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核查,现就此发表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进行的担保,上述担保的被担保方经营状况均良好,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
露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