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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18.9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5.14万元,共计5,064.12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6号)同意,并于2022年8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36,870,000股,发行价格为2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8,1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4,444,404.98元。上述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分别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并与相关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7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备案情况拟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净额
1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统一项目代码:2101-360861-04-01-966714)100,223.7387,444.44
合 计100,223.7387,444.4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818.98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45.14万元,共计5,064.1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57号),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818.98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4,818.98万元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 资金净额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87,444.444,818.984,818.98
合 计87,444.444,818.984,818.98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367.16万元(不含税),截至2022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45.14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45.14万元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项目发行费用总额自筹资金预先 支付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9,435.06113.21113.21
2审计及验资费用1,056.6056.6056.60
3律师费用500.0056.6056.60
4信息披露费用334.91----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40.5918.7318.73
合 计11,367.16245.14245.14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总额、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和本次置换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相对于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安排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本次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18.9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5.14万元,共计5,064.12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5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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