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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2,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1%,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审议,同意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及归属事宜;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5日上午10:00在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0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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