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盛通股份证券代码:002599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年8月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 6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原因及修订内容 ...... 6
六、结论 ...... 7
一、释义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盛通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 指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指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持有人、参加对象 | 指 |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
持有人会议 | 指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
管理委员会 | 指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
标的股票 | 指 | 盛通股份股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指导意见》 | 指 |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
《监管指引第1号》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二、声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接受盛通股份聘请担任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盛通股份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公开披露的信息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盛通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均由盛通股份提供或来自于其公开披露之信息,盛通股份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并对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专业态度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报告旨在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出具意见,不构成对盛通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盛通股份发布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文。
(五)本报告仅供盛通股份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时按《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三、基本假设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盛通股份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四)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及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履行如下程序: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3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原因及修订内容
1、本次修订的原因
2022年,公司推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因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但仍未达到年初预期的目标,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环境相匹配。
2、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
调整前 | 调整后 |
第一个考核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8.00亿元;2、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2.00亿元。第二个考核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 | 第一个考核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4.00亿元;2、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5千万。第二个考核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 |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7%。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商誉减值、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六、结论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之日,盛通股份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已按照《指导意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王丹丹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