别代表品种
抗流感病毒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比多尔、扎那米韦、奥司他韦、帕拉米韦
抗疱疹病毒药物阿昔洛韦、更昔洛韦、伐昔洛韦、泛昔洛韦、缬更昔洛韦、膦甲酸钠、喷昔洛韦、阿糖腺苷、溴夫定
抗艾滋病病毒药物齐多夫定、扎西他滨、司他夫定、奈韦拉平、利托那韦、洛匹那韦、茚地那韦
抗肝炎病毒药物NAS核苷类药物恩替卡韦、替诺福韦、丙酚替诺福韦、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
DAAs抗丙肝病毒药物索磷布韦、阿舒瑞韦、达塞布韦、艾尔巴韦
干扰素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重组干扰素α-2b
广谱抗病毒药利巴韦林、吗啉胍

抗疱疹病毒药物主要包括洛韦类药物和腺苷类药物。其中腺苷类药物有阿糖腺苷一个品种,洛韦类药物有更昔洛韦、伐昔洛韦、阿昔洛韦、泛昔洛韦、喷昔洛韦、缬更昔洛韦6个品种,除此之外还有不属于上述两个类别的膦甲酸钠与溴夫定两个品种。

1-1-138

抗疱疹病毒药物主要品种特点

品种特点
阿糖腺苷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其他病毒性感染,如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具有优异的抗病毒作用,水溶性高、起效快、疗效确切、安全性高
更昔洛韦广泛用于多种抗病毒感染的治疗。对于治疗巨细胞病毒的感染有较好的缓解作用,能够抑制病毒的复制合成,在抗巨细胞病毒的治疗中可预防肺炎
伐昔洛韦阿昔洛韦的前药,口服吸收后转化为阿昔洛韦。能改善阿昔洛韦口服后生物利用度低的问题,用量少、起效快、毒性小
阿昔洛韦在人体组织内具有高度的选择性,能阻断病毒在细胞中的复制合成,而且不影响组织细胞及代谢的功能,毒副作用较小。用于抗带状疱疹病毒、单纯形疱疹病毒的治疗
泛昔洛韦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病毒及艾滋病人复发性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经临床研究证实是减少疱疹后神经痛的唯一抗病毒药物
盐酸缬更昔洛韦更昔洛韦的前药,可有效减少更昔洛韦的毒性,适用于艾滋病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治疗,以及预防高危实体器官移植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喷昔洛韦前体泛昔洛韦的代谢物。具有高度选择性,能抑制病毒DNA的合成和修复,对带状疱疹活性高,对阿昔洛韦耐药病毒有良好效果

②抗病毒药物市场概况

近年来我国抗病毒药物市场销售额呈较快上升趋势,由2015年的225亿元上升至2019年的29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75%,增速逐年提高。2015-2019年市场增速逐年提高的主要推动因素为流感病毒药物市场与抗HIV药物市场的扩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诊率和用药水平不断提高,抗病毒药物市场销售额将继续扩大。2020年、2021年,我国抗病毒药物的市场销售额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一是重点品种如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阿德福韦酯、恩曲他滨替诺福韦等进入了国家集采目录,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同时这些品种进入集采目录后,在临床中被优先使用,连带对其他未进入集采目录的替代品种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近两年流感发病率明显下降,抗流感药物市场销售额减少。

1-1-139

2015-2021年我国抗病毒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抗病毒药物中,抗肝炎病毒药物为第一大类别,占比远超其他抗病毒药物,但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受新冠疫情影响,抗流感病毒药物市场份额锐减;抗HIV病毒药物受新产品上市、国家免费药物计划继续推行以及医保目录覆盖度提高等影响,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抗疱疹病毒药物由于缺乏新产品上市、药品价格下降等原因,市场趋于稳定。2021年受抗流感病毒药物市场份额锐减影响,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份额上升。

2015-2021年我国各类抗病毒药物市场份额情况

数据来源:米内网。

③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概况

A.我国抗疱疹病毒药物整体市场概况2015至2019年,我国抗疱疹病毒药物的市场销售额保持增长,销售额由26.99亿元增长到31.9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29%,增速逐年放缓。缺乏新产品上市、医院控制药占比、药品价格下降是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增速放缓的重要原因。

1-1-140

2019至2021年,我国抗疱疹病毒药的市场销售额出现下滑,销售额由2019年的

31.92亿元下降至2021年的27.35亿元。缺乏新产品上市,国家药品集采、医院控制药占比,药品中标价下降、新冠疫情影响是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销售下滑的几个影响因素。

2015-2021年我国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B.我国抗疱疹病毒药物主要品种市场概况

序号品名销售额(亿元)五年复合增长率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1阿糖腺苷12.0511.7811.386.316.87-13.10%
2更昔洛韦5.975.976.265.495.943.92%
3伐昔洛韦5.095.735.985.035.52-1.93%
4阿昔洛韦3.323.203.483.453.984.65%
5泛昔洛韦1.601.581.591.541.701.44%
6其他合计2.983.243.243.033.342.90%

数据来源:米内网。

在我国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中,销售额排名第一的是单磷酸阿糖腺苷。单磷酸阿糖腺苷的市场销售额在2016达到12.1亿元后出现缓慢下滑,2021年销售收入为6.87亿元,2017-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13.10%。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20日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提示抗病毒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存在安全风险,儿童慎用。受此影响,单磷酸阿糖腺苷在儿科科室使用受到很大限制,销售额也随即下滑。

排名第二位的是伐昔洛韦。伐昔洛韦的市场销售额由2017年的5.09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5.9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92%,在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中属于增速较快的品种。

1-1-141

排名第三位的是更昔洛韦。该药物2021年的市场销售额为5.52亿元,近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93%。受集采及医院药占比控制政策影响,更昔洛韦近两年销售额出现下滑。

排名第四位的是阿昔洛韦。阿昔洛韦2017-2021年的市场销售额由3.32亿元增长至3.9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65%。

C.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概况

2015至2021年,我国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的市场销售额保持增长,销售额由14.90亿元增长到19.1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24%,高于抗疱疹病毒药物整体市场的平均水平。

2015-2021年我国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

D.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主要品种市场概况

a.阿昔洛韦市场概况

2017年至2021年,我国阿昔洛韦药物市场销售额由3.32亿元增至3.9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65%。同期,阿昔洛韦药物市场销售量由102吨增长至110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79%。销售额增速高于销量增速的主要是由于2021年部分阿昔洛韦生产厂家的口服品种涨价,在终端呈现价升量跌的情况。阿昔洛韦制剂是在国内上市多年的成熟品种。由于上市时间久,生产厂家众多,该产品处于一个完全竞争型的成熟市场,销售相对平稳。

1-1-142

2017-2021年我国阿昔洛韦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b.伐昔洛韦市场概况2017年至2021年,我国伐昔洛韦药物市场销售额由5.09亿元增至5.9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92%。伐昔洛韦作为阿昔洛韦的前药,相比阿昔洛韦具有生物利用度高、抗病毒活性持续时间长的优势,2021年其国内市场销售额已经超越更昔洛韦,成为国内洛韦类产品销售额最高的品种。

2017-2021年我国伐昔洛韦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c.更昔洛韦市场概况2017年至2021年,我国更昔洛韦制剂的市场销售额由5.97亿元减至5.5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93%。更昔洛韦广泛用于多种抗病毒感染的治疗,为国内洛韦类抗病毒药物中销售额最大的品种。近两年更昔洛韦制剂的市场销售额下

1-1-143

滑,主要与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该品种纳入国家集采有关。

2017-2021年我国更昔洛韦药物市场销售额

数据来源:米内网。

④主要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的上游行业概况

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的上游主要有阿昔洛韦、伐昔洛韦、更昔洛韦等原料药,鸟嘌呤、双乙酰鸟嘌呤、双乙酰阿昔洛韦、6-氯鸟嘌呤、三氨物(全名2,4,5-三氨基-6-羟基嘧啶硫酸盐)等中间体,起始物料为氰乙酸甲酯、盐酸胍等。起始物料氰乙酸甲酯、盐酸胍、中间产物三氨物、关键中间体鸟嘌呤、双乙酰鸟嘌呤、6-氯鸟嘌呤、双乙酰阿昔洛韦等均是在医药及精细化工行业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医药中间体与精细化工产品。A.原料药a.阿昔洛韦原料药根据阿昔洛韦与伐昔洛韦制剂全球使用量推算,2021年全球阿昔洛韦原料药的消耗量约1,809吨。2020年、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制剂厂家减少了阿昔洛韦原料药的采购。

1-1-144

2017-2021年全球阿昔洛韦原料药消耗量

数据来源:米内网。b.伐昔洛韦原料药根据伐昔洛韦制剂全球使用量推算,2017年全球伐昔洛韦原料药的消耗量约532吨,2021年增至约589吨,年复合增长率为2.59%。

2017-2021年全球伐昔洛韦原料药消耗量

数据来源:米内网。c.更昔洛韦原料药根据更昔洛韦制剂全球使用量推算,2021年全球用于制备更昔洛韦制剂的更昔洛韦原料药的消耗量约为25吨。此外,更昔洛韦原料药也用于合成缬更昔洛韦原料药。根据缬更昔洛韦制剂的全球使用量推算,2021年缬更昔洛韦制剂的更昔洛韦原料药消耗量约为50吨。全球更昔洛韦原料药消耗量合计约在75吨左右。B.重要中间体

1-1-145

a.盐酸胍盐酸胍可作为医药、农药、染料及其它有机合成的中间体。在医药工业中,盐酸胍是制造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等药物及叶酸的重要原料。盐酸胍还可用于反应生产异硫氰酸胍。异硫氰酸胍能迅速破碎病毒,使核蛋白与核酸迅速分离,同时抑制释放出的核酸酶活性,保证核酸一级结构的完整性,提高核酸提取效率。该中间体是新冠病毒检测的核心原料。据统计,2021年全球盐酸胍产值约为2.8亿元,折合产量约1.9万吨。预计至2026年,全球盐酸胍产值将增长至3.7亿元,折合产量约2.5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8%。

b.鸟嘌呤鸟嘌呤在医药领域可用作洛韦抗病毒药物的中间体,还可以用于化妆品、涂料等领域。2017年至2019年,全球鸟嘌呤消耗量从约1,175吨上升至约1,805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4%,增长速度较快;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鸟嘌呤市场供应减少,下游需求也从2019年的1,805吨下降至1,689吨;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游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市场疲软导致鸟嘌呤消耗量进一步下降。

2017-2021年全球鸟嘌呤消耗量

数据来源:米内网。c.双乙酰鸟嘌呤双乙酰鸟嘌呤是以鸟嘌呤为原料采用乙酐工艺制备而来,是合成阿昔洛韦、伐昔洛韦和更昔洛韦原料药的关键中间体。根据阿昔洛韦、伐昔洛韦和更昔洛韦的产量推算,2021年双乙酰鸟嘌呤全球需求量约为2,700吨。

1-1-146

d.6-氯鸟嘌呤6-氯鸟嘌呤是合成泛昔洛韦、喷昔洛韦原料药最重要的中间体,还可以用于抗癌、消炎和降压药的合成。据统计,2021年6-氯鸟嘌呤全球消耗量约为210吨至260吨。e.双乙酰阿昔洛韦双乙酰阿昔洛韦是制备阿昔洛韦、伐昔洛韦的关键中间体。根据阿昔洛韦原料药消耗量推算,2021年双乙酰阿昔洛韦的全球消耗量约2,780吨。

(3)乙醛酸

乙醛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其兼具醛和酸的双重特性,可同时发生醛和酸的反应,还可以发生环化或缩合反应。在医药工业中,乙醛酸主要用于合成阿莫西林(一种青霉素类全身抗细菌药物),也可用于生产尿囊素;在香料工业上可用于生产香兰素;在农业上可用于生产螯合肥等。近年来,在下游医药、香料等产业拉动下,全球乙醛酸市场需求稳步增长。2017-2019年全球乙醛酸产量从9.36万吨增至11.17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为9%;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乙醛酸产量有所下滑;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持续减小,全球乙醛酸产量开始回升。

2017-2021年全球乙醛酸产量

数据来源:米内网。

4、行业发展趋势

(1)全身抗细菌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①全身抗细菌药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1-1-147

全身抗细菌药作为基础用药在我国医药市场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其未来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特别是政策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A.入院人数不断增加有利于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的发展

2017-2019年,我国入院人数和诊疗人次数每年递增。由于全身抗细菌药物临床应用存在稳定需求,持续增长的入院人数和诊疗人次数为我国全身用抗细菌制剂创造了相对稳定的市场空间;2020年,入院人数和诊疗人次数出现下降主要是受到新冠疫影响。随着新冠疫情影响持续减小,入院人数和诊疗人次数将逐渐恢复正常水平。

年份入院人数(万人)诊疗人次数(亿人次)
201724,43681.8
201825,45383.1
201926,59687.2
202026,01377.4

数据来源:《2021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B.人口老龄化有利于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的发展

从国家统计局数据可以看出,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逐年攀升,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据统计,预计到204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达到顶峰。而人口结构老龄化将进一步加速全身用抗细菌药物市场的扩容。

人口类别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60周岁(万人)23,08624,09024,94925,38826,40226,736
比重(%)16.717.317.918.118.718.9
≥65周岁(万人)15,00315,83116,65817,60319,06420,056
比重(%)10.811.411.912.613.514.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C.耐药性问题有利于推动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的发展

耐药性问题是全身抗细菌药物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也是全身抗细菌药物市场增长的一大推动力。因为耐药性问题的存在,同类药在临床使用的剂量需要不断增加,并使得一些不易产生耐药性的品种有更好的表现。当量变达到质变的时候,则需要更多创新的全身抗细菌药物来对付耐药菌种。因此,耐药性问题有利于推动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的发展。

D.“带量采购”政策导致全身抗细菌药物价格下跌,但也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下,药品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的抗细菌药中标价格都出现大幅下降。虽然全身用抗细菌药物需

1-1-148

求量仍在上升,但销售价格的下降影响了全身用抗细菌药物市场的整体增长速度。不过,“带量采购”政策对提高行业集中度、规范行业市场环境、促进创新药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E.“限抗令”短期内影响了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的发展速度针对抗菌药物滥用的问题,2011年原卫生部宣布在全国开展“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治理行动”,2012年8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2015年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2016年卫健委、发改委、教育部等十四部委联合发布《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这些政策的实施极大地遏制了国内抗菌类药物滥用的问题,促进抗菌药物的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同时也影响到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的增长速度,使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进入稳步发展阶段。

综上所述,国家近年来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的增长速度起到了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创新发展,对于推动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同时,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全身抗细菌药物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该行业未来仍将保持持续增长。

②硝基咪唑类抗细菌药物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硝基咪唑类药物行业稳步发展,在整个抗细菌药物市场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除上述影响全身抗细菌药物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因素外,我国硝基咪唑类药物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还有以下影响因素:

A.在“限抗令”的大背景下,国家对于全身抗细菌药的使用有着越来越严格的管理,但2012年8月正式实施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奥硝唑、替硝唑和甲硝唑均列为“非限制使用类”,有利于推动其市场的平稳发展。

B.硝基咪唑类抗细菌药物具有抗厌氧菌谱广、疗效明确、耐药性少、副作用较少等特点,各种途径给药均易吸收和分布,应用方便,可口服、注射和作为栓剂给药,且价格便宜并被列入医保目录中,因此硝基咪唑类抗细菌药物是一类有持续发展前景的抗厌氧菌感染药物。

综上所述,鉴于硝基咪唑类抗细菌药物在全身抗细菌药物中的特点和优势,以及硝基咪唑类抗细菌新药的不断出现,硝基咪唑类抗细菌药物未来仍将广泛地应用于各种细菌感染疾病的治疗当中,预计其市场需求未来仍将持续增长。

1-1-149

(2)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人类传染病约75%是由病毒引起的。在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的病毒分类报告中,使人类致病的病毒有1,200多种,总数接近1万多株,而人类能通过药物能干预的病毒性疾病只有少数几种病毒。抗病毒药物的发展远没有抗细菌、抗寄生虫及抗真菌药物发展的快,到目前为止抗病毒药物品种数量仍然较少,原因在于抗病毒药物研发要困难得多。病毒只能寄生在细胞内,利用宿主细胞的酶进行代谢、复制,由于病毒宿主相互作用的复杂性,大多数抗病毒的化学药物在发挥治疗作用时,对人体产生毒性或抗病毒的作用较低,因此目前对病毒性疾病的治疗仍缺乏专属性强的药物。而且至今某些病毒性疾病如脊髓灰质炎、狂犬病还没有抗病毒治疗药,只能靠疫苗预防。

因此,预计未来抗病毒药物将持续为国内外医药市场上令人瞩目的活跃药品种类之一。随着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疾病在全球迅速蔓延,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病毒、疱疹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轮番侵袭,以及本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蔓延,促进了抗病毒药物的研制及销售市场的发展。一些新型抗病毒药物如治疗丙肝的直接作用于病毒药物(DAAs)上市,在短时间内创造出数百亿美元的市场规模,这表明抗病毒药物领域存在非常大的市场需求未被满足,拥有突破性疗法的药物一旦出现即有很大机会成为“重磅炸弹”产品。

作为基础用药,抗疱疹病毒药物在我国医药市场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其未来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特别是政策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人口老龄化、疱疹疾病患病人群基数增长推动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增长

带状疱疹常年散发,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发带状疱疹,发病率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带状疱疹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且其发病率呈上升趋势。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疱疹疾病患病人群基数也在增长。患病人群的增加成为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

②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就诊率和用药水平提高等推动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增强、国家对医疗投入的持续加强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人们的就诊率和用药水平亦在不断提高,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

1-1-150

③抗疱疹病毒药物可及性的不断提高推动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增长国家医保目录持续扩大抗疱疹病毒药物的覆盖范围,使越来越多的自费药品变成可在医保范围内报销的药品,而且国家通过“带量采购”等政策措施大幅降低药品价格,再加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健康意识的增强,驱动医疗支付能力不断提升,抗疱疹病毒药物的可及性不断提高,将推动我国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持续增长。

④耐药性问题有利于推动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的发展

耐药性问题同样也是抗病毒药物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也是抗病毒药物行业增长的一大推动力。因为耐药性问题的存在,同类药在临床使用的剂量需要不断增加,并使得一些不易产生耐药性的品种有更好的表现。当量变达到质变的时候,则需要更多创新的抗病毒药物来对付耐药病原体。因此,耐药性问题有利于推动抗疱疹药物行业的发展。

⑤病毒的易变性推动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的发展

病毒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容易发生变异。由于特定的抗病毒药物对特定的病毒起作用,病毒发生变异后原本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对变异病毒未必有效,这给抗病毒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研发带来巨大的挑战。同时,病毒的易变性也给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的发展不断带来新的机遇。

⑥病毒性疾病疗程较长,对抗疱疹病毒药物的需求稳定

抗病毒药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病毒抑制剂,不能直接杀灭病毒和破坏病毒体。其作用实质是抑制病毒的繁殖,使宿主的免疫系统有足够时间产生免疫应答,对抗病毒的侵袭,修复被破坏的组织。因此,许多病毒性疾病治疗所需的疗程较长,需要长期服药,这导致对抗疱疹病毒药物的总体需求较为稳定。

⑦“带量采购”政策导致抗疱疹病毒药物价格下跌,但也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下,药品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中标价格都出现大幅下降。虽然抗疱疹病毒药物需求量仍在上升,但销售价格的下降影响了抗疱疹病毒药物行业的整体增长速度。不过,“带量采购”政策对提高行业集中度、规范行业市场环境、促进创新药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3)乙二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1-151

①下游医药市场的发展有利于乙二醛行业发展

随着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制药工业的不断发展。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由2015年26,70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27,762亿元,年均增速为7%。从子行业来看,化学原料药占据我国医药工业14%以上的占比,增速在4%以上。下游医药市场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乙二醛市场的发展。

②技术进步和质量提高促进乙二醛市场发展

目前我国乙二醛主要生产厂家都在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提高乙二醛产品的收率及产品的纯度。企业在扩大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国内乙二醛生产企业瞄准国际市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努力扩大出口,促使我国乙二醛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4)乙醛酸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①高品质乙醛酸产品的需求促进行业发展

由于技术工艺落后,目前国内市场多为低端乙醛酸产品。我国高品质乙醛酸供应不足,进口依赖性较强,而进口高品质乙醛酸价格过高,抬高了下游产品的成本,影响了乙醛酸下游行业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对高品质乙醛酸需求的增长,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出台为高品质乙醛酸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高品质乙醛酸行业将促进整个行业发展。

②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乙醛酸行业发展

乙醛酸是有机合成中间体。有机合成中间体在化工行业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的作用,既是基础原料的下游产品,又是精细化工产品的原料。精细化工业现已成为中国化学工业中一个重要的独立分支和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我国多年来把精细化工作为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列入多项国家发展计划,享有多项国家鼓励政策,从政策和资金上得到了倾斜支持。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乙醛酸行业的发展。

③下游原料药行业的发展带动乙醛酸行业发展

乙醛酸下游应用领域中,医药行业应用占比最大。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原料药是国内医药行业的支柱产业,也是国家支持的重点产业之一。乙醛酸下游原料药行业的发展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带动乙醛酸行业的发展。

④市场需求潜力大

1-1-152

乙醛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在医药工业中,乙醛酸主要用于合成阿莫西林(一种青霉素类全身抗细菌药物),也可用于生产尿囊素;在香料工业上可用于生产香兰素;在农业上可用于生产螯合肥等。由于乙醛酸应用领域广泛,其市场需求潜力很大。

(5)我国原料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医药制剂企业积极布局原料药产业链

随着国家“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两票制”政策的全面推行,国内医药制剂企业尤其是仿制药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倒逼仿制药企业加大创新药研发投入,并努力降低生产成本。那些拥有上游原料药产业链的仿制药生产企业在成本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这也促使医药制剂企业积极往上游原料药产业链布局。

②从非规范市场向规范市场进军

规范市场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因而竞争相对缓和,产品售价高,且客户粘性较强,因此具有技术优势和研发优势的医药制造企业倾向于从非规范市场向规范市场进军,以获取更高的回报。

(四)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1)硝基咪唑类抗细菌原料药、中间体及有机化学原料

公司硝基咪唑类原料药主要有甲硝唑,医药中间体主要有2-甲基-5-硝基咪唑,有机化学原料为乙二醛。其他如甲硝唑制剂、原料药苯酰甲硝唑、地美硝唑目前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低,医药中间体2-甲基咪唑主要用于合成2-甲基-5-硝基咪唑,公司仅有少量对外销售。

①甲硝唑

在国内市场上,甲硝唑原料药市场集中度较高,且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湖北省。2021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在62%以上,是国内最大的甲硝唑原料药生产企业;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二大甲硝唑原料药生产企业,2021年市场占有率为14.92%;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排名第三,2021年市场占有率为13.50%。其他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较小。

2017-2021年国内甲硝唑原料药市场占有率具体情况如下:

1-1-153

厂 家市场占有率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宏源药业61.12%60.65%63.18%62.31%62.52%
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18.80%17.84%15.42%14.84%14.92%
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11.74%12.64%12.59%13.94%13.50%
其他企业8.34%8.86%8.80%8.92%9.06%
合 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数据来源:米内网。

②2-甲基-5-硝基咪唑

在2-甲基-5-硝基咪唑市场上,全球范围内的主要生产企业分别为宏源药业、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和AARTI DRUGS LIMITED等。2021年公司市场占有率为60.19%,是全球最大的2-甲基-5-硝基咪唑生产企业。

2017-2021年全球2-甲基-5-硝基咪唑市场占有率具体情况如下:

厂 家市场占有率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宏源药业66.12%63.07%63.69%63.56%60.19%
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24.82%25.97%23.67%23.91%24.54%
AARTI DRUGS LIMITED5.07%6.32%7.58%7.17%7.87%
其他企业3.98%4.64%5.05%5.05%7.41%
合 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数据来源:米内网。

③乙二醛

目前全球乙二醛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主要生产企业有宏源药业、巴斯夫集团和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等。2021年公司占据40.06%的市场份额,是全球最大的乙二醛生产企业;巴斯夫集团排名第二,占据了23.51%的市场份额;其他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均在10%以下。

2017-2021年全球乙二醛市场占有率具体情况如下:

厂 家市场占有率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宏源药业39.29%38.08%40.70%40.94%40.06%
巴斯夫集团24.42%25.23%24.23%23.99%23.51%
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8.83%9.09%8.83%9.23%9.15%
其他企业27.46%27.60%26.24%25.84%27.28%
合 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数据来源:米内网。

(2)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医药中间体

在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产业链上,目前公司产品销售收入较高的主要为医药中间体鸟嘌呤,其他如医药中间体双乙酰鸟嘌呤、双乙酰阿昔洛韦在公司营

1-1-154

业收入中占比较低,三氨物主要用于合成鸟嘌呤,公司仅有少量对外销售。

在鸟嘌呤市场上,全球范围内的主要生产厂家分别为宏源药业及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宏源药业占据39.20%的市场份额,是全球最大的鸟嘌呤生产企业;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排名第二位,占据36.40%的市场份额;其余企业合计占据24.40%的市场份额

(3)乙醛酸

乙醛酸通过乙二醛催化氧化反应而来,亦是下游制药产业链的重要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阿莫西林,也可用于生产尿囊素。

目前全球乙醛酸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主要生产企业有宏源药业、WeylChemInternational GmbH和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乙醛酸生产企业。

2017-2021年全球乙醛酸市场占有率具体情况如下:

厂 家市场占有率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宏源药业33.41%35.50%37.26%35.03%33.00%
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14.64%14.09%13.51%13.80%12.39%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9.09%9.00%9.85%10.35%9.57%
其他企业42.86%41.40%39.38%40.82%45.05%
合 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数据来源:米内网。

(4)六氟磷酸锂

六氟磷酸锂属于新能源业务。六氟磷酸锂作为锂电池的电解质,是锂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材料之一。随着近年来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六氟磷酸锂的需求亦快速增长。

全球六氟磷酸锂的产能主要在中国,国内生产企业主要有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外生产企业主要有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关东电化工业株式会社和厚成株式会社。上述国外生产企业亦在中国建有六氟磷酸锂产能。

截至2020年底各主要生产企业六氟磷酸锂产能如下:

序号生产企业产能(吨)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

数据来源于米内网。

1-1-155

2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000
3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160
4关东电化工业株式会社5,400
5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5,000
6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5,000
7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4,000
8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
9厚成株式会社2,000
10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
11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0
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
13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0
14宏源药业1,000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告,各公司官网,高工锂电,中银证券。

公司将4,000吨六氟磷酸锂产能剥离至中蓝宏源之后,现有1,000吨产能在行业内属于较小的规模。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1)硝基咪唑类抗细菌原料药、中间体及有机化学原料

①甲硝唑原料药

甲硝唑原料药方面,除公司外,国内同行业企业主要有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

A.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

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6年,是一家生产医药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中印合资企业。其主要产品有甲硝唑、苯酰甲硝唑、2-甲基-5-硝基咪唑、2-甲基咪唑、盐酸苄丝肼、褪黑素、茴三硫等。

B.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

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是远大(中国)有限公司于2002年投资组建的控股子公司。其产品涵盖原料药、原料中间体,主要产品包括安乃近、甲硝唑,氯霉素、盐酸替罗非班、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依诺沙星、盐酸甲氧明、硫酸羟氯喹、吡诺克辛钠、格列吡嗪等原料药及药物中间体。

②2-甲基-5-硝基咪唑

2-甲基-5-硝基咪唑方面,除公司外,同行业企业主要有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和AARTI DRUGS LIMITED。

A.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

1-1-156

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6年,是一家生产医药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中印合资企业。其主要产品有甲硝唑、苯酰甲硝唑、2-甲基-5-硝基咪唑、2-甲基咪唑、盐酸苄丝肼、褪黑素、茴三硫等。B.AARTI DRUGS LIMITEDAARTI DRUGS LIMITED是印度一家有着多年制药经验的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原料药产品盐酸环丙沙星、甲硝唑、盐酸二甲双胍、酮康唑、氧氟沙星等,特种化学品苯磺酰氯、烟酸甲酯和2-甲基-5-硝基咪唑等。

③乙二醛

乙二醛方面,除公司外,同行业企业主要有巴斯夫集团和WeylChemInternational GmbH。

A.巴斯夫集团

巴斯夫集团是全球领先的化工企业,在欧洲、亚洲、南北美洲的41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160家全资子公司或者合资公司。巴斯夫集团的产品范围包括从原油和天然气、化学品、塑料、特性化学品、农用产品到精细化学品。

B.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

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是德国一家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公司,其产品架构分为添加剂业务单元,催化剂及能源业务单元,乳液、洗涤及中间体业务单元,功能性材料业务单元,特种工业与消费品业务单元,皮革服务业务单元,色母粒业务单元,石油与采矿服务业务单元,特种造纸业务单元,颜料业务单元,纺织化学品业务单元共11个业务单元。

(2)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医药中间体

①鸟嘌呤

鸟嘌呤方面,除公司外,同行业企业主要有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

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要产品有阿昔洛韦、三氨物、鸟嘌呤、对硝基苄醇、丙二酸单对硝基苄酯,现有约800吨鸟嘌呤产能。

(3)乙醛酸

乙醛酸方面,除公司外,同行业企业主要有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和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①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

1-1-157

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是德国一家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公司,其产品架构分为添加剂业务单元,催化剂及能源业务单元,乳液、洗涤及中间体业务单元,功能性材料业务单元,特种工业与消费品业务单元,皮革服务业务单元,色母粒业务单元,石油与采矿服务业务单元,特种造纸业务单元,颜料业务单元,纺织化学品业务单元共11个业务单元。

②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拥有化工、肥料、物流三大业务板块,具有年产发酵醇、醋酸酯、医药中间体等化工产品100多万吨、肥料100多万吨的生产能力。

(4)六氟磷酸锂

除公司外,国内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主要有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蓝宏源。上述企业中,除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蓝宏源、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均为国内上市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金牛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于2001年共同出资组建的集研发、生产、经营、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国外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主要有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关东电化工业株式会社和厚成株式会社,其中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关东电化工业株式会社为日本企业,厚成株式会社为韩国企业。

3、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

(1)乙二醛

公司采用乙二醇复合银催化氧化法生产乙二醛。该工艺有效简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降低能耗的同时也实现了工程放大等效果,同时能有效提高氧化反应选择性、降低催化剂床层温差、提高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寿命更长。

1-1-158

公司“复合银催化氧化乙二醇生产乙二醛新工艺”通过了湖北省科技厅技术鉴定(证书编号:鄂科鉴字[2009]第930770号),鉴定结论为“该项工艺技术具有重大创新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此外,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参与制定了乙二醛的行业标准。

(2)乙醛酸

公司乙醛酸生产采用高效低耗的乙醛酸催化氧化新工艺。该工艺采用高选择性催化剂,使原料转化率和产品收率同步显著提高;采用特殊的氧化反应器,实现装置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使氧化反应过程更平稳和更易于控制,安全风险有效降低;浓缩工序采用该工艺,能够实现连续化生产,在提升产能的同时,能源消耗有效下降;采用特殊的精制工艺和设备,有针对性地去除产品中的杂质,产品质量有效提高;采用高效的原料回收、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原料利用率有效提高。同时,该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能够多级套用,实现节能减排。

此外,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正在参与制订国内乙醛酸的行业标准。

(3)2-甲基-5-硝基咪唑

公司使用自产乙二醛进行环合反应,经浓缩、冷却结晶及离心后制得2-甲基咪唑原液,并更进一步制得2-甲基咪唑,之后混合配酸进行硝化反应、中和反应并经过一系列提纯操作制得2-甲基-5-硝基咪唑。行业内工业化生产2-甲基-5-硝基咪唑亦大部分遵循此反应链条。公司自主研发的2-甲基-5-硝基咪唑生产工艺通过优化,改变主反应催化剂混酸配比,实现了主要原材料的最优转化,产品成本降低,收率提高,并能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和污染排放。

公司自主研发的“2-甲基咪唑生产新工艺及循环反应装置的开发”项目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4)鸟嘌呤

行业内鸟嘌呤生产企业目前大多采取以氰乙酸甲酯为原料,经过环合反应、亚硝化反应,镍/氢还原成三氨物,继而与甲酸、甲酸钠进行闭环合反应制取鸟嘌呤的方法进行生产。

在鸟嘌呤生产过程中,公司向生产鸟嘌呤过程产生的闭环反应液中分步添加硫酸与醇类物质,实现对闭环反应液中甲酸钠与甲酸的转换,并将转换后得到的甲酸酯类与盐类物质进行回收,有效提高鸟嘌呤生产过程中废水的经济价值,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1-1-159

(5)甲硝唑

公司以自产2-甲基-5-硝基咪唑与混酸进行羟乙基化反应得甲硝唑混合物,经浓缩、中和、离心等工序后制得甲硝唑原料药。行业内甲硝唑原料药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原料配方的优化程度。此外,反应液后处理能否在回收原料的同时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亦是反映各厂家生产水平的重要指标。

公司自主研发的甲硝唑废水处理与综合利用新技术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该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此外,公司正在参与甲硝唑原料药欧洲药典标准的修订。

(6)六氟磷酸锂

六氟磷酸锂的合成方法主要有气-固反应法、氟化氢溶剂法、有机溶剂法和离子交换法等。工业上以氟化氢溶剂法为主。该方法是先将氟化锂溶于无水氟化氢,然后通入高纯度五氟化磷气体进行反应,反应结束后除去氟化氢,经过分离、干燥得到六氟磷酸锂产品。该方法具有反应速度快、传质传热效果好、反应易于控制、转化率高、产物纯度高等诸多优点。尽管该方法存在能耗高、无水条件苛刻以及设备腐蚀等不足,但经过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的长期努力,该方法日臻完善,已成为业内公认的主流工业化方法。

公司与武汉大学合作开发的“用流变相反应法生产六氟磷酸锂技术”从本质上改变了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反应效率、周期、质量及工艺可操作性问题,加快了反应周期,提高了原料利用率,并有效降低了安全风险和污染排放。该技术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项目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验收。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和研发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公司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拥有成熟的氟化、氢化、烷基化、硝化、氧化等危险化学工艺及高温反应(500-600摄氏度)、低温结晶(零下40-50摄氏度)等规模化大生产技术。公司核心技术覆盖从基础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到医药制剂,产品涉及抗细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核心技术体系健全、覆盖产品种类众多,多项技术经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过多项省级科技进步奖。该等核心技术有利于提高生

1-1-160

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并有利于降低能量消耗、污染物排放和安全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取得药品批准文号47个、原料药备案号6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2个、境内保健食品注册号2个、饲料添加剂产品文号1个。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公司具备较雄厚的研发条件和实力,拥有研发及检测设备达500余台套,配备有ICP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仪、X射线荧光衍射仪、干法激光粒度仪以及各类光谱、色谱仪等先进分析检测设备以及从零下80摄氏度超低温至600摄氏度以上的超高温、从0.01Pa高真空至200个大气压等条件的实验设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58人(含兼任管理人员3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64人,拥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16人。此外,公司与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等知名高校保持密切交流和良好合作研发关系。

(2)产品质量优势

经过多年的不断改进创新,依托先进的产品技术工艺、较为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和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公司产品质量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有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准入标准,一般会选择较大规模的化工生产企业或贸易商采购原材料,必要时还会对供应商进行审计。此外,由于公司建立了从有机化学原料到中间体、原料药直至医药制剂的一体化产业链,避免了外购众多原材料导致的质量风险,进一步保障了公司的产品质量。公司已通过GMP、ISO9001、ISO14001等认证和CEP、REACH等注册,产品质量得到国内外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参与制订了乙二醛的行业标准,目前作为牵头单位正在参与制订国内乙醛酸的行业标准,同时正在参与甲硝唑原料药欧洲药典标准的修订。

(3)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在硝基咪唑类药物领域已建立起从有机化学原料到中间体、原料药直至医药制剂的一体化产业链;在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领域亦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并努力构建一体化产业链。目前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产业链的产品包括三氨物、鸟嘌呤、双乙酰鸟嘌呤、双乙酰阿昔洛韦、阿昔洛韦,未来将往上游盐酸胍和下游更昔洛韦、伐昔洛韦、泛昔洛韦等原料药以及洛韦系列抗疱

1-1-161

疹病毒制剂产品延伸,成为国内少数能够形成涵盖上游原料、中游医药中间体、下游医药制剂的完善产业链的抗疱疹病毒药物生产企业。一体化产业链使得公司各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都能实现自产,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外,一体化产业链使得公司可有效避免因产业链中某原材料市场供需剧烈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大幅上涨及产量受限情况,有助于公司保持充足的货源并向下游客户提供稳定的供应。由于上述特性,公司在市场议价方面受限较小,有较大的调节空间,在行情发生波动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定价策略,从而有效抵御风险,大幅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产品多样化优势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有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及六氟磷酸锂等,涉及基础化工、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医药制剂和新能源领域,医药产业链方面又同时涉足抗细菌药物和抗病毒药物两大领域。各产品前后衔接又相互独立,共同构建起公司在相关行业内的全产业链布局。公司产品多样并涉及多个细分行业,有效避免了对单一品种的依赖,可有效分散经营风险特别是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5)规模优势

公司各主要产品如甲硝唑原料药、硝基咪唑类药物的关键中间体2-甲基-5-硝基咪唑、重要化工原料乙二醛、用于合成阿莫西林的关键中间体乙醛酸、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的关键中间体鸟嘌呤等的产能和市场份额均在国内乃至全球市场占据领先地位,且与第二名差距较大,行业地位突出,规模优势明显。

规模优势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能使公司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并使公司具有向客户保障稳定供应的能力。此外,规模优势还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

(6)客户和营销网络优势

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和客户积累,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营销网络,海外市场公司产品销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由于产品线丰富,公司客户群体呈多样化的特征,覆盖了医药领域和精细化工领域的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凭着高品质的产品和突出的行业地位,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与联邦制药、国药集团、石药

1-1-162

集团、哈药集团、普洛药业、科伦药业等国内知名制药企业和赛诺菲、百特、索尔维等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完善的营销网络、多样化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市场需求,并有利于公司抵御如“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

(7)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中大部分成员均在本行业从业多年,拥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历,熟悉行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对本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能够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使公司保持较强的竞争力,确立了公司目前的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大部分管理团队成员特别是核心高管人员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在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管理团队长期以来与公司共同成长,具有较强的团队稳定性。

5、发行人竞争劣势

(1)人才吸引力不足

医药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竞争力是人才和技术的竞争,专业的技术、营销、管理等高素质人才是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公司产业链的延伸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于同时具备先进科研理论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人才储备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速度。由于公司位于大别山南麓的罗田县,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导致公司在人才吸引力方面处于劣势。

(2)融资渠道单一

医药制造业不仅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也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规模的扩张需要大量的资本性投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在产能扩建、优化改造、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安全生产和环保以及新药推广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积累和借款满足资金需求。融资渠道较单一使公司难以快速实施扩建产能、现有生产线技改、加快新产品及新工艺研发等发展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6、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①人口增加、人口老龄化以及人们卫生健康意识提高

1-1-163

随着社会、经济、文明的快速发展和变革,人类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现代卫生医疗事业发展迅速,致使全球人口数量激增。2021年初全球人口已超过75亿人,并继续保持增长的趋势。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会预测,2050年全球人口将增加到90亿。随着生活质量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全球人口死亡率逐渐降低,平均寿命逐年提高,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据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的统计及预测,目前全球60岁及以上的人口数量占全球总人口的11%,而到2050年该比例将增加至22%。我国人口增速逐渐趋于下降,已进入低速增长时期。但随着人均寿命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同样也是我国面临的日益严峻的问题。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逐年攀升,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70%,较2010年上升了5.44个百分点。

人口增加、人口老龄化以及人们卫生健康意识的提高将导致患病人数、入院人数、诊疗人次数的增加,推动行业需求的稳步增长。

②医疗可及性不断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再加上国家医保目录持续扩大覆盖范围,使越来越多的自费药品变成可在医保范围内报销的药品,而且国家通过“带量采购”等政策措施大幅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人们的医疗支付能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患者愿意看病、看得起病,有效提高了人们的医疗可及性,就诊率和用药水平不断提高,这将推动行业需求的不断增长。

③我国医疗卫生支出稳步增长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医疗卫生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逐年攀升。根据《2010-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至2019年,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从约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9年的

6.52万亿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达14.04%,同时国内卫生费用总支出占GDP的比重由4.98%稳步提升至6.58%。虽然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医疗卫生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大幅攀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医疗卫生投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医疗卫生支出的增长意味着国家对医疗卫生投入的增长,其中很大一部分将流向医药消费,因此医疗卫生支出的增长将带动行业需求的增长。

④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1-1-164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以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强专利药、中药新药、新型制剂等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的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列为建设“健康中国2030”发展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此外,《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出,加快技术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保障质量安全,增加有效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和创品牌,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迈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更好地服务于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

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鼓励并推动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

⑤全球原料药产能持续向亚太地区转移

20世纪90年代以前,欧洲和美国是全球最主要的原料药生产区。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这些国家成本上升以及发展中国家原料药工艺技术的进步,欧洲和美国原料药产能逐步萎缩,原料药生产重心开始逐步向其他区域转移。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凭借较低的成本优势、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较完善的产业链优势而成为承接全球原料药产能转移的重点地区。目前中国和印度已成为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国。随着这些国家原料药生产企业工艺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专利药保护年限的逐步到期以及国际医药产业链分工的进一步细分,未来全球原料药产能向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2)面临的挑战

①带量采购等政策实施导致药品价格呈下降趋势

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4个直辖市和7个重点城市为试点,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开展国家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核心是以量换价、以款换价、降低药价和医保控费。随着“带量采购”政策在全国的逐步推行,我国药品尤其是仿制药市场整体价格水平呈下降趋势。

“带量采购”等政策的推行对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未造成直接的影响,但会导致国内医药制剂企业尤其是仿制药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1-1-165

倒逼仿制药生产企业降低成本,进而可能影响其压低原料药采购价格。同时也促使医药制剂企业积极往上游原料药产业链布局,可能导致原料药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②环保要求日益提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原料药企业正面临不断趋严的环保压力。环保要求的日益趋严逼迫原料药生产企业不断加大环保工艺的研发、环保资本性投入和环保费用开支,因此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并导致生产成本提高。部分企业由于资金实力较弱、生产成本过高而逐渐被淘汰,部分企业或生产线由于工艺不符合环保要求或违规超标排放而被直接关停。

