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能够认真贯彻并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郑春燕(签字): | 赵亚娟(签字): |
朱颉榕(签字): |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