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因工作调整,王竞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职务;周世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合肥华耀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我们认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总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王向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二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淑萍 潘立生
沈泽江 李柏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