环保要求的日益趋严在给原料药生产企业带来经营压力的同时,也导致部分企业被淘汰出局,落后产能被逐步淘汰,行业集中度提升,因此对具有技术和资本优势的龙头企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优势龙头企业可以拥有更强的市场议价能力、更高的市场份额、更强的盈利能力和更好的发展环境。在国家大力推动产业升级、供给侧改革的形势下,环保高压是长期趋势,由此带来的竞争格局改善后行业的景气度有望持续较长时间。

7、公司竞争要素最近三年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逐步优化完善产业链,行业发展形势、政策法律环境、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竞争优势等竞争要素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行业是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日益趋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短期内对医药行业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长期来看将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净化竞争环境,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我国医药行业尤其是行业内龙头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此外,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完善产业链、加强研发投入、丰富产品品种,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行业发展形势、政策法律环境、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竞争优势等竞争要素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1-166

公司产品线比较丰富,虽然大的行业分类都可归属于医药行业(包括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以及有机化学原料)或新能源行业,但各产品所涉及细分行业不太一样,在各细分行业均有不同的同行业企业。

(1)公司与医药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医药行业内,目前国内尚未有与公司业务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只是在部分产品如鸟嘌呤方面,行业内的主要企业中有富祥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潍坊奥通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119.07万元、净利润-2,307.92万元。由于富祥药业未披露其鸟嘌呤方面的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公司无法与其进行比较说明。国内其他行业内主要企业均为非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较少,公司难以与该等企业进行经营情况、技术实力、关键业务数据和指标等方面的比较说明。

国外企业方面,巴斯夫集团、WeylChem International GmbH是全球领先的化工企业,产品种类很多,公司与其在业务规模、技术实力、综合竞争力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在公司部分产品细分行业内公司占据一定的竞争优势;AARTIDRUGS LIMITED为一家印度上市公司,在中国设立有一家合资企业——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公司与AARTI DRUGS LIMITED均生产甲硝唑、2-甲基-5-硝基咪唑,且AARTI DRUGS LIMITED亦是全球2-甲基-5-硝基咪唑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但公司与AARTI DRUGS LIMITED的产品不完全重叠,除上述产品外,AARTI DRUGSLIMITED还生产盐酸环丙沙星、盐酸二甲双胍、氧氟沙星等公司未生产的产品。AARTI DRUGS LIMITED2020-2021会计年度实现运营收入215.48亿印度卢比、净利润28.04亿印度卢比。由于AARTI DRUGS LIMITED未披露其2-甲基-5-硝基咪唑方面的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公司无法与其进行比较说明。

(2)公司与新能源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新能源行业内,目前国内六氟磷酸锂的主要生产企业大部分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国外主要为韩国和日本企业。与这些企业相比,公司六氟磷酸锂产能相对较小,在市场地位、经营规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技术实力方面,公司与武汉大学合作开发的“用流变相反应法生产六氟磷酸锂技术”被鉴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1-167

(五)行业产业链的情况

完整的化学制药产业链由基础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制剂生产环节构成,公司拥有上述产业链条的所有环节。从起始端基础化工原料算起,公司的上游行业为基础化工行业;从最终端化学制剂算起,公司的下游行业包括经销商、配送商等药品流通企业,以及医院、诊所、药店等各类终端机构,最终服务于各类患者群体。但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来看,公司的下游主要为医药制剂行业。

公司上游基础化工行业周期性较强,与宏观经济形势高度相关,受石油、煤炭等基础能源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此外,基础化工行业还面临较大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压力。上述因素的变化都将对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对中间体、原料药甚至医药制剂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但上述价格传导机制一般存在滞后性,且价格传导也未必是同比例的,还受到所处细分行业自身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因此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中间体、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利润会产生较为复杂的影响。

下游医药制剂行业的景气程度决定了对其上游原料药及中间体的需求状况。医药制剂行业的发展主要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趋势、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程度等因素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医药制剂行业多年来一直保持平稳增长,且其增长速度快于经济的增长速度,因此也给原料药、医药中间体行业带来了平稳和持续增长的需求。

三、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范围

1、公司所处行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款所述“(一)农林牧渔及农副食品加工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十二类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

1-1-168

发行上市的行业。

2、公司主营业务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

公司200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且自2008年至今持续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公司具体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5日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以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强专利药、中药新药、新型制剂等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的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列为建设“健康中国2030”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于2016年10月26日发布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出,“加快技术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保障质量安全,增加有效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和创品牌,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迈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更好地服务于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国家战略发展方向高度匹配。

(二)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公司所处的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品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1-1-169

自成立以来,公司就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始终把“创新、发展”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经过多年的不断摸索、创新,公司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拥有成熟的氟化、氢化、烷基化、硝化、氧化等危险化学工艺及高温反应(500-600摄氏度)、低温结晶(零下40-50摄氏度)等规模化大生产技术,并在主要产品生产方面,拥有自己独创、先进的工艺,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技术优势。公司核心技术覆盖从基础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到医药制剂,产品上涉及抗细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核心技术体系健全、覆盖产品种类众多,多项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过多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公司核心技术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一)核心技术情况”之“1、主要核心技术介绍”)

公司绝大部分营业收入来源于核心技术产品,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6%以上。

公司还就与核心技术有关的科技成果申请了多项专利、药品(产品)批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取得药品批准文号47个、原料药备案号6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2个、境内保健食品注册号2个、饲料添加剂产品文号1个。

(三)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管理层深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科技创新乃企业活力的源泉,唯有不断创新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才能在行业未来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基于此理念,公司不断努力研发行业前沿技术,改进工艺流程,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激励机制和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公司具备较雄厚的研发条件和实力,拥有研发及检测设备达500余台套,配备有ICP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仪、X射线荧光衍射仪、干法激光粒度仪以及各类光谱、色谱仪等先进分析检测设备以及从零下80摄氏度超低温至600摄氏度以上的超高温、从

0.01Pa高真空至200个大气压等条件的实验设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58人(含兼任管理人员3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64人,拥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16人。此外,公司与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等知名高校保

1-1-170

持密切交流和良好合作研发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目前在研项目30多个,涵盖医药制剂、原料药、中间体和有机化学原料等领域,既有新产品又有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如这些研发项目均能顺利取得研发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心技术,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善产业链,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进一步更快发展。(公司正在进行的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项目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二)研发情况”之“5、研发成果及在研项目情况”)。

(四)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竞争优势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行业竞争状况”之“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目前国内尚未有与发行人业务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本招股说明书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富祥药业、奥翔药业、东亚药业、新天地的主营业务均为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但细分产品有所差异。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富祥药业业务开展情况

富祥药业的产品包括舒巴坦系列、他唑巴坦系列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原料药及中间体、碳青霉烯类抗菌原料药及中间体、抗病毒药物中间体产品等三大类。截至2022年4月29日,富祥药业共取得国家专利68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2021年,富祥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42,954.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3.07万元。

2、奥翔药业业务开展情况

奥翔药业产品分为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高端氟产品类、前列腺素类、抗菌类、痛风类、抗肿瘤类和神经系统类九大类。2021年,奥翔药业实现营业收入56,969.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93.02万元。

3、东亚药业业务开展情况

东亚药业产品主要涵盖抗细菌类药物(β-内酰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马来酸曲美布汀)、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多个用药领域。2021

1-1-171

年,东亚药业实现营业收入71,221.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9.21万元。

4、新天地业务开展情况

新天地主要产品为左旋对羟基苯甘酸系列产品和对甲苯磺酸。截至2022年3月18日,新天地共取得国家专利104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2021年,新天地实现营业收入51,383.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97.82万元。

(六)发行人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持续增长,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同时,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新增产能投放、新客户新市场的不断开拓,公司收入增长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公司具有符合自身特色的创新、创造和创业特征,业务发展具有成长性,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包括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和六氟磷酸锂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产品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乙醛酸22,823.8314.55%30,919.2623.83%47,827.1930.89%
甲硝唑28,852.4118.40%27,597.7621.27%31,622.6820.43%
鸟嘌呤5,200.893.32%11,514.298.88%10,384.526.71%
2-甲基-5-硝基咪唑9,240.145.89%10,248.007.90%9,781.956.32%
地美硝唑5,189.493.31%2,998.612.31%3,388.022.19%
三氨物3,023.841.93%164.620.13%313.860.20%
苯酰甲硝唑1,607.911.03%1,785.861.38%1,965.521.27%
精制2-甲基咪唑1,779.701.13%1,300.181.00%1,191.340.77%
双乙酰阿昔洛韦343.080.22%616.920.48%--
其他1,209.610.77%738.970.57%275.330.18%
小 计79,270.8850.54%87,884.4967.74%106,750.4168.96%
有机乙二醛28,989.2618.48%25,917.6919.98%23,824.4415.39%

1-1-172

类别产品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化学原料草酸2,040.001.30%1,652.071.27%2,475.891.60%
甲酰胺1,245.300.79%791.610.61%1,068.800.69%
小 计32,274.5620.58%28,361.3821.86%27,369.1417.68%
医药制剂蒲地蓝消炎片2,560.071.63%2,498.361.93%3,047.811.97%
金银花露1,596.321.02%1,597.741.23%1,389.030.90%
脑心舒口服液556.190.35%790.600.61%687.870.44%
甲硝唑片964.010.61%706.420.54%304.100.20%
肾炎四味胶囊636.850.41%673.550.52%709.110.46%
清热解毒口服液463.790.30%526.640.41%561.850.36%
暖宫孕子胶囊229.690.15%349.050.27%377.810.24%
复方杏香兔耳风胶囊237.320.15%226.100.17%385.780.25%
藿香正气水195.780.12%64.560.05%237.290.15%
其他1,108.800.71%723.290.56%986.330.64%
小 计8,548.835.45%8,156.306.29%8,686.985.61%
新能源六氟磷酸锂35,828.4322.84%4,819.083.71%11,410.457.37%
电解液92.920.06%----
小 计35,921.3522.90%4,819.083.71%11,410.457.37%
其他硫铵709.240.45%428.720.33%583.240.38%
其他117.000.07%87.680.07%6.140.00%
小 计826.240.53%516.400.40%589.370.38%
合 计156,841.85100.00%129,737.66100.00%154,806.34100.00%

(二)各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各销售模式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重
自产产品直销收入92,119.8858.73%77,861.2560.01%94,475.8661.03%
经销收入45,679.7329.12%47,206.3636.39%58,693.3337.91%
特殊的代理销售收入16,777.5910.70%3,071.132.37%--
非自产产品特殊的代理销售收入--681.390.53%1,221.020.79%
贸易收入2,264.661.44%917.520.71%416.130.27%
合 计156,841.85100.00%129,737.66100.00%154,806.34100.00%

注1:自产产品中特殊的代理销售收入是指中蓝宏源取得客户认证后由其代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产生的收入;在中蓝宏源取得客户认证前,公司自产六氟磷酸锂产品收入为直销收入;

注2:非自产产品中特殊的代理销售收入是指中蓝宏源取得客户认证前由公司代其销售六氟磷酸锂产生的收入;

注3:非自产产品贸易收入是指公司非自产产品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的收入;

注4:除上述情况外,本招股说明书将客户采购公司自产产品后,不经加工或贴牌直接销售给其下游客户的收入统计为经销收入;将客户采购公司自产产品后自用或公司为客户贴牌生产的收入统计为直销收入。

1-1-173

(三)主要产品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情况

单位:吨

项 目设计年产能情况
2021年2020年2019年
甲硝唑5,000.005,000.005,000.00
乙醛酸50%40,000.0040,000.0037,708.00
2-甲基-5-硝基咪唑7,000.007,000.007,000.00
乙二醛120,000.00120,000.00120,000.00
六氟磷酸锂1,000.001,000.001,000.00
鸟嘌呤1,000.001,000.00950.00
合 计174,000.00174,000.00171,658.00

注:公司乙醛酸产品包括乙醛酸50%、乙醛酸40%和乙醛酸20%,乙醛酸40%和乙醛酸20%产能以乙醛酸50%产能体现;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2019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于当月转让与中蓝宏源,上表中仅列示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产能。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甲硝唑设计年产能5,000.005,000.005,000.00
实际产量3,261.443,246.033,770.32
产能利用率65.23%64.92%75.41%
乙醛酸50%设计年产能40,000.0040,000.0037,708.00
实际产量27,194.3330,465.1941,630.05
产能利用率67.99%76.16%110.40%
2-甲基-5-硝基咪唑设计年产能7,000.007,000.007,000.00
实际产量6,247.316,644.407,561.61
产能利用率89.25%94.92%108.02%
乙二醛设计年产能120,000.00120,000.00120,000.00
实际产量108,598.85110,926.87117,565.98
产能利用率90.50%92.44%97.97%
六氟磷酸锂设计年产能1,000.001,000.001,000.00
实际产量1,179.90618.601,018.96
产能利用率117.99%61.86%101.90%
鸟嘌呤设计年产能1,000.001,000.00950.00
实际产量462.85890.44757.02
产能利用率46.29%89.04%79.69%

注:上表中六氟磷酸锂实际产量按照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生产的六氟磷酸锂产量统计,不包含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生产的六氟磷酸锂。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所生产的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通常由若干道工序构成,生产过程中依次产出有机化学原料(如乙二醛)、医药中间体(如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和原料药(如

1-1-174

甲硝唑),其中部分中间产品既可用于下道工序继续生产,也可直接对外销售。当某一产品因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价格上涨时,公司会相应增加该产品生产计划并调整对外销售数量和用于下道工序生产的自用数量比例,因此下游市场需求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生产计划,进而影响公司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其次,为保证安全生产,公司会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更新维护,在进行更新维护前公司会根据市场销售形势调整相关产品的生产计划,因此也会影响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再者,公司亦会结合主要生产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公司资金状况而调整相关产品生产计划,适当调整库存,进而影响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最后,不可抗力引起的非正常停工亦会影响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2020年,公司甲硝唑、乙醛酸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整体延期复工时间约1个月;(2)2020年5月起,公司陆续对乙醛酸、甲硝唑等生产线进行安全生产改造,对六氟磷酸锂控制室进行搬迁改造,安全生产改造和搬迁改造期间影响了产品的正常生产。2021年,公司甲硝唑、乙醛酸和鸟嘌呤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

(1)公司在2021年7月、8月利用暑期高温天气对主要生产装置进行停产检修,停产检修期间影响了产品的正常生产;(2)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游市场尤其是阿莫西林、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市场疲软,对乙醛酸、鸟嘌呤等产品的需求量下降,公司减少了相关产品的生产计划。2021年六氟磷酸锂产品产能利用率较2020年大幅提高主要受下游需求快速增加影响,公司增加了该产品的生产计划。

(四)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甲硝唑产量3,261.443,246.033,770.32
销量3,253.743,122.543,717.06
自用量231.68258.92200.14
产销率99.76%96.20%98.59%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107.39%104.53%104.11%
乙醛酸50%产量27,194.3330,465.1941,630.05
销量24,462.5925,506.4333,059.50
自用量2,357.334,524.797,735.57
产销率89.95%83.72%79.41%

1-1-175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98.49%98.33%97.54%
2-甲基-5-硝基咪唑产量6,247.316,644.407,561.61
销量2,759.633,254.763,294.55
自用量3,897.003,808.804,362.58
产销率44.17%48.99%43.57%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117.42%114.78%102.99%
乙二醛产量108,598.85110,926.87117,565.98
销量59,536.7456,408.7048,851.03
自用量49,338.5454,311.1768,402.32
产销率54.82%50.85%41.55%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100.47%99.63%99.36%
六氟磷酸锂产量1,179.90618.601,018.96
销量1,284.51617.94917.50
产销率108.87%99.89%90.04%
鸟嘌呤产量462.85890.44757.02
销量357.94763.07692.94
自用量29.8849.535.85
产销率77.33%85.70%91.54%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82.67%90.74%92.25%

注1:产销率=销量/产量;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销量/(产量-自用量);注2:上表中六氟磷酸锂产量、销量数据为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的六氟磷酸锂产量及销量数据,不包含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的六氟磷酸锂产量和销量,销量数据亦不包括为中蓝宏源代销的六氟磷酸锂数量。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甲硝唑、乙醛酸50%、乙二醛等产品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相对稳定;2-甲基-5-硝基咪唑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六氟磷酸锂产销率逐年提高;鸟嘌呤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逐年下降。各主要产品产销率变动具体原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之“4、公司销量与销售订单、生产数量的匹配性”。

(五)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
乙二醛4,869.145.97%4,594.63-5.79%4,876.96
乙醛酸8,327.10-16.07%9,921.93-11.32%11,188.53
2-甲基-5-硝基咪唑33,483.246.34%31,486.206.05%29,691.30
甲硝唑88,674.600.33%88,382.413.89%85,074.44
鸟嘌呤145,300.56-3.71%150,894.330.69%149,861.77
六氟磷酸锂278,926.80315.83%67,077.06-11.46%75,755.01

1-1-176

(六)报告期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是否是新增客户
2021年
1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等16,925.7210.73%
2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8,939.315.67%
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乙醛酸40%、乙二醛6,255.553.96%
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甲硝唑、地美硝唑、乙醛酸40%、精制2-甲基咪唑、苯酰甲硝唑835.480.53%
宁波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乙醛酸40%184.730.12%
小 计-7,275.764.61%
4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醛、乙醛酸40%5,096.373.23%
5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富池分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精制2-甲基咪唑2,430.881.54%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制剂分公司甲硝唑1,269.910.80%
武汉武药制药(阳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甲硝唑161.500.10%
湖北远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医药中间体产品15.520.01%
小 计-3,877.812.46%
合 计-42,114.9726.69%
2020年
1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乙二醛5,062.653.89%
宁波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乙醛酸40%702.750.54%
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甲硝唑、乙醛酸40%、地美硝唑、苯酰甲硝唑929.000.71%
小 计-6,694.405.14%-
2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醛、乙醛酸40%4,973.993.82%
3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醛酸50%4,940.723.79%
4DERETIL S.A.乙醛酸50%、苯海因3,620.032.78%
5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富池分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精制2-甲基咪唑等1,914.831.47%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制剂分公司甲硝唑1,537.611.18%
湖北远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医药中间体产品29.200.02%
小 计-3,481.642.67%-
合 计-23,710.7818.20%-

1-1-177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是否是新增客户
2019年
1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乙醛酸40%、乙二醛5,267.963.35%-
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甲硝唑、乙醛酸40%、地美硝唑、苯酰甲硝唑、乙醛酸20%、精制2-甲基咪唑2,755.501.75%
小 计-8,023.475.10%-
2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7,308.324.64%-
3DERETIL S.A.乙醛酸50%、苯海因6,413.654.07%-
4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醛酸50%5,660.293.60%-
5新乡市赛特化工有限公司鸟嘌呤4,370.782.78%-
合 计-31,776.5020.1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除公司持有中蓝宏源41%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支华担任其副董事长、公司董事会秘书尹聃担任其董事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曾科峰担任其监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相关客户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

序号客户 名称客户类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 或产品股东结构
1普洛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境内生产企业1997-5-6117,852.3492万人民币原料药、中间体、合同研发生产服务、制剂业务和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内A股上市公司
2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境内生产企业2005-09-1510,000 万人民币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河南双洎实业有限公司持股84.30%,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4.70%,李金登持股1%
3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境内生产企业2003-2-195,000万人民币香兰素、乙基香兰素、愈创木酚、乙醛酸、邻氨基苯甲醚、邻/对/间硝基氯化苯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朱贵法持股17.5410%,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1940%,朱维君持股14.2560%,朱正清持股12.3720%,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经济合作社持股10.0000%,陈有仁持股8.9980%,陈胜华持股5.6240%,曹钟林持股5.6240%,朱娇银持股4.4960%,丁建胜持股

1-1-178

序号客户 名称客户类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 或产品股东结构
2.2500%,毛海舫持股1.6880%,施惠华持股1.1230%,叶斌持股0.8340%
4DERETIL S.A.国外生产企业1961-1-1640.065万欧元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等半合成抗生素原料的生产、销售Control Y Gestion Instrumental SA持股100.00%
5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境内生产企业1990-2-2447,000 万人民币制剂、医疗器械和化学原料药的生产、销售远大医药(香港)有限公司持股75.9515%,武汉和勤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23.8919%,三明市岩前综合化工有限公司持股0.0898%,潜江市潜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0.0668%
6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境内生产企业之下属供应链公司2013-10-15350,000 万人民币供应链管理及其配套相关业务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7新乡市赛特化工有限公司境内生产企业2005-9-222,000万元尿苷、胞苷、胞苷酸、四乙酰核糖、二乙酰鸟嘌呤等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朱命军持股50%,朱止金持股50%
8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境内生产企业2019-03-148,800 万元人民币六氟磷酸锂的研发、生产、销售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持股59%;公司持股41%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基本情况

(1)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2005年开始合作
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其他客户介绍
与该客户新增交易的原因和合作背景因其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减少,从2019年开始该客户增加了对公司乙二醛的采购量
与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公司报告期内向其销售乙二醛、乙醛酸40%等,合作关系稳定,后续将持续合作
对应的下游客户情况主要是医药生产企业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公司与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富池分公司从2013年开始合作,与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制剂分公司从2014年开始合作,与湖北远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从2015年开始合作
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主动拜访

1-1-179

与该客户新增交易的原因和合作背景2020年初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制剂分公司以公司甲硝唑为原料药生产的甲硝唑片通过一致性评价,因此公司2020年对其的甲硝唑销售金额上升
与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公司报告期内向其销售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精制2-甲基咪唑及其他医药中间体产品等,合作关系稳定,后续将持续合作
对应的下游客户情况主要是医药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医药流通企业等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2019年开始合作
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与中蓝宏源合作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③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销售模式”
与该客户新增交易的原因和合作背景由于下游锂电池需求上升较快,2021年1-8月,公司对中蓝宏源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
与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根据2021年8月公司与中化蓝天就《合作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公司及投资的子公司可自行建设、生产和销售六氟磷酸锂。公司自2021年9月起开始自行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不再通过该客户销售
对应的下游客户情况主要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企业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2014年开始合作
订单和业务的获取方式主动拜访
与该客户新增交易的原因和合作背景在与中化蓝天就六氟磷酸锂业务达成合作之前,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主要客户之一。因2019年与中化蓝天就六氟磷酸锂业务达成合作,公司通过中蓝宏源统一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导致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退出公司前五名客户,但其仍为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主要终端客户之一。根据2021年8月公司与中化蓝天签订的《补充协议》,公司自2021年9月起开始自行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又进入公司前五名客户
与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公司和该客户合作历史较长,合作关系稳定,未来合作具有持续性
对应的下游客户情况该公司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供应链公司,其从公司采购的六氟磷酸锂主要用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生产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由上可见,除中蓝宏源外,公司前五名客户中其他新增客户自报告期之前即已开始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并非报告期内新增的客户,只是因公司与其交易额增长导致其进入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

1-1-180

(七)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1、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2019年,公司前五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 供应商销售情况采购情况交易原因及合理性
销售 内容交易金额(不含税)采购 内容交易金额(不含税)
新乡市赛特化工有限公司鸟嘌呤4,370.78双乙酰阿昔洛韦46.02公司向该企业采购双乙酰阿昔洛韦进行技术研发,该企业采购公司的鸟嘌呤生产阿昔洛韦等产品
合计-4,370.78-46.02-

2020年公司前五名客户不存在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2021年,公司前五名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供应商销售情况采购情况
销售内容交易金额 (不含税)采购内容交易金额 (不含税)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等16,925.72加工服务、废酸处理等1,526.88
合计-16,925.72-1,526.88

注:上表中列示的公司向中蓝宏源销售金额为记入“营业收入”项目的金额。

公司与中蓝宏源之间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业务的交易原因及合理性具体如下:

A.公司向中蓝宏源销售六氟磷酸锂背景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③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销售模式”。

B.公司向中蓝宏源采购加工服务、废酸处理等交易背景及合理性

六氟磷酸锂产品生产需要经历合成、结晶和精烘包三个重要工序,其中精烘包工序需要在成品车间完成,同时结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需要在废酸车间进行处理。公司将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转让于中蓝宏源后,仅保留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由于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投建较早,规划场地相对有限,后经数次扩建后于2016年11月达到年产1,000吨规模。受场地所限,公司现有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车间能独立完成合成、结晶工序,但无成品车间和废酸处理车间,不能完成精烘包工序,亦不能完成废酸处理。

1-1-181

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具备成品车间和废酸处理车间,能完成六氟磷酸锂生产的全部工序及废酸处理,且公司在规划投建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时,成品车间、废酸处理车间产能和处理能力亦能覆盖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转让于中蓝宏源后,如公司再自建成品车间和废酸处理车间,不但需要增加公司投入成本,而且也容易造成中蓝宏源成品车间产能和废酸处理车间产能闲置,进而有损双方利益。鉴于此,双方经协商约定,公司委托中蓝宏源进行成品加工和废酸处理。

公司已启动对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的技术改造,改造项目包含新建精烘包及废酸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完成后,公司无需再向中蓝宏源采购加工服务和废酸处理服务。

2、发行人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中与竞争对手重叠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主要竞争领域主要交易内容背景及必要性
1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富池分公司甲硝唑原料药2-甲基-5-硝基咪唑、精制2-甲基咪唑等客户未开展相关细分领域业务
2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六氟磷酸锂详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③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销售模式”

公司存在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除中蓝宏源外,主要原因为公司拥有较完整的医药产业链且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高,部分竞争对手客户因不具有部分中间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从公司采购相应原材料。

(八)发行人向前五名经销商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经销商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占经销收入的比例
2021年
1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醛2,604.341.65%5.70%
2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乙二醛2,341.481.48%5.13%
3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LIMITED鸟嘌呤2,088.851.32%4.57%

1-1-182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占经销收入的比例
4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甲硝唑、苯酰甲硝唑635.930.40%1.39%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甲硝唑、苯酰甲硝唑592.280.38%1.30%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公司医药制剂产品218.920.14%0.48%
小 计-1,447.130.92%3.17%
5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乙醛酸50%、鸟嘌呤、甲硝唑、三氨物、苯酰甲硝唑1,380.780.88%3.02%
合 计-9,862.586.25%21.59%
2020年
1邱虹杭州拜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鸟嘌呤1,486.731.14%3.15%
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LIMITED鸟嘌呤1,470.901.13%3.12%
小 计2,957.632.27%6.27%
2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醛2,310.941.77%4.90%
3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乙二醛2,063.971.58%4.37%
4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甲硝唑、苯酰甲硝唑、2-甲基-5-硝基咪唑1,182.360.91%2.50%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甲硝唑、苯酰甲硝唑508.520.39%1.08%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公司医药制剂产品325.370.25%0.69%
小 计2,016.251.55%4.27%
5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乙醛酸50%、鸟嘌呤1,849.061.42%3.92%
合 计11,197.858.59%23.72%
2019年
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甲硝唑、2-甲基-5-硝基咪唑、地美硝唑2,153.861.37%3.67%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甲硝唑、苯酰甲硝唑323.250.21%0.55%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公司医药制剂产品377.590.24%0.64%
小 计2,854.701.81%4.86%
2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甲硝唑、乙醛酸40%、地美硝唑、苯酰甲硝唑、乙醛酸20%、精制2-甲基咪唑2,755.501.75%4.69%
3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醛2,559.721.63%4.36%
4邱虹杭州拜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鸟嘌呤298.280.19%0.51%
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LIMITED鸟嘌呤2,103.751.34%3.58%
小计2,402.031.53%4.09%
5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乙二醛2,238.741.42%3.81%
合 计12,810.698.14%21.83%

注:邱虹原持有杭州拜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00%的股权,持有HONGKONG WINCOMETRADING CO., LIMITED100.00%的股权。2021年11月5日邱虹将其所持有的杭州拜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全部转让。

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经销商基本情况

1-1-183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 资本股东结构主营业务或产品主要终端市场区域
1杭州拜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8-7500万人民币杭州风泽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0.00%,杭州依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化工产品、化学助剂、医药中间体、染料等产品进出口境外
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 LIMITED2018-3-1410,000港元邱虹持股100.00%化工及原料药、中间体产品贸易业务境外
2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2010-3-5300万人民币王武年持股72.67%,张月杰持股27.33%精细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境外
3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 公司2015-6-1100万人民币徐莉持股70.00%,刘大春持股30.00%化工产品、煤炭等产品贸易境内
4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1992-3-35,000万人民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持股25.00%,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00%,杨革持股12.00%,顾寅持股9.00%,张家港保税区合利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00%,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33.00%化工医药、五金工具、日用品、纺织服装及矿产资源的进出口境内、境外
5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987-3-262,550,657.9351万人民币国务院持股44.70%,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6.86%,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43%拥有集科技研发、工业制造、物流分销、零售连锁、医疗健康、工程技术、专业会展、国际经营、金融投资等为一体的大健康全产业链境内、境外
6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2011-10-105,000万人民币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持股100.00%货物、技术进出口等境内、境外

注:邱虹原持有杭州拜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00%的股权,持有HONGKONG WINCOMETRADING CO., LIMITED100.00%的股权。2021年11月5日邱虹将其所持有的杭州拜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全部转让。

(九)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境外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境外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2021年
1DERETIL S.A.乙醛酸50%、苯海因3,008.261.91%10.88%
2AARTI DRUGS LIMITED2-甲基-5-硝基咪唑、乙二醛2,863.561.81%10.36%
3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鸟嘌呤2,088.851.32%7.56%

1-1-184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LIMITED
4SANOFISANOFI AVENTIS PAKISTAN LIMITED甲硝唑1,315.360.83%4.76%
SANOFI BANGLADESH LIMITED甲硝唑434.050.28%1.57%
SANOFI EGYPT甲硝唑218.460.14%0.79%
SANOFI-AVENTIS, S.A.甲硝唑12.770.01%0.05%
SANOFI WINTHROP INDUSTRIE甲硝唑11.500.01%0.04%
SANOFI-AVENTIS SINGAPORE PTE. LTD.甲硝唑4.750.00%0.02%
小 计-1,996.881.27%7.22%
5DCM SHRIRAM INDUSTRIES LTD.乙醛酸50%1,793.331.14%6.49%
合 计-11,750.887.45%42.51%
2020年
1DERETIL S.A.乙醛酸50%、苯海因3,620.032.78%12.92%
2AARTI DRUGS LIMITED2-甲基-5-硝基咪唑、乙二醛2,893.852.22%10.32%
3SOLVAY S.A.RHODIA OPERATIONS乙醛酸50%2,145.961.65%7.66%
SOLVAY USA INC NA.乙醛酸50%631.120.48%2.25%
小 计-2,777.082.13%9.91%
4DCM SHRIRAM INDUSTRIES LTD.乙醛酸50%1,897.431.46%6.77%
5TIME SURPLUS LIMITED乙醛酸50%1,524.041.17%5.44%
合 计-12,712.439.76%45.36%
2019年
1DERETIL S.A.乙醛酸50%、苯海因6,413.654.07%19.90%
2SOLVAY S.A.RHODIA OPERATIONS乙醛酸50%2,302.141.46%7.14%
SOLVAY USA INC NA.乙醛酸50%1,154.020.73%3.58%
小 计-3,456.162.19%10.73%
3AARTI DRUGS LIMITED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乙二醛3,440.612.19%10.68%
4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 LIMITED鸟嘌呤2,103.751.34%6.53%
5DCM SHRIRAM INDUSTRIES LTD.乙醛酸50%2,035.131.29%6.32%
合 计-17,449.3011.08%54.15%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上述境外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述境外公司中占有任何权益。除与上述境外公司之间因正常购销业务产生的资金往来外,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上述境外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情况。

(2)主要境外客户基本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国家或地区股东结构主营业务或产品开发方式、交易背景
1DERETIL S.A.1961-1-1640.0650万欧元西班牙Control Y Gestion Instrumental SA持股100.00%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等半合成抗生素原料的生产、销售2013年通过境外展会开发并开展业务
2AARTI DRUGS1984-9-2825,000万印印度印度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盐酸环丙沙星、甲硝2002年通

1-1-185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国家或地区股东结构主营业务或产品开发方式、交易背景
LIMITED度卢比为:Prakash M.Patil持股9.11%,Seema Harshit Savla持股4.92%,Harshit Manilal Savla持股4.60%,PRITI PRAKASH PATIL持股4.41%,RASHESH CHANDRAKANT GOGRI持股4.37%,DSP Blackrock持股4.19%,GOGRI FINSERV PRIVATE LIMITED持股3.80%,HETAL GOGRI GALA持股3.06%,Harit Pragji Shah持股2.69%,Mirik Rajendra Gogri持股2.67%唑、盐酸二甲双胍等原料药、医药中间体、苯磺酰氯、烟酸甲酯等特种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过展会开发并开展业务
3SOLVAY USA INC NA.1997-9-7-美国SOLVAY S.A.持股100.00%制造化学品或化学制剂。制造塑料材料,合成树脂或非硫化弹性体。制造调味料或调味糖浆。制造环类原油和中间体,专业生产烷基化或异丙苯酚、二苯胺和异氰酸酯2019年通过主动拜访并开展业务
RHODIA OPERATIONS1962-6-1558,105.911万欧元法国RHODIANYL持股100%(该公司隶属于SOLVAY S.A.,SOLVAY S.A.成立于1863年)沉淀二氧化硅、纤维素、醋酸盐、混合氧化物、氧化铝、聚酰胺纤维、溶剂、聚合物、硫酸和不同应用的氟化化合物等的生产、销售
4DCM SHRIRAM INDUSTRIES LTD.1989-2-2165,000万印度卢比印度印度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为:Lily Commercial Pvt.Ltd持股17.21%,HB Portfolio Limited持股14.44%,Versa Trading Ltd.持股12.79%,Bantam Enterprises Pvt. Ltd持股7.80%,Life 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India持股6.68%,HI-VAC Wares Pvt. Ltd.持股4.56%,H. R. TRAVELS (PRIVATE) LIMITED持股3.69%,Mina Bharat Patel持股2.99%,Pearey Lall & Sons (EP)Ltd持股2.17%,Finquest Financial Solutions Pvt. Ltd持股1.50%糖、酒、化学品、医药中间体、人造丝、集装箱、山药等的生产、销售2005年通过客户介绍并开展业务
5TIME SURPLUS LIMITED2006-8-171港元香港Wang Xiao Dan持股100.00%进出口贸易2012年通过展会开发并开展业务
6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 LIMITED2018-3-1410,000 港元香港邱虹持股100.00%化工及原料药、中间体产品贸易业务2019年通过客户介绍并开展业务
7SANOFI AVENTIS1967-12-81亿卢比巴基巴基斯坦上市公司,Sanofi抗生素、糖尿病和心公司于

1-1-186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国家或地区股东结构主营业务或产品开发方式、交易背景
PAKISTAN LIMITED斯坦Foreign Participations B.V间接持股52.87%(该公司隶属于Sanofi),IGI Investments (Private) Limited持股19.10%,Ali Gohar & Company (Private) Limited持股0.53%脏病学2013年通过展会与SANOFI开展业务
SANOFI BANGLADESH LIMITED1964-7-1536,000万孟加拉塔卡孟加 拉国May & Baker Limited持股29.94%(该公司隶属于SANOFI),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持股25.36%,Fisons Limited持股24.66%(该公司隶属于SANOFI),Bangladesh Chemical Industries Corporation持股19.96%,Mr. J L Grunwald持股0.01%,Mr. Md. Muin Uddin Mazumder持股0.01%,Mr. Ramprasad Krishnaraj Bhat持股0.01%,Mr. Md. Selim Uddin持股0.01%,Mr. Muhammad Khalequzzaman持股0.01%,Mr. Mukhlesur Rahman Akand持股0.01%,Mr. Md. Haiul Quaium持股0.01%, Mr. Md. Mostafizur Rahman持股0.01%医药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片剂、胶囊、糖浆、悬浮液等,满足过敏、抗感染、抗溃疡、心血管、糖尿病、神经科学等领域的需求
SANOFI- AVENTIS, S.A.1965-5-18683.3913万欧元西班牙SANOFI-AVENTIS PARTICIPATION SAS持股74.75%(该公司隶属于SANOFI),AVENTISSUB LLC持股25.25%

基础医药制品的制造,化学制品、医药产品的批发,满足疫苗、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肿瘤学、罕见

疾病、多发性硬化症、免疫学和个人护

理领域的需求

SANOFI EGYPT1961年14,000万埃及镑埃及SANOFI持股99.80%医药产品的进口、制造、包装、出口和营销
SANOFI WINTHROP INDUSTRIE1973-1-126,614.8864万欧元法国股东分别为:GROUPEMENT DE FABRICATION PHARMACEUTIQUE, SANOFI DEVELOPPEMENT PHARMA, SANOFI-AVENTIS PARTICIPATION SAS(上述公司均隶属于SANOFI)药物制剂的制造
SANOFI-AVENTIS SINGAPORE PTE. LTD.1997-5-14102,288.9346万新加坡元新加坡SANOFI FOREIGN PARTICIPATIONS B.V.持股100%(该公司隶属于SANOFI)医药产品批发;营养保健品和功能性食品的进口,出口,制造和批发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函证情况

1-1-187

(1)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境外销售收入(a)27,644.3728,028.3532,224.15
海关出口金额(b)27,640.7228,032.0032,237.37
差异金额(c=a-b)3.65-3.65-13.22
差异率(d=c/b)0.01%-0.01%-0.04%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金额基本一致。

(2)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与出口退税金额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出口退税金额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境外销售收入27,644.3728,028.3532,224.15
出口退税金额3,593.123,636.004,206.20
出口退税金额/境外销售收入13.00%12.97%13.05%
主要退税率情况13%13%13%、16%

注:出口退税金额为当期免抵退税额。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相匹配,占比较为稳定,符合主要退税率情况。

(3)发行人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函证情况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境外客户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及报告期各期发生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对未回函的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

3、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同或同类产品境外销售价格与境内销售价格、境外销售毛利率与境内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同或同类产品境外销售价格与境内销售价格、境外销售毛利率与境内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4、发行人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对比分析”。

4、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印度、中国香港、欧洲等国家或地区,上述主要境外销售区域的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1-188

5、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对发行人的业绩影响情况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报价并结算,公司汇兑损益主要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汇兑损益(正数为损失,负数为收益)261.71923.72-165.30
净利润49,385.0025,718.5031,383.25
占 比0.53%3.59%-0.53%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65.30万元、923.72万元和261.71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53%、3.59%和0.53%。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

(一)主要物资及劳务采购情况

1、采购概况

公司采购的日常经营物资及劳务主要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等生产原材料、日常生产所需的备品配件、运输服务、成品、包装物等。报告期内,公司各类日常经营物资及劳务的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生产原材料64,775.3871.86%46,101.8966.29%64,202.1974.10%
备件及其他20,189.1722.40%15,548.7322.36%16,693.3619.27%
成品2,154.322.39%5,154.517.41%2,503.792.89%
包装物3,026.353.36%2,735.543.93%3,238.323.74%
合 计90,145.22100.00%69,540.67100.00%86,637.66100.00%

2、生产原材料

公司所需的生产原材料主要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乙醛、硝酸、氨水、氟化锂和氰乙酸甲酯等。材料大多为基础化工产品,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工艺相对成熟。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时会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供货及时性、稳定性、付款条件、运输等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1-1-189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乙二醇29,368.1645.34%22,484.9748.77%29,014.6945.19%
环氧乙烷2,825.774.36%2,502.165.43%3,334.835.19%
乙醛2,693.334.16%2,378.575.16%2,487.453.87%
硝酸2,913.434.50%2,209.484.79%3,199.194.98%
氨水3,064.764.73%2,326.525.05%2,799.084.36%
氟化锂4,744.167.32%1,089.342.36%4,957.347.72%
氰乙酸甲酯1,629.652.52%1,057.962.29%1,305.682.03%
小 计47,239.2672.93%34,049.0073.86%47,098.2673.36%
生产原材料采购金额64,775.38100.00%46,101.89100.00%64,202.1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价变动比例单价变动比例单价
乙二醇4,674.9837.52%3,399.52-16.76%4,084.22
环氧乙烷7,116.6712.62%6,319.14-11.27%7,121.87
乙醛8,418.2316.82%7,206.123.47%6,964.26
硝酸2,351.4753.94%1,527.48-10.87%1,713.81
氨水832.7432.78%627.16-9.01%689.24
氟化锂212,742.57122.64%95,555.81-37.35%152,533.39
氰乙酸甲酯23,618.0574.13%13,563.65-18.97%16,739.4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采购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数量变动比例数量变动比例数量
乙二醇62,819.88-5.02%66,141.67-6.90%71,040.88
环氧乙烷3,970.640.28%3,959.66-15.44%4,682.52
乙醛3,199.40-3.07%3,300.76-7.59%3,571.74
硝酸12,389.80-14.35%14,464.89-22.51%18,667.20
氨水36,803.42-0.79%37,096.39-8.66%40,611.37
氟化锂223.0095.61%114.00-64.92%325.00
氰乙酸甲酯690.00-11.54%780.00-780.00
合 计120,096.14-4.58%125,857.37-9.90%139,678.71

3、备件及其他

公司采购的备件及其他包括生产线和车间日常维护维修等所需的五金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备品配件以及运输服务、维修服务等。

4、包装物

公司采购的包装物主要包括全纸桶、塑料桶、编织袋和吨包等。公司所需的

1-1-190

包装物并无特殊技术要求,公司综合考虑质量和时效性等因素进行采购,供应商替代性强,市场供应充足,不会有短缺风险。

5、成品

公司采购的成品主要包括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六氟磷酸锂及苯海因等。公司采购的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产品既可用于下道工序继续生产,也可直接对外销售;采购的六氟磷酸锂全部为中蓝宏源取得客户认证前所生产的产品,由公司采购后对外销售;公司利用自身的渠道优势采购苯海因等产品未经加工直接销售给客户。

除六氟磷酸锂外,公司采购成品直接对外出售的贸易业务不属于经常性发生的业务,仅在公司产量不足、为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或公司为拟开发的新产品进行市场探索时而发生。

(二)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能源为电力、煤炭。电力由当地相关供应单位提供,价格基本保持稳定,煤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电力采购数量(万千瓦时)9,000.409,212.4512,529.61
采购金额(万元)5,203.355,040.047,503.88
单价(元/千瓦时)0.580.550.60
单价同比变动5.67%-8.65%-
煤炭采购数量(吨)62,276.7061,053.2866,952.26
采购金额(万元)7,208.594,275.945,308.37
单价(元/吨)1,157.51700.36792.86
单价同比变动65.27%-11.67%-

(三)报告期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物资、能源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类别及名称不含税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是否是新增供应商
2021年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乙二醇、环氧乙烷11,427.4211.09%
2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10,746.6810.43%
3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5,916.735.74%
4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罗田县供电公司电力4,995.174.85%
5罗田县宏焰煤炭有限公司煤炭4,837.634.69%
合 计-37,923.6336.80%-

