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