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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9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监事会已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主体资格、拟定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核实,认为:拟定的持有人主体资格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 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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