1-1-191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类别及名称不含税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是否是新增供应商
2020年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乙二醇、环氧乙烷11,942.9515.03%
2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采购有限公司乙二醇7,230.069.10%
3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罗田县供电公司电力4,953.076.24%
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乙二醇2,274.872.86%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乙二醇1,344.941.69%
小 计-3,619.814.56%-
5罗田县宏焰煤炭有限公司煤炭2,502.393.15%
合 计-30,248.2838.08%-
2019年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乙二醇、环氧乙烷17,789.9517.76%-
2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采购有限公司乙二醇10,566.8110.55%-
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1,795.451.79%
安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11.470.01%
小 计-12,373.7312.36%-
3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罗田县供电公司电力7,363.577.35%-
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氟化锂4,307.344.30%-
5罗田县宏焰煤炭有限公司煤炭2,851.702.85%-
合 计-44,686.2944.62%

注: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分公司于2021年6月更名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2、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类别成立时间结算方式开始合作时间业务合作情况订单连续性和持续性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前5名供应商1988年1月预付/银行转账2018年该供应商(简称“阳煤化工”)为国内大型煤制乙二醇生产企业,公司自2017年起从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乙二醇。2018年9月阳煤化工收购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后(2020年11月阳煤化工又将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司从阳煤化工继续采购乙二醇公司已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新增前5名供应商2010年6月预付/银行转账、票据2013年该供应商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采购有限公司、安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和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均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以上公司销售业务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调配。2021年,公司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乙二醇主要由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已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1-1-192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新增前5名供应商1996年12月预付/银行转账2021年该供应商是一家集煤化工、磷化工和精细化工为一体的大型化工企业,其煤制乙二醇生产装置于2021年正式投产。由于其乙二醇产品质量稳定、产能较大以及距离公司较近,公司自2021年开始从该供应商采购乙二醇公司已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运输工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原值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2,930.6522,442.7368.15%
机器设备61,668.8631,619.4851.27%
运输工具1,023.40483.7447.27%
电子及办公设备4,319.131,605.6837.18%
合 计99,942.0456,151.6356.18%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见下表: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证书编号房屋坐落位置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是否抵押
1宏源药业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6号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33,533.30
2宏源药业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7号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34,173.73
3宏源药业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26,874.68
4宏源药业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8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6,011.90
5宏源药业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5号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10,917.23
6宏源药业鄂(2019)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4354号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宏源药业)工业21,237.58
7宏源药业沪房地闸字(2014)第016367号共和新路2993号1604室办公84.25
8宏源药业罗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15324号凤山镇白龙井,1幢7楼702号住宅111.28
9宏源药业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589号凤山镇白龙井(白龙井大厦)1幢1单元802号住宅111.28
10宏源药业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588号凤山镇白龙井(白龙井大厦)1幢1单元602号住宅111.28

1-1-193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证书编号房屋坐落位置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是否抵押
11宏源药业罗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16363号凤山镇义水北路西508号,1幢6楼602号住宅101.02
12宏源药业罗房权证凤山镇字第016364号凤山镇义水北路西508号,1幢6楼601号住宅122.24
13宏源药业鄂(2016)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8784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西路18号光谷桃花源二期F1栋2层02室住宅115.74
14宏源药业鄂(2016)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8776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西路18号光谷桃花源二期F1栋2层03室住宅115.74
15宏源药业武房权证市字第2015031264号武昌区中南路2-6号工行广场B栋B座15层G室办公139.31
16宏源药业武房权证湖字第2015020583号东湖新技术发开区高新2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3栋2单元5层02室厂房1,092.49
17宏源药业武房权证阳字第2015009214号汉阳区龙阳大道76号九州通大厦9层办公7办公63.93
18宏源药业武房权证阳字第2015009215号汉阳区龙阳大道76号九州通大厦9层办公4办公81.37
19宏源药业武房权证阳字第2015009216号汉阳区龙阳大道76号九州通大厦9层办公6办公58.59
20宏源药业武房权证阳字第2015009217号汉阳区龙阳大道76号九州通大厦9层办公5办公76.53
21双龙药业武房权证东字第2011008742号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油纱路南1栋1-4层办公3,026.00
22双龙药业武房权证东字第2011008743号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油纱路南2栋1-4层实验楼科研2,369.03
23双龙药业武房权证东字第2011008744号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油纱路南3栋1层工、交、仓3,624.00
24双龙药业武房权证东字第2011008745号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油纱路南4栋1-4层工、交、仓3,354.00
25宏源药业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2470号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宏源药业)1幢工业1,337.19

注:上表第8-20项系公司购买的商品房。在取得房产证的同时,公司还持有该等商品房分摊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承租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人房屋坐落 位置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间租金

1-1-194

序号出租人房屋坐落 位置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间租金
1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罗田县经济开发区27,512.902019.7.1-2034.6.30第一年租金为70万元/年,以后每年加收1%
2中蓝宏源罗田县经济开发区2,468.092019年6月6日起,不定期租赁21,985.20元/月 (不含税)
3罗田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注1)罗田县薄刀峰景区2,228.582021.6.8-2026.6.7132,600元/年
4金锦呈武穴市刊江办事处魏垸村注22022.7.1-2023.7.1144,200元/年

注1:公司承租的罗田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罗田县薄刀峰景区的房产建筑面积2,228.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933.53平方米;注2:公司承租金锦呈位于武穴市刊江办事处魏垸村的房产包括其单门独院住宅一层、二层、四层、五层及前厅后院、厨房和菜地等,土地使用权面积126.20平方米。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和生产相关的主要机器设备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类别数量(台、套)原值净值成新率
1自控仪表1387,352.136,486.0388.22%
2储罐1,0999,625.683,895.5340.47%
3釜类设备6298,549.884,393.8751.39%
4换热设备4524,993.732,110.7042.27%
5过滤设备3133,294.741,808.9354.90%
6炉类设备173,915.221,606.0141.02%
7制药设备1251,958.041,209.2661.76%
8塔类设备1682,941.89990.8433.68%
9电气设备6663,141.151,037.4333.03%
10蒸发设备881,867.32855.2045.80%
11干燥设备1081,724.13928.4353.85%
12公共设施491,459.39808.3955.39%
13泵类设备1,2301,837.06827.9245.07%
14风机216832.06457.3254.96%
15制冷设备791,224.23513.1941.92%
合 计54,716.6527,929.0551.05%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95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20,125.821,354.7518,771.07
商标权151.86146.085.78
药品文号2,276.251,638.27637.99
合 计22,553.933,139.1019,414.83

部分土地使用权已用于为公司获取银行贷款而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其他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

1、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商标如下: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宏源药业924078第1类2027.01.06受让取得
2宏源药业37326766第1类2030.9.20原始取得
3宏源药业7816652第29类2031.04.27原始取得
4宏源药业7230734第30类2030.08.13原始取得
5宏源药业7816669第32类2031.02.06原始取得
6宏源药业7816686第36类2031.03.06原始取得
7宏源药业7816703第37类2031.04.27原始取得
8宏源药业7051652第29类2030.07.13受让取得
9宏源药业12655508第32类2024.10.20原始取得
10宏源药业12648543第1类2025.03.27原始取得
11宏源药业5058528第32类2028.10.27受让取得
12宏源药业6254199第5类2030.03.13受让取得
13宏源药业6254200第32类2030.01.27受让取得
14宏源药业6254201第30类2030.02.06受让取得
15宏源药业7051653第32类2030.07.13受让取得
16宏源药业12638279第1类2025.03.20原始取得
17宏源药业19551819第1类2027.08.20原始取得
18宏源药业12644726第1类2025.03.20原始取得
19宏源药业19543247第5类2027.08.20原始取得
20宏源药业19551507第35类2027.08.20原始取得
21宏源药业19551698第42类2027.08.20原始取得
22宏源药业12655757第32类2025.03.20原始取得
23宏源药业12655414第1类2025.08.27原始取得
24宏源药业12645993第1类2025.03.20原始取得
25宏源药业12646365第32类2025.03.20原始取得

1-1-196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26宏源药业12646317第30类2025.08.13原始取得
27宏源药业12646471第1类2025.03.20原始取得
28宏源药业11960294第5类2024.06.13原始取得
29宏源药业15011515第5类2026.06.13原始取得
30宏源药业15011554第30类2026.01.13原始取得
31宏源药业15011545第35类2025.08.06原始取得
32宏源药业44501379第5类2030.11.13原始取得
33宏源药业44518615第10类2030.11.13原始取得
34宏源药业7763954第5类2030.12.27原始取得
35宏源药业12639819第1类2025.08.20原始取得
36宏源药业19553201第1类2027.08.20原始取得
37宏源药业7763936第5类2031.02.27原始取得
38宏源药业44522869第5类2031.01.13原始取得
39宏源药业7763972第32类2030.12.06原始取得
40宏源药业7568022第32类2030.09.20原始取得
41宏源药业5572186第5类2029.12.06受让取得
42宏源药业7405326第5类2030.10.13受让取得
43宏源药业11446333第5类2025.04.13受让取得
44宏源药业12108665第35类2024.07.20受让取得
45宏源药业37324102第1类2030.09.06原始取得
46宏源药业37321109第5类2030.03.13原始取得
47宏源药业52779777第5类2031.08.20原始取得
48宏源药业52783839第10类2031.08.20原始取得
49宏源药业52770519第42类2031.08.27原始取得
50宏源药业52769734第35类2031.10.13原始取得
51同德堂 药业5073130第5类2029.05.13原始取得
52同德堂 药业850107第5类2026.06.27受让取得
53同德堂 药业45207466第5类2031.04.27原始取得

1-1-197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54双龙药业5022040第5类2029.04.27原始取得
55双龙药业4711469第5类2028.11.13原始取得
56双龙药业4380511第5类2028.01.13原始取得
57双龙药业7377798第5类2030.11.06原始取得
58双龙药业4875665第5类2029.01.13原始取得
59双龙药业3614840第5类2025.12.13原始取得
60双龙药业3938767第5类2026.08.13原始取得
61双龙药业4995974第5类2029.06.13受让取得
62双龙药业8283474第3类2031.05.13原始取得
63双龙药业8283472第10类2031.05.13原始取得
64双龙药业3938764第5类2026.09.20原始取得
65双龙药业6242680第30类2030.02.20原始取得
66双龙药业6242679第5类2030.03.13原始取得
67双龙药业5881408第5类2029.12.27受让取得
68双龙药业5887124第5类2029.12.27受让取得
69双龙药业4711470第5类2028.11.20原始取得
70双龙药业5381959第5类2029.08.27原始取得
71双龙药业5881407第5类2030.01.27原始取得
72双龙药业4301372第5类2027.11.6原始取得
73双龙药业5464940第5类2029.10.27原始取得
74双龙药业5395841第5类2029.08.27原始取得
75双龙药业5464939第5类2029.09.20受让取得
76双龙药业5881413第5类2029.12.27原始取得
77双龙药业5887114第5类2029.12.27受让取得
78双龙药业3938768第5类2026.09.20原始取得
79双龙药业6910109第5类2030.07.13原始取得

1-1-198

序号权利人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80双龙药业5881409第5类2029.12.27受让取得
81双龙药业5887112第5类2029.12.27受让取得
82双龙药业10007548第30类2032.11.20受让取得
83双龙药业3614839第5类2025.12.13受让取得
84双龙药业5615885第5类2029.11.27原始取得
85双龙药业8487577第10类2032.08.20原始取得
86双龙药业11105572第5类2023.11.06原始取得
87双龙药业13333295第5类2025.04.06原始取得
88双龙药业12337577第3类2024.09.06原始取得
89双龙药业12337576第5类2024.09.06原始取得
90双龙药业12337575第10类2024.09.06原始取得
91宏源药业57402824第5类2032.01.20原始取得
92宏源药业57395326第5类2032.01.27原始取得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专利如下: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宏源药业、武汉大学ZL200910273267.7活性羧甲基茯苓多糖及其生产工艺和应用发明专利2029.12.15原始取得
2宏源药业、武汉工程大学ZL200910062260.02-甲基咪唑结晶不纯物的分离纯化方法发明专利2029.05.26原始取得
3宏源药业、中南民族大学ZL201010269005.6一种从甲硝唑工业废渣中回收甲硝唑成品的方法发明专利2030.09.01原始取得
4宏源药业、武汉工程大学ZL201010529984.4乙二醛分子内歧化法制备羟基乙酸发明专利2030.11.03原始取得
5宏源药业ZL201110185009.0一种合成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的方法发明专利2031.06.30原始取得
6宏源药业ZL201110202387.5一种甲硝唑废水的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31.07.19原始取得
7宏源药业ZL201110185138.X一种乙二醛硝酸氧化生产乙醛酸的尾气处理方法和处理系统发明专利2031.06.30原始取得
8宏源药业ZL201210259307.4一种三氯蔗糖-6-乙酯的精制方法发明2032.07.25原始

1-1-199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专利取得
9宏源药业ZL201210259297.4一种中控监测单酯法合成三氯蔗糖过程的方法发明专利2032.07.25原始取得
10宏源药业ZL201210380488.6一种具有减肥功能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2.10.10原始取得
11宏源药业ZL201210347099.3一种强酸型固体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32.09.19原始取得
12宏源药业ZL201210344933.3一种苯酰甲硝唑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2.09.18原始取得
13宏源药业ZL201210344934.8一种甲硝唑工业废混盐的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32.09.18原始取得
14宏源药业ZL201220477008.3列管式反应器实用新型2022.09.19原始取得
15宏源药业ZL201230371492.7瓶子(山银花露)外观设计2022.08.09原始取得
16宏源药业ZL201230371485.7包装箱(山银花露)外观设计2022.08.09原始取得
17宏源药业ZL201230371493.1瓶子(金银花凉茶)外观设计2022.08.09原始取得
18宏源药业ZL201310122839.8一种用于醇氧化合成醛或酮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33.04.10原始取得
19宏源药业ZL201310122815.2一种蔗糖-6-乙酸酯的纯化方法发明专利2033.04.10原始取得
20宏源药业ZL201310363768.0一种低甲醛释放量的胶合板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2033.08.20原始取得
21宏源药业ZL201320508760.4一种甲硝唑羟化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23.08.20原始取得
22宏源药业ZL201310439801.3一种富含葛根素的速溶葛粉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3.09.25原始取得
23宏源药业ZL201310439802.8一种葛粉生产的废水、纤维性废渣的综合利用方法发明专利2033.09.25原始取得
24宏源药业ZL201310439792.8一种金葛饮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3.09.25原始取得
25宏源药业ZL201310397212.3一种生产甲硝唑的方法发明专利2033.09.05原始取得
26宏源药业ZL201320583300.8一种用于脱色后分离活性炭的过滤器实用新型2023.09.22原始取得
27宏源药业ZL201320240370.3一种乙醛酸精制装置实用新型2023.05.07原始取得
28宏源药业ZL201320240277.2一种乙醛酸溶液浓缩装置实用新型2023.05.07原始取得
29宏源药业ZL201320240331.3一种合成乙醛酸的氧化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23.05.07原始取得
30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310586427.X一种银载银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发明专利2033.11.21原始取得
31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410048613.2一种气相氧化合成低杂含量乙二醛的方法发明专利2034.02.12原始取得
32宏源药业ZL201410099476.5从含乙醛酸和乙二醛的水性反应介质中分离乙醛酸的方法发明专利2034.03.18原始取得
33宏源药业ZL201410098556.9多级反应制备乙醛酸的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2034.03.18原始取得
34宏源药业ZL201420118230.3一种改良型合成乙醛酸的氧化反应及尾气吸收的装置实用新型2024.03.17原始取得

1-1-200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35宏源药业ZL201410534415.7一种低含量2-甲基咪唑的精制方法发明专利2034.10.13原始取得
36宏源药业ZL201410527911.X一种改性脲醛树脂胶粘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4.10.10原始取得
37宏源药业ZL201410536402.3一种E0级人造板用双组份改性脲醛树脂胶粘剂发明专利2034.10.13原始取得
38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510042584.3一种用于乙二醇空气氧化生产乙二醛工艺中循环气净化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35.01.28原始取得
39宏源药业ZL201510222723.0一种合成尿囊素的工业废水的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35.05.05原始取得
40宏源药业ZL201510222655.8一种尿囊素废水生产复合肥的方法发明专利2035.05.05原始取得
41宏源药业ZL201510714659.8一种超高活性氟化锂的纯化方法发明专利2035.10.29原始取得
42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510937524.8一种铯、铼、磷修饰的电解银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35.12.16原始取得
43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510910722.5天然沸石-二氧化钛-杂多酸三元复合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35.12.10原始取得
44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510910725.9纳米铜铈复合氧化物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35.12.10原始取得
45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510910721.0纳米钙钛矿型催化剂La1-xBixCoO3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35.12.10原始取得
46宏源药业、武汉科技大学ZL201610124710.4一种乙醛酸—水合结晶物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6.03.04原始取得
47宏源药业ZL201610173429.X一种甲硝唑废水中双效冷凝水的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36.03.24原始取得
48宏源药业ZL201610883254.1鸟嘌呤制备过程中废液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36.10.10原始取得
49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611019533.X乙二醛空气氧化合成乙醛酸的催化剂Pd-TiO2/C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6.11.21原始取得
50宏源药业、复旦大学ZL201611019546.7乙二醛空气氧化合成乙醛酸的低载量催化剂Pd/C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6.11.21原始取得
51宏源药业ZL201710834974.3一种2-甲基-5硝基咪唑生产工艺发明专利2037.09.15原始取得
52宏源药业ZL201810317803.8一种2-甲基-5-硝基咪唑合成母液再循环利用的方法发明专利2038.04.10原始取得
53宏源药业ZL201711242398.X盐酸达泊西汀杂质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7.11.30原始取得
54宏源药业ZL201811638057.9一种连续制备双草酸硼酸锂的方法发明专利2038.12.29原始取得
55宏源药业ZL201810541223.7一种2-甲基咪唑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8.05.30原始取得
56宏源药业ZL201811132974.X一种2-甲基咪唑管式连续化学反应装置及方法发明专利2038.09.27原始取得
57双龙药业ZL201210455732.0一种疏表解肌治疗风热感冒的中药复方及其制剂发明专利2032.11.14原始取得
58宏源药业ZL202021514579.0一种脱硝处理设备实用2030.07.27原始

1-1-201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新型取得
59宏源药业ZL201810968889.0一种治疗泌尿系感染的中药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8.08.23原始取得
60宏源药业ZL201610255417.1一种甲硝唑废水的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36.04.25原始取得
61宏源药业ZL201711137861.4一种阿那格雷三氯衍生物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7.11.16原始取得
62宏源药业ZL201711139146.4一种阿那格雷杂质B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37.11.16原始取得
63宏源药业、南京甘倍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ZL202010733492.0一种低温合成甲硝唑的方法发明专利2040.07.27原始取得
64宏源药业ZL201811133247.5一种分离与测定1-氟萘及相关杂质的方法发明专利2038.09.27原始取得
65宏源药业ZL202122378610.3一种连续中和转筒反应器实用新型2031.09.29原始取得
66宏源药业ZL202010731803.X一种双乙酰鸟嘌呤反应终点判断和成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发明专利2040.07.27原始取得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使用权人位置使用面积(平米)用途是否抵押使用期限至
1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6号宏源药业罗田县经济开发区58,314.90工业 用地2057.12.24
2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7号宏源药业罗田县经济开发区53,243.00工业 用地2060.10.25
3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宏源药业罗田县经济开发区70,816.50工业 用地2061.10.12
4罗田国用(2015)第01655号宏源药业县经济开发区1-015,182.50工业 用地2065.02.27
5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8号宏源药业县经济开发区28,633.60工业 用地2064.01.28
6鄂(2019)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4354号宏源药业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宏源药业)37,999.00工业 用地2062.08.23
7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738号宏源药业罗田县经济开发区88,111.40工业 用地2065.03.26
8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0385号宏源药业罗田县经济开发区28,473.70工业 用地2067.05.04
9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1306号宏源药业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宏源药业)14,653.25工业 用地2070.02.08
10东国用(2008)第170108034号双龙药业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油纱路南58,312.63工业 用地2057.12.20
11鄂(2021)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12470号宏源药业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宏源药业)1幢42,595.60工业 用地2071.09.29
12鄂(2022)武穴市不动产权第0000609号武穴宏源武穴市田镇办事处马口化工园三期(大法寺地块)298,728.64工业用地2071.04.19
13鄂(2022)武穴市不武穴武穴市田镇办事64,030.72工业2071.04.19

1-1-202

序号证书编号使用权人位置使用面积(平米)用途是否抵押使用期限至
动产权第0000610号宏源处马口化工园三期(大法寺地块)用地
14鄂(2022)武穴市不动产权第0001366号武穴宏源武穴市马口化工园三期(大法寺地块)133,897.20工业用地2071.11.12
15鄂(2022)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476号宏源药业罗田县大别山西路(原良种场)17,333.20工业用地2071.12.2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坐落位置土地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间租金
1罗田县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罗田县经济开发区10,299.302017.10.1- 2047.9.30100,787.00元/年

4、公司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资质名称持有人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
药品生产许可证宏源药业鄂202001031.原料药(卡络磺钠、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甲硝唑磷酸二钠);2.原料药(甲硝唑、苯酰甲硝唑、阿昔洛韦、更昔洛韦、盐酸伐昔洛韦、磷酸西格列汀、烟酸、替硝唑、奥硝唑、塞来昔布);3.原料药(甲硝唑);4、受托方:武汉正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栓剂;5、受托方: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片剂、胶囊剂;6、受托方: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片剂2025.11.09
药品GMP证书注宏源药业HB201804241、原料药(甲硝唑)(粗合成);2、原料药(甲硝唑)(精烘包)2023.07.30
药品批准文号宏源药业国药准字H20103269原料药:苯酰甲硝唑2025.05.18
宏源药业国药准字H19994116双唑泰栓2025.06.15
宏源药业国药准字H42021747甲硝唑栓2025.06.15
宏源药业国药准字H36022164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2026.01.20
宏源药业国药准字H42021097甲硝唑片2025.06.16
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宏源药业Y20180001766原料药:更昔洛韦-
宏源药业Y20200001525原料药:盐酸伐昔洛韦-

1-1-203

资质名称持有人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
宏源药业Y20190006497原料药:卡络磺钠-
宏源药业Y20190009503原料药:苯酰甲硝唑-
宏源药业Y20170001945原料药:甲硝唑-
宏源药业Y20180001740原料药:阿昔洛韦-
兽药生产许可证宏源药业(2022)兽药生产证字17058号非无菌原料药(地美硝唑、甲硝唑)2027.04.07
兽药GMP证书宏源药业(2022)兽药GMP证字17020号非无菌原料药(地美硝唑、甲硝唑)2027.04.07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宏源药业兽药原字170581142地美硝唑2023.08.22
宏源药业兽药原字170581093甲硝唑2024.04.14
自由销售证明宏源药业-非无菌原料药(地美硝唑)2024.05.17
宏源药业-非无菌原料药(甲硝唑)2024.04.10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宏源药业(鄂)-非经营性-2021-0058网站域名:杭州市北干街道兴议村15组51号 www.hbhypharm.com 122.224.81.2362026.05.26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宏源药业国食健注G20100110义水丹牌茯苓枸杞酸枣仁胶囊2024.09.29
宏源药业国食健注G20200297义水丹牌褪黑素维生素B6软胶囊2025.02.2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宏源药业鄂J危化经(换)字[2019]000137氢氟酸、甲醇2022.12.0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宏源药业34919S0483R1M乙二醛、2-甲基咪唑、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乙醛酸、六氟磷酸锂、苯酰甲硝唑、鸟嘌呤及中间体、糖浆剂、颗粒剂、金银花露的生产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2022.12.3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宏源药业KB18618E30760R0M乙二醛、2-甲基咪唑、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乙醛酸、六氟磷酸锂、苯酰甲硝唑、鸟嘌呤及中间体、糖浆剂、颗粒剂、金银花露的生产相关的环境管理活动2024.11.24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宏源药业鄂排字第047号化工园区按环保要求及下水道接纳标准排放污染物2022.09.25
鄂排字第046号饮品园区按环保要求及下水道接纳标准排放污染物2022.09.25

1-1-204

资质名称持有人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
食品生产许可证新诺维SC20142011200039食品添加剂:叶酸2023.10.16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新诺维鄂饲添(2018)T04002饲料添加剂:叶酸2023.11.25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新诺维鄂饲(添)字(2019)002016号饲料添加剂:叶酸-
药品生产许可证同德堂药业鄂202001101.糖浆剂、合剂、酊剂(含中药提取车间);2.片剂、颗粒剂、胶囊剂、露剂、糖浆剂、合剂(含中药提取车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蒸制);3.委托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范围:片剂、胶囊剂2025.11.18
药品批准文号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H42021817安乃近片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97板蓝根颗粒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714穿心莲片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0157大山楂颗粒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715复方丹参片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H42021818谷维素片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974藿香正气水2025.08.06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2066健脾糖浆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01金果饮2025.08.0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975金银花露2025.08.06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194蛇胆川贝液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400小儿喜食糖浆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98脑乐静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195脑心舒口服液2025.08.06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196杞菊地黄口服液2025.08.06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775清热解毒口服液2025.08.06

1-1-205

资质名称持有人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776蛇胆川贝液2025.08.06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00小儿喜食糖浆2025.08.06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943维血宁合剂2025.08.06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2000胃乐舒口服液2025.08.06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99午时茶颗粒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94夏桑菊颗粒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19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95小儿止泻安颗粒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96杏苏止咳糖浆2025.11.29
同德堂药业国药准字Z42021303养血当归糖浆2025.08.06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同德堂药业(鄂)卫消证字(2020)第0034号消毒剂2024.06.30
药品生产许可证双龙药业鄂20200203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车间)2025.12.06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双龙药业4201122021字第00068号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进入东西湖污水处理厂2026.07.22
药品批准文号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50240慢肝宁片2025.06.15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54388咳喘宁颗粒2025.06.15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42021280大山楂颗粒2025.08.03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42021279板蓝根颗粒2025.08.03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55313百癣夏塔热片2025.08.03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50642肾炎四味胶囊2025.08.03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60399复方杏香兔耳风胶囊2026.02.02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44526骨刺消痛胶囊2025.08.03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54338蒲地蓝消炎片2025.06.15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44166保心宁胶囊2025.06.15

1-1-206

资质名称持有人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50337盆炎净片2025.06.15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50239金龙舒胆胶囊2025.06.15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54356七鞭回春乐胶囊2025.06.15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H20058873阿奇霉素胶囊2025.08.03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90375暖宫孕子胶囊2023.12.12
双龙药业国药准字Z20090550清火养元片2023.12.12
安全生产许可证宏源药业(鄂)WH安许证[2021]延0280号中间体甲酯甲酸5,000吨/年2024.04.12
排污许可证宏源药业9142110073519634XF001P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无机盐制造,危险废物治理-焚烧,锅炉,兽用药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025.12.29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宏源药业421112032甲酸甲酯、氟硅酸钠等29项危险化学品2024.03.25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宏源药业04719095--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新诺维04719035--
排污许可证同德堂药业91421122739114479J001R中成药生产2022.11.11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德堂药业鄂食药监械生产许20200963号二类:14-14医护人员防护用品;14-13手术室感染控制用品2025.11.09
医疗器械注册证同德堂药业鄂械注准20202143071号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025.09.29
同德堂药业鄂械注准20202143072号医用外科口罩2025.09.29
排污许可证双龙药业91420112744798473H001R中成药生产2024.01.18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化学科技04735402--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宏源药业鄂20210130产品名称与剂型:甲硝唑(原料药);进口国/地区: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大洋洲2023.07.20
宏源药业鄂20210129产品名称与剂型:苯酰甲硝唑(原料药);进口国/地区:亚2023.07.20

1-1-207

资质名称持有人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
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大洋洲
宏源药业鄂20220014产品名称与剂型:甲硝唑片(片剂);进口国/地区:亚洲、非洲、欧洲、美国、大洋洲2024.02.09
宏源药业鄂20220013产品名称与剂型:阿昔洛韦(原料药);进口国/地区:亚洲、非洲、欧洲、美国、大洋洲2024.01.25
宏源药业鄂20220030产品名称与剂型:双唑泰栓 栓剂;进口国/地区:乌兹别克斯坦2024.04.18
同德堂药业鄂20210164产品名称与剂型:板蓝根颗粒/颗粒剂;进口国/地区:乌兹别克斯坦2023.10.21
同德堂药业鄂20210165产品名称与剂型:午时茶颗粒/颗粒剂;进口国/地区:乌兹别克斯坦2023.10.21
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宏源药业HB210012甲硝唑2024.05.24
宏源药业HB210011苯酰甲硝唑2024.05.2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宏源药业00120Q310174R6M/4200原料药(地美硝唑、苯酰甲硝唑、阿昔洛韦、甲硝唑)及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咪唑、2-甲基-5-硝基咪唑、2,4,5-三氨基-6羟基嘧啶硫酸盐、鸟嘌呤、双乙酰鸟嘌呤、双乙酰阿昔洛韦、六氟磷酸锂的生产2023.11.30
Certification of Substance Department(甲硝唑CEP注册证书)宏源药业R1-CEP 2007-309-Rev 02甲硝唑-
Certification of Substance Department(甲硝唑CEP注册证书)宏源药业R0-CEP 2018-264-Rev 01甲硝唑2024.04.02
CERTIFICATION OF SOURCE VALIDATION FOR THE SUPPLY OF PHARMACEUTICAL RAW MATERIAL(S) TO BANGLADESH(甲硝唑、苯酰甲硝唑孟加拉注册证书)宏源药业-甲硝唑、苯酰甲硝唑2025.02.14
REGISTRATION CERTIFICATION TO BE ISSUED FOR IMPORT OF DRUGS INTO INDIA UNDER宏源药业RC/BD-002536甲硝唑、苯酰甲硝唑2024.07.28

1-1-208

资质名称持有人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
DRUGS AND COSMETICS RULES 1945(甲硝唑、苯酰甲硝唑印度注册证书)
乙醛酸-REACH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宏源药业RCS-R01-20137486-C4乙醛酸-
乙二醛-REACH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宏源药业RCS-R01-20137486-C3乙二醛-
硝化物-REACH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宏源药业RCS-R01-20137486-C2硝化物-
KKDIK PRE-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甲硝唑-RCS-CERT-PREC207-136-1-E7486-土耳其预注册证书宏源药业RCS/CERT-PR207-136-1-E7486甲硝唑-
KKDIK PRE-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乙二醛-RCS-CERT-PREC203-474-9-E7486-土耳其预注册证书宏源药业RCS/CERT-PR203-474-9-E7486乙二醛-
KKDIK PRE-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乙醛酸-RCS-CERT-PREC206-058-5-E7486-土耳其预注册证书宏源药业RCS/CERT-PR206-058-5-E7486乙醛酸-
卫生福利部药品许可证(中国台湾)宏源药业DHA09100094902甲硝唑2025.08.25
甲硝唑注册证书(乌克兰)宏源药业UA/17038/01/01甲硝唑2023.11.20
乙二醛预注册证书(韩国)宏源药业K1906-127225乙二醛-
Recognizes that the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of: HUBEI宏源药业---

1-1-209

资质名称持有人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
HONGYUAN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CO., LTD(墨西哥)

注: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申请认证,不再发放GMP证书。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证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或到期无法延续(除药品GMP证书按规定到期无法续办外)的重大法律风险。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注册5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持有者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到期日期
1hbhypharm.com宏源药业鄂ICP备19030750号-12024-06-18
2sleyao.com双龙药业鄂ICP备2022012170号-12028-04-16
3宏源药业.网址宏源药业鄂ICP备19030750号-32029-10-12
4宏源药业.com宏源药业鄂ICP备19030750号-22029-10-12
5hbhypharma.cn宏源药业鄂ICP备19030750号-42026-09-18

(三)专利、非专利技术被授权许可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化蓝天于2021年8月签订的《补充协议》,宏源药业转让给中蓝宏源与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中蓝宏源应无偿许可宏源药业及其投资的子公司、中化蓝天及其投资的子公司使用。宏源药业、中化蓝天及中蓝宏源基于前述授权知识产权分别进行的技术改进、研发而产生的任何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该技术成果产生的经济利益)归改进方所有,不受《补充协议》限制。

根据上述《补充协议》,公司与中蓝宏源签订《授权许可协议》,中蓝宏源将与六氟磷酸锂有关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无偿许可给公司使用。许可期限为自《补充协议》生效日至各许可专利权/未来授权的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日。

(四)各要素与所提供产品的内在联系

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是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必要基础,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1-210

七、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1、主要核心技术介绍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始终把“创新、发展”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经过多年的不断摸索、创新,公司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自主核心技术体系,拥有成熟的氟化、氢化、烷基化、硝化、氧化等危险化学工艺及高温反应(500-600摄氏度)、低温结晶(零下40-50摄氏度)等规模化大生产技术,并在主要产品生产方面,拥有自己独创、先进的工艺,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技术优势,多项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核心 技术技术来源技术内容及特点取得专利情况科研成果在主营业务中的 应用
1复合银催化氧化乙二醇生产乙二醛技术自主研发1、该技术使用新型Ag-P-Se/瓷粒复合催化剂,能有效提高氧化反应选择性、降低催化剂床层温差、同时使用寿命更长,有效提高产品品质,节约生产成本; 2、通过改进氧化设备结构,将净化装置与氧化设备、原料预热装置和喷雾装置进行集成,有效简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降低能耗的同时也实现了工程放大等效果1、一种强酸型固体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210347099.3) 2、列管式反应器(ZL201220477008.3) 3、一种用于醇氧化合成醛或酮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310122839.8) 4、一种银载银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310586427.X) 5、一种气相氧化合成低杂含量乙二醛的方法(ZL201410048613.2) 6、一种用于乙二醇空气氧化生产乙二醛工艺中循环气净化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510042584.3) 7、一种铯、铼、磷修饰的电解银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510937524.8) 8、天然沸石-二氧化钛-杂多酸三元复合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510910722.5) 9、纳米铜铈复合氧化物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510910725.9) 10、纳米钙钛矿型催化剂La1-xBixCoO3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1510910721.0)1、该工艺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该项工艺技术具有重大创新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该工艺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已广泛应用于乙二醛生产
2乙醛酸自主1、采用高选择性催化剂,使原料转1、一种乙二醛硝酸氧化生产乙-已广泛应

1-1-211

序号核心 技术技术来源技术内容及特点取得专利情况科研成果在主营业务中的 应用
催化氧化环保技术研发化率和产品收率同步显著提高; 2、采用特殊的氧化反应器,实现装置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使氧化反应过程更平稳和更易于控制,安全风险大大降低; 3、浓缩工序采用该技术和工艺,能够实现连续化生产,在大幅提升产能的同时,能源消耗大幅下降; 4、采用特殊的精制工艺和设备,有针对性地去除产品中的杂质,破解产品质量难题,产品质量大幅提高; 5、采用高效的原料回收、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原料利用率大幅提高,同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多级套用,变废为宝,实现节能减排醛酸的尾气处理方法和处理系统(ZL201110185138.X) 2、一种乙醛酸精制装置(ZL201320240370.3) 3、一种乙醛酸溶液浓缩装置(ZL201320240277.2) 4、一种合成乙醛酸的氧化反应装置(ZL201320240331.3) 5、从含乙醛酸和乙二醛的水性反应介质中分离乙醛酸的方法(ZL201410099476.5) 6、多级反应制备乙醛酸的方法及装置(ZL201410098556.9) 7、一种改良型合成乙醛酸的氧化反应及尾气吸收的装置(ZL201420118230.3) 8、乙二醛空气氧化合成乙醛酸的催化剂Pd-TiO2/C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1019533.X) 9、乙二醛空气氧化合成乙醛酸的低载量催化剂Pd/C及其制备方法(ZL201611019546.7)用于乙醛酸生产
3甲硝唑节能减排技术自主研发1、采用混酸高效溶解催化技术,并优化工艺配方,大幅提高反应效率; 2、增加反应液溶剂回收处理工段,降低了产品中溶解的杂质含量,提高了产品质量,通过回收溶剂和原材料,大幅减少废水排放,降低生产成本; 3、改进主反应装置为多通道反应器,极大地提高了反应收率,生产过程安全稳定可控,同时缩短了生产时间; 4、从废水中回收高价原料2-甲基-5-硝基咪唑,在解决了废水后续达标处理问题的同时也提高了原料的综合利用率; 5、对结晶工艺进行优化,能够生产多种晶型的甲硝唑1、一种从甲硝唑工业废渣中回收甲硝唑成品的方法(ZL201010269005.6) 2、一种合成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的方法(ZL201110185009.0) 3、一种甲硝唑废水的处理方法(ZL201110202387.5) 4、一种甲硝唑工业废混盐的处理方法(ZL201210344934.8)0 5、一种甲硝唑羟化反应装置(ZL201320508760.4) 6、一种生产甲硝唑的方法(ZL201310397212.3) 7、一种用于脱色后分离活性炭的过滤器(ZL201320583300.8) 8、一种甲硝唑废水中双效冷凝水的处理方法(ZL201610173429.X) 9、一种甲硝唑废水的处理方法(ZL201610255417.1) 10、一种脱硝处理设备(ZL202021514579.0)甲硝唑废水处理与综合利用新技术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已广泛应用于甲硝唑生产
4高效组合式缚酸剂生产苯酰甲硝唑技术自主研发1、通过开发一种高效组合式缚酸剂催化技术生产苯酰甲硝唑,大幅度提升了反应进程,并提高了主反应收率; 2、新技术通过萃取-分层-精馏-除杂等一系列操作对反应后缚酸剂进行回收处理,回收得到的高纯度缚酸剂能够再次投入生产,在减少“三废”排放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一种苯酰甲硝唑的制备方法(ZL201210344933.3)-已广泛应用于苯酰甲硝唑生产
5地美硝唑合成自主研发1、与传统生产地美硝唑技术相比,该技术采用分段升温、分段投料的甲--已广泛应用于地美

1-1-212

序号核心 技术技术来源技术内容及特点取得专利情况科研成果在主营业务中的 应用
技术基化反应工艺,使反应转化率更加接近理论水平; 2、采用自动化投料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使生产投料更加精准、原料反应更加充分,同时反应过程更平稳和易于控制、安全风险大大降低硝唑的生产
62-甲基咪唑生产新工艺自主研发1、在主反应环合工艺中开发一种缓冲溶液体系所需助剂,提供环合所需的最佳酸碱度,并优化原料配比,提高了反应收率; 2、采用新型双效浓缩蒸发器,大幅缩短了浓缩时间,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产能;低温浓缩阶段进一步促进反应的进行,提高了反应效率和收率,间接降低生产成本; 3、对环合岗位实施环保技术改造,自主开发投运一种多级低温微负压冷凝-吸收装置,科学回收利用原装置中无组织挥发扩散损失的低沸点原料,改善环境; 4、采用精馏分离技术,回收母液中的产品,实现节能降耗; 5、该技术更加注重产品精制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改善了产品质量1、2-甲基咪唑结晶不纯物的分离纯化方法(ZL200910062260.0) 2、一种低含量2-甲基咪唑的精制方法(ZL201410534415.7) 3、一种2-甲基咪唑的制备方法(ZL201810541223.7) 4、一种2-甲基咪唑管式连续化学反应装置及方法(ZL201811132974.X)该技术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已广泛应用于2-甲基咪唑的生产
72-甲基-5-硝基咪唑环保技术自主研发1、该技术通过改变主反应催化剂混酸配比,并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实现了主要原材料的最优转化,收率提高; 2、结合自动化投料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使用,有效提高安全水平,保障安全生产; 3、自主开发一种氮氧化物回收技术装置,变废为宝,实现节能减排; 4、增加收集装置,回收中和釜中挥发的氨水,降低氨水消耗及成本; 5、增加了废水中硫酸铵高级氧化-絮凝-除杂等回收预处理系统,提高硫酸铵回收率,做到节能减排、绿色高效1、一种2-甲基-5硝基咪唑生产工艺(ZL201710834974.3) 2、一种2-甲基-5-硝基咪唑合成母液再循环利用的方法(ZL201810317803.8)-已广泛应用于2-甲基-5-硝基咪唑的生产
8鸟嘌呤环保技术自主研发向生产鸟嘌呤过程产生的闭环反应液中分步添加硫酸与醇类物质,实现对闭环反应液中甲酸钠与甲酸的转换,并将转换后得到的甲酸酯类与盐类物质进行回收,有效提高鸟嘌呤生产过程中废水的经济价值,降低对环境的污染1、鸟嘌呤制备过程中废液处理方法(ZL201610883254.1) 2、一种双乙酰鸟嘌呤反应终点判断和成品质量控制的方法(ZL202010731803.X)-已广泛应用于鸟嘌呤的生产
9用流变相反应法生产六氟磷酸锂技术与武汉大学联合开发1、该技术实现了六氟磷酸锂生产根本上的变革,从本质上改变了产品生产过程中反应效率、周期、质量及工艺可操作性; 2、通过便捷的工艺操作得到高纯产品,加快了反应的周期性运转,提高了原料的利用率,有效实现了反应的绿色循环; 3、整体工艺保证了体系中高危原料如氢氟酸、五氯化磷等的安全使用,1、用流变相反应法制备六氟磷酸锂(ZL201010546918.8) 2、固体超强酸二氯六氟磷酸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ZL201010546919.2) 3、一种合成六氟磷酸锂的装置(ZL201120232327.3) 4、一种合成六氟磷酸锂的方法(ZL201110185031.5) 5、一种LiPF6重结晶装置1、该技术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验收,验收结果为“良好”; 3、“用流变相反应已广泛应用于六氟磷酸锂的生产

1-1-213

序号核心 技术技术来源技术内容及特点取得专利情况科研成果在主营业务中的 应用
相对于传统工艺,本技术极大提升了操作的安全性(ZL201520846031.9) 6、一种超高活性氟化锂的纯化方法(ZL201510714659.8) 上述1-5项专利已转让给中蓝宏源法制备六氟磷酸锂”专利荣获第九届湖北省专利优秀奖; 4、“高品质六氟磷酸锂生产新工艺及产业化”项目荣获2021年度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0酶法合成磷酸西格列汀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该技术运用生物酶进行催化。生物酶具有催化效率高、专一性强的特点,且可无限制备与再生。与传统化学合成法相比,生产工艺更加优化,产品质量更高,且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该项目通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验收,验收结果为“良好”尚未应用于生产
11水热结晶法工业含氟废水深度除氟工艺自主研发新工艺通过采用自主研发的复合矿化剂进行除氟。与行业通用除氟工艺相比,新工艺除氟效果更好,运行更加稳定,且能有效减少氟污染风险一种连续中和转筒反应器(ZL202122378610.3)该工艺通过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鉴定为“整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已广泛应用于含氟废水的处理

