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2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文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桢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上的相关公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