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参与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成功后能够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完善公司产业链的布局、协同公司在建项目并深化产业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参与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参与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孟跃中、曾幸荣、陈桂林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