2、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

公司核心技术方面的科研实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58人(含兼任管理人员3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64人,拥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16人。技术团队专业性强、覆盖面广,人员广泛来自于各高校制药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环境工程、药学、制剂工程、计算机应用等专业。

(3)公司与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等知名高校保持密切交流和良好合作研发关系。

(4)公司拥有先进的研发设施。公司技术部门各实验室占地面积合计约5,000m

,有ICP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仪、X射线荧光衍射仪、干法激光粒度仪以及各类光谱、色谱仪等先进分析检测设备,配备从零下80摄氏度超低温至600摄氏度以上的超高温、从0.01Pa高真空至200个大气压等条件的实验设施,建有新产品中试车间和原料药GMP中试车间,研发及检测设备达500余台套。先进的研发设施为公司研发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发行人关于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

1-1-214

核心技术是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注重对核心技术的保护,除申请专利外,为了防范核心技术失密,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1)对关键技术进行分解,分别由不同的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其关键点;

(2)技术资料、成果和档案由专人保管,保证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不得擅自复印、复制;(3)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技术研发团队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稳定;(4)与技术研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约定技术研发人员技术保密的责任和义务;(5)外单位人员来公司进行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6)公司对外合作项目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与合作方和外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

4、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153,750.96127,622.34152,579.81
营业收入157,785.94130,294.36157,441.14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7.44%97.95%96.91%

(二)研发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十分注重对新技术的研发,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专门设立技术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与研发相关的工作,下属各部门相互配合完成公司产品实验室研发、中试、试生产、商业化生产的全过程。公司的研发体系贯穿产品的设计、开发、注册、生产、工艺优化、质量保证等各个环节。

公司研发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1-1-215

(1)研发工程中心

研发工程中心负责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制剂产品的研发落地工作及其开发产品的工艺、技术提升工作。

(2)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公司含氟化学品的研发落地工作及产品的工艺、技术提升工作。

(3)总工办

总工办负责公司乙二醛及其下游产品的工艺改进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4)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公司新型胶粘剂、咪唑及咪唑衍生物等产品的研发落地工作。

(5)科研项目管理部

科研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科研项目和实验室的日常管理、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维护、组织成果鉴定、报奖、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

2、技术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占公司员工人数比例情况如下:

项 目人员数量(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技术研发人员1558.84%
核心技术人员60.34%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4、其他核心人员”。

1-1-216

3、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对生产经营未产生影响。

4、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时 间2021年2020年2019年
研发费用(万元)4,871.234,453.565,387.33
营业收入(万元)157,785.94130,294.36157,441.1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3.09%3.42%3.42%

5、研发成果及在研项目情况

(1)公司研发成果

近年来,公司按照既定的研发计划,持续对公司生产所需技术进行改进和研发,已经取得多项研发成果,其中部分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详见本节“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2、专利”。

(2)自主研发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的自主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目标研发人员(人)报告期研发投入(万元)所处阶段说明
1多元醇选择性氧化绿色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高乙二醛产品质量,节能减排71,901.22中试利用一种规整催化剂净化循环气中的杂质
2甲硝唑工艺改进实现甲硝唑新工艺工业化生产61,259.32中试开发一种超强酸催化剂,提高反应选择性
3中成药及中药制剂技术的研发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能耗3109.61中试采用液体替代固体制种技术,缩短菌种培养时间
4盐酸伐昔洛韦工艺的研发获得原料药备案登记号,且新工艺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4459.39新工艺处于小试阶段(已获得原料药备案登记号)

产品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相关要求,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同时,采用新工艺降低反应安全风险等级

5阿昔洛韦制剂品种开发制剂获得国内药品注册批件4167.84小试产品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相关要求,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
6奥硝唑原料药及片剂项目原料药获得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制剂获得国内药品注7340.73小试产品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相关要求,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

1-1-217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目标研发人员(人)报告期研发投入(万元)所处阶段说明
册批件
7阿昔洛韦工艺变更新工艺通过技术审评5217.16工艺验证(二次变更)提高产品质量
82-甲基咪唑环合连续化反应实现2-甲基咪唑连续化工艺生产6290.20中试采用全新管式连续化工艺,降本增效
9咪唑产品生产工艺研究实现咪唑产品工业化生产和销售6104.44中试研发一种高效生产咪唑产品工艺方法、降低生产成本
10泛昔洛韦原料药项目获得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367.22小试产品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相关要求,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
11氟苯合成4,4-二氟二苯甲酮工艺研究研究一种氟苯合成4,4-二氟二苯甲酮生产新方法,最终实现工业化生产和销售461.30小试采用氟苯替换传统的溶剂四氯化碳生产4,4-二氟二苯甲酮
12四氟化硅纯化及硅烷制备工艺研究小试工艺打通,得到符合客户标准的产品,最终实现工业化生产和销售569.51小试实现氟硅酸钠热解制备高附加值四氟化硅气体工业化生产;一步法还原四氟化硅制备硅烷气体
13甲硝唑制剂品种开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获批495.04甲硝唑栓、双唑泰栓、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已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产品符合现行《中国药典》规定相关要求,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
14β-内酰胺类抗生素关键中间体工业化技术开发小试工艺打通,得到符合客户标准的产品,最终实现工业化生产和销售564.99中试采用高效固体酸催化剂;采用MVR+树脂吸附联合处理含酚废水
15高级催化氧化废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实现废水处理新技术工业化6106.68中试开发高级催化氧化处理乙二醛、硫酸盐废水和生化尾水技术
16达格列净原料药和制剂开发原料药获得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制剂获得国内药品注册批件6-小试产品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要求,丰富公司医药品种
17恩格列净原料药和制剂开发原料药获得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制剂获得国内药品注册批件6-小试产品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要求,丰富公司医药品种
18更昔洛韦原料药开发(武穴宏源)原料药获得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5-小试产品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要求,丰富公司医药品种,实现该原料药品种在武穴宏源工业生产

1-1-218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目标研发人员(人)报告期研发投入(万元)所处阶段说明
19功能性锂盐添加剂的开发打通小试工艺,得到符合客户标准的产品,最终实现工业化生产和销售7-小试开发六氟磷酸锂湿法技术生产二氟磷酸锂、二氟草酸硼酸锂工艺技术
合 计5,314.65--

上述自主研发项目中,“多元醇选择性氧化绿色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甲硝唑工艺改进”项目存在部分子课题与有关单位进行技术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具体合作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合作方知识产权归属主要目标合作期限保密措施
1乙二醇氧化系列先进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复旦大学双方 共有1.循环气净化工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率大于90%; 2.化学修饰剂对催化剂修饰率100%2020.1-2024.12双方承诺保护技术资料的秘密
2一种甲硝唑合成新工艺的开发南京甘倍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双方 共有简化生产流程,降本增效2019年5月至工艺开发完成为止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相关技术信息。
3甲硝唑系列产品的节能降耗和技术进步武汉久兴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宏源药业所有甲硝唑系列产品节能降耗,技术进步2021年12月至工艺开发完成为止双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合作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合作项目合作方主要目标报告期研发投入 (万元)成果归属保密措施合作期限
1替硝唑生产工艺的研发武汉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480.05宏源药业所有乙方(指合作方,下同)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泄露本项目技术秘密及合作内容至项目获批后两年
2更昔洛韦生产工艺的研发武汉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原料药备案登记号,且新工艺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996.34宏源药业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泄露本项目技术秘密及合作内容,甲方(指宏源药业,下同)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作内容至项目获批后两年
3原料药维格列汀注册申报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获得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171.91宏源药业所有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商业秘密文件及数据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展示、泄露或公开该商业秘密文件及数据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亦不得为执行本协议以外的目的使用上述信息至项目获批为止
4原料药他达拉非注山东创新药物研发获得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并通407.92宏源药业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商业秘密文件及数据资料负有保至项目获批为止

1-1-219

序号合作项目合作方主要目标报告期研发投入 (万元)成果归属保密措施合作期限
册申报有限公司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所有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展示、泄露或公开该商业秘密文件及数据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亦不得为执行本协议以外的目的使用上述信息
5塞来昔布工艺转化和优化武汉光谷亚太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得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553.85宏源药业所有合同款项付清前,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作产品技术资料和秘密或向第三方转让本合作项目;乙方应对合同所涉全部事宜、技术资料及技术实施过程资料承担保密义务获批为止
6苯酰甲硝唑原料药工艺变更质量研究武汉华同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欧盟CEP证书272.89宏源药业所有双方均有承担对本合同项目资料的长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许可条件下,均不得将本项目内容及技术泄露给第三方协议签订后36个月内通过EDQM的审评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获得欧盟CEP证书宏源药业所有甲乙双方均有承担对本合同项目资料的长期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必须披露外,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许可条件下,均不得将本项目内容及技术泄露给第三方协议签订后36个月内通过EDQM的审评
7西格列汀及制剂的研发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药获得备案登记号,并通过技术审评(状态为“A”);制剂获得国内药品注册批件887.77宏源药业所有双方对所了解或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为任何第三方所知情获得上市生产批件为止
8甲硝唑片一致性评价武汉励合药业有限公司通过一致性评价371.92宏源药业所有乙方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将技术成果资料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项目和任何用途2020年7月到获批止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获批宏源药业所有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有关技术资料;乙方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方式的技术转让或泄露,各期进度及合同涉及的技术秘密内容应对第三方严格保密2020年7月到获批止
92-甲基-5-硝基咪唑连续化生产方法的开发黄冈师范学院管式硝化反应技术开发368.63宏源药业所有双方负有保密义务2021.1-2022.12
南京甘倍加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硝化连续化反应技术开发宏源药业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项目和用途。乙方与相关涉密人员保密协议或采取其他保密2021.9-2023.3

1-1-220

序号合作项目合作方主要目标报告期研发投入 (万元)成果归属保密措施合作期限
措施
10新型胶粘剂的研究与开发四川大学开发一种不含甲醛的新型胶粘剂,最终实现工业化生产和销售385.66双方共有合同履行中相互提供的技术资料、项目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和成果等,仅供双方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与各自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2019.7-2021.7
11电解液添加剂生产技术的开发安庆映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碳酸亚乙烯酯及氟代碳酸乙烯酯的工艺技术119.28宏源药业所有双方均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等其他形式让第三方知悉属于双方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因此后果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2021.9-2023.9
12硝唑系列产品结晶工艺优化华南理工大学解决结晶过程中釜内严重挂壁现象。获得流动性好,粒度可控的结晶成品-宏源药业所有双方均应采取保密措施,10年内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021.11-2023.12
13盐酸伐昔洛韦片)仿制药的开发成都医路康医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获得国内药品注册批件-宏源药业所有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透露、泄露或转让给第三人或者提供给第三人使用,否则须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责任2022年7月至生产许可批件到甲方名下
合 计5,016.22---

注1:上表中报告期研发投入既包括公司向合作方支付的费用,也包括公司自行投入的研发费用;

注2:上表中“新型胶粘剂的研究与开发”项目与四川大学的合作已经到期,但该项目公司仍在进行。

6、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1)规范内部研发流程

公司已建立完善研发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技术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技术开发转让制度》、《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研发流程以技术可行性报告为起点,技术部门相关人员需要对拟进行的研发项目形成技术可行性报告,详细阐述研发依据和思路,经技术委员会评审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研发的依据,并进行项目立项。在已批准的技术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着手进行研发,在研发过程完成必要的实验记录,并不断完善和修正技术可行性报告。

(2)创新人才培养制度

公司通过内部培训、外部脱产培训、外部引进等多种手段,不断强化技术力量,培养精干、高效的科研团队,以人才奠定技术创新的基础,促进公司科研开

1-1-221

发能力提高。公司还将持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行业专家,进一步充实公司研发团队实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形成了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公司评选出来的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培养,使他们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针对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方向,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生产一线锻炼,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交流,实现人才的有序流动。

(3)成果转化激励制度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科研奖励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等成果转化激励制度,能够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公司产品技术的不断创新。

公司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列入对员工的考核指标,在职位晋升工作中将成果转化纳入晋升评定系列。同时公司根据科技成果大小设立不同等级的科技成果转化奖项,每年对成果转化完成者以及在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九、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或在境外拥有资产。

1-1-222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缺陷及改进情况

2014年4月,股份公司成立,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此外,为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公司股东大会选聘了3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依法独立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和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运行规范,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股东出席情况、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1-223

(二)董事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和条件、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议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历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现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议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历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监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提名、聘任、任职资格、更换、发表独立意见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1/3以上,独立董事人数、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议,并对审计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任

1-1-224

职资格、职责、任免及工作细则进行了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事宜,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设置如下:

专业委员会名称委员成员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谢青、胡金锋、刘展良谢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杜守颖、谢青、徐双喜杜守颖
提名委员会胡金锋、尹国平、杜守颖胡金锋
战略委员会尹国平、阎晓辉、徐双喜、邓支华、杜守颖尹国平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内部审计报告等议案;历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内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历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内容包括确定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做好公司董事后备人员储备工作等议案;历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内容包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意见等议案。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00016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1-1-225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经营的情况

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何国家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等予以重大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行政处罚事项如下:

2019年1月4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武)食药监药罚[2018]01-41008号),认定双龙药业生产的批号为160401的金龙舒胆胶囊在抽检中存在性状、水分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72,458.25元;2、罚款258,687.38元。针对该项行政处罚,双龙药业已缴纳上述处罚款项,并完成整改。

2019年1月24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双龙药业生产的“金龙舒胆胶囊”(批号160401)虽然被认定为不合格,但不是出于主观故意而为之,也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该公司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积极配合调查,积极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据此我局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

2021年2月4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出具证明:除2019年1月双龙药业被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食药监药罚[2018]01-41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外,自2018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双龙药业严格遵守有关药品研发、生产、广告发布、经营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守法经营,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亦没有其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1年7月19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出具证明: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证明出具日,双龙药业严格遵守有关药品研发、生产、广告发布、经营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守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2年1月11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出具证明:自2021年7月1日起至证明出具日,双龙药业严格遵守有关药品研发、生产、广告发布、经营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守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1-1-226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违法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已针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经整改后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违法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已针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经整改后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武)食药监药罚[2018]01-41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述的双龙药业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重大障碍。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情况详见本节“九、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由宏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依法承继了宏源有限的全部资产。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完整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对所拥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资产混同的情形,未

1-1-227

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该等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上述企业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员工及薪酬、社会保障等独立管理,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代垫员工工资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均为公司履行内部审议、审批程序后聘任、任命,不存在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直接决定或任命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和领取薪酬,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该等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财务账套混同的情形;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建立了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机构,各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完整、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

1-1-228

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取业务的情形。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承担重大担保责任,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本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十)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八、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三人合计直接控制公司50.78%的股份。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1-1-229

东为徐双喜。徐双喜持有公司7.47%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2湖北新诺维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3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4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5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6罗田县长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7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武穴宏源持有100%股权的公司
8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双喜担任其监事
9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支华担任其副董事长,公司董事会秘书尹聃担任其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曾科峰担任其监事
10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2.5%的股权且公司副董事长阎晓辉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双喜担任其监事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阎晓辉担任其董事
2罗田县虹翔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双喜持有其30%的股权(该公司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五)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六)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1-230

(七)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和“(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上海平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阎晓辉配偶林平持股95%
2罗田县凤山镇双梅滤布加工厂程思远姐姐程仲梅担任经营者
3罗田恒俊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姚颖之兄姚冰持股90%

(九)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报告期内关联关系解除关联关系的原因
1李国新公司原监事会副主席2020年9月离任监事会副主席职务
2罗田县康意药业有限公司同德堂药业原全资子公司2019年12月同德堂药业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3博罗县九潭建信制衣厂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双喜曾持有的个人独资企业2020年5月7日注销
4湖北省弘愿慈善基金会持有公司3.01%的股份,公司副董事长阎晓辉曾担任其理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6月,阎晓辉不再担任其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十)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关联法人的变化情况

(1)通过对外投资新增的关联法人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外投资新增关联法人武穴宏源、长鸿置业、中蓝宏源和宏源氟化工,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2)通过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或丧失控制权减少的子公司

1-1-231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转让子公司股权(中蓝宏源系中化蓝天增资而丧失控制权)给无关联第三方而减少的子公司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子公司 名称转让或丧失控制权时间交易背景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仍与公司发生交易
1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6月,中化蓝天对中蓝宏源增资后,中化蓝天持有中蓝宏源59%的股权,公司持有中蓝宏源的股权比例由100%下降到41%2019年2月,公司与中化蓝天就六氟磷酸锂业务合作事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公司设立目标公司(中蓝宏源)并承接公司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相应研发、生产、购销业务,再由中化蓝天对目标公司(中蓝宏源)进行增资。增资后,中化蓝天持有目标公司(中蓝宏源)59%的股权,公司持有目标公司(中蓝宏源)41%的股权
2罗田县康意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同德堂药业将持有的该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湖北大别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德堂药业原拥有“国药准字Z42021975”和“国药准字Z42020158”两项金银花露药品批准文号。为合理利用资源,防止该两项批准文号再注册时一项药品批准文号被注销,同德堂药业设立罗田县康意药业有限公司并将其中一项药品批准文号相关药品技术转让给罗田县康意药业有限公司。湖北大别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丰富经营产品,有意开展金银花露业务,同德堂药业遂将罗田县康意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湖北大别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子公司在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中蓝宏源为丧失控制权)后,相关资产和人员由其自行管理,不存在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或输送利益等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蓝宏源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交易”。

(3)关联自然人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双喜曾控制的博罗县九潭建信制衣厂被注销,导致公司关联法人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关联自然人的变化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变动构成关联自然人变化。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2)其他关联自然人变化

报告期内,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变化,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

1-1-232

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构成其他关联自然人变化。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离任监事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均在公司领薪。

九、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676.76623.63635.36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2020年2019年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六氟磷酸锂-677.171,220.15
采购加工服务739.00590.40458.63
废酸处理费618.83552.15611.88
采购材料--5.44
其他142.67118.9760.71
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开发费216.00196.00170.00
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采购金银花露14.985.5912.43
罗田县凤山镇双梅滤布加工厂采购滤布81.7880.3076.26

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2020年2019年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六氟磷酸锂16,777.593,071.13-
销售口罩-0.49-
销售材料-14.121,317.02
销售水电汽70.24-927.25
废水处理-1.0011.92
销售金银花露--1.86
其他56.9643.1354.60
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销售蒸汽94.3293.21124.61

1-1-233

限公司销售口罩-0.13-
其他--3.50

4、关联租赁

(1)报告期内,公司出租关联方房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费
2021年2020年2019年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办公用房7.1310.11-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宿舍1.212.95-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仓库63.46--

(2)报告期内,公司承租关联方房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 种类租赁费
2021年2020年2019年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26.3826.3815.39

上述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1、房屋及建筑物”。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1)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合同 金额 (万元)担保 性质主债务合同期间担保期限
1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中信银行武汉分行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3.01-2019.03.0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尹国平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2,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7.07-2019.07.07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段小六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2,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7.07-2019.07.07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徐双喜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2,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7.07-2019.07.07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刘展良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2,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7.07-2019.07.07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肖拥华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2,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7.07-2019.07.07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邓支华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2,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7.07-2019.07.07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尹国平宏源罗田农商行1,500.00连带责2018.09.26-主债务履行期限

1-1-234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合同 金额 (万元)担保 性质主债务合同期间担保期限
药业任担保2019.09.26届满之日起两年
9段小六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9.26-2019.09.26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0徐双喜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9.26-2019.09.26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1刘展良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9.26-2019.09.26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2肖拥华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9.26-2019.09.26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3邓支华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9.26-2019.09.26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4廖利萍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9.26-2019.09.26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5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光大银行武汉分行17,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11.22-2019.11.2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
16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光大银行武汉分行17,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11.22-2019.11.2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7尹国平宏源药业武汉农商行黄冈分行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12.24-2020.12.2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8尹国平、廖利萍、徐双喜、刘展良、邓支华、肖拥华、廖胜如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2,2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9.06.14-2020.06.14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9尹国平、廖利萍、徐双喜、刘展良、邓支华、肖拥华、廖胜如宏源药业罗田农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9.08.14-2020.08.14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尹国平宏源药业中信银行武汉分行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9.06.24-2022.06.24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1廖利萍宏源药业中信银行武汉分行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9.06.24-2022.06.24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2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武汉农商行黄冈分行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9.12.16-2021.12.1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3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武汉农商行黄冈分行10,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0.03.10-2021.03.09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4尹国平、徐双喜、廖利萍、刘展良、肖拥华、雷高良、段小六、邓支华、丁志华、廖胜如、程思远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0.03.10-2021.03.1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5尹国平、刘展良、徐双喜、肖拥华宏源药业罗田县经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000.00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2020.06.24-2021.09.29借款人还清全部款项后三年
26尹国平、廖利萍、徐双喜、俞建春、刘展良、张小红、雷高良、匡丽丹、段小六、蔡晓红、肖拥华、张丽、邓支华、肖丽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2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5.09.22-2023.10.3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1-235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合同 金额 (万元)担保 性质主债务合同期间担保期限
华、丁志华、刘雪姣、廖胜如、张桂峰、程思远、刘曙红
27尹国平、徐双喜、廖利萍、刘展良、雷高良、段小六、肖拥华、邓支华、丁志华、廖胜如、程思远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2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5.09.22-2023.10.3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28尹国平、廖利萍、徐双喜、俞建春、刘展良、张小红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10,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5.09.17-2020.09.2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9尹国平、徐双喜、廖利萍、刘展良、雷高良、段小六、肖拥华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4.17-2020.09.2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0尹国平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3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11.30-2019.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1刘展良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3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11.30-2019.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2程思远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3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11.30-2019.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3段小六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3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11.30-2019.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4丁志华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3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11.30-2019.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5徐双喜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3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11.30-2019.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6廖利萍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3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11.30-2019.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7雷高良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3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11.30-2019.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8丁志华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01.11-2020.01.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9尹国平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01.11-2020.01.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0刘展良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01.11-2020.01.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1程思远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01.11-2020.01.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2段小六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01.11-2020.01.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3雷高良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01.11-2020.01.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4廖利萍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01.11-2020.01.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5徐双喜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01.11-2020.01.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6廖利萍宏源药业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296.70连带责任担保2017.03.24-2020.03.24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7尹国平宏源君创国际融3,296.70连带责2017.03.24-主债务履行期限

1-1-236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合同 金额 (万元)担保 性质主债务合同期间担保期限
药业资租赁有限公司任担保2020.03.24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8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武汉农商行黄冈分行2,8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0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9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武汉农商行黄冈分行2,2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2.02-2019.02.0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0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光大银行武汉分行2,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2.12-2023.02.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1邓支华、尹国平、廖利萍、徐双喜、段小六、刘展良、雷高良、肖拥华宏源药业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10.15-2021.09.1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2尹国平宏源药业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11.02-2021.11.0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3段小六、雷高良、丁志华、徐双喜、程思远、刘展良、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2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8.03-2021.08.03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4尹国平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1.0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5徐双喜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1.0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6雷高良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1.0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7刘展良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1.0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8丁志华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1.0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9段小六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1.0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0程思远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1.0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1廖利萍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1.0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2尹国平、廖利萍宏源药业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945.05连带责任担保2016.11.15-2019.11.2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3尹国平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8-2019.05.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4徐双喜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8-2019.05.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5廖利萍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8-2019.05.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6雷高良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8-2019.05.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7刘展良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8-2019.05.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8段小六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8-2019.05.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9程思远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8-2019.05.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1-237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合同 金额 (万元)担保 性质主债务合同期间担保期限
70丁志华宏源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3,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8-2019.05.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1尹国平宏源药业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2,3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9.05.16-2022.05.1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2尹国平、肖拥华宏源药业信用担保公司2,000.00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2019.03.06-2019.03.26代偿借款本息等款项之日后三年
73尹国平同德堂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4徐双喜同德堂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5廖利萍同德堂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6雷高良同德堂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7刘展良同德堂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8段小六同德堂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9程思远同德堂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0丁志华同德堂药业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9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6.05.11-2019.05.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1徐双喜新诺维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0.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2廖利萍新诺维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0.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3雷高良新诺维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0.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4刘展良新诺维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0.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5段小六新诺维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0.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6丁志华新诺维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0.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7尹国平新诺维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0.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8程思远新诺维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02-2020.11.3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9尹国平宏源药业华夏银行黄冈分行4,0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11.21-2020.11.2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90廖利萍宏源药业华夏银行黄冈分行4,0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11.21-2020.11.2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91徐双喜宏源药业华夏银行黄冈分行4,0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11.21-2020.11.20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1-238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合同 金额 (万元)担保 性质主债务合同期间担保期限
92尹国平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5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2.26-2020.12.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3徐双喜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5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2.26-2020.12.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4廖利萍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5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2.26-2020.12.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5刘展良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5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2.26-2020.12.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6尹国平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6.26-2019.06.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7廖利萍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6.26-2019.06.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8刘展良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0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06.26-2019.06.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9徐双喜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6.26-2019.06.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00徐双喜楚天舒药业建设银行罗田支行4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05.28-2019.05.2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01徐双喜楚天舒药业罗田楚农商村镇银行26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03.27-2019.03.27自借款之日起至所欠贷款本息清偿为止
102尹国平宏源药业中信银行武汉分行6,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3.05-2022.03.0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03廖利萍宏源药业中信银行武汉分行6,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3.05-2022.03.0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04尹国平新诺维罗田县经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0.00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2021.01.20-2021.12.10主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代偿本息后三年
105尹国平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6.02-2024.06.01授信协议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106廖利萍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6.02-2024.06.01授信协议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107徐双喜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6.02-2024.06.01授信协议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108刘展良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1,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6.02-2024.06.01授信协议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109尹国平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6.02-2024.06.01授信协议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110廖利萍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6.02-2024.06.01授信协议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111徐双喜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6.02-2024.06.01授信协议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112刘展良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2,0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1.06.02-2024.06.01授信协议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问题,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作为担保方

1-1-239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合同金额(万元)担保 性质主债务期间担保期限
1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建设银行罗田支行4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5.28-2019.05.2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罗田农商行6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7.11.02-2022.11.0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罗田农商行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9.04.25-2020.04.25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建设银行罗田支行4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9.06.11-2020.06.1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建设银行罗田支行400.00连带责任担保2020.06.08-2021.06.0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罗田农商行980.00连带责任担保2020.04.23-2021.04.23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罗田楚农商村镇银行26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3.27-2019.03.27自借款之日起至所欠贷款本息清偿为止
8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罗田农商行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1.19-2019.01.1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9宏源药业楚天舒药业罗田农商行500.00连带责任担保2018.04.03-2019.04.03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0宏源药业中蓝宏源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1,023.00连带责任担保2020.11.18-2021.11.18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11宏源药业中蓝宏源中化蓝天2,337.00连带责任担保2020.11.09-2021.11.09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12宏源药业中蓝宏源太仓中化环保化工有限公司1,640.00连带责任担保2020.07.15-2021.07.15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公司为联营企业担保是为解决联营企业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联营企业担保均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按照公司与中化蓝天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与中化蓝天对目标公司(中蓝宏源)的债务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楚天舒药业提供担保的同时,楚天舒药业的其他股东亦同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资金拆借

(1)向楚天舒药业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拆出资金拆借期间报告期内收取的利息费用
2020年2019年
120.002017.11.21-2020.02.28-18.50
180.002017.11.23-2020.02.28

1-1-240

2017年11月8日,楚天舒药业召开股东会,决定由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楚天舒药业提供600.00万元借款用于支付购进原材料款项,并按照年利率6%计息。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3日向楚天舒药业提供借款120.00万元和180.00万元。2018年6月,公司转让楚天舒药业的控股权。2019年,公司向楚天舒药业收取的利息费用为18.50万元(含税);2020年2月28日,楚天舒药业已全部归还上述借款,因资金占用时间较短,公司未向其收取利息费用。

(2)向中蓝宏源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拆出资金拆借期间2019年12月31日 拆出资金余额2019年 利息费用
14,873.902019.06.06-2019.12.3110,014.39372.03
拆出资金拆借期间2020年12月31日 拆出资金余额2020年 利息费用
10,014.392019.12.31-2020.12.31-433.21

如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之“③六氟磷酸锂产品的销售模式”部分所述,2019年2月,公司与中化蓝天就公司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相应研发、生产、购销业务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公司设立目标公司(中蓝宏源)并承接公司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相应研发、生产、购销业务。

2019年3月,公司与中蓝宏源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所拥有的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装置及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中蓝宏源,拟转让资产账面净值39,502.90万元。

2019年2月,公司与中化蓝天就合作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按合作协议向中蓝宏源转让资产所形成的负债(39,502.90万元),减去中化蓝天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对其认缴的增资额(21,021.00万元),为中蓝宏源对公司的负债(18,481.90万元)。至2019年12月31日中蓝宏源应偿还上述负债的50%即9,240.95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至2020年12月31日偿还剩余部分并支付利息。

由于中蓝宏源经营初期资金紧张,预计无法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将其所欠公司款项在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至9,240.95万元。2019年12月26日,公

1-1-241

司与中化蓝天就合作协议与补充协议签订变更协议,就截至2019年12月26日中蓝宏源尚未清偿公司的负债14,873.90万元还款期限进行重新约定,具体为:

中蓝宏源应于2019年12月31日向公司偿还4,873.90万元(实际还款4,859.52万元),并以协议签订日中蓝宏源对公司的负债本金14,873.9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自2019年6月6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利息,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负债10,000.00万元,并以10,000.00万元为基数(实际计息基数为10,014.39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2019年,公司确认对中蓝宏源的利息收入372.03万元(含税);2020年,公司确认对中蓝宏源的利息收入433.21万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回全部资产转让款及利息。

3、向关联方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产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2020年2019年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转让-542.7943.45

(三)关联交易汇总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76.76623.63635.36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813.262,220.582,615.5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6,999.113,223.212,440.75
关联租赁-出租房产71.8013.06-
关联租赁-承租房产26.3826.3815.39
关联担保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九、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担保”
关联资金拆借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九、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关联资金拆借”
向关联方出售资产-542.7943.45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1-1-242

单位:万元

项 目关联方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9.101,666.23-
其他应收款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9.9151.7314,470.60
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16.65352.25
应收股利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4,510.00--
应付账款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7.10152.12-
罗田县凤山镇双梅滤布加工厂22.1725.4839.88
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0.00--
其他应付款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7.15--

(五)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且均依照当时有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告期关联交易履行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或追认,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当时发展的实际需要,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七)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循《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

为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十一)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1-243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数据和相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中审众环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政策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之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将重要性水平的标准定为最近3年合并财务报表平均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5.00%,或者金额虽未达到该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事项。

一、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及其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一)产品特点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公司建立了从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到医药制剂的较完整的产业链,医药产业链又同时涉足抗细菌药物和抗病毒药物两大领域,产品种类多样且涉及多个领域,因此公司具有较强的抵御单一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时,由于公司产业链较长,工序较多,上一个产品工序的成品往往是下一个产品工序的原材料,且公司还需要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进行备货,因此导致公司存货金额相对较大。未来,公司产品种类将进一步丰富,产业链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这种趋势预计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业务模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公司经营模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现行的业务模式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产业上下游情况、行

1-1-244

业监管政策、客户分布、客户需求及实力、产品特点、自身综合实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符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本行业特点。因此,公司的业务模式在现阶段内会保持稳定。同时,公司会密切关注国家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对业务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使之能够与公司经营方针一致,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业务增长奠定更坚实的基础。该等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程度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原料药甲硝唑、医药中间体2-甲基-5-硝基咪唑、乙醛酸、鸟嘌呤、有机化学原料乙二醛的市场份额均在国内乃至全球市场占据领先地位,行业地位突出,报告期内行业竞争格局稳定。

随着欧美发达国家成本上升以及发展中国家原料药工艺技术的进步、专利药保护年限的逐步到期以及国际医药产业链分工的进一步细分,全球原料药产能逐步向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转移,有利于国内原料药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凭借出色的研发能力、领先的技术水平,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医药产业链,并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和延伸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

(四)外部市场环境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医药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在全球市场上,原料药行业逐步向亚太地区转移,中国在全球原料药制造行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二、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0,427,021.48264,490,751.68197,370,253.70

1-1-245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0.00-
应收票据170,381,751.51136,219,601.46193,902,925.23
应收账款135,045,331.00103,808,185.3593,800,419.51
应收款项融资152,735,038.6168,634,216.6028,466,014.30
预付款项12,338,030.8814,194,595.2013,561,278.20
其他应收款45,847,303.031,540,121.55146,343,395.58
存货384,482,201.11343,455,999.74288,080,340.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067,030.00
其他流动资产8,379,178.475,363,647.067,171,764.40
流动资产合计1,029,635,856.09940,707,118.64982,763,421.07
非流动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2,868,219.00
长期应收款--7,44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242,353,613.9297,238,773.45113,203,118.23
固定资产548,402,913.70516,416,333.04492,214,525.82
在建工程334,106,651.1067,568,131.1464,492,277.33
使用权资产8,762,358.83--
无形资产194,148,284.3171,119,313.9775,024,651.19
商誉-6,500,500.006,500,500.00
长期待摊费用11,981,364.5410,735,497.168,052,766.43
递延所得税资产17,722,011.2414,536,348.6315,775,292.47
其他非流动资产45,143,672.9326,817,759.9414,218,890.30
非流动资产合计1,402,620,870.57810,932,657.33799,790,240.77
资产总计2,432,256,726.661,751,639,775.971,782,553,661.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101,206.95148,415,890.86112,923,655.52
应付票据101,587,164.8320,668,938.5523,000,000.00
应付账款239,330,639.61134,413,314.21172,174,866.33
预收款项-27,011,571.86
合同负债29,660,393.3313,932,911.43-
应付职工薪酬29,883,718.1024,675,573.1527,000,096.64
应交税费52,797,998.7841,768,715.0146,692,805.63
其他应付款26,395,250.9521,819,050.7638,931,424.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70,544.99-87,891,144.73
其他流动负债114,225,532.6396,013,841.08149,083,180.65
流动负债合计617,352,450.17501,708,235.05684,708,745.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7,223,000.00-85,887,642.52
租赁负债8,226,909.57--
长期应付款--27,147,565.94
递延收益60,795,305.0244,794,602.7236,150,218.12
递延所得税负债20,675,710.1920,899,265.8721,512,936.56
非流动负债合计136,920,924.7865,693,868.59170,698,363.14
负债合计754,273,374.95567,402,103.64855,407,108.64
股东权益:
股本352,749,600.00352,749,600.00352,749,600.00
资本公积20,621,994.3920,621,994.3920,621,994.39

1-1-246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专项储备463,223.81567,506.88661,375.67
盈余公积137,950,671.7388,506,624.0064,373,607.72
未分配利润1,166,197,861.78721,791,947.06488,739,975.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677,983,351.711,184,237,672.33927,146,553.20
股东权益合计1,677,983,351.711,184,237,672.33927,146,553.2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432,256,726.661,751,639,775.971,782,553,661.8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一、营业收入1,577,859,433.571,302,943,551.481,574,411,446.80
减:营业成本1,047,139,373.40802,034,987.97985,013,124.85
税金及附加12,266,202.698,588,543.2510,433,313.39
销售费用37,009,837.8333,451,242.5471,911,326.70
管理费用71,396,089.7763,935,580.8560,315,686.58
研发费用48,712,343.2644,535,630.3253,873,331.41
财务费用4,187,507.4520,522,523.9830,326,736.19
加:其他收益13,198,270.1111,560,843.449,463,218.56
投资收益190,270,377.39-14,748,825.9592,682,572.24
信用减值损失-721,716.713,793,837.48-3,560,335.57
资产减值损失-11,457,851.16-8,127,105.43-43,759,289.96
资产处置收益-4,695.391,883,897.37-397,384.57
二、营业利润548,432,463.41324,237,689.48416,966,708.38
加:营业外收入55,965.88521,253.6070,679.17
减:营业外支出3,447,701.3819,133,974.0440,428,349.97
三、利润总额545,040,727.91305,624,969.04376,609,037.58
减:所得税费用51,190,765.4648,439,981.1262,776,541.92
四、净利润493,849,962.45257,184,987.92313,832,495.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3,849,962.45257,184,987.92313,832,495.66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400.730.89
(二)稀释每股收益1.400.730.89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493,849,962.45257,184,987.92313,832,495.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93,849,962.45257,184,987.92313,832,495.6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247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33,046,593.57884,764,623.76943,608,463.96
收到的税费返还3,850,728.932,053,221.82627,623.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451,965.0014,001,197.954,124,670.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7,349,287.50900,819,043.53948,360,757.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8,516,020.77446,183,442.71435,634,299.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2,982,633.55127,330,669.16136,814,785.25
支付的各项税费93,344,511.8489,430,247.3666,648,817.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410,939.0895,480,911.5375,991,003.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1,254,105.24758,425,270.76715,088,905.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95,182.26142,393,772.77233,271,852.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0,868,219.1830,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232.88787,868.49228,123.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27,366.70152,750,466.07258,224,710.9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0,599.58254,406,553.74288,952,834.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59,012,102.2456,860,943.71101,496,317.47
投资支付的现金-98,000,000.0066,58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6,128.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9,012,102.24154,860,943.71168,512,445.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7,671,502.6699,545,610.03120,440,388.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000.00199,981,578.00183,778,983.9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569,218.419,708,047.4760,971,064.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8,569,218.41209,689,625.47244,750,048.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8,070,658.67289,732,567.76340,274,590.7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215,285.728,743,559.9829,173,294.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75,290.0065,750,491.83184,602,696.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4,361,234.39364,226,619.57554,050,581.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792,015.98-154,536,994.10-309,300,533.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26,175.41-7,573,843.252,026,070.3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8,494,511.7979,828,545.4546,437,777.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4,271,145.67144,442,600.2298,004,822.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95,776,633.88224,271,145.67144,442,600.22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7,900,234.91254,803,955.74189,782,908.07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0.00-

1-1-248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票据145,131,712.25116,770,011.37173,253,250.73
应收账款120,404,525.6683,269,747.7577,363,071.14
应收款项融资144,078,119.2965,959,023.9522,540,521.30
预付款项11,350,230.7413,411,831.5411,623,957.25
其他应收款454,722,090.79285,585,230.66435,743,799.26
存货162,076,065.76143,808,036.37121,438,538.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2,867,030.00
其他流动资产3,726,415.12853,771.95630,937.49
流动资产合计1,149,389,394.52967,461,609.331,045,244,013.57
非流动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2,868,219.00
长期应收款--7,44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345,478,683.21168,115,148.50175,582,999.04
投资性房地产11,679,147.6612,322,362.0812,965,576.52
固定资产457,993,349.49422,383,366.87397,218,394.95
在建工程302,077,503.2591,117,284.7159,458,274.42
使用权资产8,762,358.83--
无形资产79,846,768.5045,397,211.7446,568,833.84
长期待摊费用10,343,624.188,726,490.487,188,749.98
递延所得税资产10,890,540.307,747,601.058,818,971.56
其他非流动资产30,586,535.487,418,958.944,524,12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1,257,658,510.90763,228,424.37722,634,146.34
资产总计2,407,047,905.421,730,690,033.701,767,878,159.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101,206.95148,415,890.86111,523,655.52
应付票据101,587,164.8320,668,938.5523,000,000.00
应付账款200,001,887.30101,045,498.15127,775,136.34
预收款项--19,976,351.59
合同负债25,005,272.6810,544,596.25-
应付职工薪酬25,118,809.0321,447,658.5023,441,847.51
应交税费51,053,333.4433,956,174.6745,332,928.08
其他应付款21,512,089.6715,193,647.6636,607,118.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70,544.99-81,245,826.65
其他流动负债91,300,380.0277,766,463.29131,407,479.55
流动负债合计539,050,688.91429,038,867.93600,310,343.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7,223,000.00-85,887,642.52
租赁负债8,226,909.57--
长期应付款--27,147,565.94
递延收益58,394,277.3541,938,613.4536,150,218.12
递延所得税负债9,734,835.009,734,835.009,734,835.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23,579,021.9251,673,448.45158,920,261.58
负债合计662,629,710.83480,712,316.38759,230,605.32
股东权益:
股本352,749,600.00352,749,600.00352,749,600.00
资本公积12,209,705.8312,209,705.8312,209,705.83
盈余公积137,950,671.7388,506,624.0064,373,607.72

1-1-249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未分配利润1,241,508,217.03796,511,787.49579,314,641.04
股东权益合计1,744,418,194.591,249,977,717.321,008,647,554.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407,047,905.421,730,690,033.701,767,878,159.91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一、营业收入1,453,926,087.881,148,065,418.931,430,403,875.48
减:营业成本955,238,736.67703,038,786.47896,377,623.24
税金及附加9,534,288.736,769,776.598,863,662.69
销售费用23,503,724.7219,640,298.5351,254,322.17
管理费用53,287,645.7553,027,446.0144,197,934.39
研发费用48,712,343.2644,535,630.3252,755,085.38
财务费用3,959,812.4919,627,573.4228,641,444.90
加:其他收益12,244,357.4311,151,944.349,398,023.50
投资收益190,344,567.59-15,034,502.6047,705,939.63
信用减值损失-581,279.194,018,025.80-3,535,732.79
资产减值损失-14,685,834.82-6,564,038.52-17,771,230.28
资产处置收益-4,695.391,768,301.4042,157,156.52
二、营业利润547,006,651.88296,765,638.01426,267,959.29
加:营业外收入53,265.88518,820.5535,352.92
减:营业外支出3,411,133.1315,064,201.9520,934,591.00
三、利润总额543,648,784.63282,220,256.61405,368,721.21
减:所得税费用49,208,307.3640,890,093.8861,819,414.23
四、净利润494,440,477.27241,330,162.73343,549,306.98
五、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494,440,477.27241,330,162.73343,549,306.98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19,830,415.09795,260,578.07895,695,349.53
收到的税费返还3,216,789.031,658,835.82627,623.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91,183.689,489,997.376,552,454.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2,838,387.80806,409,411.26902,875,427.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7,374,564.35404,822,700.59445,237,634.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7,102,328.47103,755,873.61112,845,021.39
支付的各项税费77,364,173.8478,629,641.1055,583,776.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7,157,073.9777,901,243.2153,662,148.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8,998,140.63665,109,458.51667,328,58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840,247.17141,299,952.75235,546,845.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0,868,219.18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232.88787,868.49228,123.29

