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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1473号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目录页次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1473号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编制的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京泉华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京泉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京泉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大华核字[2022]0011473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京泉华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京泉华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京泉华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京泉华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何晶晶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易群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专项报告第1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2号)核准,于2017年6月21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10,6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53,941,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256,658,200.00元。

截止2017年6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瑞华验字【2017】4813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状态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758869096133159,134,400.00已销户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75590084951020897,523,800.00已销户活期
合计256,658,2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专项报告第2页

2019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鉴于龙岗京泉华科技产业园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以及项目场地需求,为满足实际业务,抓住市场机遇,同意增加公司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为“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为龙岗京泉华科技产业园和龙华京泉华工业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6月13日签署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募投项目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包括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在内的四个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0,691.43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107,024,200.0055,928,981.67
2电源生产建设项目97,523,800.0040,958,282.8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769,000.006,891,092.93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6,341,200.003,135,933.45
合计256,658,200.00106,914,290.85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专项报告第3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

专项报告第4页

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适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人民币7,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471.58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已扣除尚未支付项目尾款)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专项报告第5页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56,658,2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8,050,099.3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2017年:119,072,830.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2018年:64,072,330.91
2019年:12,683,378.63 2020年:2,221,558.8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107,024,200.00107,024,200.0084,308,627.36107,024,200.00107,024,200.0084,308,627.36-22,715,572.642019-10-31
2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电源生产建设项目97,523,800.0097,523,800.0066,123,883.7197,523,800.0097,523,800.0066,123,883.71-31,399,916.292019-10-31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769,000.0035,769,000.0033,291,092.9335,769,000.0035,769,000.0033,291,092.93-2,477,907.072019-10-31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6,341,200.0016,341,200.0014,326,495.3316,341,200.0016,341,200.0014,326,495.33-2,014,704.672019-10-3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56,658,200.00256,658,200.00198,050,099.33256,658,200.00256,658,200.00198,050,099.33-58,608,100.67

专项报告第6页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11-12月
1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不适用16,482,000.00元/年14,103,689.7416,794,838.2717,227,680.392,919,000.0051,045,208.40是(注1)
2电源生产建设项目不适用15,062,300.00元/年9,931,287.3515,576,771.2522,365,500.252,805,100.0050,678,658.84是(注2)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注3)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注4)
投资项目小计24,034,977.0832,371,609.5239,593,180.635,724,100.00101,723,867.23

注1: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的达产期为4年(含基础建设期1.5年),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为1,648.20万元。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11月份开始正式投产,2019年11月-12月实现净利润291.90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年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2个月后)的106.26%,达到预计效益;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22.77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的104.52%,达到预计效益;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679.48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的101.90%,达到预计效益;2022年1-6月实现净利润1,410.37万元(未经审计),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年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6个月后)的171.14%,达到预计效益。

注2: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的达产期为4年(含基础建设期1.5年),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为1,506.23万元。电源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11月份开始正式投产,2019年11月-12月累计实现净利润280.51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年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2个月后)的111.74%,达到预计效益;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236.55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的148.49%,达到预计效益;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557.68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的103.42%,达到预计效益;2022年1-6月实现净利润993.13万元(未经审计),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年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6个月后)的131.87%,达到预计效益。

专项报告第7页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注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提升了公司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和内部运营效率,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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