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3703证券简称:广厦环能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40元(含税),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
我们一致认为上述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宋刚、任淑彬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