1-1-250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84,374.97152,801,039.29241,805,966.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7,607.85254,457,126.96272,034,089.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7,257,709.1957,145,398.2979,518,543.83
投资支付的现金42,740,000.00106,380,000.0076,9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997,709.19163,525,398.29156,478,543.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400,101.3490,931,728.67115,555,545.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0187,281,578.00168,034,233.9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569,218.419,708,047.4760,161,064.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569,218.41196,989,625.47228,195,298.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8,070,658.67275,632,567.76328,874,590.7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217,923.268,448,715.1928,630,184.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25,290.0059,833,628.83175,579,229.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4,213,871.93343,914,911.78533,084,004.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44,653.52-146,925,286.31-304,888,706.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29,994.73-7,577,299.972,009,207.6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1,334,502.4277,729,095.1448,222,892.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4,584,349.73136,855,254.5988,632,361.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83,249,847.31214,584,349.73136,855,254.59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对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2)01000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

1-1-251

金融工具外,公司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2021年合并范围的变化

新设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新设子公司名称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月18日

2、2020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公司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宏源药业、新诺维、同德堂药业、双龙药业、化学科技、长鸿置业及武穴宏源。2020年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3、2019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1)新设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新设子公司名称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罗田县长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11日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3月14日
罗田县康意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4月30日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4日

(2)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项 目处置子公司名称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田县康意药业有限公司
股权处置价款(元)-500,000.00
股权处置比例59.00%100.00%
股权处置方式其他投资方增资转让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2019年6月6日2019年12月31日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完成工商变更,且已交接完成工商变更,且收到股权对价

1-1-252

项 目处置子公司名称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田县康意药业有限公司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41.00%-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公司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

(1)2020年及以后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

1-1-253

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2019年

①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③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④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1-1-254

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1)2020年及以后

本公司销售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新能源及医药制剂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对于境内销售业务,公司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境外销售业务,公司在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和报关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2019年

对于境内销售业务,公司在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商品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应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出口产品销售业务,本公司在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应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合同中关于销售交货时点及退换货的约定

对于境内销售业务,公司产品销售的运输承担方式分为公司安排送货和客户自行提货两种情况,以公司安排送货为主。对于公司安排送货的,由公司安排物流运货到其指定地点后由客户收货确认,客户收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均由客户承担;对于客户自行提货的,由客户自行安排物流上门提货,由客户或其委派的物流方在公司现场收货确认,在取得相关发货通知单后进行装货和运送,货物离厂后灭失或损坏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对于境外销售业务,公司主要采用船上交货(FOB)、成本加保险加运费(CIF)、成本加运费(CFR)贸易交易方式,货物在完成装船、并由承运人清点货物并出具海运提单后完成交货,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买方承担。

1-1-255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商品交付客户或其承运人并经对方验收确认后,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非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不再承担退换货责任。

4、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公司 名称2019年收入确认政策2020年、2021年收入确认政策
东亚 药业1、收入确认基本原则: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按照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取得客户确认单后,视为货物的相关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公司确认相关商品销售收入。 3、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按照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货物运送至装运港口,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运离岸,公司取得相关出口报关单后,视为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公司确认相关商品销售收入1、收入确认基本原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交付客户,取得客户确认单后,视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确认相关商品销售收入。 3、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客户取得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商品出库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运离岸,公司取得相关出口报关单时,视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确认相关商品销售收入
富祥 药业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 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国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客户收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根据销售出库单和货物签收单确认收入。 3、国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装船,公司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收入确认时点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国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客户收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根据销售出库单和货物签收单确认收入。 3、国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装船,公司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奥翔 药业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已根据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

1-1-256

公司 名称2019年收入确认政策2020年、2021年收入确认政策
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船,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3、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船,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新天地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2、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在将产品运至购货方指定交货地点或由购货方于公司仓库自提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3、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在对出口产品按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在将产品运至购货方指定交货地点或由购货方于公司仓库自提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3、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在对出口产品按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来源于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均满足了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条件。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有针对性,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外币业务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

1-1-257

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对于在2019年度及以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三)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1-258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

1-1-259

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1-1-260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

1-1-261

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四)金融资产的减值

以下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中合同资产减值的内容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2020年及以后适用)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2020年及以后适用)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1-1-262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 合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2020年及以后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2020年及以后适用),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2020年及以后适用)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

1-1-263

同组合:

组 合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组合本组合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 合确定组合的依据
保证金组合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备用金组合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代收代付款、备用金等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内组合本组合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本组合为除已单独计量信用减值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及保证金组合、备用金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

(4)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5)长期应收款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五)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金融工具”及“(四)金融资产的减值”。

(六)存货

1、存货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拟开发土地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1-1-264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在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4、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七)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金融工具”。

1-1-265

(八)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1-1-266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1-1-267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1-1-268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节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

1-1-269

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353.002.77-9.7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53.006.47-19.40
电子及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3.0019.4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3.0019.4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1-1-270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本部分内容适用于2020年、2019年)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1-1-271

(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其中,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使用寿命摊销方法
商标权10年直线法
药品文号10年直线法
软件5年直线法
专利权10年直线法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1-1-272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改造工程费及GMP再认证项目改造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适用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2021年度)、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1-1-273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四)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1-1-274

新开始。

(十五)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十七)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1-1-275

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1-276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九)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1-1-277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二十)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1-1-278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1-1-279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一)租赁

以下租赁政策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土地。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

1-1-280

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下租赁政策适用于2020年、2019年: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281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长期资产类别的租赁合同,符合《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即,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减让仅针对2021年12月31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其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如下简化方法处理: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如果租赁为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

1-1-282

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延期支付租金的,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如果租赁为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本公司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相应调整长期应付款,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二十二)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1-1-283

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1-1-284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合并范围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1-1-285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二十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

1-1-286

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将商品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运费从“销售费用”项目变更为“营业成本”或“存货”项目列报。

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2020年1月1日(变更后)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27,011,571.8619,976,351.59--
合同负债--24,545,743.2918,319,884.64
其他流动负债149,083,180.65131,407,479.55151,549,009.22133,063,946.50

②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15,574,436.0011,745,639.89--
合同负债--13,932,911.4310,544,596.25
其他流动负债94,372,316.5176,565,419.6596,013,841.0877,766,463.29
存货343,264,389.29143,629,585.92343,455,999.74143,808,036.37
应交税费41,738,657.4433,929,407.1041,768,715.0133,956,174.67
盈余公积88,491,455.7188,491,455.7188,506,624.0088,506,624.00
未分配利润721,645,562.47796,375,272.90721,791,947.06796,511,787.49

③对2020年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775,379,221.85679,441,954.26802,034,987.97703,038,786.47
销售费用60,298,619.1143,415,581.1933,451,242.5419,640,298.53
所得税费用48,409,923.5540,863,326.3148,439,981.1240,890,093.88

(2)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

1-1-287

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执行解释13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本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

1-1-288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D、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③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A、本公司承租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的房产,租赁期为15年,原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于2021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7,469,893.20元,租赁负债7,469,893.20元。

B、本公司承租罗田县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土地,租赁期为30年,原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于2021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1,394,181.04元,租赁负债1,394,181.04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1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8,864,074.248,864,074.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41,742.77741,742.77
租赁负债--8,122,331.478,122,331.47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90%。

1-1-289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2020年末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与2021年1月1日计入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元

项 目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2020年12年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12,781,995.6912,781,995.69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付款额--
调整后2021年1月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付款额12,781,995.6912,781,995.69
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90%4.90%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8,864,074.248,864,074.24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41,742.77741,742.77

(5)《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

本公司全部租赁合同因不满足财政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的适用条件,故在2020年度未采用该文件规定的简化处理方法。但这些合同满足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调整后的适用条件,因此从2021年1月1日起采用上述文件规定的简化处理方法,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2020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该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解释15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会计差错更正

(1)2019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19年,公司对已背书转让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且未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已背书转让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①信用

1-1-290

等级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或贴现时终止确认,信用等级高的银行指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②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或贴现时不终止确认,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指上述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之外的银行。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①对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应收票据-19,390.2919,390.29
应收款项融资7,114.94-4,268.342,846.60
递延所得税资产1,565.4012.131,577.53
短期借款10,997.89294.4811,292.37
其他流动负债-14,908.3214,908.32
盈余公积6,444.23-6.876,437.36
未分配利润48,935.84-61.8448,874.00

②对2019年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288.94-67.09-356.03
所得税费用6,287.72-10.066,277.65

③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净利润影响金额-57.03
当期净利润31,383.25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净利润影响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0.18%

(2)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20年,公司基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营业成本等财务数据可比,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普遍做法,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仍将销售过程中产品控制权转移前产生的运输费计入销售费用。2021年底,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其中“2-6 运输费用的确认与列报”中明确了对于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属于新收入准则规范下的合同履约

1-1-291

成本。若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之前,其通常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将相关支出作为与商品销售相关的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最终计入营业成本并予以恰当披露。因此,公司对2020年履行客户合同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运输费用列报进行更正。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①对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存货34,326.4419.1634,345.60
应交税费4,173.873.014,176.87
盈余公积8,849.151.528,850.66
未分配利润72,164.5614.6472,179.19

②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更正前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后金额
营业成本77,537.922,665.5880,203.50
销售费用6,029.86-2,684.743,345.12
所得税费用4,840.993.014,844.00

③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净利润影响金额16.16
当期净利润25,718.50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净利润影响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0.06%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经中审众环鉴证的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62.49-800.607,128.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19.831,154.35946.3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08.68362.91
债务重组损益4.2340.2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1.3281.3322.81

1-1-292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7.15-872.28-204.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73116.82
所得税影响额139.31-18.851,102.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46.4232.287,270.8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49,385.0025,718.5031,383.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8,538.5725,686.2124,112.41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270.84万元、32.28万元和846.42万元,占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3.17%、0.13%和1.71%。2019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大,主要系当年公司因丧失对中蓝宏源控制权并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10,999.81万元所致;2020年、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不存在严重依赖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七、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分部信息。

八、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适用税率和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项计税依据税 率
2021年2020年2019年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13%、9% 6%、5%、3%13%、9% 6%、5%、3%16%、10% 13%、9% 6%、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纳增值税额7%、5%7%、5%7%、5%
教育费附加应缴纳增值税额3%3%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纳增值税额2%1.5%1.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15%、25%15%、25%

注1:公司母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子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注2:5%、3%的增值税率系出售不动产、二手车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9%。

1-1-293

(二)税收优惠情况

1、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2002188,证书有效期三年;2020年12月1日,公司再次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2000980,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公司从事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18年9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1-1-294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671.881.44
速动比率(倍)1.051.191.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53%27.78%42.9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763.362.63
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0.38%0.24%0.53%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2.6112.4315.19
存货周转率(次)2.842.494.4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3,329.8039,855.5349,150.9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9,385.0025,718.5031,383.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48,538.5725,686.2124,112.41
利息保障倍数(倍)169.2320.7810.9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09%3.42%3.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560.400.6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60.230.13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期末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期末无形资产账面值-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

1-1-295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 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21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51%1.40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3.92%1.381.38
2020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36%0.73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33%0.730.73
2019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76%0.89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32%0.680.68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及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收入157,785.94130,294.36157,441.14
营业利润54,843.2532,423.7741,696.67
利润总额54,504.0730,562.5037,660.90
净利润49,385.0025,718.5031,383.25

2020年,受新冠疫情、原材料价格下跌传导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2021年,主要受产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10%。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由2019年的31,383.25万元增长到2021年的49,385.00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5.44%。

(二)营业收入分析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在于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

(1)销售价格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内外两方面因素影响:

从外部看,公司需要实时关注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并根据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基础上确保产品销售价格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一般来

1-1-296

说,原材料(如乙二醇)的价格变动对于处于反应链条前端的产品(如乙二醛)的销售价格变动影响相对较大,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对于处于反应链条后端的产品(如甲硝唑、2-甲基-5-硝基咪唑等)的销售价格影响相对较大。

从内部看,一方面,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乙二醛、乙醛酸、甲硝唑、鸟嘌呤等有不同品质类别。同种产品因颗粒直径、杂质含量等不同,通常情况下产品销售价格有较大的差异。产品品质越高,销售价格一般越高;另一方面,随着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投入成本也相应增加,公司会对产品进行相应提价。

(2)销售数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产品销售数量主要受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两方面因素影响:

市场供给方面,公司主要产品甲硝唑、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鸟嘌呤等产品的生产企业相对较少。如果同行业企业因安全、环保等因素整改、检修、升级改造等导致减产或停产,则市场供应量会相应减少。在市场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公司销量可能会有所增加;如果竞争对手新增产能或有新的竞争对手进入,在市场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

市场需求方面,公司产品下游市场的景气度会影响其对本行业产品的需求量,进而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数量。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下游为医药制剂行业。因此,医药制剂行业的景气度对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医药制剂行业增长相对平稳,但也可能因某些因素如新冠疫情对其增长产生影响。

2、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56,841.8599.40%129,737.6699.57%154,806.3498.33%
其他业务收入944.090.60%556.700.43%2,634.811.67%
合 计157,785.94100.00%130,294.36100.00%157,441.14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和医药制剂等医药产业链产品的销售收入以及新能源产品六氟磷酸锂的销售收入,少部分来源于材料销售、房屋租金及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

1-1-297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33%、99.57%和99.4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有机化学原料32,274.5620.58%28,361.3821.86%27,369.1417.68%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79,270.8850.54%87,884.4967.74%106,750.4168.96%
医药制剂8,548.835.45%8,156.306.29%8,686.985.61%
新能源35,921.3522.90%4,819.083.71%11,410.457.37%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826.240.53%516.400.40%589.370.38%
合 计156,841.85100.00%129,737.66100.00%154,806.34100.00%

2019年、2020年,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两类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64%和89.60%,为公司收入主要来源。2021年,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新能源三类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4.02%,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①有机化学原料

报告期内,公司有机化学原料按具体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乙二醛28,989.2689.82%25,917.6991.38%23,824.4487.05%
草酸2,040.006.32%1,652.075.83%2,475.899.05%
甲酰胺1,245.303.86%791.612.79%1,068.803.91%
合 计32,274.56100.00%28,361.38100.00%27,369.1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有机化学原料最主要的产品为乙二醛。乙二醛既是公司有机化学原料类产品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生产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乙醛酸、2-甲基咪唑、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等产品的主要原料。报告期内,乙二醛销售收入分别为23,824.44万元、25,917.69万元和28,989.26万元,占有机化学原料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05%、91.38%和89.82%,乙二醛销售收入逐年上升。

此外,草酸为乙醛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甲酰胺为甲硝唑和鸟嘌呤生

1-1-298

产过程中产生的甲酸甲酯通过进一步加工形成的产品。两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有机化学原料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小。报告期内,乙二醛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数量 (吨)单价 (元/吨)销售数量 (吨)单价 (元/吨)销售数量 (吨)单价 (元/吨)
乙二醛59,536.744,869.1456,408.704,594.6348,851.034,876.96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醛销售数量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醛销售价格变动与上游原材料乙二醇价格变动有关。乙二醇作为基础化工产品,所处行业发展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2020年,受乙二醇市场供需关系和原油价格下跌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乙二醇的采购价格下跌,乙二醛销售价格亦下跌;2021年,乙二醇的采购价格上涨,乙二醛销售价格亦有所上涨。尽管2020年乙二醛销售价格较2019年有所下跌,但销售数量上升且上升速度超过销售价格的下跌速度,综合影响导致公司2020年乙二醛销售收入上升;2021年乙二醛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较2020年均有所上升,导致公司乙二醛销售收入上升。

②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收入按具体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乙醛酸22,823.8328.79%30,919.2635.18%47,827.1944.80%
甲硝唑28,852.4136.40%27,597.7631.40%31,622.6829.62%
鸟嘌呤5,200.896.56%11,514.2913.10%10,384.529.73%
2-甲基-5-硝基咪唑9,240.1411.66%10,248.0011.66%9,781.959.16%
地美硝唑5,189.496.55%2,998.613.41%3,388.023.17%
三氨物3,023.843.81%164.620.19%313.860.29%
苯酰甲硝唑1,607.912.03%1,785.862.03%1,965.521.84%
精制2-甲基咪唑1,779.702.25%1,300.181.48%1,191.341.12%
双乙酰阿昔洛韦343.080.43%616.920.70%--
其他1,209.611.52%738.970.84%275.330.26%
合 计79,270.88100.00%87,884.49100.00%106,750.4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最主要的产品为乙醛酸、甲硝唑、鸟嘌呤和2-甲基-5-硝基咪唑。报告期内,上述四类产品销售收入占原料药及医药中

1-1-299

间体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32%、91.35%和83.41%。报告期内,乙醛酸、甲硝唑、鸟嘌呤及2-甲基-5-硝基咪唑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数量(吨)单价 (元/吨)销售数量 (吨)单价 (元/吨)销售数量 (吨)单价 (元/吨)
乙醛酸27,409.108,327.1031,162.569,921.9342,746.6211,188.53
2-甲基-5-硝基咪唑2,759.6333,483.243,254.7631,486.203,294.5529,691.30
甲硝唑3,253.7488,674.603,122.5488,382.413,717.0685,074.44
鸟嘌呤357.94145,300.56763.07150,894.33692.94149,861.77

A.乙醛酸报告期内,乙醛酸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7,827.19万元、30,919.26万元和22,823.83万元,持续下降。

2020年,乙醛酸销售收入较2019年下降35.35%,主要原因为随着行业内部分企业安全、环保管理能力提升,2020年乙醛酸行业产能利用率有所提高,同时内蒙古天宇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醛酸生产项目建成投产,乙醛酸市场供给量增加,但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需求量减少,以上因素共同导致公司乙醛酸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下降。此外,销售价格下跌还与上游乙二醇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有关。

2021年,乙醛酸销售收入较2020年下降26.18%,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齐跌,主要与市场需求减少有关,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销售形势对乙醛酸进行了调价。乙醛酸市场需求减少,一方面是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游市场尤其是阿莫西林市场疲软,对乙醛酸的需求量下降;另一方面是公司部分乙醛酸客户增加了以自产方式获得乙醛酸的数量,从而减少了对公司乙醛酸的采购量。

B.2-甲基-5-硝基咪唑

报告期内,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781.95万元、10,248.00万元和9,240.14万元,先升后降。

2020年,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4.76%,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的持续影响,2-甲基-5-硝基咪唑销售价格上涨。而受新冠疫情期间停工和2-甲基-5-硝基咪唑生产线及其原材料2-甲基咪唑的生产线安全生产改造影响,2020年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销量较2019年略有下降。

2021年,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销售收入较2020年下降9.83%,主要受

1-1-300

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游需求有所减少,进而导致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销售数量下降;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有所上涨,主要是公司在综合考虑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和涉及硝化工艺安全投入持续增加等因素后,对2-甲基-5-硝基咪唑进行了适当提价。C.甲硝唑报告期内,甲硝唑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1,622.68万元、27,597.76万元和28,852.41万元,先降后升。

2020年,公司甲硝唑产品销售收入较2019年下降12.73%,主要受销售数量减少影响。受市场供需关系的持续影响,公司甲硝唑销售价格上涨,但受新冠疫情期间停工以及甲硝唑生产线安全生产改造影响,公司甲硝唑产销量较2019年均有所下降。

2021年,公司甲硝唑产品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加4.55%,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均略有上升。公司甲硝唑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有所上涨,主要是因为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安全投入持续增加,公司对甲硝唑进行了适当提价。

D.鸟嘌呤

报告期内,公司鸟嘌呤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384.52万元、11,514.29万元和5,200.89万元,先升后降。

2020年,公司鸟嘌呤产品销售收入较2019年上升10.88%,主要是随着公司鸟嘌呤产能的增加以及市场供应减少,2020年公司鸟嘌呤销售数量较2019年增加。

2021年,公司鸟嘌呤产品销售收入较2020年下降54.83%,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游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市场疲软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公司鸟嘌呤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较上年均有所下降。

③医药制剂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制剂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686.98万元、8,156.30万元和8,548.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61%、6.29%和5.45%。2020年,公司医药制剂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医药制剂销量下降。

1-1-301

④新能源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410.45万元、4,819.08万元和35,921.35万元。2019年、2020年新能源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来源于六氟磷酸锂的销售;2021年新能源产品收入中六氟磷酸锂占比99.74%。报告期内,六氟磷酸锂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数量(吨)单价 (元/吨)销售数量(吨)单价 (元/吨)销售数量(吨)单价 (元/吨)
六氟 磷酸锂1,284.51278,926.80718.4467,077.061,506.2375,755.01

2020年,六氟磷酸锂销售价格较2019年有所下跌,主要是由于前期国内六氟磷酸锂产能大幅扩张导致产能过剩。2021年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价格较2020年大幅上涨,主要是由于2020年下半年新能源市场恢复超预期,对产业链上游原材料需求带动明显,而前期六氟磷酸锂市场逐步完成去库存,因此导致2020年9月下旬以来市场开始出现供需趋紧的局面,自2020年10月开始六氟磷酸锂价格出现快速上涨。

2020年,六氟磷酸锂销售数量大幅下降,一方面是因为中蓝宏源通过客户认证后,其对该等客户的销售由其自行执行而不再通过公司销售。随着其全部客户认证的结束,公司仅销售自行生产的六氟磷酸锂产品;另一方面是因为受新冠疫情停工及控制室搬迁改造影响,六氟磷酸锂产量下降;2021年六氟磷酸锂销售数量较2020年大幅上升,主要系下游需求快速增加所致。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销模式、经销模式、特殊的代理销售模式,非自产产品分为特殊的代理销售模式和贸易模式。各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销售模式收入分类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自产产品直销模式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49,243.0131.40%53,402.2441.16%65,277.5542.17%
有机化学原料19,416.6512.38%19,514.1415.04%15,548.1910.04%
医药制剂4,100.042.61%3,676.292.83%3,330.902.15%
新能源19,050.8412.15%1,066.560.82%10,189.426.58%
其他309.350.20%202.010.16%129.800.08%
小计92,119.8858.73%77,861.2560.01%94,475.8661.03%
经销模式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27,930.5817.81%33,612.7425.91%41,262.3826.65%
有机化学原料12,783.478.15%8,799.226.78%11,615.307.50%

1-1-302

项目销售模式收入分类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医药制剂4,448.792.84%4,480.013.45%5,356.083.46%
其他516.890.33%314.390.24%459.580.30%
小计45,679.7329.12%47,206.3636.39%58,693.3337.91%
特殊的代理模式新能源16,777.5910.70%3,071.132.37%--
自产产品小计154,577.2098.56%128,138.7598.77%153,169.1998.94%
非自产产品特殊的代理模式新能源--681.390.53%1,221.020.79%
贸易模式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2,097.301.34%869.510.67%210.480.14%
有机化学原料74.440.05%48.020.04%205.650.13%
新能源92.920.06%----
小计2,264.661.44%917.520.71%416.130.27%
非自产产品小计2,264.661.44%1,598.911.23%1,637.151.06%
合计156,841.85100.00%129,737.66100.00%154,806.3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产产品销售为主,仅少量非自产产品销售。除六氟磷酸锂外,公司销售非自产产品不属于经常性发生的业务,仅在公司产量不足、为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或公司为拟开发的新产品进行市场探索时而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报告期内,自产产品直销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4,475.86万元、77,861.25万元和92,119.8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61.03%、60.01%和58.73%;自产产品经销模式下销售收入分别为58,693.33万元、47,206.36万元和45,679.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91%、36.39%和29.12%。自产产品中特殊的代理销售模式全部为中蓝宏源代公司销售的六氟磷酸锂产品,2020年该销售模式下销售收入为3,071.1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37%;2021年该销售模式下销售收入为16,777.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0.70%。

报告期内,公司非自产产品贸易模式销售下销售收入分别为416.13万元、

917.52万元和2,264.6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7%、0.71%和

1.44%。公司非自产产品特殊的代理销售全部为公司代中蓝宏源销售的六氟磷酸锂产品,2019年、2020年该模式下销售收入分别为1,221.02万元和681.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9%和0.53%;2021年该销售模式下销售收入为0。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分析

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构成情况如下:

1-1-303

单位:万元

区 域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29,197.4982.37%101,709.3178.40%122,582.1979.18%
其中:华东地区50,571.0232.24%48,952.6437.73%54,258.1735.05%
华中地区38,537.8724.57%24,668.5019.01%22,702.8614.67%
华北地区9,023.275.75%10,186.817.85%14,398.949.30%
华南地区19,469.1712.41%7,440.655.74%16,372.0910.58%
东北地区5,829.043.72%4,838.393.73%6,001.633.88%
西南地区4,177.232.66%3,715.202.86%6,823.224.41%
西北地区1,589.871.01%1,907.131.47%2,025.261.31%
境外27,644.3717.63%28,028.3521.60%32,224.1520.82%
其中:印度10,732.306.84%9,822.847.57%11,202.577.24%
中国香港4,832.863.08%5,704.334.40%6,098.313.94%
西班牙3,021.271.93%3,633.382.80%6,413.654.14%
巴基斯坦2,237.581.43%2,274.711.75%638.500.41%
法国806.460.51%2,145.961.65%2,302.141.49%
孟加拉国2,084.211.33%1,196.750.92%954.330.62%
美国807.400.51%664.150.51%1,194.870.77%
其他3,122.291.99%2,586.231.99%3,419.772.21%
合 计156,841.85100.00%129,737.66100.00%154,806.3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22,582.19万元、101,709.31万元和129,197.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18%、78.40%和82.37%。境内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和华南地区。报告期内,上述四个区域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59%、70.33%和

74.98%。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2,224.15万元、28,028.35万元和27,644.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82%、21.60%和17.63%。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印度、中国香港、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奥翔药业50.91%55.35%74.49%
富祥药业48.25%45.45%40.32%
东亚药业23.13%19.32%20.38%
新天地2.70%5.75%4.85%
平均值31.25%31.47%35.01%
宏源药业17.63%21.60%20.82%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上表中富祥药业数据为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1-304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a.产品不同。除新天地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外,公司与上述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主要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但在细分领域存在差异。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主要分为硝基咪唑类、洛韦系列两大类,此外公司还有硝基咪唑类的上游有机化学原料乙二醛、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中间体乙醛酸、医药制剂和以及新能源产品。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奥翔药业产品分为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高端氟产品类、前列腺素类、抗菌类、痛风类、抗肿瘤类和神经系统类九大类,富祥药业的产品包括舒巴坦系列、他唑巴坦系列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原料药及中间体、碳青霉烯类抗菌原料药及中间体、抗病毒药物中间体产品等三大类,东亚药业产品分为抗细菌类药物(β-内酰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马来酸曲美布汀)、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新天地主要产品为左旋对羟基苯甘酸系列产品和对甲苯磺酸。产品不同,其下游客户分布区域也会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硝基咪唑类抗细菌药物、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下游客户主要分布于境内,新能源产品六氟磷酸锂的下游客户更是集中于境内,因此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分布于境内。

b.销售策略不同。由于发展历史、人才储备、产品特点、市场渠道等方面的因素,不同企业在境内境外销售策略方面会存在差异。即使为同行业企业,部分企业主攻境外市场,部分企业则会专注于境内市场。公司自成立始即主要专注于境内市场,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4、公司销量与销售订单、生产数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订单订货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1)乙二醛

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醛产品销售订单订货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订单订货数量59,761.2861,542.0351,657.91
生产数量108,598.85110,926.87117,565.98
自用数量49,338.5454,311.1768,402.32
销售数量59,536.7456,408.7048,851.03

1-1-305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产销率54.82%50.85%41.55%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100.47%99.63%99.36%

注:报告期内,销售订单订货数量大于销售数量主要是存在订单跨期执行的情况、客户下达订单后其中部分订货未实际执行或由于公司当期产量不能满足客户部分订货需求导致未能发货。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醛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基本稳定。公司报告期各期乙二醛销售数量和生产数量(扣除自用数量后)基本一致,和销售订单相匹配。

(2)乙醛酸

①报告期内,公司乙醛酸50%产品销售订单订货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订单订货数量26,506.6627,296.1234,868.41
生产数量27,194.3330,465.1941,630.05
自用数量2,357.334,524.797,735.57
销售数量24,462.5925,506.4333,059.50
产销率89.95%83.72%79.41%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98.49%98.33%97.54%

注:报告期内,销售订单订货数量大于销售数量主要是存在订单跨期执行的情况、客户下达订单后其中部分订货未实际执行或由于公司当期产量不能满足客户部分订货需求导致未能发货。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乙醛酸50%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基本稳定。公司报告期各期乙醛酸50%销售数量和生产数量(扣除自用数量后)基本一致,和销售订单相匹配。

②报告期内,公司乙醛酸40%和乙醛酸20%的产品销售订单订货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乙醛酸40%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订单订货数量3,332.506,187.1210,014.55
生产数量2,946.665,655.999,651.47
销售数量2,946.515,656.139,651.12
产销率99.99%100.00%100.00%
乙醛酸20%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订单订货数量--36.00
生产数量--36.00
销售数量--36.00
产销率--100.00%

注:报告期内乙醛酸40%销售订单订货数量大于销售数量主要是存在订单跨期执行的情

1-1-306

况、客户下达订单后其中部分订货未实际执行或由于公司当期产量不能满足客户部分订货需求导致未能发货。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乙醛酸40%和乙醛酸20%销售数量和生产数量基本一致,和销售订单相匹配。

(3)2-甲基-5-硝基咪唑

报告期内,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销售订单订货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订单订货数量2,608.653,326.763,403.31
生产数量6,247.316,644.407,561.61
自用数量3,897.003,808.804,362.58
销售数量2,759.633,254.763,294.55
产销率44.17%48.99%43.57%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117.42%114.78%102.99%

注:2019年、2020年销售订单订货数量大于销售数量主要是存在订单跨期执行的情况、客户下达订单后其中部分订货未实际执行或由于公司当期产量不能满足客户部分订货需求导致未能发货;2021年销售订单数量小于销售数量主要是当期存在部分产品销售系为执行上期销售订单。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2-甲基-5-硝基咪唑销售数量和销售订单相匹配。报告期内,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均高于100%,主要是由于上表中2-甲基-5-硝基咪唑的自用数量包括外购用于生产的2-甲基-5-硝基咪唑。

(4)甲硝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订单订货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订单订货数量3,479.583,040.553,999.70
生产数量3,261.443,246.033,770.32
自用数量231.68258.92200.14
销售数量3,253.743,122.543,717.06
产销率99.76%96.20%98.59%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107.39%104.53%104.11%

注:2019年、2021年销售订单订货数量大于销售数量主要是存在订单跨期执行的情况、客户下达订单后其中部分订货未实际执行或由于公司当期产量不能满足客户部分订货需求导致未能发货;2020年销售订单数量小于销售数量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期执行2019年部分未发货订单。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甲硝唑销售数量和生产数量(扣除自用数量后)基本一致,和销售订单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甲硝唑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高于100%,主要是由于公司存在少量外购甲硝唑进行销售的情形。

1-1-307

(5)鸟嘌呤

报告期内,公司鸟嘌呤产品销售订单订货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订单订货数量445.26817.97715.54
生产数量462.85890.44757.02
自用数量29.8849.535.85
销售数量357.94763.07692.94
产销率77.33%85.70%91.54%
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82.67%90.74%92.25%

注:报告期内销售订单订货数量大于销售数量主要是存在订单跨期执行的情况、客户下达订单后其中部分订货未实际执行或由于公司当期产量不能满足客户部分订货需求导致未能发货。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鸟嘌呤销售数量和销售订单相匹配。报告期内鸟嘌呤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相对较低,且逐年下降,2019年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相对较低主要是当年鸟嘌呤新增产能后产量大幅增加;2020年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处于低位,公司根据市场形势的判断进行了适当备货;2021年扣除自用量后的产销率较2020年进一步下降主要是因为鸟嘌呤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导致销量大幅减少。

(6)六氟磷酸锂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订单订货数量、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订单订货数量1,333.58665.471,859.88
生产数量1,179.90618.601,018.96
销售数量1,284.51617.94917.50
产销率108.87%99.89%90.04%

注:上表仅统计公司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的六氟磷酸锂产销量,不包含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生产的六氟磷酸锂和代中蓝宏源销售的六氟磷酸锂,销售订单订货数量包括公司代中蓝宏源销售六氟磷酸锂的订单,因此导致2019年销售订单订货数量远大于销售数量。其他年度销售订单订货数量大于销售数量主要是存在订单跨期执行的情况、客户下达订单后其中部分订货未实际执行或由于公司当期产量不能满足客户部分订货需求导致未能发货。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六氟磷酸锂销售数量、生产数量(考虑采购数量后)和销售订单相匹配。2019年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产销率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六氟磷酸锂市场整体处于产能过剩状态,公司产品亦出现产量大于销量的情况;

1-1-308

2020年,受市场供需关系的进一步影响,加之新冠疫情停工、控制室搬迁改造,公司六氟磷酸锂产量和销量均大幅下降,但公司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使得产量和销量基本一致;2021年,受六氟磷酸锂下游需求快速增加影响,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产量和销量均大幅上升,由于期初库存成品亦在本期实现销售,进而导致销量大于产量。

综上,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订单相匹配,部分产品销售数量与生产数量不一致均有合理原因。

(三)营业成本分析

1、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燃料及动力构成。直接材料主要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等生产原材料;直接人工主要是生产车间工人的薪酬;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生产用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生产车间维护维修等所需的机物料消耗,环保及安全生产支出等;燃料及动力包括电力、煤炭等能源费用。此外,受出口退税政策和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等因素影响,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部分和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亦对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2019年、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主要是由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跌所致;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上升主要是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直接人工受工资水平上升的影响,对成本的影响有所增加;制造费用中的折旧摊销费用主要受固定资产的规模影响,但对单位成本的影响主要受产品产量的影响。随着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提高,公司报告期加大了环保及安全生产投资,环保及安全支出对成本的影响有所增加;电力、煤炭及机物料消耗对单位成本的影响主要受采购单价、单位能耗的影响。

2、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04,011.3099.33%79,880.0499.60%96,198.4497.66%
其他业务成本702.640.67%323.460.40%2,302.872.34%
合 计104,713.94100.00%80,203.50100.00%98,501.31100.00%

1-1-30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66%、99.60%和

99.33%,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组成。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成本核算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64,900.9662.40%49,091.4661.46%62,330.7864.79%
直接人工7,927.357.62%6,101.717.64%7,025.887.30%
燃料及动力13,604.0713.08%9,928.0312.43%12,529.7613.02%
制造费用14,771.8514.20%12,093.3615.14%14,312.0114.88%
合同履约成本-运费2,807.072.70%2,665.493.34%--
合 计104,011.30100.00%79,880.04100.00%96,198.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相对稳定,其中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占主要部分。报告期内,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2.70%、89.02%、89.68%。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主要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等生产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64.79%、61.46%和62.40%。报告期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2020年,直接材料占比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跌的影响;2021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上升,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2)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7.30%、7.64%和7.62%,占比相对较低。2020年,直接人工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2019年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下降影响;2021年,直接人工占比略有下降,主要是受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

(3)燃料及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燃料及动力占比分别为13.02%、12.43%和

13.08%。2020年燃料及动力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燃料及动力采购价格下跌所致,2021年燃料及动力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燃料及动力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1-1-310

(4)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14.88%、15.14%和

14.20%。2020年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上升主要是因为直接材料和燃料及动力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下降;2021年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上升。

(5)合同履约成本-运费

2020年、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合同履约成本-运费占比分别为3.34%和2.70%。2021年合同履约成本-运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上升。

4、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结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58,118.0155.88%49,273.4061.68%58,401.5560.71%
有机化学原料25,270.2424.30%19,043.9323.84%18,517.2619.25%
医药制剂6,804.706.54%6,263.447.84%5,751.635.98%
新能源12,678.0012.19%4,441.095.56%12,622.4913.12%
其他1,140.341.10%858.191.07%905.510.94%
合 计104,011.30100.00%79,880.04100.00%96,198.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先降后升。2020年主营业务成本较2019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年主要产品产销规模较2019年有所减少;(2)2020年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主要受原材料采购单价继续下跌影响,导致单位成本进一步下降;(3)随着中蓝宏源客户认证的完成,2020年公司代中蓝宏源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数量较2019年大幅下降,且六氟磷酸锂主要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下跌影响导致单位成本大幅下降,导致2020年六氟磷酸锂销售成本大幅下降。

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较2020年大幅上升的原因为:(1)本期新能源产品及有机化学原料产品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2)受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大幅上涨影响,2021年各类别产品单位成本均大幅上升。

1-1-311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及毛利率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和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主营业务52,830.5633.68%49,857.6238.43%58,607.9037.86%
其他业务241.4525.57%233.2441.90%331.9312.60%
合 计53,072.0133.64%50,090.8638.44%58,939.8337.44%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基本来源于主营业务。

2、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21,152.8740.04%38,611.1077.44%48,348.8682.50%
有机化学原料7,004.3213.26%9,317.4518.69%8,851.8715.10%
医药制剂1,744.133.30%1,892.863.80%2,935.355.01%
新能源23,243.3444.00%378.000.76%-1,212.04-2.07%
其他-314.10-0.59%-341.78-0.69%-316.14-0.54%
合 计52,830.56100.00%49,857.62100.00%58,607.90100.00%

2019年、2020年,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两大类产品毛利分别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97.60%、96.13%,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除来源于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的销售毛利外,还来源于新能源产品的销售毛利,上述三大类产品毛利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97.29%。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26.68%43.93%45.29%
有机化学原料21.70%32.85%32.34%
医药制剂20.40%23.21%33.79%
新能源64.71%7.84%-10.62%
其他-38.02%-66.19%-53.64%
合 计33.68%38.43%37.86%

(1)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分析

1-1-31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86%、38.43%和33.68%,先升后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不同产品毛利率变动和产品销售结构变化两方面的影响。

①按产品类别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类别毛利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度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A.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0.57个百分点

项 目毛利率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对主营业务 毛利率 贡献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变动其中: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2020年2019年2020年2019年2020年2019年
ABCDE=A×CF=B×DG=E-F=H+IH=C×(A-B)I=B×(C-D)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43.93%45.29%67.74%68.96%29.76%31.23%-1.47%-0.92%-0.55%
有机化学原料32.85%32.34%21.86%17.68%7.18%5.72%1.46%0.11%1.35%
医药制剂23.21%33.79%6.29%5.61%1.46%1.90%-0.44%-0.67%0.23%
新能源7.84%-10.62%3.71%7.37%0.29%-0.78%1.07%0.69%0.39%
其他-66.19%-53.64%0.40%0.38%-0.26%-0.20%-0.06%-0.05%-0.01%
合 计38.43%37.86%100.00%100.00%38.43%37.86%0.57%-0.84%1.41%

从上表可见,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0.57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有机化学原料毛利率的提高(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0.11个百分点)及有机化学原料收入占比的上升(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1.35个百分点),有机化学原料毛利率提高和收入占比上升综合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46个百分点;同时新能源毛利率提高(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0.69个百分点)及新能源收入占比下降(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0.39个百分点),新能源毛利率提高和新能源收入占比下降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1.07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毛利率下降(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0.92个百分点)及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收入占比的下降(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0.55个百分点),综合影响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1.47个百分点。

B.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4.75个百分点

项 目毛利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变动其中: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ABCDE=A×CF=B×DG=E-F=H+IH=C×(A-B)I=B×(C-D)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26.68%43.93%50.54%67.74%13.49%29.76%-16.27%-8.72%-7.56%

1-1-313

有机化学原料21.70%32.85%20.58%21.86%4.47%7.18%-2.72%-2.29%-0.42%
医药制剂20.40%23.21%5.45%6.29%1.11%1.46%-0.35%-0.15%-0.19%
新能源64.71%7.84%22.90%3.71%14.82%0.29%14.53%13.02%1.51%
其他-38.02%-66.19%0.53%0.40%-0.20%-0.26%0.06%0.15%-0.09%
合 计33.68%38.43%100.00%100.00%33.68%38.43%-4.75%2.01%-6.75%

从上表可见,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4.75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毛利率下降(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8.72个百分点)及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收入占比的下降(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7.56个百分点),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毛利率下降和收入占比下降综合影响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16.27个百分点。除此之外,有机化学原料毛利率下降(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2.29个百分点)及有机化学原料收入占比的下降(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0.42个百分点),综合影响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2.72个百分点;同时新能源毛利率提高(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13.02个百分点)及新能源收入占比上升(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1.51个百分点),新能源毛利率提高和新能源收入占比上升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14.53个百分点。

②按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六氟磷酸锂。报告期内,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7.11%、85.57%和83.48%。

报告期内,上述产品毛利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情况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A.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0.57个百分点

产品名称毛利率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变动其中: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2020年2019年2020年2019年2020年2019年
ABCDE=A×CF=B×DG=E-F=H+IH=C×(A-B)I=B×(C-D)
乙二醛36.29%36.98%19.98%15.39%7.25%5.69%1.56%-0.14%1.70%
乙醛酸45.79%52.93%23.83%30.89%10.91%16.35%-5.44%-1.70%-3.74%
2-甲基-5-硝基咪唑41.74%37.18%7.90%6.32%3.30%2.35%0.95%0.36%0.59%
甲硝唑48.70%44.94%21.27%20.43%10.36%9.18%1.18%0.80%0.38%
鸟嘌呤34.28%28.67%8.88%6.71%3.04%1.92%1.12%0.50%0.62%
六氟磷酸锂7.84%-10.62%3.71%7.37%0.29%-0.78%1.07%0.69%0.39%
其他22.70%24.40%14.43%12.89%3.27%3.15%0.13%-0.25%0.38%
合 计38.43%37.86%100.00%100.00%38.43%37.86%0.57%0.26%0.31%

由上表可见,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0.57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除乙醛酸、乙二醛毛利率下降外,其他主要产品毛利率均较2019年

1-1-314

有所提高。B.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4.75个百分点

产品名称毛利率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变动其中: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比重变动影响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ABCDE=A×CF=B×DG=E-F=H+IH=C×(A-B)I=B×(C-D)
乙二醛22.50%36.29%18.48%19.98%4.16%7.25%-3.09%-2.55%-0.54%
乙醛酸16.52%45.79%14.55%23.83%2.40%10.91%-8.51%-4.26%-4.25%
2-甲基-5-硝基咪唑28.74%41.74%5.89%7.90%1.69%3.30%-1.60%-0.77%-0.84%
甲硝唑35.21%48.70%18.40%21.27%6.48%10.36%-3.88%-2.48%-1.40%
鸟嘌呤25.20%34.28%3.32%8.88%0.84%3.04%-2.21%-0.30%-1.91%
六氟磷酸锂64.87%7.84%22.84%3.71%14.82%0.29%14.53%13.03%1.50%
其他19.96%22.70%16.52%14.43%3.30%3.27%0.02%-0.45%0.47%
合 计33.68%38.43%100.00%100.00%33.68%38.43%-4.75%2.22%-6.96%

由上表可见,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4.75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除六氟磷酸锂产品毛利率提高外,其他主要产品毛利率均较2020年有所下降。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①乙二醛

