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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活塞: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公告编号:2022-082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7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80),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7,190,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000,000)股且不超过(43,000,000)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均为新股,老股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645.00万股),合计不超过4,945.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4.0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承销商在发行时协商确定。如果股票发行时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公告编号:2022-082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的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超募资金原则上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在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发行采取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公告编号:2022-082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以上预计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金在运用和管理上的安排;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募投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公司缓解营运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遵循如下原则: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订了《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维护公司本次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形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了《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公告编号:2022-082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出具了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律师;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公司拟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章程在公司发行上市后生效,现行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2-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8)《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9)《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20)《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21)《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22)《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23)《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于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拟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现行公司相关制度将于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2-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190,9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600,000100%00%00%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600,000100%00%00%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00,000100%00%00%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600,000100%00%00%
(五)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600,000100%00%00%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600,000100%00%00%
(七)《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议案》600,000100%00%00%
(八)《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600,000100%00%00%
(十二)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600,0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文君、周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是 □否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 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公告编号:2022-082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619.29万元、3,296.1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9.97%、17.93%,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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