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业务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何勤、裴蓉、汪思洋、杨庆军、许良、汪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曙衢、郭云沛、杨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世林 果德安 李曙衢
二○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