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醛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6.98%、36.29%、22.50%,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醛产品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位售价4,869.144,594.634,876.96
单位售价变动率5.97%-5.79%-
单位成本3,773.522,927.193,073.62
单位成本变动率28.91%-4.76%-

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醛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22.50%36.29%36.98%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13.79-0.69-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4.63-3.69-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18.423.00-

注:销售均价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当期毛利率-(上年平均售价-当年平均成本)/上年平均售价;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上年平均售价-当年平均成本)/上年平均售价-上年毛利率(下同)。

1-1-315

2020年公司乙二醛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降低0.69个百分点,一方面受原材料乙二醇价格下跌影响,乙二醛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于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商品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运费计入产品销售成本使得乙二醛销售成本增加;以上两方面因素综合来看,乙二醛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销售成本下降幅度。2021年公司乙二醛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13.79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原材料、煤炭等采购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2021年,乙二醛产品的原材料乙二醇等价格大幅上涨,其中乙二醇2021年采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37.52%,煤炭2021年采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65.27%。尽管公司的乙二醛产品价格也随着原材料等价格上涨而有所调整,但上游原材料等采购价格较2020年上涨较快,导致乙二醛价格上涨幅度低于原材料价格等上涨幅度。

②乙醛酸

报告期内,公司乙醛酸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52.93%、45.79%、16.52%,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乙醛酸产品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位售价8,327.109,921.9311,188.53
单位售价变动率-16.07%-11.32%-
单位成本6,951.325,378.375,266.01
单位成本变动率29.25%2.13%-

报告期内,公司乙醛酸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16.52%45.79%52.93%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29.27-7.14-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13.42-6.14-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15.85-1.00-

2020年,乙醛酸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7.1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乙醛酸销售价格下跌。乙醛酸销售价格下跌主要是受上游乙二醇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市场供给量增加和新冠疫情导致下游需求量减少等因素影响。此外,公司于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商品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运费计入产品销售成本亦使得乙醛酸毛利率进一步降低。

2021年,乙醛酸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29.27个百分点,一方面受市场需求减少影响,公司根据市场销售形势对乙醛酸进行了调价;另一方面受上游乙

1-1-316

二醇等原材料、煤炭采购价格上涨以及乙醛酸产品产能利用率下降影响,乙醛酸产品单位成本大幅增加。

③2-甲基-5-硝基咪唑

报告期内,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7.18%、41.74%、

28.74%,先升后降。

报告期内,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位售价33,483.2431,486.2029,691.30
单位售价变动率6.34%6.05%-
单位成本23,858.8818,344.4018,652.33
单位成本变动率30.06%-1.65%-

报告期内,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28.74%41.74%37.18%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12.994.56-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4.523.52-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17.511.04-

2020年,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4.5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受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涉及硝化工艺的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行业内部分企业因安全生产整改,市场供需关系趋紧导致2-甲基-5-硝基咪唑销售价格持续上涨;二是主要受上游乙二醇等原材料价格下跌影响,2-甲基-5-硝基咪唑成本持续下降。

2021年,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12.99个百分点,主要受上游乙二醇等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2-甲基-5-硝基咪唑产能利用率下降等因素影响,2-甲基-5-硝基咪唑单位成本大幅增加,尽管公司对2-甲基-5-硝基咪唑进行了提价,但2-甲基-5-硝基咪唑成本上升幅度大于销售价格上涨的幅度。

④甲硝唑

报告期内,公司甲硝唑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44.94%、48.70%、35.21%,先升后降。

报告期内,公司甲硝唑产品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1-1-317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位售价88,674.6088,382.4185,074.44
单位售价变动率0.33%3.89%-
单位成本57,455.2745,335.7646,843.23
单位成本变动率26.73%-3.22%-

报告期内,公司甲硝唑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35.21%48.70%44.94%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13.503.76-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0.211.99-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13.711.77-

2020年,公司甲硝唑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3.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甲硝唑销售价格持续上涨;二是主要受上游乙二醇等原材料价格下跌影响,甲硝唑成本持续下降。2019年、2020年,甲硝唑平均售价上涨主要原因一是受安全、环保监管力度逐渐加强影响,甲硝唑主要原材料2-甲基-5-硝基咪唑价格上涨,公司对甲硝唑产品进行了相应提价;二是受行业内另一家甲硝唑的主要生产企业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甲硝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影响,甲硝唑市场供给量下降,进一步推动甲硝唑销售市场价格上涨。2021年,公司甲硝唑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降低13.50个百分点,主要是受上游乙二醇等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影响,尽管公司对甲硝唑进行了提价,但甲硝唑成本上升幅度大于销售价格上涨的幅度。

⑤鸟嘌呤

报告期内,公司鸟嘌呤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8.67%、34.28%、25.20%,先升后降。

报告期内,公司鸟嘌呤产品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位售价145,300.56150,894.33149,861.77
单位售价变动率-3.71%0.69%-
单位成本108,690.9299,166.39106,899.00
单位成本变动率9.60%-7.23%-

报告期内,公司鸟嘌呤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25.20%34.28%28.67%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9.095.61-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2.770.45-

1-1-318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6.315.16-

2020年,公司鸟嘌呤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5.61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鸟嘌呤成本下降7.23个百分点。鸟嘌呤成本下降主要是由于氰乙酸甲酯等生产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持续下跌,其中氰乙酸甲酯大幅下跌18.97%。

2021年,公司鸟嘌呤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9.09个百分点,一方面是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游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市场疲软导致市场需求下降,进而使得鸟嘌呤销售价格下跌;另一方面是因为鸟嘌呤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平均成本上升。

⑥六氟磷酸锂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0.62%、7.84%和64.87%。剔除为中蓝宏源代销的六氟磷酸锂后,公司自产六氟磷酸锂的毛利率分别为-11.90%、9.18%和64.87%,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为中蓝宏源代销的六氟磷酸锂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单位售价278,926.8066,959.4976,483.97
单位售价变动率316.56%-12.45%-
单位成本97,981.9660,812.2285,588.32
单位成本变动率61.12%-28.95%-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为中蓝宏源代销的六氟磷酸锂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毛利率64.87%9.18%-11.90%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55.6921.08-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111.20-11.31-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百分点)-55.5132.39-

2020年,公司六氟磷酸锂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21.08个百分点,一方面主要是受前期国内六氟磷酸锂产能大幅扩张导致产能过剩影响,2020年六氟磷酸锂销售价格进一步下跌,同比降幅12.45%;另一方面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出现大幅下跌,主要原材料氟化锂采购价格大幅下跌37.35%,加之2019年底、2020年6月末六氟磷酸锂计提大额跌价准备的影响,六氟磷酸锂单位成本大幅下降。由于六氟磷酸锂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超过销售价格下跌幅度,因此导致2020年六氟磷酸锂毛利率大幅回升。

1-1-319

2021年,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提高55.69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市场供求因素影响,六氟磷酸锂市场价格的大幅上涨,且远高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进而导致六氟磷酸锂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提高。

4、发行人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和境外均有销售的产品主要有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和鸟嘌呤。上述产品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境内境外境内境外境内境外
乙二醛单位售价4,836.545,176.174,590.594,730.004,854.655,900.31
单位成本3,789.033,627.392,928.492,883.413,070.473,217.73
毛利率21.66%29.92%36.21%39.04%36.75%45.47%
收入占比89.80%10.20%97.02%2.98%97.42%2.58%
乙醛酸单位售价8,093.468,760.809,381.6610,913.3710,674.4912,158.28
单位成本7,062.046,745.795,298.125,525.665,103.355,572.87
毛利率12.74%23.00%43.53%49.37%52.19%54.16%
收入占比63.17%36.83%61.20%38.80%62.35%37.65%
2-甲基-5-硝基咪唑单位售价34,283.9032,895.5731,543.2131,434.0630,036.0329,330.83
单位成本23,987.0423,764.8217,920.6018,731.9818,648.7318,656.09
毛利率30.03%27.76%43.19%40.41%37.91%36.39%
收入占比43.34%56.66%47.86%52.14%51.71%48.29%
甲硝唑单位售价97,759.9469,250.0396,957.4069,446.5790,549.8865,751.16
单位成本57,847.3456,617.0145,326.0245,357.2846,311.5948,719.39
毛利率40.83%18.24%53.25%34.69%48.86%25.90%
收入占比75.11%24.89%75.51%24.49%82.94%17.06%
鸟嘌呤单位售价149,660.26139,256.85151,468.09147,089.89149,461.25151,251.79
单位成本109,112.89108,105.9699,615.3296,189.68106,691.57107,618.86
毛利率27.09%22.37%34.23%34.60%28.62%28.85%
收入占比59.84%40.16%87.23%12.77%77.42%22.58%

(1)乙二醛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乙二醛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的乙二醛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醛的境外销售价格均高于境内销售价格,主要原因为乙二醛境外销售量较小,客户较分散,单个客户采购量较小,导致境外销售价格相对较高。此外,根据甲醛等杂质的含量不同,乙二醛产品可分为不同品质。2019年乙二醛境内外销售价格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当年境外销售的乙二醛中较高品质产品的占比较高所致;2020年、2021年,乙二醛境内外销售价格差异减小主要是由于2020年、2021年境外销售的乙二醛中较高品质产品的占比大幅下降(但仍高于境内乙二醛中较高品质产品占比)所致,此外2021年还有人民币升值的因素。除上述原因外,公司报告期内向国内客户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销售的乙二醛价格相对较低亦是导致内销毛利率低于外销毛利率的重要原因。

1-1-320

2019年公司境外销售的乙二醛成本高于境内销售的乙二醛成本,主要是由于2019年1-3月乙二醛的出口退税率为13%,低于同期出口货物征税率,公司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出口产品成本;2020年公司境外销售的乙二醛成本与境内销售的乙二醛成本基本一致;2021年公司境外销售的乙二醛成本低于境内销售的乙二醛成本,主要是受原材料、煤炭等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乙二醛单位成本亦逐月上涨,而境外销售中上半年实现的销售数量占比较高,进而导致全年境外销售的乙二醛成本低于境内销售的乙二醛成本。

2020年、2021年境内外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均有所下降。

(2)乙醛酸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乙醛酸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的毛利率。

2019年、2020年公司境外销售的乙醛酸产品价格和成本均高于境内销售的乙醛酸产品、2021年公司境外销售的乙醛酸产品价格高于境内销售的乙醛酸产品,主要是由于:一是境外销售的乙醛酸均为乙醛酸50%(乙醛酸50%浓度高,因此其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要高于乙醛酸40%和乙醛酸20%),而境内销售的乙醛酸产品中除包括乙醛酸50%外,还包括乙醛酸40%和乙醛酸20%。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的乙醛酸50%占比逐年提高,因乙醛酸50%销售占比导致的境内外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差异亦在逐年缩小;二是根据乙二醛和甲酸杂质的含量不同,乙醛酸产品可分为不同品质。境外销售的乙醛酸中高品质产品占比较高,因此导致境外销售的乙醛酸产品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一般高于境内销售的乙醛酸产品;三是外销部分客户为适应海运要求使用独立的塑料桶导致包装成本较高,销售价格亦较高;四是部分境外大客户信用期较长(如DERETIL S.A.、RHODIA OPERATIONS和DCM SHRIRAM INDUSTRIES LTD.信用期在90-120天),境内部分大客户信用期较短(如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信用期为7天、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信用期45-75天),亦会导致部分境外客户销售价格相对较高;五是2019年1-3月出口退税率低于出口增值税征税率,公司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出口产品成本。此外,受人民币升值影响,2021年境内外销售价格差异明显缩小。

2021年境外销售的乙醛酸产品成本略低于境内销售的乙醛酸产品成本,除受前述因素影响外,还受原材料、煤炭等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乙醛酸单位成本亦逐月上涨,而境外销售中上半年实现的销售数量占比较高,进而导致全年境外销售的乙醛酸成本略低于境内销售的乙醛酸成本。

1-1-321

以上原因导致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乙醛酸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的乙醛酸毛利率。报告期内,乙醛酸境内外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3)2-甲基-5-硝基咪唑

2019年、2020年,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境内外销售价格差异较小;2021年,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均在快速上涨,公司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境内外销售价格均有所上调,但受人民币升值影响境外销售价格上涨速度相对较慢。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毛利率均低于境内销售的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毛利率。2019年境内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境内销售的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价格较高所致;2020年境内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境内销售的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成本较低所致。2020年境内销售的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成本较低,主要是由于当年第二、三季度境内销售的2-甲基-5-硝基咪唑比例明显高于境外销售的比例,而第二、三季度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成本较低;2021年境外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境外销售受人民币升值影响较大,境外销售价格上涨幅度相对较慢。

报告期内,2-甲基-5-硝基咪唑境内外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均先升后降,且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变动幅度基本一致。

(4)甲硝唑

甲硝唑境内外销售的客户、账期、品质要求、竞争环境等不同都会导致甲硝唑销售价格存在差异,但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的甲硝唑产品价格和毛利率均高于境外销售的甲硝唑产品的主要原因还是竞争环境不同。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安全、环保监管力度加强导致供需趋紧和安全投入持续增加的影响,公司对甲硝唑进行了适当提价。此外,2019年受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甲硝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影响,国内甲硝唑供需趋于紧张,进一步导致甲硝唑境内销售价格快速上涨;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甲硝唑市场需求有所减少,但公司甲硝唑产品境内销售价格和境外销售价格均有所上涨(2021年境外销售按美元计算的销售单价较上年有所上涨,但受人民币升值影响,按人民币计算的平均价格略低于上年同期数据),主要是由于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公司在综合考虑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和安全投入持续增加等因素后,对甲硝唑进行了适当提价。

报告期内,公司甲硝唑境外主要销往印度、孟加拉和巴基斯坦等市场,准入

1-1-322

门槛较低,供应商数量较多,市场竞争相对激烈。此外,因境外疫情持续影响和2020年中印关系紧张,境外市场需求受到较大影响。上述因素导致境外销售价格整体较低且相对平稳,而境内价格快速上涨以及人民币升值进一步加大了境内外销售价格差异。2019年境外销售的甲硝唑成本高于境内销售的甲硝唑成本,主要是由于2019年1-3月甲硝唑出口退税率为13%,低于同期出口货物征税率,公司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出口产品成本;2020年境内外销售的甲硝唑成本基本一致;2021年境外销售的甲硝唑成本略低于境内销售的甲硝唑成本,主要是由于本年甲硝唑月度成本波动较大,甲硝唑境内外销售月度分布差异导致全年平均成本存在差异。报告期内,甲硝唑境内外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均处于上涨趋势,2021年有所下降。2020年境内销售毛利率提高幅度明显低于境外销售毛利率提高幅度,主要是由于出口退税率与增值税征税率的差异缩小导致境外销售成本下降幅度更大;2021年境内销售毛利率低于境外销售毛利率降幅,主要是受人民币升值影响,按人民币计算的境外销售价格有所下降,而境内销售价格上升。

(5)鸟嘌呤

2020年境外销售的鸟嘌呤价格下降,而因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影响,供需关系趋紧导致境内销售价格快速上涨;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游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市场疲软导致市场需求下降,鸟嘌呤产品境内销售价格与境外销售价格均有所下跌。境外销售价格低于境内销售价格主要是因为2021年公司境外销售的鸟嘌呤客户仅HONGKONGWINCOME TRADING CO.,LIMITED一家,该客户采购量较大,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此外,该客户购买的鸟嘌呤主要销往印度,因印度疫情严重导致市场需求受到较大影响,销售价格下滑较多。2019年境外销售的鸟嘌呤成本较高主要是因为2019年1-3月鸟嘌呤出口退税率为13%,低于同期出口货物征税率,公司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出口产品成本;2020年公司境外销售的鸟嘌呤成本较低,主要是因为境外销售业务均发生于下半年,而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跌导致下半年鸟嘌呤成本较低;2021年境外销售成本与境内销售成本基本一致。

以上因素导致2019年、2020年境内外销售的鸟嘌呤毛利率基本一致;2021

1-1-323

年境外销售价格下跌较多导致境外销售的鸟嘌呤毛利率低于境内销售的鸟嘌呤毛利率。

报告期内,鸟嘌呤境内外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提高,2021年有所下降。2020年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变动幅度基本一致;2021年境外销售毛利率下滑幅度更大主要是由于境外销售价格下跌较多。

5、发行人直销与经销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和经销均有销售的产品主要有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和鸟嘌呤。上述产品直销与经销毛利率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直销经销直销经销直销经销
乙二醛单位售价4,904.534,799.114,842.363,972.995,075.094,531.96
单位成本3,807.773,706.422,982.782,775.983,065.513,049.70
毛利率22.36%22.77%38.40%30.13%39.60%32.71%
收入占比66.94%32.80%75.14%24.67%65.22%33.92%
乙醛酸单位售价8,179.728,816.969,969.279,808.1311,226.1711,106.70
单位成本6,989.696,823.785,457.205,188.915,338.615,108.16
毛利率14.55%22.61%45.26%47.10%52.44%54.01%
收入占比75.51%24.49%70.96%29.04%68.73%31.27%
2-甲基-5-硝基咪唑单位售价33,559.5732,943.6331,542.1231,248.5729,801.9429,307.68
单位成本23,826.7724,085.8918,448.0117,904.0518,694.2218,507.10
毛利率29.00%26.89%41.51%42.70%37.27%36.85%
收入占比87.81%12.19%81.09%18.91%77.90%22.10%
甲硝唑单位售价103,364.5872,388.88102,250.3774,073.37109,781.5468,556.71
单位成本57,248.9858,278.1445,182.7044,478.5147,607.3346,332.39
毛利率44.61%19.49%55.81%39.95%56.63%32.42%
收入占比62.04%33.80%59.02%39.58%51.70%48.30%
鸟嘌呤单位售价150,507.58140,374.92154,027.44147,703.28150,334.71148,977.91
单位成本108,915.52108,478.4699,797.9198,523.19106,923.68106,852.85
毛利率27.63%22.72%35.21%33.30%28.88%28.28%
收入占比50.35%49.65%51.51%48.49%65.35%34.65%

注:部分主要产品存在贸易收入,因此经销、直销收入占比之和不为100.00%。

(1)乙二醛

2019年、2020年,经销模式下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均低于直销模式下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2021年公司经销模式下的乙二醛销售单价低于直销模式下销售单价,主要原因为乙二醛经销客户一般采购量较大、付款及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此外,因公司对部分主要经销商客户如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价格相对较低,进一步拉低了经销模式下的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2021年,经销模式下销售毛利率与直接模式下销售毛利率基本持平,主要是受市场需求增加影响,经销模式下销售价格和直销模式下销售价格差

1-1-324

异明显缩小。

2019年、2020年,公司向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的乙二醛单价较低,一方面是因为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的采购以自提为主,运费较少,且由于采用槽罐车运输,包装成本较低;另一方面是因为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主要销往美国市场,因美国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导致其关税成本较高。为及时满足其客户需求,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在美国还建有仓库,销售成本较高。为开拓美国市场,公司给予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相对较低的价格。受乙二醛市场需求增加影响,公司自2021年4月起逐渐提高了对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的销售价格,同时对其信用期也相应进行了延长。

报告期内,公司向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乙二醛单价较低,一方面是因为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处黄冈市,运输费用较低,且由于采用槽罐车运输,包装成本较低;另一方面是因为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的乙二醛销往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国内主要的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生产企业,但仅公司有乙二醛的生产能力。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为满足其生产需要,通过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乙二醛。公司为避免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投建乙二醛产能导致行业竞争加剧,遂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向黄冈市申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乙二醛产品。

(2)乙醛酸

2019年、2020年,乙醛酸产品经销模式下销售单价略低于直销模式下乙醛酸销售单价,但经销模式下毛利率略高于直销模式下毛利率,主要原因为直销模式下乙醛酸50%占比上升且占比高于经销模式下乙醛酸50%的占比。乙醛酸50%产品的价格和成本较高,但普通品质乙醛酸50%的毛利率一般要低于乙醛酸40%和乙醛酸20%,因此直销模式下乙醛酸50%占比较高导致销售单价较高而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此外,经销客户采购较高品质乙醛酸的占比较高,因此毛利率亦较高。

2021年,乙醛酸产品经销模式下销售单价和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下乙醛酸销售单价和毛利率,主要原因为经销模式下乙醛酸50%的占比上升且占比高于直销模式下乙醛酸50%的占比,此外部分经销客户采购乙醛酸后销往欧洲市场,其采购较高品质乙醛酸的占比较高。

1-1-325

(3)2-甲基-5-硝基咪唑

报告期内,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经销模式下销售单价略低于直销模式下产品销售单价,主要是部分经销商信用期较短,且其下游客户所在区域主要为国外非规范市场,销售单价相对较低。2019年、2021年,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经销模式下毛利率低于直销模式下毛利率,主要原因为经销模式下销售价格相对较低;2020年,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经销模式下毛利率略高于直销模式下毛利率,主要原因为经销收入主要集中在2020年3月至9月,此时单位成本相对较低。

(4)甲硝唑

报告期内,甲硝唑产品经销模式下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均低于直销模式下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主要原因为经销模式下甲硝唑产品主要销往境外,销往境内占比较低,而直销模式下甲硝唑产品销往境内占比较高。境内甲硝唑产品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外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

(5)鸟嘌呤

报告期内,鸟嘌呤产品经销模式下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均低于直销模式下销售单价和销售毛利率,主要原因为经销客户相对集中,一般采购量较大、付款及时,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6、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1)乙二醛、2-甲基-5-硝基咪唑毛利率对比分析

目前国内尚无2-甲基-5-硝基咪唑同行业上市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虽拥有乙二醛生产线,但无法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其乙二醛的成本和价格信息。公司也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其他生产厂家的乙二醛、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的价格、成本或毛利率信息。

(2)乙醛酸毛利率对比分析

目前国内尚无同类乙醛酸上市公司,公司也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其他生产厂家的同类乙醛酸产品的价格、成本或毛利率信息。此外,目前亦没有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机构对乙醛酸市场价格进行统计、公告。

根据健康网(http://www.healthoo.com/)发布的乙醛酸出口价格,公司乙醛酸出口价格与其统计数据对比如下:

1-1-326

单位:美元/吨

项 目2020年2019年
健康网统计的同区域出口价格公司出口价格健康网统计的同区域出口价格公司出口价格
乙醛酸1,606.821,572.431,779.911,766.84

注:同区域出口价格指选取的公司有产品出口的国家或地区的价格,不包括那些公司尚未有出口的国家或地区。

由上表可见,公司乙醛酸出口价格与健康网统计的出口价格及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3)甲硝唑毛利率对比分析

目前国内尚无甲硝唑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也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其他生产厂家的甲硝唑产品的价格、成本或毛利率信息。此外,目前亦没有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机构对甲硝唑市场价格进行统计、公告。

根据健康网(http://www.healthoo.com/)发布的甲硝唑出口价格,公司甲硝唑出口价格与其统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美元/吨

项 目2019年
健康网统计的同区域出口价格公司出口价格
甲硝唑10,315.039,450.50

注:同区域出口价格指选取的公司有产品出口的国家或地区的价格,不包括那些公司尚未有出口的国家或地区。

由上表可见,公司甲硝唑出口价格略低于健康网统计的同区域出口价格。

(4)鸟嘌呤毛利率对比分析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能查询到的有生产和销售鸟嘌呤产品的上市公司有富祥药业。此外,目前亦没有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机构对鸟嘌呤市场价格进行统计、公告。

根据《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披露,“报告期内(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其他系列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

1)受市场需求波动,公司鸟嘌呤和哌拉西林销售价格上涨,收入持续增长;2)???”。根据富祥药业上述公开披露信息,其鸟嘌呤销售价格受市场需求波动持续上涨,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根据富祥药业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其最近几年抗病毒业务毛利率在20%-30%之间”。根据富祥药业上述公开披露信息,其抗病毒业务毛利率与公司

1-1-327

鸟嘌呤毛利率基本一致。由于富祥药业未披露其鸟嘌呤产品的价格、成本和毛利率信息,公司无法进行直接对比分析。根据健康网(http://www.healthoo.com/)发布的鸟嘌呤出口价格,公司鸟嘌呤出口价格与其统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美元/吨

项 目2019年
健康网统计的同区域出口价格公司出口价格
鸟嘌呤23,086.8621,874.39

注:同区域出口价格指选取的公司有产品出口的国家或地区的价格,不包括那些公司尚未有出口的国家或地区。

由上表可见,2019年公司鸟嘌呤出口价格略低于健康网统计的同区域出口价格,主要原因是健康网统计的同区域出口价格仅有印度数据,而公司境外销售区域主要为香港地区,且香港地区的销售客户集中、采购量较大,公司对其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5)六氟磷酸锂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六氟磷酸锂产品毛利率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公 司产品类别2021年2020年2019年
延安必康(002411)六氟磷酸锂-17.16%12.99%
天际股份(002759)六氟磷酸锂62.26%19.66%15.86%
行业均值62.26%18.41%14.43%
公司同类产品64.87%9.18%-11.90%

注1:延安必康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和年度报告;由于延安必康2021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表中未列示其2021年数据;天际股份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年度报告。

注2:多氟多(002407)、天赐材料(002709)、永太科技(002326)、杉杉股份(600884)、石大胜华(603026)、滨化股份(601678)均有六氟磷酸锂生产线,但均未披露其六氟磷酸锂的价格、成本和毛利率数据。

注3:公司六氟磷酸锂毛利率为剔除代中蓝宏源销售的六氟磷酸锂产品后的数据。

由上表可见,2019年、2020年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2021年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毛利率略高于天际股份。

六氟磷酸锂产品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 目延安必康(002411)天际股份(002759)公司
2021年单位售价-19.4827.89
单位成本-7.359.80
单位毛利-12.1318.09
毛利率-62.26%64.87%

1-1-328

项 目延安必康(002411)天际股份(002759)公司
2020年单位售价6.616.916.70
单位成本5.475.556.08
单位毛利1.131.360.62
毛利率17.16%19.66%9.18%
2019年单位售价7.408.207.65
单位成本6.446.908.56
单位毛利0.961.30-0.91
毛利率12.99%15.86%-11.90%

注1:延安必康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和年度报告,由于延安必康2021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表中未列示其2021年数据;天际股份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年度报告。

注2:公司六氟磷酸锂毛利率为剔除代中蓝宏源销售的六氟磷酸锂产品后的数据。

2019年、2020年,公司六氟磷酸锂销售价格介于延安必康和天际股份之间,均为下跌趋势。公司六氟磷酸锂毛利率低于延安必康和天际股份,主要原因为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单位成本较高。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单位成本较高主要是由于人工和制造费用较高所致。2019年,公司为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提前储备人员,导致人员大幅增加,人工成本较高。此外,由于市场行情不好,2020年公司六氟磷酸锂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单位制造费用较高。

2021年,公司六氟磷酸锂毛利率略高于天际股份毛利率;2021年公司单位售价高于天际股份,主要原因为天际股份与部分客户签订了长期协议,在市场价格上涨时导致其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根据天际股份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1年度与部分主要客户签订了长期六氟磷酸锂产品供货协议,对供货价格进行了约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未来六氟磷酸锂市场销售价格可能存在差异,长期供货协议对公司未来效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021年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的单位成本高于天际股份,主要原因为公司六氟磷酸锂单位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较高。公司2021年氟化锂不含税平均采购价格为21.27万元/吨,而同期天际股份氟化锂的不含税平均采购价格为16.44万元/吨。天际股份通过签订长期协议的方式锁定原材料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时有利于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天际股份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天际股份“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原材料价格的长期锁定,避免因市场波动因素,导致原材料成本的大幅波动”。

7、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1)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六氟磷酸

1-1-329

锂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公司管理层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对公司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 目2021年
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六氟磷酸锂
价格波动-1.00%-1.00%-1.00%-1.00%-1.00%-1.00%
占营业收入比例18.37%14.47%5.86%18.29%3.30%22.71%
营业收入波动-0.18%-0.14%-0.06%-0.18%-0.03%-0.23%
营业收入波动(万元)-289.89-228.24-92.40-288.52-52.01-358.28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0.12-0.10-0.04-0.12-0.02-0.15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万元)-289.89-228.24-92.40-288.52-52.01-358.28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0.53%-0.42%-0.17%-0.53%-0.10%-0.66%

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假定产品成本、数量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乙二醛产品销售价格下降1.00%,将使得公司毛利率下降0.12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下降0.53%;乙醛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1.00%,将使得公司毛利率下降0.10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下降0.42%;2-甲基-5-硝基咪唑产品销售价格下降1.00%,将使得公司毛利率下降0.04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下降0.17%;甲硝唑产品销售价格下降1.00%,将使得公司毛利率下降0.12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下降0.53%;鸟嘌呤产品销售价格下降1.00%,将使得公司毛利率下降0.02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下降0.10%;六氟磷酸锂产品销售价格下降1.00%,将使得公司毛利率下降

0.1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下降0.66%。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对主要原材料乙二醇的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 目乙二醇
价格波动1.00%
占材料消耗比例48.44%
原材料成本波动0.48%
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62.40%
营业成本波动0.30%
营业成本波动(万元)316.50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0.20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万元)-316.50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0.58%

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假定产品销售价格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1-1-330

原材料乙二醇价格提高1.00%,将使得公司毛利率下降0.20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下降0.58%。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3,700.982.35%3,345.122.57%7,191.134.57%
管理费用7,139.614.52%6,393.564.91%6,031.573.83%
财务费用418.750.27%2,052.251.58%3,032.671.93%
研发费用4,871.233.09%4,453.563.42%5,387.333.42%
合 计16,130.5810.22%16,244.5012.47%21,642.7113.75%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先降后升,与收入变化趋势一致;财务费用随着借款减少而逐年下降;管理费用逐年上升,其中2020年变动与当年收入变动相反,主要是由于当年将发生的疫情防护支出以及安全改造期间发生的折旧摊销、人工等费用计入了管理费用;2020年、2021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显低于2019年,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计入合同履约成本所致。除此之外,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运输费--2,929.32
市场开发与推广费800.18854.771,067.24
工资薪酬728.65696.99747.69
包装费724.46574.27607.36
业务招待及差旅费700.12530.311,055.46
佣金489.87405.88424.08
办公费104.09132.14144.31
展览及广告费69.1487.12139.30
其他84.4763.6576.37
合 计3,700.983,345.127,191.13

2019年,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市场开发与推广费、业务招待

1-1-331

及差旅费、工资薪酬等;2020年、2021年,公司将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后,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市场开发与推广费、业务招待及差旅费、工资薪酬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7,191.13万元、3,345.12万元和3,700.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7%、2.57%和2.35%;剔除运输费的影响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1%、2.57%和2.35%,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

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9年下降3,846.01万元,一方面是由于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另一方面是除运输费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有所下降。2020年各项销售费用下降主要与新冠疫情影响及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下降有关。此外,2020年中蓝宏源客户认证完成后公司不再代其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同时公司生产的六氟磷酸锂产品由中蓝宏源代为销售,相关销售费用因此下降;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20年上升355.86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对公司销售活动的影响下降以及包装费、业务招待及差旅费等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有所上升。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 目奥翔药业东亚药业富祥药业新天地平均值宏源药业
2021年1.26%1.39%2.41%0.41%1.37%2.35%
2020年1.66%1.11%1.40%0.42%1.15%2.57%
2019年2.92%1.35%2.03%1.47%1.94%4.5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不同企业的产品结构不同。公司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主要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但在细分领域存在差异。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主要分为硝基咪唑类、洛韦系列两大类,此外公司还有硝基咪唑类的上游有机化学原料乙二醛、医药制剂和新能源产品。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奥翔药业产品分为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高端氟产品类、前列腺素类、抗菌类、痛风类、抗肿瘤类和神经系统类九大类,富祥药业的产品包括舒巴坦系列、他唑巴坦系列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原料药及中间体、碳青霉烯类抗菌原料药及中间体、抗病毒药物中间体产品等三大类,东亚药业产品分为抗细菌类药物(β-内酰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马来酸曲美布汀)、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

1-1-332

新天地主要产品为左旋对羟基苯甘酸系列产品和对甲苯磺酸。

产品不同导致客户类型和经营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销售费用占比情况存在差异。公司产品种类较多,客户类型多样,区域分布较广。一般来说,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销售费用相对较低。公司除了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业务外还有医药制剂业务。医药制剂销售费用相对较高。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没有医药制剂业务或医药制剂业务占比很低,因此导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除上述因素外,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还因为公司现有产品中的乙二醛、乙醛酸单位价值较低,导致乙二醛、乙醛酸运输费用占其销售收入比例较高。而由于乙二醛、乙醛酸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因此导致运输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高。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运输费用明显少于公司。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工资薪酬2,792.982,396.312,217.76
折旧费894.38935.94828.93
无形资产摊销381.67382.34452.07
业务招待费722.61382.16611.29
办公费646.58421.63456.82
中介机构服务费253.90323.06292.56
装修改造费498.96304.81281.20
修理及保险费191.64275.30191.63
车辆运行费207.26266.74259.60
疫情防护费2.43191.11-
差旅费及培训费190.19113.4178.51
绿化保洁费112.9981.56177.95
租赁费25.4768.80134.89
其他218.55250.4048.37
合 计7,139.616,393.566,031.5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031.57万元、6,393.56万元和7,139.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3%、4.91%和4.52%。管理费用呈逐年上升态势,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

1-1-333

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较2019年增加361.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新增疫情防护支出191.11万元;二是公司将安全改造期间发生的折旧摊销、人工等费用计入了管理费用。

2021年公司管理费用较2020年增加746.05万元,主要系管理费用中工资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及装修改造费等费用增加所致。2021年公司提高了管理人员的薪资福利导致工资薪酬增加;业务招待费、办公费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加;装修改造工程等陆续完成使得当期记入管理费用的装修改造费摊销增加。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 目奥翔药业东亚药业富祥药业新天地平均值宏源药业
2021年13.01%15.47%9.14%5.73%10.84%4.52%
2020年13.91%13.66%6.94%5.42%9.98%4.91%
2019年15.87%10.22%7.05%4.81%9.49%3.8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奥翔药业管理费用率高于公司,主要原因一是奥翔药业销售收入规模远低于公司,而管理费用具有规模效应;二是奥翔药业报告期内的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支出较高;三是在收入规模远低于公司的情况下,奥翔药业的管理人员数量与公司较为接近,且其子公司分布于北京、香港等地。

富祥药业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公司,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富祥药业管理费用中安全环保费较高,且存在股权激励费用,而同期公司将安全生产费用记入生产成本且未发生股权激励费用;二是富祥药业子公司较多且分布范围较广,管理人员较多,而公司子公司分布较为集中,管理人员相对较少。

东亚药业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公司,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东亚药业销售收入规模远低于公司,而管理费用具有规模效应;二是东亚药业报告期内持续发生大额停工损失,同时东亚药业将新冠疫情期间的停工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而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停工损失相对较少,且公司将新冠疫情期间发生的与生产相关的折旧摊销和人工等停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三是东亚药业位于经济较发达的浙江,其管理层及员工平均薪酬水平较高。

新天地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公司,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天地销

1-1-334

售收入规模远低于公司,而管理费用具有规模效应。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利息费用237.581,545.013,423.62
减:利息收入184.05498.63459.29
加:汇兑损失261.71923.72-165.30
加:手续费及其他88.5159.65218.64
加:其他融资相关费用15.0022.5015.00
合 计418.752,052.253,032.67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3,423.62万元、1,545.01万元和237.5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逐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增长,且公司处置了部分子公司的控股权和剥离了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的生产装置,资金状况良好,因此逐步偿还了部分借款。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变动趋势与借款规模的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资本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利息支出366.401,660.933,761.90
减:资本化金额85.90-338.28
减:财政贴息42.93115.92-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237.581,545.013,423.62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资本化明细如下:

年度贷款银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利率利息资本化期间资本化 天数资本化项目利息资本化金额(万元)
2019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12,850.005.39%2019/1/1- 2019/4/17106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338.28注
12,790.002019/4/18- 2019/5/1629
12,730.002019/5/17- 2019/6/520
合 计338.28
2021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5,000.004.65%2021/8/20-2021/12/31133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85.90

注:利息资本化金额中包括贷款融资费用40.69万元。

4、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1-1-335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职工薪酬2,096.731,982.092,156.11
研发领料862.67924.251,530.59
委外研发1,192.06886.89853.17
能源消耗166.49328.85233.39
折旧费277.41157.22333.30
办公费84.1972.22106.52
差旅费25.8226.1244.12
其他165.8875.91130.13
合 计4,871.234,453.565,387.33

公司一贯重视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报告期内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取得了多项富有成效的研发成果。这些研发成果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并有利于降低能量消耗、污染物排放和安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387.33万元、4,453.56万元和4,871.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2%、3.42%、3.09%。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研发领料和委外研发组成,报告期内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4.27%、

85.17%和85.22%。

(六)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319.831,154.35946.32
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21.70623.20828.74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98.13531.15117.59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73-
合 计1,319.831,156.08946.3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946.32万元、1,154.35万元和1,319.83万元。报告期各期政府补助一次性或分期确认其他收益的依据详见本节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政府补助”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1-1-336

单位:万元

序号补贴对象类别补贴项目补贴依据补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2021年
1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退城入园补助罗经信[2017]12号、罗经信[2017]15号5,503.07477.66
2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三废焚烧炉项目补助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循环化改造项目2019年度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请示》、鄂发改投资函[2019]39号、罗发改环资[2019]46号107.0013.38
3同德堂药业与资产相关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罗财办发[2020]31号210.0029.78
4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补助罗财办发[2020]31号84.7028.23
5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老化肥厂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鄂财环发[2019]2号、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出具的关于黄冈市罗田县老化肥厂工业污染场地土壤治理项目《审计(调查)取证单》1,006.60-
6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鄂发改投资[2020]398号2,330.00-
7同德堂药业与资产相关2020年县级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补助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请求安排和拨付2020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补助资金的请示》、拨付审批表13.400.89
8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罗田县财政局证明文件11.2011.20
9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20年安全责任险奖补资金黄应急函[2020]45号、罗田县应急管理局拨付证明2.002.00
10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鄂财产发[2020]83号、拨付证明23.0023.00
11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职工食堂改造补助资金罗田县财政局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单、罗田县财政局拨付证明4.004.00
12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20年主体带动脱贫奖补罗田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20年市场主体带动脱贫奖补资金的请示》、罗田县财政局拨付证明文件15.3615.36
13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8年授权发明专利奖罗科经【2019】12号、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拨付证明文件1.801.80
14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8年发明专利奖罗科经【2019】12号、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拨付证明文件2.252.25
15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9年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奖罗科经【2020】7号、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拨付证明文件6.506.50
16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落实2020年度科技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请示》、相关拨付证19.0019.00

1-1-337

序号补贴对象类别补贴项目补贴依据补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明文件
17双龙药业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武人社函【2016】28号、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证明文件0.090.09
18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一批)资金的请示》8.868.86
19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一批)资金的请示》1.021.02
20新诺维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一批)资金的请示》0.810.81
21新诺维、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企业进规奖罗科经[2020]7号、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拨付证明文件14.0014.00
22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21年企业上市省级奖鄂财产发[2021]47号200.00200.00
23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税收过亿奖金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给予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宏源药业公司税收过亿奖励资金的报告》、财政局资金审批表100.00100.00
24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鄂人社发[2021]24号12.6012.60
25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21年安责险奖补资金鄂应急发[2021]18号、罗田县应急管理局拨付证明5.005.00
26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求拨付第五批罗田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报告》50.6950.69
27新诺维与收益相关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求拨付第五批罗田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报告》2.752.75
28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求拨付第五批罗田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报告》3.453.45
29双龙药业与收益相关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补充明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9.209.20
30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21年企业兑现免申即享奖励资金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田县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罗田县财政局拨付证明60.0060.00
31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市拨上市奖励资金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修订)的通知、罗田县财政局拨付审批单200.00200.00
32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社保补贴鄂人社发[2021]24号、2021年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名单11.1411.14
33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社保补贴鄂人社发[2021]24号、2021年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名单2.302.30
34新诺维与收益相关社保补贴鄂人社发[2021]24号、2021年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名单2.882.88

1-1-338

序号补贴对象类别补贴项目补贴依据补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合 计10,024.671,319.83
2020年
1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退城入园补助罗经信[2017]12号、罗经信[2017]15号5,503.07607.79
2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三废焚烧炉项目补助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循环化改造项目2019年度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请示》、鄂发改投资函[2019]39号、罗发改环资[2019]46号107.0013.38
3同德堂药业与资产相关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罗财办发[2020]31号210.002.04
4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补助罗财办发[2020]31号84.707.06
5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老厂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鄂财环发[2019]2号1,200.00-
6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9年体育健身综合项目补助罗田县财政资金审批处理意见单、《关于体育健身综合体项目资金支持的报告》5.005.00
7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黄商发[2020]2号5.005.00
8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鄂人社函[2020]61号11.2011.20
9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的报告》19.8019.80
10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焚烧医疗废弃物及停炉检修补贴罗田县财政资金审批处理意见单(关于宏源药业医疗废物处置成本及焚烧炉停炉检修费用的报告)126.00126.00
11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鄂人社发[2020]23号36.8636.86
12化学科技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关于发放武汉市本级500人(含)以下企业2019年度稳岗返还的公告》、鄂政办发[2020]5号1.251.25
13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资金的请示》、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二批)资金的请示》3.683.68
14新诺维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资金的请示》、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二批)资金的请示》3.263.26
15双龙药业与收益稳岗补贴鄂政办发[2020]5号3.933.93

1-1-339

序号补贴对象类别补贴项目补贴依据补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相关
16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视频监控补贴鄂环办[2018]27号1.581.58
17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求拨付罗田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报告》72.5872.58
18同德堂药业、新诺维与收益相关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求拨付第三批罗田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报告》6.536.53
19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金补贴黄环文[2020]38号20.0020.00
20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黄冈商务局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黄商发[2020]9号6.006.00
21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疫情期间在岗职工薪酬支出费用补贴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政策资金的请示》147.95147.95
22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疫情期间物流配送运输费用补贴罗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政策资金的请示》38.3338.33
23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宏源药业《关于恳请解决支工资金的报告》、罗田县财政局《罗田县财政资金审批处理意见单》2.002.00
24新诺维、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疫情电费补助罗发改价格[2020]199号11.6911.69
25双龙药业与收益相关社保补贴武人社函[2016]28号0.120.12
26双龙药业与收益相关以工代训补贴武人社发[2020]14号1.251.25
27双龙药业与收益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补贴武人社函[2016]28号0.090.09
合 计7,628.861,154.35
2019年
1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退城入园补助罗经信[2017]12号、罗经信[2017]15号5,503.07826.51
2宏源药业与资产相关三废焚烧炉项目补助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循环化改造项目2019年度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请示》107.002.23
3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8年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我县企业稳岗补贴工作的请示》23.9023.90
4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8年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黄商文[2018]91号4.004.00
5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罗田县商务局《关于请求拨付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10.0010.00
6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7年科技创新成果突出奖励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科技创新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报》8.558.55

