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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2号)核准,于2017年6月21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10,6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53,941,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256,658,200.00元。
截止2017年6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瑞华验字【2017】4813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状态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 758869096133 | 159,134,400.00 | 已销户 | 活期 |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 755900849510208 | 97,523,800.00 | 已销户 | 活期 |
合计 | 256,658,200.0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对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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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鉴于龙岗京泉华科技产业园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以及项目场地需求,为满足实际业务,抓住市场机遇,同意增加公司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华工业园为“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为龙岗京泉华科技产业园和龙华京泉华工业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6月13日签署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募投项目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包括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在内的四个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0,691.43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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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 107,024,200.00 | 55,928,981.67 |
2 | 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 97,523,800.00 | 40,958,282.8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769,000.00 | 6,891,092.93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16,341,200.00 | 3,135,933.45 |
合计 | 256,658,200.00 | 106,914,290.85 |
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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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适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了方便统一管理,上述人民币7,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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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471.58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已扣除尚未支付项目尾款)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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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56,658,2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8,050,099.33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 2017年:119,072,830.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 2018年:64,072,330.91 | |||||||||
2019年:12,683,378.63 2020年:2,221,558.8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 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 107,024,200.00 | 107,024,200.00 | 84,308,627.36 | 107,024,200.00 | 107,024,200.00 | 84,308,627.36 | -22,715,572.64 | 2019-10-31 |
2 | 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 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 97,523,800.00 | 97,523,800.00 | 66,123,883.71 | 97,523,800.00 | 97,523,800.00 | 66,123,883.71 | -31,399,916.29 | 2019-10-31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769,000.00 | 35,769,000.00 | 33,291,092.93 | 35,769,000.00 | 35,769,000.00 | 33,291,092.93 | -2,477,907.07 | 2019-10-31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16,341,200.00 | 16,341,200.00 | 14,326,495.33 | 16,341,200.00 | 16,341,200.00 | 14,326,495.33 | -2,014,704.67 | 2019-10-31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6,658,200.00 | 256,658,200.00 | 198,050,099.33 | 256,658,200.00 | 256,658,200.00 | 198,050,099.33 | -58,608,1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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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1-6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11-12月 | ||||
1 | 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6,482,000.00元/年 | 14,103,689.74 | 16,794,838.27 | 17,227,680.39 | 2,919,000.00 | 51,045,208.40 | 是(注1) |
2 | 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5,062,300.00元/年 | 9,931,287.35 | 15,576,771.25 | 22,365,500.25 | 2,805,100.00 | 50,678,658.84 | 是(注2)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注3) |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不适用(注4) | ||
投资项目小计 | 24,034,977.08 | 32,371,609.52 | 39,593,180.63 | 5,724,100.00 | 101,723,867.23 |
注1: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的达产期为4年(含基础建设期1.5年),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为1,648.20万元。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11月份开始正式投产,2019年11月-12月实现净利润291.90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年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2个月后)的106.26%,达到预计效益;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22.77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的104.52%,达到预计效益;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679.48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的101.90%,达到预计效益;2022年1-6月实现净利润1,410.37万元(未经审计),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年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6个月后)的171.14%,达到预计效益。
注2:电源生产建设项目的达产期为4年(含基础建设期1.5年),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为1,506.23万元。电源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11月份开始正式投产,2019年11月-12月累计实现净利润280.51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年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2个月后)的111.74%,达到预计效益;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236.55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的148.49%,达到预计效益;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557.68万元,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承诺效益的103.42%,达到预计效益;2022年1-6月实现净利润993.13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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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实际实现效益为预测年均承诺效益(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折算成6个月后)的131.87%,达到预计效益。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注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提升了公司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和内部运营效率,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