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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7

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6月6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10482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根据落实函的要求,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美好医疗”)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落实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采用以下字体: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序号黑体
对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补充、修改的说明楷体、加粗

注: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计算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1、关于公诚勇毅 ...... 3

问题2、关于在建工程与募投项目 ...... 7

问题1、关于公诚勇毅2017年10月,外部股东公诚勇毅增资发行人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3.70元,低于2016年12月31日每元注册资本的公允价格14.34元。

请发行人结合公诚勇毅增资发行人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等,充分说明公诚勇毅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等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诚勇毅增资发行人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等

(一)公诚勇毅增资发行人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诚勇毅的合伙人均为熊小川多年的好友或世交,看好熊小川个人能力,也看好公司所在行业,因此决定通过设立公诚勇毅投资发行人。

经美好有限于2017年10月20日股东会审议通过,公诚勇毅认购美好有限新增的860.00万元注册资本,认购对价为3,182.00万元。2016年末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22,709.77万元,公诚勇毅增资前美好有限的注册资本为9,500万元,按上述数据计算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金额为2.39元。公诚勇毅的增资价格按上述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金额并上浮54.78%作为定价依据,经增资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单价为3.70元,为真实交易价格。

公诚勇毅参与公司上述增资时,公司暂无明确的IPO计划,公诚勇毅合伙人都是熊小川多年的好友或世交,了解熊小川及公司经营情况,不属于风险投资,没有要求实际控制人、公司提供对赌、回购等风险投资者通常要求实际控制人、公司作出的承诺。因此,经各方协商按照公司净资产上浮一定比例作为增资价格依据,符合当时交易背景,在当时定价公允。

(二)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等

1、公诚勇毅的基本情况

公诚勇毅是其合伙人专门设立用于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

权外,公诚勇毅无其他经营。公诚勇毅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资金来源
普通合伙人
1洪斌851.0026.74%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人
2吴勇148.004.65%自有资金
3谢丽1,110.0034.88%自有资金
4张优现740.0023.26%自有资金及向洪斌借款,借款已于2019年11月归还
5宋行185.005.81%自有资金
6马佳92.502.91%自有资金
7胡春55.501.74%自有资金和向朋友借款,借款已偿还
总计3,182.00100.00%

2、公诚勇毅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公诚勇毅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简要情况、工作经历和现任主要职务
洪斌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男,汉族。工作经历及现任主要职务如下: 1987.9至1993.6在贵州大学担任教师; 1993.7至1999.6在遵义银建五交化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999.6至今担任遵义中南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2.1至今担任遵义中南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5.8至今担任遵义广合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11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吴勇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男,汉族。工作经历及现任主要职务如下: 1987.9至1991.5在都匀水泥厂化验室担任技术员; 1991.6至1993.4在李洲电子厂电镀车间担任主管; 1993.5至1997.3在贵阳万世利保健品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1997.4至2003.10在深圳金福泰商贸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05.10至2008.6在深圳美素商贸公司担任总经理; 2008.6至2015.3在深圳市花荣轩商贸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2013.7至2018.6在深圳一加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18.6注销)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6至今,自由职业。
谢丽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女,汉族。工作经历及现任主要职务如下: 1991.7至1993.7在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担任科员; 1993.7至2007.7在原君安证券、现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担任企业融资部董事; 2007.7至2015.11在深圳市聚成企业管理顾问股份公司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2015.11至今担任深圳君安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优现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男,汉族。工作经历及现任主要职务如下: 1994.12至2012.6在深圳市龙岗深龙汽车配件贸易部担任总经理; 2012.6至2016.7在深圳市多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2016.7至2018.7担任深圳市新辅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6.8至2022.1担任深圳市深启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1至今,自由职业。
姓名简要情况、工作经历和现任主要职务
宋行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男,汉族,工作经历及现任主要职务如下: 2016.12至今在南方科技大学担任项目主管。
马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男,布依族,工作经历及现任主要职务如下: 1986.9至1999.12在贵航飞机设计研究所担任专业组长; 2000.1至2010.1在贵航进出口公司担任经理; 2010.2至2014.4在贵州睿迪澳商贸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 2014.7至今担任深圳市希尔贝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5.6至今担任深圳市吉源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10至今担任诺康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2017.6至今担任诺康得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2019.9至今担任深圳金源康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胡春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男,汉族,工作经历及现任主要职务如下: 2005.7至2006.11在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担任督导; 2007.3至2007.10在深圳北大青鸟罗湖培训学校担任咨询师; 2007.11至2011.4在华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2011.7至2014.7在博得世纪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担任业务总监; 2014.7至今担任华扬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二、充分说明公诚勇毅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等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等,存在的关联关系、委托持股、资金往来、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如下:

(一)关联关系和委托持股

除公诚勇毅合伙人洪斌担任发行人董事外,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熊小川、美泰联、美创金达、美创联合、美创银泰)、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关联自然人、公诚勇毅合伙人签署的调查表以及公诚勇毅合伙人用以出资公诚勇毅的账号于出资前后3个月的银行流水,公诚勇毅合伙人投入公诚勇毅用以增资美好有限的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于借款的合伙人均已清偿借款。公诚勇毅合伙人持有的发行人权益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二)资金、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对应关系报告期内的资金、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与发行人1、取得公司分红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1、 洪斌 (1)2018年1月和2020年1月,熊小川向洪斌分别支付酒款50万元和20.80万元; (2)2020年2月至4月,洪斌偿还熊小川报告期前历史借款320.04
对应关系报告期内的资金、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万元; (3)2018年6月和2018年8月,熊小川向洪斌分别支付酒款179.88万元、179.88万元,共计359.76万元,2018年10月,洪斌因无货向熊小川退还前述酒款359.76万元; (4)2020年4月,洪斌向熊小川借款15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该借款双方已结清。 2、张优现 熊小川向公诚勇毅合伙人张优现支付21万元庙宇捐款。 3、吴勇 (1)公诚勇毅合伙人吴勇2018年3月向熊小川现金借款600万元,已于2021年1月偿还完毕; (2)2019年4月向熊小川借款100万元,已于2021年4月偿还完毕。
与发行人主要股东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熊小川外,与发行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往来。

除上述表格所列外,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等不存在其他资金、业务往来或者利益安排。

三、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诚勇毅向美好有限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查阅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签署的调查表;

3、查阅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签署的调查表;

4、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函、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银行流水承诺函;

5、访谈公诚勇毅合伙人;

6、查阅主要股东报告期内资金流水、公诚勇毅合伙人向公诚勇毅出资流水。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公诚勇毅增资美好有限按2016年末美好有限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并上浮一定的比例作为定价依据,经增资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单价为3.70元,为各方协商的真实交易价格,符合当时交易背景,在当时定价公允。

2、公诚勇毅合伙人取得公司分红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合伙人洪斌担任发行人董事,合伙人洪斌、张优现和吴勇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个人借款、还款、庙宇款捐助、酒水交易等资金、业务往来,除此之外,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公诚勇毅及其合伙人与除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发行人主要股东、董监高等之间,不存在资金、业务往来、关联关系、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问题2、关于在建工程与募投项目

请发行人:(1)结合截止目前惠州基地工程建设完工情况,具体说明新中桥工业厂区生产线搬迁的时间进度安排;说明新中桥工业厂区已续租,其中B栋2、5楼、C栋1、2楼续租至2024年9月,续租期较长的原因。(2)结合截止目前在建工程完工验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推迟转固的情形。(3)具体说明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周期以及新生产设备购置的计划安排。

(4)结合上述安排,具体测算募投项目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5)惠州基地自建厂房175,492.02平方米,相较于目前新中桥工业厂区18,930.75平方米规模差异较大,在未达产情况下,是否存在厂房、生产线大量闲置的情况,说明未来相关安排。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截止目前惠州基地工程建设完工情况,具体说明新中桥工业厂区生产线搬迁的时间进度安排;说明新中桥工业厂区已续租,其中B栋2、5楼、C栋1、2楼续租至2024年9月,续租期较长的原因

(一)截止目前惠州基地工程建设完工情况,具体说明新中桥工业厂区生产线搬迁的时间进度安排

惠州基地已于2021年上半年完成封顶,2021年下半年厂房逐步进入装修状态,根据公司建设计划,2021年8月公司完成部分厂房的装修工作,并于当月将小部分试产设备搬迁至惠州基地已完成装修的厂房,2021年8月至10月公司惠州基地进行ISO13485体系认证,2021年11月惠州基地部分设备进行验证及