1-1-340

序号补贴对象类别补贴项目补贴依据补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7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奖补资金罗田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关于拨付罗田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奖补资金的报告》4.004.00
8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8年市场主体带动脱贫奖补资金罗田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18年市场主体带动脱贫奖补资金的请示》33.0533.05
9宏源药业、同德堂药业、新诺维与收益相关2018年科技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奖补资金罗科经[2019]12号8.008.00
10宏源药业与收益相关2019年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县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工作的请示》21.5621.56
11同德堂药业与收益相关2018年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我县企业稳岗补贴工作的请示》1.441.44
12新诺维与收益相关2018年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我县企业稳岗补贴工作的请示》1.401.40
13新诺维与收益相关2019年稳岗补贴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县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工作的请示》1.681.68
合 计5,727.65946.32

(七)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9,021.48-1,596.43-1,871.19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10,999.8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281.3322.81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116.82
处置债权取得的投资收益4.2340.22-
合 计19,027.04-1,474.889,268.2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9,268.26万元、-1,474.88万元和19,027.04万元。2019年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丧失中蓝宏源控制权后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2021年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按照权益法确认的对中蓝宏源的投资收益。

(八)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包括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其中信用减值

1-1-341

损失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和商誉减值损失等。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信用减值损失:-72.17379.38-356.03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9.4151.43-67.0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3.09-6.6234.8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0334.57-323.79
资产减值损失:-1,145.79-812.71-4,375.93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419.62-812.71-982.2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262.6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6.11--1,130.98
商誉减值损失-650.05--
合 计-1,217.96-433.33-4,731.96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减值计提情况与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一致,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分别为4,731.96万元、433.33万元和1,217.9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56%、1.42%和2.23%。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对公司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和同德堂药业部分设备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对中蓝宏源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损失;2020年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商誉减值损失。

(九)资产处置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分别为39.74万元、-188.39万元和0.47万元,系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益。

(十)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7.07万元、52.13万元和5.60万元。2019年、2021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扣款收入;2020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出售碳排放配额收入。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扣款收入;2020年,公司营

1-1-342

业外收入主要为出售碳排放配额收入。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62.02988.993,831.63
对外捐赠支出107.68173.07137.00
疫情停工损失-750.82-
其他175.070.5274.20
合 计344.771,913.404,042.83

2019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因安全改造拆除老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淘汰老旧设备等产生的损失,2020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车间改造拆除老旧设施等产生的损失和因新冠疫情发生的停工损失。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及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关系

1、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1)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期初未交-371.00-629.66-561.30
本期应交3,752.013,079.953,510.33
本期已交3,324.862,821.293,578.69
期末未交56.15-371.00-629.66

(2)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期初未交3,929.644,442.451,081.55
本期应交5,460.004,781.475,341.01
本期已交4,906.025,294.271,980.11
期末未交4,483.623,929.644,442.45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关系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利润总额54,504.0730,562.5037,660.9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175.614,584.375,649.1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5.99235.18-82.3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8735.8768.59

1-1-34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854.97240.82278.8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31.9458.12136.9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05.93-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42.13227.87743.26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649.02-432.30-516.80
其他97.51--
所得税费用5,119.084,844.006,277.65

3、重大税收政策变化及税收优惠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报告期各期公司享受的上述两项税收优惠金额及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税收优惠金额4,570.903,375.104,267.44
利润总额54,504.0730,562.5037,660.90
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8.39%11.04%11.33%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4,267.44万元、3,375.10万元和4,570.9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33%、11.04%和8.39%。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小,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02,963.5942.33%94,070.7153.70%98,276.3455.13%
非流动资产140,262.0957.67%81,093.2746.30%79,979.0244.87%
资产总计243,225.67100.00%175,163.98100.00%178,255.37100.00%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随着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的大幅提升,偿还了部分借款导致负债总额下降;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大幅增加,一方面是因为公司盈利状况良好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司经营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及能源等采购价

1-1-344

格上涨导致负债总额上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55.13%、53.70%和

42.33%,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4.87%、46.30%和57.67%。2021年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增加较多所致。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2,042.7011.70%26,449.0828.12%19,737.0320.08%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32%--
应收票据17,038.1816.55%13,621.9614.48%19,390.2919.73%
应收账款13,504.5313.12%10,380.8211.04%9,380.049.54%
应收款项融资15,273.5014.83%6,863.427.30%2,846.602.90%
预付款项1,233.801.20%1,419.461.51%1,356.131.38%
其他应收款4,584.734.45%154.010.16%14,634.3414.89%
存货38,448.2237.34%34,345.6036.51%28,808.0329.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06.701.43%
其他流动资产837.920.81%536.360.57%717.180.73%
流动资产合计102,963.59100.00%94,070.71100.00%98,276.3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存货、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6.46%、97.60%和97.99%。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5.040.04%7.830.03%7.850.04%
银行存款9,572.4879.49%22,119.2883.63%14,436.4173.14%
其他货币资金2,465.1920.47%4,321.9616.34%5,292.7726.82%
合 计12,042.70100.00%26,449.08100.00%19,737.03100.00%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增加6,712.05万元,增加34.01%,主要是由于:①公司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为14,239.38万元;②公司收回处置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剩余款项等,

1-1-3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9,954.56万元;③公司偿还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借款及其他机构的借款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5,453.70万元。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减少14,406.37万元,减少54.47%,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为19,609.52万元;②公司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导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5,767.15万元;③公司偿还银行借款等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6,579.20万元。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核算,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票据余额17,038.1813,651.3719,471.13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7,038.1812,180.8915,429.24
商业承兑汇票-1,470.484,041.89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29.4180.84
应收票据净额合计17,038.1813,621.9619,390.29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15,273.506,863.422,846.6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5,273.506,863.422,846.60
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合计15,273.506,863.422,846.60
应收票据净额和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合计32,311.6820,485.3822,236.89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合计分别为22,236.89万元、20,485.38万元和32,311.6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63%、21.78%和31.38%。

2021年末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0年末余额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本期与银行开展的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池业务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质押情况

1-1-3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质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6,785.36952.80-
合 计6,785.36952.80-

2020年末公司票据质押金额为952.80万元,2021年末公司票据质押金额为6,785.36万元,系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票据而进行的质押。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商业承兑汇票---1,470.4829.411,441.074,041.8980.843,961.05
合 计---1,470.4829.411,441.074,041.8980.843,961.05

公司在收入确认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又将该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4)票据终止确认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11,103.58-8,671.69-13,396.91
商业承兑汇票---765.54-1,805.88
应收款项融资23,480.03-10,905.24-16,990.14-
合 计23,480.0311,103.5810,905.249,437.2316,990.1415,202.79

公司对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对由其他银行承兑及商业公司承兑的已背书或贴现票据不终止确认。

(5)已背书或已贴现票据期后兑付情况

2019年末、2020年末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票据期后均已兑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不存在到期未兑付情况。2021年末已背书或已贴现票据期后兑付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已背书或贴现金额期后兑付金额(截至2022年7月31日)期后未兑付金额(截至2022年7月31日)未兑付原因

1-1-347

银行承兑汇票11,103.5810,924.08179.50未到兑付期
应收款项融资23,480.0323,477.033.00未到兑付期
合 计34,583.6134,401.11182.5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 /2021-12-312020年 /2020-12-312019年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14,129.2510,903.6110,066.39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29.58%8.32%-
坏账准备624.72522.79686.35
应收账款净额13,504.5310,380.829,380.04
营业收入157,785.94130,294.36157,441.14
营业收入增长率21.10%-17.24%-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8.95%8.37%6.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066.39万元、10,903.61万元和14,129.25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54%、11.04%和13.12%,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9%、8.37%和8.95%。2019年末、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基本保持稳定;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升主要与当年收入规模扩大有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10%,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2)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3,583.1496.13%10,340.4094.83%9,401.9793.40%
1年至2年(含2年)116.080.82%242.462.22%173.121.72%
2年至3年(含3年)171.061.21%61.820.57%25.860.26%
3年至4年(含4年)15.270.11%15.530.14%31.840.32%
4年以上243.701.72%243.402.23%433.594.31%
小 计14,129.25100.00%10,903.61100.00%10,066.39100.00%
减:坏账准备624.72-522.79-686.3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3,504.53-10,380.82-9,380.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93.40%、94.83%和96.13%,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符合公司的销售政策和

1-1-348

信用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对按照组合计提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前,已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并相应计提信用损失。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项 目奥翔药业东亚药业富祥药业新天地宏源药业
1年以内(含1年)5.00%6.00%5.00%5.00%2.00%
1年至2年(含2年)30.00%20.00%20.00%20.00%10.00%
2年至3年(含3年)80.00%40.00%50.00%50.00%50.00%
3年至4年(含4年)100.00%80.00%100.00%100.00%80.00%
4年至5年(含5年)100.00%80.00%100.00%10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见,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中,2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2年以下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确定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且主要集中在半年以内。期末应收账款虽有部分逾期,但客户整体信用情况良好,预期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细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半年以内13,187.4910,101.198,880.08
半年至1年(含1年)395.65239.20521.89

②公司目前账龄组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系在结合客户信用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下谨慎确定,高于运用迁徙率法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账龄组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和采用迁徙率法测算的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具体如下:

账 龄公司账龄组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迁徙率法测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年以内2.00%0.15%0.12%0.26%
1-2年10.00%8.50%6.19%8.57%
2-3年50.00%21.45%28.60%41.46%
3-4年80.00%53.54%58.00%57.17%
4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

1-1-349

公司分别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组合应收账款计提比例(预期信用损失率)测算应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按照奥翔药业计提比例测算按照东亚药业计提比例测算按照富祥药业计提比例测算按照新天地计提比例测算
对2021年利润总额的影响-107.73-105.15-84.59-84.59
对2020年利润总额的影响-48.55-42.88-32.82-32.82
对2019年利润总额的影响36.344.5813.1313.13
对期初利润总额的影响-365.15-394.38-317.87-317.87

由上表可见,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组合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测算的应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差异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差异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小。

(3)应收账款前五名债务人及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债务人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人应收账款 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回款金额最后一笔还款时间客户类型
2021-12-31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744.5419.42%2,744.542022-1-26境内生产企业之下属供应链公司
2DERETIL S.A.1,040.367.36%1,040.362022-4-20境外生产企业
3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1,024.597.25%1,024.592022-3-23境内生产企业
4AARTI DRUGS LIMITED930.026.58%930.022022-3-28境外生产企业
5UNIQUE PHARMACEUTICAL LABORATORIES812.265.75%812.262022-1-21境外生产企业
合 计6,551.7946.37%6,551.79--
2020-12-31
1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666.2315.28%1,666.232021-3-31境内生产企业
2DERETIL S.A.1,001.389.18%1,001.382021-3-19境外生产企业
3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 LIMITED982.009.01%982.002021-2-4境外贸易商
4RHODIA OPERATIONS939.498.62%939.492021-4-6境外生产企业
5AARTI DRUGS LIMITED713.786.55%713.782021-2-23境外生产企业
合 计5,302.8848.63%5,302.88--
2019-12-31
1DERETIL S.A.2,248.9922.34%2,248.992020-4-21境外生产企业
2RHODIA OPERATIONS829.828.24%829.822020-7-3境外生产企业
3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735.577.31%735.572020-3-9境内生产企业
4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76.974.74%476.972020-3-11境内生产企业之下属供应链

1-1-350

序号债务人应收账款 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回款金额最后一笔还款时间客户类型
公司
5大连德元化工有限公司468.954.66%468.952020-2-19境内贸易商
合 计4,760.3047.29%4,760.30--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所欠货款回款进度良好。

(4)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未逾期金额12,255.0986.74%9,364.5585.88%7,811.7477.60%
逾期金额1,874.1613.26%1,539.0514.12%2,254.6522.40%
其中:逾期一年以内1,332.679.43%998.799.16%1,633.0516.22%
逾期一年以上541.493.83%540.264.95%621.606.18%
合 计14,129.25100.00%10,903.61100.00%10,066.39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低,且应收账款的逾期时间主要在一年以内。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1-351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一年以上前十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逾期一年以上 金额账龄逾期原因逾期 时间坏账准备金额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2年7月31日)期后回款比例未收回 金额收回可能性
2021-12-31
1定陶三化药业有限公司乙醛酸182.824年以上不再合作4年以上182.82--182.82涉及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2常州市亚利纳助剂有限公司乙醛酸47.434年以上不再合作4年以上47.43--47.43涉及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3盐城金业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醛40%36.712-3年不再合作2-3年18.36--36.71预计可收回
4周口市天久康药业有限公司清热解毒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35.331-2年、2-3年未及时结算1-2年、2-3年15.27--35.33预计可收回
5商丘嘉信医药商贸有限公司蛇胆川贝液、清热解毒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17.251-2年、2-3年未及时结算1-2年、2-3年5.072.0011.59%15.25预计可收回
6上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肾炎四味胶囊、复方杏香兔耳风16.152-3年未及时结算2-3年8.07--16.15预计可收回
7武汉润年通药品有限公司金银花露13.80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1.38--13.80预计可收回
8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蒲地蓝消炎片13.43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1.3413.43100.00%--
9陕西省国泰医药采购供应站蛇胆川贝液、清热解毒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藿香正气水12.242-3年未及时结算2-3年6.120.604.90%11.64预计可收回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1-352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逾期一年以上 金额账龄逾期原因逾期 时间坏账准备金额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2年7月31日)期后回款比例未收回 金额收回可能性
10哈尔滨大生药品有限公司复方杏香兔耳风、金龙舒胆胶囊、蒲地蓝消炎片、盆炎净片、慢肝宁平、暖宫孕子胶囊11.591-2年、2-3年未及时结算1-2年、2-3年5.42--11.59预计可收回
合 计-386.75---291.2816.03-370.72-
2020-12-31
1定陶三化药业有限公司乙醛酸182.824年 以上不再合作4年以上182.82--182.82涉及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2盐城金业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醛40%52.511-2年不再合作1-2年5.2515.8030.09%36.71预计可收回
3常州市亚利纳助剂有限公司乙醛酸47.434年 以上不再合作4年以上47.43--47.43涉及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4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蛇胆川贝液33.692-3年、3-4年未及时结算2-3年、3-4年20.0533.69100.00%--
5周口市天久康药业有限公司清热解毒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23.61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2.93--23.61预计可收回
6商丘市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蛇胆川贝液、清热解毒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18.49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1.859.4050.83%9.09预计可收回
7上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肾炎四味胶囊、复方杏香兔耳风16.15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1.61--16.15预计可收回
8陕西省国泰医药采购供应站蛇胆川贝液、清热解毒口服液、12.24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1.220.604.90%11.64预计可收回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1-353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逾期一年以上 金额账龄逾期原因逾期 时间坏账准备金额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2年7月31日)期后回款比例未收回 金额收回可能性
脑心舒口服液、藿香正气水
9哈尔滨大生药品有限公司复方杏香兔耳风、金龙舒胆胶囊、蒲地蓝消炎片、盆炎净片、慢肝宁平、暖宫孕子胶囊10.65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1.06--10.65预计可收回
10商丘嘉信医药商贸有限公司蛇胆川贝液、清热解毒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10.57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1.549.0085.15%1.57预计可收回
合 计-408.16---265.7668.49-339.67-
2019-12-31
1定陶三化药业有限公司乙醛酸199.314年 以上不再合作4年以上199.3116.508.30%182.82涉及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2张家港华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170.084年 以上不再合作4年以上170.081.751.03%168.33已核销
3常州市亚利纳助剂有限公司乙醛酸47.434年 以上不再合作4年以上47.43--47.43涉及诉讼,预计难以收回
4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蛇胆川贝液33.691-2年、2-3年、未及时结算1-2年、2-3年7.6433.69100.00%--
5常州澄润化工有限公司叶酸27.05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2.7027.05100.00%--
6湖北万年福医药有限公司蛇胆川贝液、清热解毒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25.752-3年未及时结算1-2年、2-3年20.6025.75100.00%--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1-354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逾期一年以上 金额账龄逾期原因逾期 时间坏账准备金额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2年7月31日)期后回款比例未收回 金额收回可能性
藿香正气水
7河南友信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氢氟酸、元明粉、氟硅酸钠25.27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2.5825.27100.00%--
8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鸟嘌呤10.00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10.0010.00100.00%--
9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金银花露9.901-2年未及时结算1-2年0.999.90100.00%--
10西安华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蛇胆川贝液、清热解毒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藿香正气水8.202-3年未及时结算2-3年4.108.20100.00%--
合 计-556.68---465.43158.11-398.58-

1-1-355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185.3696.07%1,419.46100.00%1,327.1197.86%
1至2年(含2年)48.443.93%--28.992.14%
2至3年(含3年)------
3年以上----0.030.002%
合 计1,233.80100.00%1,419.46100.00%1,356.1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356.13万元、1,419.46万元和1,233.80万元,主要为预付供应商采购货款等。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小,系公司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努力降低采购占款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债务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预付款项余额比例性质
2021-12-31
1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86.5731.33%非关联方
2罗田县兴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304.7724.70%非关联方
3山东阿斯德科技有限公司79.926.48%非关联方
4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68.205.53%非关联方
5武汉睿天阀门管件有限公司66.705.41%非关联方
合 计906.1673.44%-
2020-12-31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510.6235.97%非关联方
2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180.0012.68%非关联方
3液化空气(武汉)有限公司130.399.19%非关联方
4江苏优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19.608.43%非关联方
5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474.96%非关联方
合 计1,011.0871.23%-
2019-12-31
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采购有限公司484.5635.73%非关联方
2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冈供电公司168.4312.42%非关联方
3天津风云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55.7411.48%非关联方
4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121.758.98%非关联方
5山东阿斯德科技有限公司65.894.86%非关联方
合 计996.3773.47%-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14,634.34万元、154.01万元

1-1-356

和4,584.7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9%、0.16%和4.45%。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主要为应收中蓝宏源转让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款项,2020年末公司已收回上述款项;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主要为应收中蓝宏源现金股利。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6、存货

公司报告期内的存货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7,352.71105.857,246.8618.85%5,913.00112.005,801.0016.89%
在产品1,703.126.971,696.154.41%1,632.0810.961,621.134.72%
库存商品11,926.05460.2711,465.7929.82%10,551.92219.4910,332.4430.08%
发出商品1,446.2846.081,400.203.64%960.28-960.282.80%
拟开发土地16,639.22-16,639.2243.28%15,630.76-15,630.7645.51%
合 计39,067.39619.1638,448.22100.00%34,688.04342.4434,345.60100.00%
项 目2019-12-31
账面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原材料5,927.24310.915,616.3319.50%
在产品1,423.76-1,423.764.94%
库存商品8,527.02648.327,878.6927.35%
发出商品947.1244.42902.703.13%
拟开发土地12,986.55-12,986.5545.08%
合 计29,811.691,003.6528,808.0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808.03万元、34,345.60万元和38,448.2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9.31%、36.51%和37.34%。报告期内,除拟开发土地外,其他各类存货的变动与市场行情及公司的生产经营安排相关。

(1)原材料

公司产品生产原料主要包括乙二醇、环氧乙烷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5,616.33万元、5,801.00万元和7,246.86万元,占存货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19.50%、16.89%和18.85%。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并结合原材料安全库存情况和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采购,原材料库存水平合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情况具体如下:

1-1-357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
一年以内(含一年)4,686.3524.033,076.2833.803,091.73258.95
一年以上2,666.3781.822,836.7278.202,835.5151.96
合 计7,352.71105.855,913.00112.005,927.24310.91

期末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为白银。白银作为乙二醛生产的催化剂,可以反复使用,期末不存在跌价的情形。

(2)在产品

公司在产品指投入生产但尚未完工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价值分别为1,423.76万元、1,621.13万元和1,696.15万元,占存货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4.94%、4.72%和4.41%,占比较低,主要是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短。

(3)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7,878.69万元、10,332.44万元和11,465.79万元,占存货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27.35%、30.08%和

29.82%。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排期加工生产并交付客户,期末库存商品不存在超过质保期限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库龄基本均在一年以内,对于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公司已于各报告期末谨慎计提了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账面 原值跌价 准备
一年以内(含一年)11,666.27440.4010,491.49180.568,499.89628.69
一年以上259.7819.8760.4338.9327.1319.63
合 计11,926.05460.2710,551.92219.498,527.02648.32

(4)发出商品

公司发出商品是指期末已发货,但尚未报关或客户尚未签收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902.70万元、960.28万元和1,400.20万元,占存货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3.13%、2.80%和3.64%,占比较低。

1-1-358

(5)拟开发土地

公司存货中拟开发土地为子公司长鸿置业尚在进行土壤治理的土地之出让金、契税及土壤治理相关费用支出等。

(6)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003.65万元、342.44万元和619.16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谨慎进行了存货跌价测试,并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金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19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406.70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保证金和委托借款保证金。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不存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报告期内的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待抵扣进项税额136.25428.06648.64
待认证进项税额-32.8463.09
预缴税费329.02-5.44
IPO费用372.6475.47-
合 计837.92536.36717.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717.18万元、536.36万元和837.92万元。2019年末、2020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2021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税费和IPO费用。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债权投资----286.820.36%
长期应收款----744.000.93%
长期股权投资24,235.3617.28%9,723.8811.99%11,320.3114.15%
固定资产54,840.2939.10%51,641.6363.68%49,221.4561.54%
在建工程33,410.6723.82%6,756.818.33%6,449.238.06%

1-1-359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使用权资产876.240.62%----
无形资产19,414.8313.84%7,111.938.77%7,502.479.38%
商誉--650.050.80%650.050.81%
长期待摊费用1,198.140.85%1,073.551.32%805.281.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772.201.26%1,453.631.79%1,577.531.97%
其他非流动资产4,514.373.22%2,681.783.31%1,421.89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140,262.09100.00%81,093.27100.00%79,979.02100.00%

2021年末较2020年末非流动资产增长59,168.82万元,主要原因为:①参股公司中蓝宏源本年盈利大幅上升导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加;②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等在建项目投入持续增加导致在建工程大幅增加;③新增土地使用权导致无形资产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上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4.92%、96.08%和97.26%,是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1、其他债权投资

2019年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286.82万元,为对非金融机构债权,2020年上述债权已全部收回。

2、长期应收款

公司报告期内的长期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融资租赁保证金--744.00
合 计--744.00

2019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44.00万元,主要为融资租赁保证金。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不存在长期应收款。

3、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参股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1-1-360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0-12-31本期 投资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其他2021-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506.76---44.67-462.09-
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90---112.68-90.22-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1,276.882,262.66-19,178.84-4,510.0025,945.722,262.66
合 计11,986.542,262.66-19,021.48-4,510.0026,498.022,262.66
被投资单位2019-12-31本期 投资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其他2020-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564.26---57.50-506.76-
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72.46--30.43-202.90-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846.252,262.66--1,569.37-11,276.882,262.66
合 计13,582.972,262.66--1,596.43-11,986.542,262.66
被投资单位2018-12-31本期 投资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其他2019-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608.28---44.01-564.26-
上海麦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38.07---65.61-172.46-
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3,608.00-1,761.5710,999.8112,846.252,262.66
合 计846.35-3,608.00-1,871.1910,999.8113,582.972,262.66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并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

(1)对中蓝宏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持有中蓝宏源的股权比例为41.00%,并向其委派2名董事,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对中蓝宏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报告期内,中蓝宏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 /2021-12-312020年 /2020-12-312019年 /2019-12-31
营业收入121,089.3316,361.725,865.86
净利润46,777.66-3,827.72-4,295.90
净资产52,282.4316,504.7716,128.29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3,683.069,014.2210,583.5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262.662,262.662,262.66

1-1-361

项 目2021年 /2021-12-312020年 /2020-12-312019年 /2019-12-31
当期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262.66

2019年末,由于六氟磷酸锂行业景气度持续下滑,导致公司对中蓝宏源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中蓝宏源2019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为25,813.62万元,按股权比例计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10,583.58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为2,262.66万元。公司于2019年末对中蓝宏源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262.66万元。

经过数年行业下行后,六氟磷酸锂市场价格自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快速回升。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中蓝宏源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为30,717.32万元,按股权比例计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12,594.1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因此公司2020年末未对中蓝宏源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2021年六氟磷酸锂市场产销两旺,产品价格快速上涨,中蓝宏源当年实现净利润46,777.66万元,2021年末六氟磷酸锂市场价格仍处于高位,公司对中蓝宏源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2)对楚天舒药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持有楚天舒药业的股权比例为29.00%,并向其委派1名监事,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对楚天舒药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报告期内,楚天舒药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 /2021-12-312020年 /2020-12-312019年 /2019-12-31
营业收入2,846.082,781.963,249.53
净利润-113.88-158.11-111.60
净资产446.75560.63718.74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62.09506.76564.26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当期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019年末,公司管理层经评估后认为楚天舒药业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因此公司未对楚天舒药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楚天舒药业连续两年亏损,公司管理层认为对楚天舒药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楚天舒药业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55.37万元,按股权比例计算公司长期股

1-1-362

权投资价值为538.06万元,高于账面价值,因此公司2020年末未对楚天舒药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2021年,楚天舒药业继续亏损113.88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对楚天舒药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楚天舒药业2021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43.54万元,按股权比例计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为534.63万元,高于账面价值,因此公司2021年末未对楚天舒药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3)对上海麦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持有上海麦步的股权比例为42.50%,并向其委派1名董事,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对上海麦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报告期内,上海麦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 /2021-12-312020年 /2020-12-312019年 /2019-12-31
营业收入621.09740.42710.90
净利润-265.1471.61-154.38
净资产212.27482.63405.80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90.22202.90172.46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当期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上海麦步为医药研发企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管理层经评估后认为上海麦步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因此公司未对上海麦步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

(1)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原值合计99,942.0489,693.3282,064.6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2,930.6531,677.6528,306.04
机器设备61,668.8653,481.1749,810.90
运输工具1,023.40808.07854.11
电子及办公设备4,319.133,726.433,093.59
累计折旧合计43,790.4236,804.1531,567.26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0,487.928,486.626,767.41
机器设备30,049.3825,630.5822,455.61
运输工具539.66509.00574.61

1-1-363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电子及办公设备2,713.452,177.951,769.64
减值准备合计1,311.341,247.541,275.9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1,311.341,247.541,275.93
运输工具---
电子及办公设备---
账面价值合计54,840.2951,641.6349,221.4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22,442.7323,191.0321,538.63
机器设备30,308.1426,603.0526,079.36
运输工具483.74299.07279.51
电子及办公设备1,605.681,548.481,323.95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二者账面价值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6.74%、96.42%和96.19%,占比很高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减值准备2021年2020年2019年
期初余额1,247.541,275.93802.36
本期计提76.11-1,130.98
本期减少12.3128.39657.41
期末余额1,311.341,247.541,275.93

2019年末,鉴于六氟磷酸锂价格持续下跌和同德堂药业持续亏损,公司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产线及同德堂药业部分设备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的评估结果计提1,130.98万元减值准备。

2021年末,鉴于同德堂药业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业务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的评估结果计提76.11万元减值准备。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非正常闲置或未使用现象,也不存在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价值从而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或处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原值742.833,032.058,767.67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44.991,800.774,346.64

1-1-364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028.39648.72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净值194.841,202.893,772.31

报告期内,公司因安全改造、设备升级改造等原因对部分老旧设施及设备进行了报废和处置。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固定资产报废、变卖等情形。

(2)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单位:年

项 目奥翔药业富祥药业东亚药业新天地宏源药业
房屋及建筑物5、202010-202010-35
机器设备5、106、1010105-15
电子及办公设备3、53、53-555
运输工具454-55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从上表可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固定资产与产能匹配情况分析

公司固定资产与产能的匹配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末/2021年2020年末/2020年2019年末/2019年
固定资产原值99,942.0489,693.3282,064.64
固定资产原值变动倍数(倍)1.111.09-
机器设备原值61,668.8653,481.1749,810.90
机器设备变动倍数(倍)1.151.07-
主要产品年产能(吨)174,000.00174,000.00171,658.00
主要产品年产能变动倍数(倍)1.001.01-

注:主要产品年产能数为主要产品乙二醛、乙醛酸50%、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鸟嘌呤和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产能数据之和。

从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的固定资产原值变动倍数与各期末机器设备账面原值的变动倍数基本一致。

2020年末公司主要产品产能未发生变化,年产能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鸟嘌呤和乙醛酸50%新增产能系于年中投产,而2020年计算了全年的产能。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机器设备原值增加主要为安全改造、设备升级改造后新增的固定资产。2021年末公司主要产品产能未发生变化,固定资产原值、机器设备原值增加主要为安全改造新增自动化仪表及控制系统等设备类固定资产,该等机器设备不影响产能。

1-1-365

整体而言,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变化相匹配。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6,449.23万元、6,756.81万元和33,410.67万元。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安全改造工程。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0年末增加26,653.8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等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存在长期停工或建设期超长的情形。

6、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2021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

876.24万元。

7、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2021-12-31
土地使用权20,125.821,354.7518,771.07
商标权151.86146.085.78
药品文号2,276.251,638.27637.99
合 计22,553.933,139.1019,414.83
2020-12-31
土地使用权7,903.891,070.656,833.23
商标权151.86141.4010.46
药品文号1,810.221,541.97268.24
合 计9,865.962,754.027,111.93
2019-12-31
土地使用权7,903.89895.927,007.96
商标权151.86126.0125.85
药品文号1,810.221,341.56468.66
合 计9,865.962,363.497,502.47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药品文号。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药品文号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与

1-1-366

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3、土地使用权”及“4、公司资质情况”。

8、商誉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价值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7,133.827,133.82-7,133.826,483.77650.05
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31.0531.05-31.0531.05-
合 计7,164.877,164.87-7,164.876,514.82650.05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19-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7,133.826,483.77650.05
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31.0531.05-
合 计7,164.876,514.82650.05

2019年、2020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均为650.05万元;2021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0。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减值的商誉主要为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双龙药业形成的商誉,其形成过程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2015年,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收购双龙药业100%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3,560.41万元,收购合并日双龙药业可辨认的净资产-3,759.65万元,因此在合并日形成商誉7,320.06万元。2016年,公司与被收购方原股东协商后,对方同意将原收购价款中尚未支付的186.24万元收购款项免除,因此商誉调减186.24万元,调整后商誉余额为7,133.82万元。

2016年末,经对双龙药业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计提了677.71万元减值准备;2018年末,经对双龙药业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双龙药业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806.06万元;2019年末、2020年末,经对双龙药业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该商誉未进一步发生减值。

2021年末,经对双龙药业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双龙药业商誉计提减值准备650.05万元。

9、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1-1-367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装修改造工程费1,034.36872.65718.87
动力中心改良支出(双龙药业)30.4533.5436.63
GMP再认证项目改造(双龙药业)133.32167.3649.78
合 计1,198.141,073.55805.28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改造工程费。10、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减值准备169.73109.52313.80
递延收益875.91629.08542.2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643.94643.94643.94
预提费用82.6271.1077.54
合 计1,772.201,453.631,577.53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和内部未实现利润等产生的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577.53万元、1,453.63万元和1,772.2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7%、1.79%和1.26%。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付土地使用权款-1,300.00800.00
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4,514.371,081.78621.89
预付药品文号款-300.00-
合 计4,514.372,681.781,421.89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土地使用权款和预付工程设备款。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预付工程及设备款项较多。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2.6112.4315.19

1-1-368

存货周转率(次)2.842.494.45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周转率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奥翔药业富祥药业东亚药业新天地平均值宏源药业
2021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196.577.283.836.9712.61
存货周转率(次)1.192.821.914.812.682.84
2020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588.749.945.487.9412.43
存货周转率(次)0.943.402.095.813.062.49
2019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469.3211.268.018.2615.19
存货周转率(次)0.943.442.0810.374.214.45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19次、12.43次和12.61次,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对信用政策的执行比较严格,给予客户的信用期较短;二是公司部分货款通过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45次、2.49次和2.84次,剔除拟开发土地成本影响后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30次、4.47次和5.05次,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同时也会根据对原材料价格走势和产品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适度调节生产计划和库存商品量。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基本一致,剔除拟开发土地成本影响后的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

十二、偿债能力分析

(一)负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61,735.2581.85%50,170.8288.42%68,470.8780.04%
非流动负债13,692.0918.15%6,569.3911.58%17,069.8419.96%
负债总计75,427.34100.00%56,740.21100.00%85,540.7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5,540.71万元、56,740.21万元和

1-1-369

75,427.34万元。2020年末负债总额较2019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随着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的大幅提升,公司逐步偿还部分负债所致;2021年末负债总额较2020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经营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价格上涨以及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二)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010.123.26%14,841.5929.58%11,292.3716.49%
应付票据10,158.7216.46%2,066.894.12%2,300.003.36%
应付账款23,933.0638.77%13,441.3326.79%17,217.4925.15%
预收款项----2,701.163.94%
合同负债2,966.044.80%1,393.292.78%--
应付职工薪酬2,988.374.84%2,467.564.92%2,700.013.94%
应交税费5,279.808.55%4,176.878.33%4,669.286.82%
其他应付款2,639.534.28%2,181.914.35%3,893.145.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7.050.55%--8,789.1112.84%
其他流动负债11,422.5518.50%9,601.3819.14%14,908.3221.77%
流动负债合计61,735.25100.00%50,170.82100.00%68,470.8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应付票据等。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八项流动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06%、97.22%和

95.20%。

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质押借款---
保证+抵押借款2,007.5811,500.005,700.00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1,000.00
保证借款-3,314.654,143.86
信用借款--140.00
未终止确认贴现未到期票据--294.48
应付利息2.5426.9414.03

1-1-370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合 计2,010.1214,841.5911,292.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292.37万元、14,841.59万元和2,010.1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49%、29.58%和3.26%。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序号借款余额(万元)借款期限利率
起始日期还款日期
12,007.582021/3/52022/3/5实际提款日定价基准利率,增加70.00BP

(2)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发生的转贷行为

2018年1-5月,楚天舒药业取得银行借款过程中,存在将借款资金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汇入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将上述借款资金转回楚天舒药业的情形。上述受托支付金额超过楚天舒药业与其供应商之间的采购金额,因此构成转贷行为。2018年1-5月,楚天舒药业发生的转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8年1-5月
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转贷发生额1,260.00

上述转贷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楚天舒药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支付方式为“受托支付”,楚天舒药业为了更灵活的使用贷款资金,灵活处理日常经营中的支付事项,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采取了上述通过供应商进行贷款周转的行为。楚天舒药业于2018年1-5月发生的最后一笔涉及转贷的银行借款已于2019年4月2日全部还清。

楚天舒药业借款银行已出具证明,证明“楚天舒药业在我行未发生信用业务逾期或欠息及其他违约等不良记录”;楚天舒药业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出具了“楚天舒药业在银行贷款的获取、使用、还本付息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贷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的证明;楚天舒药业所在地银监局出具了“楚天舒药业不存在因违反国家贷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对相关银行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的证明。

楚天舒药业上述转贷行为不属于主观恶意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未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而且楚天舒药业已及时归还该等银行借款,未发生贷款逾期或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未因此产生诉讼纠纷。此外,楚天舒药业不构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且公司已于2018年6月1日转让楚天舒药业的控股权。综上,

1-1-371

上述转贷行为不会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转贷行为。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2,300.00万元、2,066.89万元和10,158.7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36%、4.12%和16.46%。2019年末、2020年末应付票据占流动负债比例较低,主要是公司以应收票据背书方式支付采购款;2021年末,应付票据占流动负债比例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以应收票据背书方式支付采购款减少,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并重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采购款。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7,217.49万元、13,441.33万元和23,933.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5.15%、26.79%和38.77%,主要为未支付的材料款及未到结算期的工程及设备款项等。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2,363.6093.44%11,696.0987.02%15,421.3689.57%
1至2年1,059.934.43%1,080.908.04%835.164.85%
2至3年124.860.52%225.131.67%429.732.50%
3年以上384.681.61%439.213.27%531.243.08%
合 计23,933.06100.00%13,441.33100.00%17,217.4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89.57%、87.02%和93.44%。2021年末,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的工程及设备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4、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2,701.1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3.94%。2020年开始,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2020年末、2021年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1-1-372

1,393.29万元和2,966.0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8%和4.80%。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700.01万元、2,467.56万元和2,988.37万元。2020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免征的政策以及应交住房公积金余额下降。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4,669.28万元、4,176.87万元和5,279.80万元,主要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893.14万元、2,181.91万元和2,639.5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保证金390.47372.49556.69
代收代付款182.4699.65306.50
未付费用及报销款91.89233.381,295.85
预提费用1,966.581,376.301,342.70
借款-84.00344.00
其他8.1316.0747.40
合 计2,639.532,181.913,893.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为预提费用、未付费用及报销款、借款和保证金等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789.11万元、0万元和337.05万元。

1-1-373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84.16-4,077.6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4,711.5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52.90--
合 计337.05-8,789.11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形。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4,908.32万元、9,601.38万元和11,422.55万元,主要为已背书转让或已贴现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未终止确认已背书转让尚未到期的票据11,103.589,437.2314,908.32
待转销项税额318.97164.15-
合 计11,422.559,601.3814,908.32

(三)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4,722.3034.49%--8,588.7650.32%
租赁负债822.696.01%----
长期应付款----2,714.7615.90%
递延收益6,079.5344.40%4,479.4668.19%3,615.0221.18%
递延所得税负债2,067.5715.10%2,089.9331.81%2,151.2912.60%
非流动负债合计13,692.09100.00%6,569.39100.00%17,069.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中,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是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588.76万元、0万元和4,722.30

1-1-374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0.32%、0%和34.49%。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抵押借款5,000.00--
保证+抵押借款-1,875.00
保证+质押借款-10,769.65
借款利息6.46-21.7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84.16-4,077.60
合 计4,722.30-8,588.7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2021年末,公司租赁负债822.69万元。

3、长期应付款

2019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714.7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90%,为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项;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均为0。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应付款。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3,615.02万元、4,479.46万元和6,079.5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18%、68.19%和44.40%,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417.60439.96501.32
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1,649.971,649.971,649.97
合 计2,067.572,089.932,151.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2,151.29万元、2,089.93万元和2,067.5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60%、31.81%和15.10%,

1-1-375

由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

(四)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债务为公司财务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不包括其他流动负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中合同负债形成的债务需由公司向客户发货后偿还,其他负债需以货币资金偿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中除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属于有息债务外,其他负债均为无息债务。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671.881.44
速动比率(倍)1.051.191.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53%27.78%42.95%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3,329.8039,855.5349,150.90
利息保障倍数(倍)169.2320.7810.92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存货。剔除拟开发土地成本后,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库存商品库龄基本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45次、2.49次和2.84次,剔除拟开发土地成本后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30次、4.47次和5.05次,处于较高水平;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19次、12.43次和12.61次,应收账款回款良好。整体来看,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变现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应付票据等。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八项流动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06%、97.22%和

95.20%。公司应付账款均为处于正常商业信用周期内的尚未支付的原材料和工程及设备应付款项,不存在故意拖延支付或逾期无法支付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292.37万元、14,841.59万元和2,010.12万元,银行

1-1-376

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可以保证公司循环周转使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内将要偿还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截至2021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337.05万元;2021年末,应付票据余额为10,158.72万元,应付票据以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为质押,且质押的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合计高于应付票据余额,可以保证到期应付票据按时兑付。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均为正常生产经营中应付款项,公司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可以保证按时支付。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327.19万元、14,239.38万元和19,609.52万元,为公司偿付能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42.95%、27.78%和27.53%。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19年末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的大幅提升,公司偿还了大量负债,导致负债大幅下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低,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与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49,150.90万元、39,855.53万元和63,329.80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92倍、20.78倍和169.23倍,利润水平和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较好的长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风险较低。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奥翔药业富祥药业东亚药业新天地平均值宏源药业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1.921.702.611.822.011.67
速动比率(倍)1.471.391.681.461.501.0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5.60%28.23%8.50%39.35%25.42%27.53%
2020-12-31
流动比率(倍)4.022.674.411.513.151.88
速动比率(倍)3.242.353.561.222.591.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65%18.45%5.47%39.96%20.13%27.78%

1-1-377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2.591.922.350.951.951.44
速动比率(倍)1.781.591.060.811.311.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20%38.05%8.26%56.35%32.47%42.9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融资渠道较单一,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借款解决资金需求,多年未实施过股权融资行为,且报告期内的投资支出较大。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新天地外均通过上市或上市以后的再融资行为募集了大量资金,拥有较为充足的资金,导致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

(六)所有者权益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股本35,274.9635,274.9635,274.96
资本公积2,062.202,062.202,062.20
专项储备46.3256.7566.14
盈余公积13,795.078,850.666,437.36
未分配利润116,619.7972,179.1948,874.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67,798.34118,423.7792,714.66
股东权益合计167,798.34118,423.7792,714.66

公司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变动为按照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专项储备变动为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所致,未分配利润变动为公司利润累积所致。

十三、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9.5214,239.3823,327.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767.159,954.5612,044.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79.20-15,453.70-30,930.0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2.62-757.38202.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849.457,982.854,643.78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1-1-378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及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3,304.6688,476.4694,360.85
收到的税费返还385.07205.3262.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45.201,400.12412.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734.9390,081.9094,836.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851.6044,618.3443,563.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298.2612,733.0713,681.48
支付的各项税费9,334.458,943.026,664.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41.099,548.097,599.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125.4175,842.5371,508.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9.5214,239.3823,327.19
营业收入157,785.94130,294.36157,441.1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52.80%67.91%59.93%
净利润49,385.0025,718.5031,383.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39.71%55.37%74.3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4,360.85万元、88,476.46万元和83,304.6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93%、67.91%和52.80%。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远低于同期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货款存在部分使用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况,而且公司将收到的大量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而不是到期承兑。这也导致报告期各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远低于同期的采购额。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9.5214,239.3823,327.19
当期净利润49,385.0025,718.5031,383.25
差异-29,775.48-11,479.12-8,056.06
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资产减值准备1,145.79812.714,375.93
(2)固定资产折旧7,581.257,046.767,335.47
(3)固定资产报废损失62.02988.993,831.63
(4)财务费用355.981,686.403,418.75
(5)投资损失-19,022.811,515.10-9,268.26
(6)存货的减少-8,171.61-6,350.28-4,189.61
(7)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28,998.03-15,523.80-14,214.71
(8)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16,533.32-1,851.02-1,408.58

1-1-37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327.19万元、14,239.38万元和19,609.52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74.33%、55.37%和

