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邦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了相关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独立意见
收购人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卓风”)向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控股”)之外的其他德邦股份股东就其所持有的德邦股份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普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要约收购价格13.15元/股,要约期限为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31日,以现金方式支付。鉴于上述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鉴于德邦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较要约收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建议德邦股份股东根据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毛付根
2022年8月17日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建标
2022年8月17日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俞卫锋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