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8月06日发出;2022年0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方先明、汪旭东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石英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石英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