试生产。2021年11月和12月,公司完成惠州基地3层车间和3层仓库的搬迁工作,其余厂房仍处于装修中。2022年4月,惠州基地整体完成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2022年4月至5月,公司对新中桥工业厂区规划搬迁生产线进行了集中搬迁。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新中桥工业厂区规划搬迁设备中,只剩余1台数控机床未完成搬迁,其他注塑机、数控机床、电火花机等核心生产设备均已完成搬迁工作,且已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二)新中桥工业厂区中B栋2、5楼、C栋1、2楼续租至2024年9月,续租期较长的原因

公司新中桥工业厂区C栋1、2楼以及B栋5楼主要为GMP生产车间以及配套产品生产车间,主要用于公司医疗器械注册人相关产品的生产,B栋2楼为配套的办公区域,A栋东1楼主要为GMP相关产品的配套精密模具生产和维修车间。2022年5月,公司将到期日为2022年12月的新中桥工业厂区A栋东1楼续租至2024年9月。

公司惠州生产基地新的GMP车间较普通的生产车间需要更长的规划、设计、装修和验收时间,同时,根据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要求,GMP车间还需要进行车间认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变更等程序,公司预计完成上述程序耗时在2年左右,因此,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暂未将GMP生产车间列入搬迁计划,公司将新中桥工业厂区中A栋东1楼、B栋2、5楼、C栋1、2楼续租至2024年9月,续租期较长原因合理。

二、结合截止目前在建工程完工验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推迟转固的情形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惠州基地和马来基地二期。

(一)惠州基地

1、惠州基地在建工程完工验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

惠州基地在建工程主要构成为建筑工程项目和需安装调试的设备:

(1)惠州基地建筑工程

惠州基地建筑工程主要包括1-5号厂房以及6号宿舍楼,整体建设时间从2019年6月开工,到2022年4月完成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为满足惠州美好生产体系认证的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建设优先等级,其中3层车间和3层仓库于2021年11月、12月实际已投入试生产使用,基于会计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实际投入试生产使用的部分从实际投入使用时点开始转固,此时,其他车间及仓库尚未完成内部墙体、水、电等工程建设,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1年11月、12月实际已投入试生产使用的部分已在当月完成转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惠州基地建筑工程转固金额为3,743.65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车间及仓库于2022年4月整体完成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虽然公司竣工决算尚未完成,公司已按暂估金额于当月全额转固,截至2022年5月31日,该暂估转固金额为44,066.40万元。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公司惠州基地建筑工程已于2022年4月整体完成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手续,并于当月惠州基地在建工程全部转固。

(2)惠州基地需安装调试的设备

上述提前投入试生产使用的车间及仓库的机器设备于设备完成验收的当月已转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惠州基地生产设备转固金额为3,111.08万元;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剩余惠州基地的机器设备在陆续购置、安装并验收的过程中,并将在验收合格的当月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期转固的情形。

2、惠州基地在建工程不存在推迟转固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根据上述准则规定,公司惠州基地建筑工程中部分车间及仓库提前完工并投入试生产使用时,其他车间及仓库实体建造尚未完成,未投入使用,仅完成了框架结构和外墙的建设,未完成内部墙体、水、电等工程建设,不具备正常使用的功能,后续预计还需要发生大量的建设支出。

鉴于惠州基地建筑工程中部分已完工区域提前投入试生产使用,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考虑,公司对已实际投入使用部分从实际投入使用月份开始转固,对剩余尚未装修完成且未投入使用部分待通过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时点转固,不存在推迟转固的情形。

惠州基地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在验收合格的当月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期转固的情形。

(二)马来基地二期

马来基地二期项目主要构成为建筑工程项目和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为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马来基地二期建筑工程项目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0年12月转入固定资产,建筑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4,263.73万元,马来基地二期建筑工程完工后,公司将马来基地一期的部分设备搬迁至二期进行生产,一期逐步转作仓库使用。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马来基地二期项目中新增的机器设备在陆续购置、安装并验收的过程中,并将在验收合格的当月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延期转固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推迟转固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具体说明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周期以及新生产设备购置的计划安排

