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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及相关交易协议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了公司对相关事项及相关交易的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终止受让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因市场的变化以及公司战略方向的调整等原因终止收购苏州硅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同时也是公司经审慎考虑并与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截至目前,《股权转让协议》并未履行,公司尚未向苏州通博支付任何款项,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终止收购苏州硅能部分股权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转让江苏艾特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通过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艾特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4.1935%的股权,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是基于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划所作的决策。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转让江苏艾特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二○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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