39.71%。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当期投资收益较大以及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当期投资收益较大、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2)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和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奥翔药业富祥药业东亚药业新天地宏源药业
2021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0,088.5790,481.7946,001.4531,020.1183,304.66
营业收入56,969.83142,954.2971,221.8151,383.74157,785.9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5.47%63.29%64.59%60.37%52.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90.097,232.16-2,359.944,907.8619,609.52
净利润14,593.023,953.816,849.2111,482.3749,38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119.17%182.92%-34.46%42.74%39.71%
2020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846.39110,307.7656,168.5924,515.9488,476.46
营业收入40,924.94149,295.3088,167.0743,312.30130,294.3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9.58%73.89%63.71%56.60%6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47.0338,235.0714,690.314,785.7914,239.38
净利润8,683.6032,217.8711,448.1611,845.5125,71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159.46%118.68%128.32%40.40%55.37%
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194.6787,804.7660,836.3123,819.2294,360.85
营业收入30,791.46135,404.6898,808.7740,652.26157,441.1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7.80%64.85%61.57%58.59%5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72.9833,791.1021,662.943,939.1823,327.19
净利润5,638.6630,688.0016,832.8910,915.4331,383.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155.59%110.11%128.69%36.09%74.3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富祥药业、东亚药业、新天地较为接近,均低于奥翔药业,主要原因为公司和富祥药业、

1-1-380

东亚药业、新天地均存在较多使用承兑汇票结算销售货款的情形。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低于奥翔药业、富祥药业和东亚药业,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投资收益较大以及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高于新天地,主要原因为其当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低于奥翔药业、富祥药业和东亚药业,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高于新天地,主要原因为其当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低于奥翔药业、富祥药业,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投资收益较大、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高于东亚药业,主要原因为其当年存货增加较多;和新天地基本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086.823,0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278.7922.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2.7415,275.0525,822.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0625,440.6628,895.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5,901.215,686.0910,149.63
投资支付的现金-9,800.006,658.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901.2115,486.0916,851.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767.159,954.5612,044.04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购买和赎回银行结构性存款。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为公司处置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收回的款项;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较多。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1-1-38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019,998.1618,377.9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56.92970.806,097.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856.9220,968.9624,47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807.0728,973.2634,027.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21.53874.362,917.3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7.536,575.0518,460.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436.1236,422.6655,405.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79.20-15,453.70-30,930.0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是取得和偿还借款、融资租赁款,偿付利息产生的现金流。随着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的大幅提升,公司报告期内逐步偿还了各项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较大。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主要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资本性支出计划所需资金拟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2)武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除本次募投项目外,基于战略考虑,为确保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公司拟在湖北省武穴市新生产基地投资建设乙二醛、乙醛酸及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咪唑产品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氟化盐建设项目。上述项目预计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6亿元,所需资金计划由公司自筹解决。

上述两项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为提高企业竞争力,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拟在罗田县经济开发区投建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该项重大资本支出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上述项目外,为了满足日益提高的环保、安全生产要求,公司将在现有生产基地内持续进行环保、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同时,出于生产经营需要,

1-1-382

公司也会不定期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该等项目暂未列入明确的资本性支出计划,但该等项目数量可能较多,因此资本性支出总额可能也会较大。

(四)发行人流动性的变化趋势

基于以下因素,公司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可预见的未来本公司流动性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将进一步改善;

2、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产品、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面对的外部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及其他零星工程外,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5、公司的银行信用良好,取得贷款不存在重大障碍。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要风险因素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公司管理层认为,虽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但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结构、行业地位、经营环境及在用的商标、专利、药品文号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也不存在重大依赖,净利润未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上述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四、报告期内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1-1-383

(二)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达10,149.63万元、5,686.09万元和25,901.2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投入资金进行环保、安全生产设施改造、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设施及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设施、部分产品生产线升级改造等项目的建设、武穴宏源生产基地土地投资。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公司经营积累、处置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设施收回资金和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其他机构借款等方式解决。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大幅提升,且处置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设施收回了大量资金,因此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未对公司流动性产生重大影响。但如公司未来进一步加大资本性投入,仅靠自身积累和现有融资渠道可能难以完全满足,且仅依靠债务融资可能给公司带来较为沉重的债务负担,因此必须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特别是股权融资的渠道。

(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四)重大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五、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为联营企业以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担保”。

除此之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1-1-384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七、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的相关规定,对于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在2019年12月31日及之后,且首次执行日期晚于可比期间最早期初的申请首发企业,应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程度。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应披露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在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方面的主要差异,对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及假定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度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项目2019年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2020年收入、2021年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基本原则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收入对于境内销售业务,公司在根据合同约对于境内销售业务,公司在商品已经发出

1-1-385

确认具体方法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商品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应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出口产品销售业务,本公司在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应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境外销售业务,公司在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和报关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1、业务模式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对公司业务模式无影响。

2、合同条款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对于境内销售业务,公司将商品交付客户或其承运人,并经对方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境外销售业务,公司将商品交付承运人,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和报关单后确认收入的实现。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上述合同条款未发生变化。

3、收入确认

综上,现有业务模式下,公司销售合同主要条款符合新准则有关履约义务及商品控制权转移的相关要求,新准则的实施未对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方法造成影响。

(三)收入准则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各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现有业务模式、销售合同条款下,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对公司收入确认的结果产生影响。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将商品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运费从“销售费用”项目变更为“营业成本”或“存货”项目列报。因此,若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亦无重大影响。

1-1-386

十八、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大幅增加,资金实力大幅增强。但由于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不能立即产生预期效益,而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股本总额大幅提高。公司现有业务收入、利润的增长可能无法赶上公司股本总额的增长速度,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将低于上一年度,公司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及“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公司目前在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领域已经建立了从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直至医药制剂的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但在医药制剂方面目前相对比较薄弱。此外,公司在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领域起步较晚,产业链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和“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延伸和完善公司医药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形势转变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医药产业链、推动公司医药化工原料、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布局。

医药制造业是一个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工艺、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高医药企业的创新能力亦是国家的政策导向。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加快公司新药和工艺技术以及科研成果转化进程,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加技术储备,有利于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保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测算,上述项目建设预计共需投入65,073.00万元。根据公司目前规模,并考虑未来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较难完全依靠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

1-1-387

实施。因此,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公司现阶段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亦可有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数额的确定是基于公司当前状况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与公司现有生产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丰富公司产品品种,进一步完善公司从基础化学原料到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直至医药制剂的一体化产业链,实现产品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加快公司新药和工艺技术以及科研成果转化进程,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及创新能力,增加技术储备,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及“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建成后,该等生产线将用于抗病毒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医药制剂产品的生产。公司具有成熟的生产、管理、销售团队和销售渠道,稳定的客户群体,成熟的生产技术,能够满足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销售。

“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是对现有技术中心的全面提升,为研发人员提供更好的研发环境、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不仅有利于加强公司技术团队建设,也有利于吸引、招揽人才,形成强大的内部技术储备,为公司未来能够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公司完善的技术体系、健全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激励机制以及丰富的研发项目管理运作经验是“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

1-1-388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预计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并经发行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填补股东回报事项做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3月财务报表的相关信息未经审计,但业经中审众环审阅并出具了“众环阅字(2022)0110002号”《审阅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3-312021-12-31
资产合计295,255.55243,225.67
负债合计109,756.6275,427.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5,498.92167,798.34
所有者权益合计185,498.92167,798.3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95,255.55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增长21.39%,主要原因为:(1)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

1-1-389

金流量净额继续保持良好状况,同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量净额亦有大幅上升,进而导致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上升;(2)受2022年1-3月在建项目投入加大以及预付工程和设备款项增加等影响,在建工程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项目期末余额均有较大幅度上升;(3)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等余额有较大幅度上升;(4)参股公司中蓝宏源2022年1-3月宣布分配现金股利导致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大幅上升。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09,756.62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增长45.51%,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及长期借款增加所致;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5,498.92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

10.55%,2022年1-3月公司盈利导致期末未分配利润增加。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45,116.0833,796.30
营业利润19,255.689,607.70
利润总额19,230.349,518.39
净利润17,679.758,28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79.758,285.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59.118,172.73

公司2022年1-3月营业收入45,116.08万元,同比上升33.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79.75万元,同比上升113.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59.11万元,同比上升114.85%。

2022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从2020年10月开始六氟磷酸锂市场价格大幅回升,受此影响,公司六氟磷酸锂产品毛利继续大幅上升;(2)参股公司中蓝宏源2022年1-3月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导致公司2022年1-3月投资收益大幅上升。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5.045,424.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80.90-4,293.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27.43-6,787.10

1-1-3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11.67-5,655.04

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继续保持良好状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770.40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7,987.15万元,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9,114.53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资金流入净额增加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5.58-42.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0.41219.3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77-47.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80-
小 计137.86131.36
所得税影响额17.2218.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120.65112.92

2022年1-3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20.65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0.68%,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综上,审计报告截止日后,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活动现金流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也不存在重大依赖,净利润未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所签订的协议均正常履行,公司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和销售价格、行业地位、市场竞争、税收

1-1-391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未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十、公司202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约为85,000.00万元至9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21.65%至35.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8,000.00万元至3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41.38%至

61.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6,000.00万元至3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33.15%至53.64%。上述2022年1-6月预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初步估计情况,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1-1-392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管理与投向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募投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医药产业链进行。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和延伸,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种,完善公司医药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形势转变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医药产业链,推动公司医药化工原料、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布局,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

此外,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快新药和工艺技术以及科研成果转化进程,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加技术储备,有利于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保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募投项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公司经营战略目标是实现高端原料药、特色医药中间体和医药制剂产品的一体化发展,力争成为国际化一流医药企业。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是实现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重要步骤。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医药产业链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

1-1-393

产品品种,完善公司从基础化学原料到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直至医药制剂的一体化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与盈利能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有利于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保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募投项目对发行人业务创新的支持作用

本行业的技术创新方向主要为新产品开发和生产工艺创新。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性。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725.7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1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15,393.0015,393.002020-421182-27-03-074220黄环审[2021]30号
2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20,680.0020,680.002020-421182-27-03-074201黄环审[2021]29号
3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29,000.0029,000.002020-421123-27-03-073960黄环罗函[2021]7号
合 计65,073.0065,073.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金额,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

1-1-394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

公司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按以下时间进度进行投入:

序号项目名称投入金额(万元)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铺底流动 资金)合计
1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6,776.678,431.86184.4615,393.00
2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8,805.6810,047.521,826.8120,680.00
3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12,756.6012,539.903,703.5029,000.00
合 计28,338.9531,019.285,714.7765,073.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将“以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强专利药、中药新药、新型制剂等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的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列为建设“健康中国2030”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此外,《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指出,加快技术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保障质量安全,增加有效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和创品牌,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迈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更好地服务于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医药和医疗设备、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和基础材料、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和1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主要经济

1-1-395

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全面向高端迈进。到2035年,医药工业实力将实现整体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实现更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具有很好的政策可行性保障。

2、全球医药行业持续增长

医药制剂行业的发展主要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趋势、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程度等因素的影响。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人口老龄化、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各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全球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医药咨询机构艾昆纬(IQVIA)的统计数据,预计到2024年全球药品净市场规模将超过1.1万亿美元。全球医药行业的持续增长同时也给原料药、医药中间体行业带来了平稳和持续增长的需求。

3、全球原料药产能持续向亚太地区转移

20世纪90年代以前,欧洲和美国是全球最主要的原料药生产区。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这些国家成本上升以及发展中国家原料药工艺技术的进步,欧洲和美国原料药产能逐步萎缩,原料药生产重心开始逐步向其他区域转移。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凭借较低的成本优势、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较完善的产业链优势而成为承接全球原料药产能转移的重点地区。目前中国和印度已成为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国。随着这些国家原料药生产企业工艺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专利药保护年限的逐步到期以及国际医药产业链分工的进一步细分,未来全球原料药产能向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4、我国原料药行业快速增长

全球医药市场持续增长特别是我国医药市场的快速增长、大量专利药到期后仿制药品种和数量大幅增加,加上我国原料药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的进步以及全球原料药产业链的转移,推动了我国原料药行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2017年医药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规

1-1-396

模以上原料药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91亿元,占中国医药工业总收入的

16.7%,同比增长14.7%。同时,原料药是我国出口药品中占比最大的品种。2017年我国原料药出口291.17亿美元,同比增长13.71%,占医药产品出口总额的

47.89%。根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数据,2019年我国原料药出口量同比增长8.83%,出口均价同比上涨3%,货值约337亿美元。随着国内外原料药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原料药产业预计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

5、公司现有医药产业链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公司目前在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领域已建立了从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直至医药制剂的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但在硝基咪唑类抗菌医药制剂方面目前相对比较薄弱。此外,公司在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领域起步较晚,产业链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洛韦系列抗病毒原料药和制剂的开发和生产,以形成规模化的产销体系,打造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

1、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1)开展前瞻性研究、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的必然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新建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开展原料药、化工新材料、生物酶制药产业化前瞻性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可以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和持续发展提供一个高水平技术试验平台,有利于打破技术壁垒,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2)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医药制造业是一个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工艺、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高医药企业的创新能力亦是国家的政策导向,最近几年推行的“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的重要目的也是为了提高我国医药制剂产品的质量和医药企业的创新能力。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和水平,加快新产品的市场投放速度,以技术创新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3)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1-1-397

国外原料药生产强国凭借技术工艺的优势专注于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而我国则更多地依靠综合成本优势、仿制药研发与工艺配套优势进行大宗原料药、特色原料药及部分专利原料药和仿制药的生产。在全球原料药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国内原料药生产企业技术研发和应用主要集中在现有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核心是专利工艺技术的开发。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生产工艺的进一步优化改进。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为公司产品升级、技术和研发优势的进一步增强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公司含氟新材料及氟资源循环利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拓展公司产业链、增强抗风险能力有重要意义。

(4)加强公司产学研结合,加速科研成果转化的需要

本项目的实施同时为加强同科研院校和新药研发企业的合作交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充分利用科研院校和新药研发企业资源,并在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开发等方面与其进行合作,从而加快公司新药和工艺技术的进程,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2、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1)有利于推进多品种战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在硝基咪唑类抗细菌药物领域已建立起从有机化学原料到中间体、原料药直至医药制剂的一体化产业链。但在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领域的产业链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目前公司在该领域以中间体鸟嘌呤为最主要的产品,其下游原料药、医药制剂尚未有产业化的产品。未来洛韦系列抗疱疹病毒药物产业链的完善将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方向。本项目实施后,将延伸公司以鸟嘌呤为中心的上、下游产业链,有利于实现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借助现有原料药的市场基础,进一步形成多品种组合销售优势,提高公司整体销售能力和市场占有率,通过多品种协同发展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鸟嘌呤是洛韦系列抗病毒原料药的关键中间体。公司已拥有成熟的鸟嘌呤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同时公司已完成鸟嘌呤上下游产品生产技术的储备,围绕鸟嘌呤进行抗病毒原料药产业链延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已陆续研发了6-氯

1-1-398

鸟嘌呤、双乙酰鸟嘌呤、双乙酰阿昔洛韦、阿昔洛韦、伐昔洛韦、更昔洛韦等产品。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以鸟嘌呤为中心的上、下游产业链,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该系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1)抓住行业形势转变机遇的需要

随着国家“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两票制”等政策的全面推行,国内医药制剂企业尤其是仿制药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倒逼仿制药企业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促使医药制剂企业积极往上游原料药产业链布局。同时,这也给原料药生产企业特别是那些原来在制剂销售渠道不占优势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带来大力进军医药制剂生产领域的机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凭借在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技术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医药制剂业务。

(2)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

本项目产品为公司原料药的下游医药制剂。相较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公司目前在医药制剂方面产能规模较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医药产业链,推动公司医药化工原料、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发展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需要

公司目前医药制剂产品线及产能均不足。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能够有效发挥原料药的产业技术优势,丰富制剂产品品种,提升制剂产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公司本次募投相关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备良好的政策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取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意见,募投项目符合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1-39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主营业务展开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和延伸,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种,完善公司医药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形势转变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医药产业链,推动公司医药化工原料、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布局,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

此外,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快新药和工艺技术以及科研成果转化进程,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加技术储备,有利于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保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专注于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生产经营,培养了紧密有效的合作团队,已掌握并成功应用了丰富的化学合成核心技术工艺,建立了完整的反应体系。公司现有的技术研发能力能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管理团队在本行业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医药生产企业的厂区管控、生产车间管控、质量管控、环境保护管控、安全生产管控等重要管理环节,并对企业经营方式、采购渠道及营销渠道建设具有十分深入的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丰富公司产品品种,进一步完善公司从基础化学原料到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直至医药制剂的一体化产业链,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与盈利能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

1-1-400

此外,通过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有利于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保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在武穴新建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主要开展原料药、生物酶和氟化工的新产品研究与开发、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进、承担后续产品质检化验任务和加强与大专院校和产业优势企业合作等工作。

本项目由武穴宏源实施,系在武穴宏源基地内使用自有土地建设,建设期2年。

2、研发方向

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需求,本项目研发方向主要包括:(1)开展原料药、生物酶、氟化工的新产品研发;(2)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进。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研发方向研发内容
1开展原料药、生物酶、氟化工的新产品研发1、利用研发中心和多功能车间各种实验设备以及分析测试手段,积极开展原料药产业、生物酶法合成药产业、含氟化学新材料产业急需高端产品的研发; 2、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研发任务,配合实施申报各级政府的科研计划和上级部门的技术进步研发任务; 3、继续推进新产品磷酸西格列汀原料药及片剂、奥硝唑原料药、替硝唑原料药、塞来昔布原料药、三氟甲磺酸、双草酸磷酸锂、四氟化硅和高纯度硅烷、生物酶法制X5和DS-1的研发工作
2对现有产品利用研发中心和多功能车间的实验设备以及分析设备,对公司现有

1-1-401

序号研发方向研发内容
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进的乙二醛、乙醛酸、洛韦系列产品、精细氟化钠系列产品的工艺装置进行技术改进,对现有生产装置的三废处理技术进行优化改进,对现有工艺节能改进进行研究,以达到优化现有工艺、节能减排目的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5,393.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1固定资产投资14,253.33
1.1建筑工程费7,284.01
1.2安装工程费258.13
1.3设备购置费5,482.69
1.4固定资产其他投资1,228.50
2生产准备费100.00
3基本预备费855.20
4铺底流动资金184.46
合 计15,393.00

本项目在武穴宏源生产基地内使用自有土地实施,已取得鄂(2022)武穴市不动产权第0000609号《土地使用权证》。

4、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本项目已取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黄环审[2021]30号”环评批复意见。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药、氟化盐中试车间废气以及发酵废气等。经各项处理措施处理后,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氨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氮氧化物、氟化氢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2-2019)要求。因此,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等。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并处理。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芬顿氧化预处理+调节+二级溶气气浮+水解酸化+UASB+二级A/0+生物滤

1-1-402

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田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田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弃物严格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经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生产辅助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2年,详细实施进度如下:

1-1-403

6、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本身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但能给公司带来间接效益。本项目对原料药、生物酶及氟化工的新产品开发,提高现有产品生产工艺水平,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有积极的意义。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增强公司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提升生产力水平,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项目研究结果能同公司的生产核心技术和成熟的市场渠道形成合力,转化为生产力,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二)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武穴宏源实施,系在武穴宏源生产基地上使用自有土地建设,建设期两年。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3,000吨盐酸胍、100吨6-氯鸟嘌呤、1,300吨双乙酰鸟嘌呤、1,500吨双乙酰阿昔洛韦、20吨盐酸伐昔洛韦和30吨更昔洛韦的生产规模。

1-1-404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0,68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1固定资产投资17,570.94
1.1建筑工程费3,939.00
1.2安装工程费2,958.00
1.3设备购置费9,441.45
1.4固定资产其他投资1,232.49
2生产准备费228.00
3基本预备费1,054.26
4铺底流动资金1,826.81
合 计20,680.00

本项目在武穴宏源生产基地内使用自有土地实施,已取得鄂(2022)武穴市不动产权第0000609号《土地使用权证》。

3、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盐酸胍

(2)6-氯鸟嘌呤

1-1-405

(3)双乙酰鸟嘌呤

(4)双乙酰阿昔洛韦

(5)盐酸伐昔洛韦

1-1-406

(6)更昔洛韦

4、主要原辅材料、能源动力供应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包括双氰胺、氯化铵、醋酸酐、鸟嘌呤、乙二醇、乙醇、烧碱、甲苯等。公司现已有相关成熟生产装置运行,项目所需主要原料均有协议厂家,可保障原料的稳定供应;鸟嘌呤为公司自产产品,可供本项目直接使用;其他辅助原材料均为常规原材料,在湖北省内均有相关生产厂家,且数量众多,可保证项目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主要能源动力供应

本项目所需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蒸汽。电能由当地供电部门供应,可以保证项目生产所需电能的供应;蒸汽由园区供热系统供应,可以保证项目生产所需

1-1-407

蒸汽供应。

5、产品销售方式

本项目达产后,部分产品供公司内部使用,剩余产品面向市场销售。本项目所生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同属于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渠道、客户存在很大重叠,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进行销售。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生产中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本项目已取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黄环审[2021]29号”环评批复意见。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各项处理措施处理后,外排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因此,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工段产生的生产废水。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并处理,产生的6-氯鸟嘌呤生产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等经过预处理(石灰一级沉淀+氯化钙、絮凝剂二级沉淀)后与生活污水、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芬顿预处理+调节池+二级溶气气浮+水解酸化+UASB+二级A/0+生物滤池)处理达标后进入田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田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制要求,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固废严格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妥善处置。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经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生产辅助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

1-1-408

取消声、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7、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8、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两年,达产期三年。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41,617.76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4,484.91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76%(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6.74年(所得税后),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盈利能力。

(三)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宏源药业实施,系在宏源药业生产基地上使用公司自有土地建设,建设期两年。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的生产规模。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9,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1-1-409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1固定资产投资23,813.68
1.1建筑工程费7,743.46
1.2安装工程费2,213.82
1.3设备购置费12,681.00
1.4固定资产其他投资1,175.40
2生产准备费54.00
3基本预备费1,428.82
4铺底流动资金3,703.50
合 计29,000.00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内使用自有土地实施,已取得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738号《土地使用权证》。

3、项目技术水平

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需要运用混合制粒、干燥、整粒、压片等多项技术,这些技术已经在公司现有制剂产品生产过程中广泛运用。公司通过多年的生产经验和研发试验,积累了丰富经验,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生产技术。

4、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具体如下:

(1)甲硝唑片、阿昔洛韦片、盐酸伐昔洛韦片、奥硝唑片、维格列汀片和他达拉非片均采用湿法压片工艺,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2)磷酸西格列汀片和替硝唑片均采用干法压片工艺,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3)阿奇霉素胶囊采用干法胶囊制剂工艺,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1-410

(4)塞来昔布胶囊、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采用湿法胶囊制剂工艺,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5、主要原辅材料、能源动力供应

(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包括甲硝唑、阿昔洛韦、盐酸伐昔洛韦、磷酸西格列汀、奥硝唑、塞来昔布、替硝唑、阿奇霉素、西咪替丁等原料药。公司现已有部分原料药产品生产,部分原料药将通过自建生产装置进行生产,其他原料药均有众多厂家,可保证项目所需原材料的供应。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辅助用料为包衣、淀粉、滑石粉等,可供应的厂家众多,可保证项目所需原材料的供应。

(2)主要能源动力供应

本项目所需能源主要为电能、蒸汽。电能由当地供电部门供应,可以保证项目生产所需电能的供应;蒸汽由公司锅炉供应,可以保证项目生产所需蒸汽供应。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生产中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本项目已取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出具的“黄环罗函[2021]7号”环评批复意见。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各项处理措施处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相关标准限制要求。因此,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1-1-411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水和循环冷却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

、SS、NH

N、总磷等。项目产生的废水由厂区埋地的污水管网系统汇集,通过管网接入同德堂药业污水处理站经“气浮+SBR工艺”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和罗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并接入罗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除尘器粉尘、废润滑油、一般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等。不合格产品、除尘器粉尘、废润滑油根据《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分类收集,并按照国家要求置于规范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后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或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设备布局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确保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详细实施进度如下:

1-1-412

8、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两年,达产期六年。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66,870.00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8,098.11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0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8.35年(税后),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盈利能力。

八、固定资产变化与收入变动的匹配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和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达产后,公司固定资产变化与收入变动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末/2021年募投项目新增(含基本预备费)增幅
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99,942.0443,867.7043.89%
其中:房屋建筑物32,930.6513,124.5439.86%
机器设备61,668.8630,743.1549.85%
相关产品销售收入157,785.94108,487.7668.76%

上述募投项目达产后,销售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固定资产增幅,主要原因如下:

1、在已有的生产经验基础上,募投项目的设备选择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市场供应情况,确定了最优的设备方案,在设备性能相近的情况下,选用性价比高的设备。

1-1-413

2、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在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内建设,拟建设工厂可与公司现有工厂共用部分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

3、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运营所需的部分公共工程与武穴生产基地的其他建设项目共用。该等公共工程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未列入本项目投资概算。

九、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净资产、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额、股本总额都将大幅增加,公司资金实力大幅增强。但由于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且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而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净资产值和股本总额大幅提高,因而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将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也会有所降低。但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从长远来看,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逐渐回升。

(二)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东权益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这将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持续融资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的货币资金将大幅增加,使得公司的资产结构发生变化,短期内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大幅提高。

(三)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种,完善公司医药产业链,增强公司一体化产业链优势、产品多样化优势以及规模优势,巩固和提高行业领先地位,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及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58,976.23万元。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投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折旧费用4,626.17万元,对公司经

1-1-414

营业绩具有一定影响。但是按照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营业收入109,841.02万元,税后净利润9,859.22万元。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会为公司带来可观利润,足以抵消因此新增的折旧费用。长期来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经营业绩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将提升公司技术开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长期来看将为公司带来更为可观的经济效益。

十、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是在当前政治、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等一系列假设条件下,对公司可预见的未来业务发展作出的合理预期、计划与安排。本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不排除根据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对本业务发展目标进行及时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把“创新、发展”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密切关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及医药制剂行业发展趋势,在不断巩固和增强现有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依托公司的研发和技术能力,对公司现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不断丰富产品品种,延伸和完善医药产业链,以实现高端原料药、特色医药中间体和医药制剂产品的一体化发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化一流医药企业。此外,在坚持以发展医药产业链为核心的基础上,依托现有研发和技术能力,适度探索新的业务形态,拓宽能力边界,实现产品的适度多样化发展,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坚持以实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发展思路,积极实施“以研发驱动销售”的营销策略,将公司的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原动力;继续完善产业链,全方位对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医药制剂产品进行开发和运用;实施积极的技术更新、运用和新产品的储备策略,不断丰富公司产品品种,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加大销售力度,积极开拓美国、欧盟等高端市场,不断扩大公司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公司规模扩张提供坚强支撑。

1-1-415

(三)公司的实施计划

1、产能扩张计划

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公司拟以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和“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增加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及医药制剂产能,产品品种进一步丰富,医药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2、多品种战略计划

公司在着眼于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的产业项目进行规模化投资的同时,将积极推动产业链延伸,依托公司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品研发优势、工艺技术、规模化生产能力,不断研发具有市场前景和技术优势的其他品类的原料药产品和医药制剂产品。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现有医药产业链基础上,再投资建设一个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和一个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产业链相关品种,增强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通过多品种协同发展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在进一步延伸和完善现有医药产业链基础上,公司将始终关注新能源、氟化工领域的机会,加强相关产品研发,并视行业形势发展进行相应的产业布局。在对现有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同时,公司已启动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项目建设。

3、市场开拓计划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市场,未来三年公司将在巩固和发展现有优势市场的基础上,巩固并深化现有客户资源,根据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供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产品,充分满足现有的市场需求,确保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其次,积极完善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培养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营销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加强对美国、欧盟等规范性较好的境外销售市场开拓力度,同时加强对其他市场的营销力度,针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制定不同的销售方案;最后,公司将强化内部团队建设,加强销售人员与客户的有效沟通,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发掘市场的前沿信息,逐步形成稳定国内市场、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的格局。

1-1-416

4、研发和创新计划

公司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该项目主要研发方向为原料药、生物酶和氟化工的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未来三年,公司将在持续保持对现有技术的更新和工艺优化基础上,依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工艺和降低成本,减少产品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绿色健康、可持续的生产工艺;另一方面,通过整合公司资源,发挥产学研的优势,扩大与行业技术优势单位以及相关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加强同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积极开展新品种开发工作,通过技术研发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品质、增加产品种类。

(四)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国内社会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调整;

3、国内医药市场保持稳定发展;

4、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稳定;

5、本次公司股票发行能顺利实现,募集资金正常到位,募投项目顺利完成建设,按计划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6、公司未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7、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容量、行业竞争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五)实现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瓶颈

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公司实施下阶段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计划,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如果资金来源得不到充分保障,将影响到上述目标的实现。

2、管理水平制约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管理、资源配置、企业文化建设、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更大的挑战。公司管理层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才能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带领公司完成既定的发展目标。

1-1-417

3、人才制约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将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的短缺,特别是中高层次管理人员、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及财务、法律、金融等方面专业人员。若不能有效及时地引入公司所需人才,亦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六)实现发展规划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1、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以岗位规范和业务流程标准化为重点,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各尽职能、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公司经营层的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2、公司将加大投入资金用于产品的开发和科研队伍的建设,建立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为技术研发提供强有力的硬件和软件的支持。同时,公司也将科学利用人力资源管理,通过持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行业专家,充实公司研发团队实力和创新能力,加大成果转化激励制度,促进先进技术研发。

(七)公司关于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情况的声明

公司将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1-1-418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审核及披露流程、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责任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其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并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营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券部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部门负责草拟,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应当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

1-1-419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公司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事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4)诚实守信原则。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7)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除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避免在投资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公告;(2)股东大会;(3)一对一沟通;(4)公司互联网信息网站;(5)电话、传真、电子邮件;(6)邮寄资料;(7)媒体采访及报道;(8)现场参观;(9)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10)走访投资者。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1-1-420

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及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和具体计划如下:

1、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行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且最近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形成具体现金分红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要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

1-1-421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利)的派发事项。

4、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公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及股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公司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第九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1-1-422

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征集投票权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网络投票

《公司章程(草案)》第六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一)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权利方面的措施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有效地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规定包括且不限于:“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

1-1-423

披露义务人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当遵守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持续性和一致性,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第八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二)保障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权利方面的措施

《公司章程(草案)》中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在保持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应充分注重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章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权利方面的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股东有权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四)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

1-1-424

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均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提供商品、服务、资金或其他交易事项时,设置了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不得对该事项直接或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或进行投票的条款,有利于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性,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股东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利萍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副总经理廖胜如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1-1-425

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双喜、刘展良、程思远、邓支华、曾科峰、肖拥华、丁志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雷高良、段小六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

公司股东弘愿基金会承诺:自宏源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宏源药业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宏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湖北华盛建设有限公司、兴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庄海芳、田军、陈璇、关宏伟、王晓君、姜晓霞、吕建国和徐慧等10名股东已作出

1-1-426

承诺,其于公司本次申报前一年内取得的新增股票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宏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成功,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股5%以上股东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徐双喜承诺:(1)本人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2)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如拟减持公司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3)本人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上述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本人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6)本人实施完毕减持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7)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颁布新的股份减持规定或细则,本人将对减持方式、减持进度、减持比例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调整,并确保符合新的股份减持规定或细则的规定。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如发生除息、除权行为,股票收盘价格将做相应调整,下同)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以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主体合称为“各方”)承诺按照本方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1-1-427

如启动条件被触发,各方将按照如下实施顺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股份回购的前提下,由公司依据本预案回购公司股份。

(2)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依据本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①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

②股份回购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③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份回购方案未实施;

④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由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实施增持;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的增持计划未实施;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公司承诺: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按照本预案的内容出具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权和/或担任公司董事的承诺函签署主体承诺:在持有公司股权和/或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启动条件触发,将通过在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相关各方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2、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操作

(1)股价稳定措施之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操作

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1-1-428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在启动条件被触发之日起的十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并在决议作出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合理理由。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将同意或不同意股份回购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回购的,公司将依法履行公告、备案、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实施股份回购。本公司承诺: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上述回购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至回购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回购计划。

(2)股价稳定措施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具体操作

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将在本预案规定的、需由其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30日内,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承诺:

①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②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上述增持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的3个月内实施完毕,但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1-1-429

(3)股价稳定措施之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具体操作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预案规定的需由其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三十日内,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各自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20%。

上述增持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的九十日内实施完毕,但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四)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宏源药业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行政处罚或有效司法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制定并公告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计划(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回购计划。

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1-1-430

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承诺:本人已仔细阅读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并就上述确认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发行人上市以后本人转让的发行人原限售股份,并将利用宏源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促成宏源药业在行政处罚或有效司法裁决作出后启动依法回购宏源药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准),但是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公司发生被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人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

1-1-431

为准),但是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公司发生被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人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4、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宏源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众环承诺:因本所为宏源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承诺: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司法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发行人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评估机构为宏源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股份制改制时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会计师事务所为宏源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1-1-432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本公司本次发行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认定或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和廖利萍承诺:本人保证宏源药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宏源药业本次发行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认定或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宏源药业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关于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双喜、刘展良、程思远、邓支华、雷高良、段小六、廖胜如、曾科峰、肖拥华、丁志华承诺:若本人违反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公开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及时上缴的,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相当于本人的违规减持所得加自延期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的金额,作为本人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并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

持股5%以上股东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和徐双喜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

1-1-433

账户;如本人未及时上缴的,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相当于本人的违规减持所得加自延期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的金额,作为本人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并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如公司出现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份回购方案未实施的情形的,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所述义务的,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公司有权责令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若未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现金分红,以作为前述现金补偿归公司所有。多次违反承诺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所述增持义务的,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若未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现金分红或薪酬,以作为前述现金补偿归公司所有。连续两次以上违反承诺的,除现金补偿金额需累计计算外,公司有权在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后解聘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如本公司未履行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承诺:如本人未履行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公司自本

1-1-434

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按照已承诺锁定期和至本人履行完毕本承诺止的孰长进行锁定。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未履行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公司自本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应由本人承担的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如有)按照已承诺锁定期和至本人履行完毕本承诺止的孰长进行锁定。

5、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其他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1-1-435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者相关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上述赔偿责任,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上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或薪酬等用于承担上述赔偿责任;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者相关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上述赔偿责任,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在本人履行完毕上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或薪酬等用于承担上述赔偿责任;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1-1-436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③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者相关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大幅增加,资金实力大幅增强。但由于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不能立即产生预期效益,而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股本总额大幅提高。公司现有业务收入、利润的增长可能无法赶上公司股本总额的增长速度,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将低于上一年度,公司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具体措施。特别提醒投资者,下列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并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情况做出保证。

(1)加强市场营销力度,保持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公司将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丰富产品品种,扩大销售渠道的覆盖面,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通过上述措施以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为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2)积极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

1-1-437

公司将积极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产供销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通过规模化批量采购以及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同时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改善业务流程,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及“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大幅提升,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募集资金投入前,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范围内,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效益。

(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更为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组织架构以保证适应研发提升、产能扩张、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管理需求,完善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保证公司高质量的扩张。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6)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1-1-43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上市后未来三年及长期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严格自律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积极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的薪酬制度与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积极促使公司未来制定、修改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8)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八)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承诺如下:

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未来三年及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1-1-439

(九)关于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承诺:

1、本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依法解除,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2、本公司股东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本公司股东或对本公司进行出资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除民生证券及其子公司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民生证券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因间接持有民生证券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4、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的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5、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申报文件中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7、本承诺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双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除宏源药业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其他与宏源药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宏源药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在与宏源药业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1-1-440

2)除宏源药业及其下属企业外,今后本人不会开展其他与宏源药业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新设或收购与宏源药业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宏源药业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亦不会在与宏源药业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避免对宏源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本人不会利用对宏源药业的控制关系、董事地位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宏源药业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4)无论由本人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宏源药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宏源药业均有优先受让、使用的权利。

5)本人若拟出售与宏源药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宏源药业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且本人承诺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宏源药业的条件不逊于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6)若发生上述第4)、5)项所述情况,本人承诺将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拟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宏源药业,并尽快提供宏源药业合理要求的资料。宏源药业可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使用权。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宏源药业若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除宏源药业及其下属企业外,本人保证将不从事或投资与宏源药业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若出现可能与宏源药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保证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宏源药业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宏源药业来经营;(4)其他对维护宏源药业权益有利的方式。

8)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适用于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指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现在及未来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宏源药业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

9)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宏源药业或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索

1-1-441

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10)本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宏源药业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期间持续有效。”

2、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除尹国平、阎晓辉、徐双喜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其他与宏源药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宏源药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在与宏源药业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除宏源药业及其下属企业外,今后本人不会开展其他与宏源药业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新设或收购与宏源药业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宏源药业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亦不会在与宏源药业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避免对宏源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本人不会利用对宏源药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宏源药业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适用于本人及本人现在及未来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宏源药业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

5)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宏源药业或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6)本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宏源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持续有效。”

(十一)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1-442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宏源药业控股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就宏源药业与本人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宏源药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2、本人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宏源药业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本人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宏源药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3、本人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宏源药业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宏源药业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宏源药业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宏源药业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宏源药业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十二)关于不从事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公司承诺: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报告期内也未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也不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投入。

3、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十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国平、阎晓辉、廖利萍作出承诺:“对于宏源

1-1-443

药业或其子公司在首发上市前未足额缴纳的任何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如果在任何时候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宏源药业或其子公司补缴该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宏源药业及其子公司因未缴纳该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宏源药业及其子公司就此承担的全部支出、罚款、滞纳金、赔偿及费用,保证宏源药业及其子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1-1-44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除贴牌客户外,公司一般与客户不存在长期协议。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单笔销售合同或客户根据其采购批次需要向公司下达订单,因此公司的大额销售合同较少。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
1HONGKONG WINCOME TRADING CO., LIMITED鸟嘌呤405.00万美元2022.02.17
2DERETIL,S.A.乙醛酸151.63万美元2022.05.20
3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1,210.17万元2022.07.23
4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1,108.80万元2022.06.15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一般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有效期
1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按实际执行单价,数量而定2021.12.26-2022.12.25
2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环氧乙烷按实际执行单价,数量而定2022.01.01-2022.12.31
3罗田县宏焰煤炭有限 公司无烟煤4,350.002022.01.01-2022.12.31
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硝酸按实际执行单价,数量而定2022.01.01-2022.12.31
5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醛3,150.002022.01.01-2022.12.31
6湖北汇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无烟煤2,900.002022.01.01-2022.12.31
7罗田县兴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乙二醇等运输按实际执行单价,数量而定2022.01.01-2022.12.31
8甲酸等 运输按实际执行单价,数量而定2022.01.01-2022.12.31

1-1-445

9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乙二醇按实际执行单价,数量而定2022.05.12-2022.12.31
10湖北三宁集团有限公司乙二醇按实际执行单价,数量而定2022.06.24-2022.12.31
1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氟化锂7,870.002022.07.02-2022.08.01

(三)其他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编号借款人借款银行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
10181400741-2021年(罗田)字 00051号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5,000每笔提款前一日LPR浮动0基点,按年调整2021.8.5-2031.3.20
20181400741-2022年(罗田)字00007号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36,000每笔借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利率减30.00bp2022.03.21-2030.03.20
3127XY2022022457宏源药业招商银行黄冈分行4,000任意一笔贷款利率由借款人在相应的提款申请中明确并经借款银行审批同意后确定2022.07.13-2025.07.12

公司报告期内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均得到正常履行,不存在贷款逾期或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

2、担保合同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编号/ 名称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性质担保物担保期限或主合同债务发生期间
10181400741-2021年罗田(抵)字 0002号宏源药业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8,000.00抵押担保不动产2021.8.4- 2031.3.31
20181400741-2022年罗田(抵)字0001号宏源药业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36,000.00抵押担保不动产2022.03.21-2030.03.20
30181400741-2022年罗田(质)字0001号宏源药业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36,000.00质押担保中蓝宏源股权2022.03.21-2030.03.20
40181400741-2022年罗田(质)字0002号宏源药业宏源药业工商银行罗田支行36,000.00质押担保专利权2022.03.21-2030.03.20
5127XY202202宏源宏源招商银行黄冈4,000.00抵押担保不动产2022.07.13-202

1-1-446

序号合同编号/ 名称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性质担保物担保期限或主合同债务发生期间
245707药业药业分行5.07.12

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联营企业取得借款而向资金提供方提供担保签订的合同,均得到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或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3、其他重要合同

(1)公司与中蓝宏源签订的《授权许可协议》

公司与中蓝宏源签订的《授权许可协议》主要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三)专利、非专利技术被授权许可情况”。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或子公司对公司或子公司取得借款而向资金提供方提供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的重要对外担保事项详见本节“一、重要合同”之“(三)其他合同”之“2、担保合同”。

三、重大诉讼、仲裁和违法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447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尹国平 阎晓辉 徐双喜

刘展良 程思远 邓支华

杜守颖 谢 青 胡金锋

全体监事签名:

雷高良 姚 颖 段小六

胡云国 汪林涛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双喜 刘展良 程思远

邓支华 廖胜如 尹 聃 曾科峰

肖拥华 丁志华 丁文波 戴丽娜

贾雪枫 舒伟锋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4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尹国平 阎晓辉 廖利萍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4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马向涛

保荐代表人:

谢广化 肖继明

法定代表人:

(代行) 景 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代行) 景 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代行) 熊雷鸣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陈 鹏 朱嘉靖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53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100004号、众环专字(2022)0100016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众环专字(2022)0100017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众环审字(2022)0100004号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2)0100016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众环专字(2022)0100017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范桂铭 杨 云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54

六、资产评估机构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098号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已离职)

戴 健 王 睿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5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评估相关情况的说明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事项于2014年2月24日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098号资产评估报告,经办资产评估师为戴健和王睿,现将资产评估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办资产评估师王睿已离职,故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资产评估机构中仅有资产评估师戴健的签字。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6

七、资产评估机构二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1]1037号、众联评报字[2020]第1091号、众联评报字[2021]1027号、众联评报字[2020]1089号、众联评报字[2020]1090号、众联评报字[2022]第1030号、众联评报字[2022]第1034号、众联评报字[2022]第1035号、众联评报字[2022]第1053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于 杰 胡文胜 余文婷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家望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7

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750032号、信会师报字[2014]第711298号、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654号、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107号、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508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79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顺利 万 萍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58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该等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联系方式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8号

查询电话:0713-5109598

传真:0713-5072024

联系人:尹聃

2、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查询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940

1-1-459

联系人:谢广化、肖继明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