(一)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周期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为2年,产能释放周期为建设完成后2年。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2022年,公司组件类产品的产能占达产产能的比例为64.22%,精密模具类产品的产能占达产产能的比例为49.74%;2023年,公司组件类产品的产能占达产产能的比例为

80.69%、精密模具类产品的产能占达产产能的比例为72.82%;2024年,公司组件类产品和精密模具类产品100%达产。

(二)新生产设备购置的计划安排

公司组件产品和精密模具核心生产设备的新增购置情况和计划安排如下:

设备名称新购置设备数量2022.5.312022.12.312023.12.31
注塑机数量(台)91109172
占比52.91%63.37%100.00%
CNC数量(台)7913
占比53.85%69.23%100.00%
EDM数量(台)6812
占比50.00%66.67%100.00%
EDW数量(台)223
占比66.67%66.67%100.00%

注:占比为相关新增设备占达产设备数量的比例。

除上述核心生产设备外,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线生产需求情况和自动化生产需求,购买相应的配套设备。

截止2022年5月31日,募投项目新增购置注塑机91台,占募投项目规划新增注塑机的比例为52.91%,新增核心生产设备的购置数量与募投项目规划基本相符。

截止2022年5月31日,募投项目新增精密模具核心生产设备合计15台,占募投项目规划数量的比例为53.57%,新增购置精密模具核心生产设备的数量与募投项目规划基本相符。

四、结合上述安排,具体测算募投项目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关键设备及呼吸健康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研发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用于呼吸机主机组件、呼吸面罩组件、人工植入耳蜗组件等产品生产。募投项目涉及新增产线,预计达产后产品及产能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单位搬迁产能新增产能募投项目产能合计
家用呼吸机组件(万个)6,318.545,471.5511,790.09
人工植入耳蜗组件(万个)269.76193.01462.77
其他产品(万个)-6,378.006,378.03
精密模具-390.00390.00

注:其他产品包括自主产品、其他医疗产品组件和家用及消费电子组件。

在不扩大家用呼吸机组件和人工植入耳蜗组件的客户群的背景下,公司主要根据行业增长率设计上述两个类别组件的募投新增产能增长率。上述两类组件产品募投项目的达产产能年复合增长率水平分别为11.75%和9.73%,与全球家用呼吸机通气面罩市场年复合增长率12.4%、全球人工植入耳蜗市场年复合增长率

8.38%的差距较小,募投项目设计与公司业务增长具有匹配性。

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各类产品收入复合增长率与募投项目达产复合增长率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单位2020年销售量新增产能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增长率募投项目复合增长率2018年至2020年收入复合增长率
家用呼吸机组件(万个)7,368.165,471.5574.26%11.75%11.26%
人工植入耳蜗组件(万个)326.52193.0159.11%9.73%29.05%
其他产品(万个)5,363.686,378.00118.91%16.96%149.55%
精密模具285.00390.00136.84%18.82%39.50%

注:发行人达产产能按未来5年时间预测。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公司以可研报告出具前3年的募投规划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作为未来产品的募投预测销售价格。

结合上述安排,并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数据,预计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新增产能带来的销售收入为94,314.28万元,新增净利润22,187.62万元。

五、惠州基地自建厂房175,492.02平方米,相较于目前新中桥工业厂区

18,930.75平方米规模差异较大,在未达产情况下,是否存在厂房、生产线大量闲置的情况,说明未来相关安排

(一)公司将以惠州基地作为核心生产基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深圳地区租赁的厂房包括新中桥工业园、多利工业园和同洲工业园3个厂区,总面积为32,084.76平方米。上述3个厂区的厂房随着公司业务增长和设备增加,设备布局的密集度越来越高,且仓库的拥挤程度较高,已经无法满足公司进一步自动化生产和仓储改造的需求。

