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大华特的独立董事,我们三人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行,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
将 2011 年度我们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
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八项提案,并听
取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董事会会议上明确发
表自己的观点,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的表决建立在个人独立判断的基础
上。经慎重考虑,我们对2011年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投了同意票。我
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等方面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运
行是规范的。2011年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未有独立董事缺席的
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吕玉芹 5 4 1
江 鲁 5 5 0
周宗安 5 5 0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吕玉芹、江鲁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吕玉芹任主任。两名
独立董事分别参加了于 2011 年 1 月 19 日、2 月 24 日、3 月 1 日召开
的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10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师初步
审计结果、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在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吕玉芹、江鲁出席了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了 2010 年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取得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四)参加公司其他会议情况
我们于2011年1月19日在公司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0年生产经
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2010年财务报表及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
2011年2月24日,我们出席了公司组织的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见
面会,就会计师出具的年报初步审计意见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
2011年11月20日,我们出席了公司上市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本
次表彰大会为弘扬公司企业文化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1 年,独立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管聘任、证券投资、
对外担保等事项共发表了 6 项独立意见。
(一)2011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0 年年度报告》等 18 项议案,在本次会议上,我们发表了
5 项独立意见。
1、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10 年度,不存在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二、2010 年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 1400 万元,全部为对控股的山大华特卧龙学校提供的流动
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3.35%。上述担保履行了《公
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核查了 2010 年度公司
证券投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10 年公司子公司山东达因海
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利用闲置资金申
购新股并在上市首日卖出。其上述证券投资行为履行了相关程序,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对其正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
3、我们认真审阅了 2010 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结论客观真实。”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预案未提出现金分配。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
定,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处于较快发展时期,公司业务的
开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有利于股东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作出决议,决定聘任高英华为公司副总经理、邓徐帧为
公司总工程师。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总工程师两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被聘任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拥有履行职务所应具备的能力,本人同意被聘任人员
担任相应职务。”
(二)2011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
我们对 2011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查实,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未占用公司任何资金;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
的余额为 14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3.02%,为对下属单位
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审议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其他方面的工作
1、调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公司保证
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
材料和信息,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每年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对上
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向独立董事作专门汇报。2012年1月16日,我
们听取了公司关于2011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说明。2011
年,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我们及时
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掌握信息披露情况。2011 年,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良好,未有选择性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
3、2011 年,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董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1年,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对此表示充分肯定。独立
董事将继续忠实履行职务,为公司规范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吕玉芹、江鲁、周宗安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