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2-077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流动性,公司以特定专利与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租赁”)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融通租赁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简称“本项目”),通过融通租赁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本项目业务合作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310,451.39元(及本项目相关费用),业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拟以特定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融通租赁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担保”)为公司本项目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与融通租赁和科创担保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融通租赁审批情况、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融通租赁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218室法定代表人:王庆明注册资本:1650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2104259D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 | 投资额(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1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2375 | 75% |
2 | 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 4125 | 25% |
合计 | 16500 | 100% |
融通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融通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业务概述:公司将名下的如下6项特定专利权通过许可(以下或称“第一次许可”)、再许可(以下或称“第二次许可”)、质押给融通租赁,通过融通租赁进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业务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 | 有效限期 |
一种多轴机械手 | ZL2016102244809 | 2018/10/26 | 2016-4-12至2036-4-11 |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和应用该介质的机器人 | ZL2017108547674 | 2020/1/10 | 2017-9-20至2037-9-19 |
机器人手眼标定方法和系统 | ZL2018104424608 | 2020/10/13 | 2018-5-10至2038-5-9 |
一种铜线压膜机、电机转速控制装置和方法 | ZL2019104656402 | 2019/5/30 | 2019-5-30至2039-5-29 |
一种自动化抓取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 | ZL2020101652065 | 2020/3/11 | 2020-3-11至2040-3-10 |
一种干燥设备 | ZL2019201514053 | 2019/1/29 | 2019-1-29至2029-1-28 |
(二)第一次许可使用费支付安排:融通租赁根据协议约定条件向公司一次性支付25,000,000元人民币;
(三)第二次许可使用费支付安排: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条件于许可起始日起向融通租赁分期支付 26,310,451.39元人民币;
(四)担保情况:公司以上述 6项专利作为质押财产为融通租赁对公司的专利再许可提供质押担保;科创担保为公司在本项目项下债务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费率为1.5%(最终以合同实际约定的担保费率为准);
(五)预计总体融资成本:融资利率为5.24%,担保费率为1.5%,总体融资成本为不超过6.74%(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贴息后预计总成本约为4%(具体以实际贴息为准);
(六)贴息方式:公司按期支付第二次许可使用费后,由公司向东莞市政府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专项资金,具体贴息金额以政府实际审批为准。
本项目的具体交易条款、特定专利、业务合作金额、业务合作期限等要素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以公司与融通租赁、科创担保最终签署的本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部分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为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更好的经营业务。
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特定专利与融通租赁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融通租赁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的事项,并委托科创担保提供担保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特定专利与融通租赁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融通租赁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特定专利与融通租赁合作开展特定专利的许可、再许可、质押,以及融通租赁依据专利许可协议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融资计划等一系列业务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