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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9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准则解释”),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15号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

七、备查文件目录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三)《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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