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8月17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02,362,231.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0,015,268.33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8,8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392,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22-013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