公司惠州基地自建厂房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5,492.02平方米,实际验收面积为175,555.79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等生产经营性厂房及地下停车场和宿舍等配套厂房,其中地下停车场和宿舍等配套面积为52,241.11平方米,用于生产的车间、仓库及办公场地的面积为123,314.68平方米。除配套部分面积,用于生产的厂房面积与原3个厂区的租赁面积差异为91,229.92平方米。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在新中桥工业厂区的主要生产设备已搬迁至惠州基地,公司搬迁及新增设备按公司生产线规划合理布局后,惠州基地已使用的厂房面积为85,621.88平方米,剩余暂未使用面积37,692.80平方米(包含惠州生产基地新的GMP车间,该GMP车间建筑工程部分已完工并转固。GMP车间的装修仍在规划中,GMP相关设备也暂未购买),随着公司业务增长,剩余暂未使用面积预计会在2年内充分使用。

惠州基地目前已使用的85,621.88平方米厂房,较搬迁之前的新中桥工业园、多利工业园和同洲工业园3个厂区总面积有较大增长,增加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厂房性质深圳3个工业园惠州基地增加比例
生产车间18,093.3838,906.10115.03%
仓库11,664.3833,659.75188.57%
办公4,045.0013,056.04222.77%
合计33,802.7685,621.88153.30%

惠州基地生产车间面积较原有车间面积增加了115.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新中桥、多利和同洲工业园的设备密集度很高,原有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拥挤;(2)惠州基地生产车间预留了自动化改造的空间,生产车间的面积有所增

加;(3)公司预计2022年末惠州基地核心生产设备将达到264台,比公司2021年末在新中桥工业园、多利工业园和同洲工业园3个厂区的核心生产设备合计180台增加了84台,已使用车间预留了后续新增设备的空间,且新增的设备主要是大型设备,占地面积增加。上述原因导致生产车间厂房面积有所增加。

惠州基地仓库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新中桥、多利和同洲工业园的仓库非常拥挤,物流效率较低,管理难度大;(2)随着公司业务增加,仓库面积也将有所增加;(3)惠州基地现有仓库规划了智能仓库改造,提升仓库的自动化水平需要预留较大的物流通道,仓库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

惠州基地办公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有办公环境拥挤,惠州基地较大幅度改善了办公环境,同时公司办公人员随业务的发展也有所增加,从而办公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在未达产情况下,是否存在厂房、生产线大量闲置的情况,说明未来相关安排

公司惠州基地的建设充分考虑了未来业务增长和生产线自动化提升因素,一次性建设完成,分步投入使用有利于公司节省建筑成本,也为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提升预留了空间。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公司生产线均按生产规划进行配置,不存在闲置的情况;公司惠州基地在目前尚未完全达产的情况下,尚有21.47%的厂房面积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厂房不存在大量闲置的情况。公司惠州基地均用于公司产品的生产,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厂房将逐步投入使用,预计将在2024年全部进入使用状态。公司惠州基地厂房均为公司自用,不存在对外出租的安排。

六、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看公司搬迁进度和搬迁设备安置情况,查阅新中桥工业厂区租赁合同;

2、查阅公司财务内控相关政策以及在建工程转固的相关会计凭证,了解公

司关于基建工程转固的具体规定;

3、查阅公司基建工程施工合同、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文件,了解公司基建工程的建设决策、建设周期、建设进展,建设金额信息;

4、查阅公司在建工程明细表及基建工程转固时点相关的证据,核实转固时点及转固金额是否恰当;

5、查阅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增生产设备的购买明细和购置计划;

6、复核公司募投项目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测算合理性;

7、现场核查公司惠州基地的厂房闲置情况,了解公司惠州基地的厂房用途安排。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认为:

1、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惠州基地工程建设已经完工,除GMP生产车间及其配套车间外,新中桥工业厂区生产线已基本完成搬迁;新中桥工业厂区A栋东1楼、B栋2、5楼、C栋1、2楼续租至2024年9月,续租期较长的原因合理。

2、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在建工程不存在推迟转固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发行人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周期合理,新生产设备购置的计划安排合理。

4、发行人测算募投项目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合理。

5、公司生产线均按生产规划进行配置,不存在闲置的情况。公司惠州基地在目前尚未完全达产的情况下,尚有较小比例的厂房面积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厂房不存在大量闲置的情况。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厂房将逐步投入使用,发行人惠州基地厂房均为自用,不存在对外出租的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李靖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落实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落实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张 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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