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的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先生,计划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5%)。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康宏刚先生,计划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5%)。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00,000股的授予登记工作。2022年7月8日,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9,521,029股增加至139,821,029股。
2022年8月19日,公司收到陈飞先生和康宏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陈飞先生减持公司股票354,400.00股,康宏刚先生减持公司股票212,500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具体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注1:上表中“减持比例”指减持股数占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2022年5月19日) |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2022年8月19日) | |||
股数(股) | 占原股本的比例 | 占现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现股本的比例 | ||
陈飞 | 合计持有股份 | 4,050,000 | 2.9028% | 2.8966% | 3,695,600 | 2.64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2,500 | 0.7257% | 0.7241% | 658,100 | 0.47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37,500 | 2.1771% | 2.1724% | 3,037,500 | 2.1724% | |
康宏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4,050,000 | 2.9028% | 2.8966% | 3,837,500 | 2.744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2,500 | 0.7257% | 0.7241% | 800,000 | 0.572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37,500 | 2.1771% | 2.1724% | 3,037,500 | 2.1724% |
注1: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做出的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减持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5%。
注2:上表中“原股本”指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现股本”指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注3: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陈飞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8月19日 | 21.75 | 354,400 | 0.2535% | 首发前限售股 |
康宏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8月19日 | 20.27 | 212,500 | 0.1519% | 首发前限售股 |
合计 | - | - | - | 0.4054%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陈飞先生及康宏刚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承诺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陈飞先生及康宏刚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陈飞先生及康宏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陈飞先生及康宏刚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陈飞先生及康宏刚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陈飞先生及康宏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