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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皇氏集团,证券代码:002329)于2022 年8月15日、2022年8月16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标准。

二、关注并实施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沟通,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嘉棣先生于2022 年8月3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鲁严飞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黄嘉棣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30,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77%)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鲁严飞

先生,以偿还其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详

见公司于2022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据了解,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洽谈以下事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与安徽省阜阳经济开发区拟签订关于公司拟在阜阳经开区管委会管理区域内由公司投资建设牧光互补万头奶牛牧场、乳制品深加工厂项目及子公司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建设年产20GW Topcon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拟签订关于利用公司现有及新建的牧场、工厂及地方资源建设约1,300MW光伏开发合作(由

中石油投资开发)及公司乳制品进入西南油气田供应渠道与中石油 “昆仑好客”1,500余个门店的供应商体系的战略合作协议。

(3)公司子公司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政府、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订关于宾阳县首期200MW的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的合作协议。

以上合作意向均在沟通洽谈阶段,具体签订时间及最终的合作内容尚需各方沟通确认,具有不确定性。目前预计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相关事项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或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实际经营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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