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2名监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7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王颖女士、初文静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经审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