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余额主要系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收购公司子公司股权所致;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其使用公司子公司房产的偿还款。除上述关联方往来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和成本或其他支出事项。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806,366.96万元,公司为公司对关联方(主要系转让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而形成)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303,862.91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进一步防范和控制关联方往来及对外担保的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开涛 章 融 杜文广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