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3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广东宏大 | 股票代码 | 00268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宏大爆破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国文 | 郑少娟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 ||
电话 | 020-38092888 | 020-38092888 | ||
电子信箱 | hdbp@hdbp.com | hdbp@hdbp.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360,396,965.43 | 3,552,023,567.42 | 22.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1,915,804.78 | 210,832,310.77 | 19.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28,843,137.87 | 204,074,524.79 | 12.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7,341,236.31 | 304,393,205.46 | -138.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64 | 0.2813 | 19.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64 | 0.2813 | 19.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7% | 4.03% | 0.5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512,269,170.72 | 13,944,380,178.97 | 4.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641,191,115.30 | 5,596,130,287.03 | 0.8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29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26% | 181,613,500 | 0 | 质押 | 13,106,530 | |
郑炳旭 | 境内自然人 | 5.98% | 44,758,400 | 33,568,800 | |||
郑明钗 | 境内自然人 | 4.90% | 36,725,118 | 27,543,838 | 质押 | 12,000,000 | |
王永庆 | 境内自然人 | 4.67% | 34,978,400 | 27,883,800 | |||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3% | 18,205,673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51% | 11,322,088 | 0 | |||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6% | 7,206,963 | 0 | |||
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6,465,419 | 0 |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5% | 4,869,734 | 0 | |||
曹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0.58% | 4,332,319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广东环保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99,819,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构成一致行动人。2、郑明钗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65,419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65,419股,为股东郑明钗的一致行动人。2、报告期末,公司自然人股东曹立新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519股,通过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231,8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32,319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月18日,公司变更了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Guangdong Hongda Holdings Group Co., Ltd.”,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广东宏大”,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
2、2022年1月,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出资6670.60万元购买了控股子公司甘肃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民爆”)2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兴安民爆的股权由51%提升至71%。
3、2022年3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内,因10名激励对象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上述12名激励人员共计651,764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已于2022年3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749,412,187股变更为748,760,423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4、2022年5月,公司与西安深瞳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常彬合资设立了广东宏大制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制导”),其中公司出资510万元,占宏大制导51%的股权。宏大制导主要从事精确制导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本次参与设立宏大制导,有利于公司与合作方形成优势互补,扩充公司军品产品链。宏大制导于2022年6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5、2022年2月,公司子公司宏大工程出资500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疆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宏大”),新疆宏大于2022年3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6、2022年3月,公司子公司兴安民爆设立了酒泉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兴安”),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酒泉兴安为兴安民爆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5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7、2022年4月,公司子公司兴安民爆设立了平凉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凉兴安”),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平凉兴安为兴安民爆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5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