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案未提出现金分配。根 据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我们就该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做出的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资金状况、资产负债结 构、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不进行现金分配,将未分配利润留存 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吕玉芹 江鲁 周宗安 2011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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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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