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拓展大湾区客户,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公司拟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附有生效条件的《项目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2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0)。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