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上午在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 23 号向阳大厦 5 楼召开。
会前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
事。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监事巴桑朗珍先生因公出差
委托监事丛强义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主席丛强义先生主持,经与会
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二○一一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一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
为:本公司编制的 2011 年年度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1 年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可靠,会计核算和财务
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一至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基本
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逐步有效执行,从而保
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详见本日公告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白银市白银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债权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应收白银市白银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债权共计 4,356,680.14 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核销债权后,能
够使公司的财务核算更加清晰,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
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核销应收白银市白银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债权
4,356,680.14 元。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