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19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盛丰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以特定专利与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租赁”)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融通租赁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签署、修改与本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必要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将特定专利许可予融通租赁并接受融通租赁对特定专利再许可,通过融通租赁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本项目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310,451.39元(及本项目相关费用),业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融通租赁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担保”)为公司本项目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与融通租赁和科创担保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融通租赁审批情况、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融通租赁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