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担保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83,000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13.94%。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担保均属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
沈保根
史翠君
王彦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