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冯震远、俞毅、杨鹰彪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