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蒋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蒋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04)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5)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