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2-111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人员亲属短线交易致歉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配偶周春玲、副总经理杜支红配偶刘小坤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一)周春玲交易情况
经核查,周春玲于2022年4月22日至5月25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00股,累计卖出7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向 | 交易股数(股) | 交易价格(元/股) | 交易金额(元) |
2022.05.25 | 卖出 | 100 | 39.96 | 3,996 |
2022.05.24 | 买入 | 100 | 38.95 | 3,895 |
2022.05.05 | 卖出 | 200 | 40.56 | 8,112 |
2022.05.05 | 卖出 | 200 | 39.99 | 7,998 |
2202.04.27 | 买入 | 100 | 36.43 | 3,643 |
2022.04.26 | 卖出 | 200 | 38.35 | 7,670 |
2022.04.26 | 买入 | 100 | 36.60 | 3,660 |
2022.04.25 | 买入 | 200 | 37.77 | 7,554 |
2022.04.22 | 买入 | 200 | 38.77 | 7,754 |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配偶周春玲,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1,270元(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卖出数量-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春玲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刘小坤交易情况
经核查,刘小坤于2022年2月18日至5月5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700股,累计卖出17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副总经理杜支红配偶刘小坤,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短线交易未获盈利,亏损16,342元(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卖出数量-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向 | 交易股数(股) | 交易价格 (元/股) | 交易金额(元) |
2022.05.05 | 卖出 | 1300 | 40.02 | 52,026 |
2022.04.19 | 卖出 | 400 | 41.05 | 16,420 |
2022.04.06 | 买入 | 400 | 40.10 | 16,040 |
2022.02.28 | 买入 | 300 | 48.70 | 14,610 |
2022.02.28 | 买入 | 200 | 50.30 | 10,060 |
2022.02.25 | 买入 | 300 | 53.70 | 16,110 |
2022.02.18 | 买入 | 500 | 55.90 | 27,950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春玲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及其配偶周春玲,副总经理杜支红及其配偶刘小坤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周春玲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有,本次短线交易获利金额为1,270元,周春玲已主动将所获收益全数上交公司。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周春玲、刘小坤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杜支红并不知晓该交易情况,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交易行为为周春玲、刘小坤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周春玲、刘小坤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杜支红为2022年4月18日新聘的高管人员,对相关证券法规不熟悉,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