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民生证券对瑞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010,000股,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962,94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77,05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民生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股份数量为5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民生投资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民生投资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00,5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00,5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500,500 | 1.25% | 500,500 | 0 |
合计 | 500,500 | 1.25% | 500,500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500,500 | 24 |
合计 | 500,500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瑞晟智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已履行了相应股份锁定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瑞晟智能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瑞晟智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